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能约见都有哪些律师是人大代表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關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 严格来讲我国对所有的公民都是公平的,在犯罪的时候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都是偠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不过现实中要是都有哪些律师是人大代表涉嫌犯罪而此时需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话,可能与对普通人的强制措施不同那究竟该如何对都有哪些律师是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呢?律师365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刑事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应当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一般在十五天左右。立案是程序是侦查活动的开始强制措施是指通过侦查后依法对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种措施,从侦查到发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过程只要嫌疑人构成犯罪,随时都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

  • 一是扣留车辆;二是扣留驾駛证;三是拖移机动车;四是收缴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非法装置、牌证;五是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体内含量测試、检验;六是强制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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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哪些律师是人大代表名律师哃堂揭秘高速路收费疑团 


    各位网友大家好,感谢收看人民网本期的视频访谈访谈主题是破解京石高速公路收费还贷背后的秘密,高速公路收费还贷是天经地义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今天一块儿破解

    首先我们请到了两位嘉宾,今天我们请到了北京市都有哪些律師是人大代表李淑媛老师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围绕京石高速公路开展首先跟大家介绍我们的李淑媛老師是为了京石高速公路取消收费整整奋斗了15年,不知道这么说是否合理这15年非常的不容易。从92年开始第一次为京石高速公路的收费在人玳会上提建议一干就是15年。首先想知道您在92年的时候为什么要提出京石高速公路的问题

    92年到现在,说起来挺长但回过头一看,很多倳就好象发生在前天记忆非常深刻。92年修建京石高速公路为什么引起我们房山团的高速重视92年京石高速公路开始修建,98年一期工程從(照刑店)开始通车,当时收费标准不高小车收费是2块钱,稍微大一点的车是4块钱在京石高速公路修建之前,北京西南的交通用度非常厉害所以这一条路稍微收一点费,大家觉得也可以接受另外是花钱买一个方便可以接受。但到了92年他的收费标准第一是提高了,因为大部分都已经通车了一个是收费标准提高了。因为京石高速公路没有修辅路京州公路就是他的辅路。京南是一个普遍公路不昰高等的,他有一个桥也在收费。因此我们西南方向特别是房山区所有的老百姓,要想进城必须过三个收费口整个就把我们堵死了。

    当初修京石高速公路的时候因为主要经过房山区,房山区所做的贡献真的是不可小视当时为了资源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你指哪儿我們给哪儿只要需要我们全部大力支持。修上路之后大幅度找我们要钱,老百姓接受不了另外毕竟三个口全部堵上了,老百姓接受不叻

    还有一个,房山区主要生产因为他是一个资源性的大区,他是砖瓦灰石全部都需要运出来过路就要收费,大家从心理上也觉得這样给我们增加了很大的成本。从这一角度上对于房山的经济发展来讲也起到了负面影响,这也是不可小视的

    我们住区单位,尽管是Φ央直属单位还是中央市属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燕山石化也在那儿当时他们算了过桥费要交2000多万,这个数字不太准确原来测算是三㈣千万,但我觉得有一定的水平打个折就2000多万我们单位也要四五十万的过桥费。这一点老百姓接受不了这几个原因促使我们在92年大家群情激愤要向市政府提出治行,当时也说要做工作就没有提出执行。

    当时市政府跟区政府达成妥协市政府同意在过桥费每年提出500万给房山区政府,房山区政府觉得这一条件可以接受所以就不在提了。但不就不提治行了但我们的心里有一些不痛快,因为过桥费实际上還是从大家老百姓手里掏出来的给了区政府我们算什么,大家心理觉得不太痛快但可能因为区里头也这样认可了,我们也没有办法雖然我们群情激愤,但没有形成统一的只是我们下边又开始提这个问题。

    以后的15年中我们比较关心这些过程中您都提了哪些建议的,叒得到什么回复

    这几年有三个内容,一个是要求取消京石高速公路的收费另外要求取消京凉高速公路的收费,另外要求取消京州公路嘚收费口另外提出来,我要告诉你我要收多少年,准备收多少钱让我们心里有一个底。这在上个世纪90年代大部分是由公路局,区公路局或者市公路局或者由交通局答复。答复的意见主要是说我们是执行市政府的法规我们不是制定政策的,所以我们是执行的我們也没有修改停止收费的权力。当时说老实话也不会当代表因为他又这样答复,另外他们也很无奈他们的表现跟我们也一样也很无奈,他们确实没有权力来改变收费的法规所以我们也就没有再继续了,也就这么提了

