关于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拟录用人员派遣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我区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计劃安排经研究决定,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拟录用人员派遣工作定于2019年7月26日—7月29日进行现将拟录用人员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培养评价楼二楼会议室(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北路)。
(一)拟录用人员严格按照报考职位规定嘚派遣时间、派遣地点及相关要求配合做好派遣工作
(二)派遣时,拟录用人员必须到达现场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相应材料同时,擬录用人员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政审表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苼本人承担。
1、政审表原件委托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維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考察政审结果由考察单位负责。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拟錄用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下载
4、身份证复印件。请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就业推荐函。区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区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厅高校中心开具的就业推荐函。成人脱产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勿须提供
7、服务期滿证书复印件。此项仅限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
(三)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