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不动产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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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车管处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盖公章、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私车为身份证,公车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4、私车必须由本人办理,公车须持车主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5、机动车所有人因死、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申领登记证书的,异地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明;
6、属于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满或破损申请换发的,应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到业务大厅22号窗口取表——验车——业务大厅9号或10号窗口受理审核——11号或12号业务窗口领证书。
手续合格,当日受理,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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