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报名时照片审核不过户别类型填错了,但是审核通过了,会不会对面试之前的审核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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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删除,没报名成功不用删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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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资格认定/体检时间需要到官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查看相关的通知,会有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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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3月13日讯:根据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富顺县县委、县政府同意,富顺县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共3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明及相关手续须于资格复审截止时间即2017年5月3日前提供。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2017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和我县在编在册的教职工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报名、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将于2017年5月5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于2017年5月8日(8日截止17:30时)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内容为课堂试讲,面试考生提前20分钟准备。课堂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按题目规定时间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5.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县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县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县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富顺县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县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报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7日内,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流(调)动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等书面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若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县招考主管机关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富顺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为保证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招考单位或各主管部门。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三)监督电话:富顺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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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8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流程如下: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附表:考生信息审核咨询电话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河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南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河北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红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东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西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津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北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武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静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蓟州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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