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工厂要搬迁了,可厂里搬迁是怎样赔偿的说不会赔钱,又不要我们提前辞工走,进厂时签的合同也从不给我们看,怎么办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搬迁,劳动者不随迁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合法的工资,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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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上班现在不想做了,去辞工厂里面不批,我又找老板,老板说按程序来可是我己经在按程序了呀,找了管事部门还有厂长可他们都不批我的辞工书呀,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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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辞工时候家里有事我就提前辞工他们不辞我就直接走了,我刚刚上来两天去拿工资拿不到咋办... 我在厂里辞工时候家里有事我就提前辞工他们不辞我就直接走了,我刚刚上来两天去拿工资拿不到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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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以上措施都不能凑效,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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