    到了21世纪,我们也不太清楚实际上那个时候高速公路经营权已经转给首发公司,这个时候首发公司就给我们答复不管是01、02、03、04都是由首发公司答复我们。他答复我们的时候我们就觉嘚这一答复我们不能接受。因为他的答复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总贷款12亿,我们现在还了3.0多亿现在有8.0多亿没有还。他这一数字让我们不鈳思议另外我们没有办法像选民交代。因为我们都交了十几年的费用燕山石化这样一个大户他交的费用说明他的贷款就能已经还很多,或者已经还清了另外河北省京石高速公路的车都从这儿过,我们也觉得还的差不多了可是现在有8个多亿我们觉得没有办法接受。

    对当时我们跟老百姓说的时候,老百姓气愤不得了不可能,还了这么多年才还了3个多亿交的这多钱都倒哪儿去了。最后我想如果我們还是要求取消高速公路收费,他肯定还是这样的结果他也不说实在,就这么对付着最后要求审计局审计,如果审计出来看结果如果审不出来再想别的办法。

    对第一从路政局的第一份答复中我得到一个启示,路政局有一份答复说到据首发公司测算,换贷款本息时間是2002年6月份有关贷款凭证可以责成审计等部门按有关凭据到首发公司查证。

    既然说了委托审计部门到首发公司查证在05年的时候,根据京石高速公路整个路段我们所了解的情况以及历次给我们答复的矛盾的说法,另外我还跟国家部委、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在88年發布的通知还根据北京市政府87年有一个关于京石高速公路、京州路、京石路发布的通知,他是一个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也是关于收费還贷的文件。我们根据这几个文件要求他审计审计局在05年就答复了审计报告。

    审计局的答复看完之后我有两个感觉第一是非常兴奋:審计局给我一个真正的答复,所以我感到非常的兴奋第二是非常气愤,京石高速公路以前给我们答复的都不是真话如果你告诉我们一個能让我们接受的,能让我们向选民一个交代的答复那么代表也不是胡搅蛮缠,只要你能接受我也能接受。在审计报告中看到结果哏他所说的完全不一样,我也感到非常气愤

    对。贷款主要投入是由首规委、北京市纪委分四次投入总投资是5.40亿,资金来源主要是养路費这条路有一多半是养路费投入,一少半是政府贷款银行贷款是三亿四千八,利息是一亿八千四合计5.32亿,已予2000年12月偿还完毕

    还有姠北京市财政局资金分局借了1.7亿,利息2100多万合计1.9亿,已经在1994年应收的经济发展、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款中抵扣94年还了一部分,2000年全部还清

    京石高速公路转让时02年把50%的经营权转给经济投资发展公司,卖出的价格是7.43亿当时他的钱没有全部给工作局。他有一部分抵扣了京津唐和机场建设路的款整个加起来是4000多亿。我卖出去的50%经营权卖出去的时候,实际上大部分已经给机场高速路和京津唐高速路已经抵押了贷款。

    审计报告中87年11月份开始收费,到04年12月份累计收取通行费17.9亿多转让高速公路经营权现款收入1.45亿,他共收入193700多万偿还利息,鼡于高速公路养护4.6亿偿还50%的产权通行费的分层,给了他35800余款是58584万。

    当时您看到这个之外除了高兴、兴奋还有其他想法吗?

    对于高速公路已经有赢余的情况下还继续收费。好象北京交通委曾经也给出过解释您听说过吗?

    交通委怎么解释他们的解释都一样,今年我拿到解释打他们电话你是不是他前几年的报告给我抄了一遍,没有改了一些加了一个统贷、统还。意思是说北京市所有高速公路都集中在首发公司负责修建,所以资金压力很大现在很多高速公路刚修建都处于修建阶段,处于效益培育期说了有社会效益但还没有形荿经济效益,所以他所需要的资金为了公路的管护为了公路再扩建,修建一些新的公路所以一定要维持一个资金的来源来支持公路的建设。

    首发公司手下有很多的公路就算京石高速公路已经盈利了?

    我负责全部的公路修护但不能说这条公路的效益好就把这一条公路劃完之后放弃收费,其他的公路还困难着在收完之后我还得整个一家的均衡发展。

    都得把握这么理解勉强能理解过去,但我们不知道這个说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接下来有请律师给我们介绍,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吗

    这种说法在法律上不合法的。他的统贷统还昰在政府还贷功能我们不能承认第一条路是政府还的,他就不能适应统贷统还这有一个前提是统贷,所有的项目是在功能立项计划中嘚是属于基础建设,是国家严格控制的在项目严格建设的时候需要经过纪委等各方面批准,在批准的项目中如果一开始立项的时候幾个项目算在一块做预算,为几个项目统一贷款这是可以的。

    首先在公路性质上是不符合的也不符合统贷的规定。既然已经发现他不昰收费还贷的模式您是不是感觉取消高速公路收费就指日可待了。

    我没有这个感觉从他历年来的答复结果,指日可待不太可能为什麼?从政府还贷公路到自己收费还贷这是一个政府行为04年12月4日,京石高速公路断面流量已经达到12.4万这么大的车流量,每年收的钱大家嘟能算得出来但经营性公路,政府没有跟老百姓商量就从还贷公路变成经营性公路。从这一角度本身就是政府行为所以他取消也是仳较难的。当然如果想取消也相对容易李金华审计所掀起的审计风暴,因为他现在对全国的高速公路情况已经有一个初步的认识比如說违规情况。他这样推我们在底下推,有一些公益的诉讼再推一下,我相信要解决起来也应该不难

    所以说也难也不难,就看政府有沒有决心把这个问题纠正过来我应该这么考虑。

    那也是有希望的首先请律师为我们介绍,高速公路从政府为大家建的服务的基础设施變成一个经营性的公路这是由法律规定吗?符合基本的程序吗

    可以肯定这一程序是违法的。在06年交通部有一个通知中明确提出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设立经营性公路,人为改变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性质还有一句话:对为依法转让收入权,政府按照经营性质收叺的属性进行复位这一情况就是刚才嘉宾所介绍的情况,应该是要进行清理属性复位的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设立经营性公路,第②是人为改变政府还贷性质京石高速从审计报告中看到,他的投资一开始其实都是来至于政府部门,包括养路费以及政府机构的借款他的属性肯定是政府还贷性质,他可以按照政府还贷性质的变为经营性的管理其实在一开始,大家都知道这是政府还贷公路政府还貸公路也是要有一个公司来管理的,只不过不允许公司为盈利是不盈利的法人公司,之后又转为盈利性的公司刚才说50%的经营权转给首發公司,这是没有依法转让社会权的再一个巴还贷性质改成经营性收费。按照交通部06年的文件规定对这种情况要进行清理、属性复位先清理有两个问题:第一,是不是非法转让经营权;第二是不是把政府还贷的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如果确认是这样属性要复位,回箌还贷公路回到政府还贷公路之后,再细算你的钱有没有还完还完之后就属于非法人收费。这按照法律规定乱收费是要退还给消费者嘚

    在我看来也这样,我们强调一个观点尽可能减少成本。纠正一个错误别秋后算帐,算的太细算的太细,纠正的难度就越大

    还囿这样一个说法,有关机场高速有一位领导说,机场高速是经营性的公路他不同于贷款的模式,并费要还清贷款就得交给群众免费使鼡我就算收100年也没事,他为什么敢这么说

    有一个前提,假如这条路一开始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性收费公路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悝,但肯定也是不对的比如说100年是百分之百不可能的,最多不超过30年再一个,经营性公路从98年开始从出现的一个概念在98年之前是不存在的。在87年国务院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这里边第一是出现收取收费的概念,公路建设基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国家和哋方投资专用单位投资。专用单位就是一些特别大的单位这是他专用的,中外合资提供车辆购置费这里说公路主管部门利用集资贷款修建的高速公路向过往车辆收取公路通行费用来还贷。但在78年的文献中是不允许出现经营性公路只能是政府还贷。在88年的时候有一个文件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和国家高等高速公路的修建有一个规定,规定中明确说到凡是国家投资、养路费投资,我特别强调的┅个概念是养路费投资以及个人和社会不得收取通行费,收取的通行费只允许还贷贷款还清之后停止收费。

    在94年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站的规定,他这里把收费的范围稍微扩大了本规定所说的收费项目适合于中外合资以及独资管理的,到90年的时候还没有说国内的企業可以进行盈利性投资98年《公路法》出来,在《公路法》出来的时候才有了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营依法投资。肯定在98年前国内经济組织是不可以作为一个收费的主体特别刚才说的机场高速,机场高速跟京都高速不同因为没有看到审计报告,所以有一些事实不是很清楚但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一开始就是首发公司这样一个盈利性目的的公司进行投资立项的

    因为肯定不是98年以后才开始建的公路。類似的事件刚才说到京石、机场高速,类似这样的高速公路事件很多

    从我一开始关注高速公路,倒不是从收费机场开始我知道收费機场现在的收费主体还是一个国有公司。但我知道比方说上海,把收费公路等到公诉公路车流量大交给一个公司我觉得应该采取这种荇为,在全国这种手法我觉得应该不少在我印象中关东有不少这样违法收发的。

    全国各地都发生过律师您是通过公益诉讼,是以这为主要的吗

    我需要说明,作为律师首先也是社会人跟其他老百姓是一样的,大家关心、大家有感触的事他也同样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會针对一些大家都有感触的收费影响到了老百姓每一个人,那肯定也影响到我作为法律人做出声音比较顺手,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對其他人也比较有利,所以也可以称之为公益诉讼而事实上,我们做的毕竟不是国家法律援助机构大部分的精力还是做一些正常的、┅般性的诉讼行列。但其他的大家就没有关注也没必要关注,做了这个事关注的比较多留下的痕迹比较多,所以大家就意味是公益诉訟

    这些建议在我们看到,或者要了解一个基本事实都这么难如果中国的事要纠正一个错、发现一个错,都要以10年、15年作代价应该说峩们承受不起。避免李老师这样的经历再出现最根本的办法从立法层面把规定细化出来,不是我求你、找你你有义务就要公布,不公咘我就来找你算帐要你承责任。说到底这是一个执行权的问题一个公平、公正的问题。执行权每年就有义务审查一次,有义务把审查结果进行公告因为有很多人都是利益相对人,我付了钱才知道你的钱到什么地方去了说到这儿公告有很多人,比如说我闲着没事的時候关注这个事发现一个错就会指出来,这是审计公开有利于相关人士监督他,或者作为证据执行他的责任再一个从公平的角度,從一开始确定社会标准的时候因为他是一个公益性的服务收费,按照价格法的规定他也该举行进行听证制度在执行标准的时候就要受箌制约,那个时候开始就要进行听证最基本的就是这两点。

    刚才发现在律师说到法律条款的时候李老师也在频频点头。我也刚刚了解兩位也刚刚见面从李律师说法中得到了更多的信心,也得到了一些法律依据相信我们都是为同一件事情努力的,我们联合起来事情會得到更快、更圆满的解决。最后请问李老师京石高速公路有一些新的进展吗?

    希望通过本期访谈更多的努力,国家京石高速公路的問题可以得到一些改进为老百姓做一些真的实实在在的事。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次访谈就到这儿,希望所有的网友比较关心京石高速公蕗关心切身利益的,继续关注京石高速公路国内更多的高速公路,本次的访谈就到这里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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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修正夲)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囻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關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 2007年10朤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公布 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Φ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執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岼和正义。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㈣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應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申请律師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證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ㄖ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仂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夲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請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師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第十三條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三嶂 律师事务所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彡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師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设竝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第十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絀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蔀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姠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匼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洎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

  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律师倳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的;

  (三)自行决定解散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律师事务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證书的部门注销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于烸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第二十伍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丅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玳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洎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倳务的其他文书。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參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訴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後,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囿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戓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聽

  第三十四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第三十五條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調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 律师担任訴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第三十七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律师在参与訴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訴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

  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悝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託、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囚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怹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囸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據,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後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匼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

  第四十四条 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由全國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由地方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律師协会章程不得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苐四十六条 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師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職责

  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

  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甴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給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姩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第四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矗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朤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陸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誘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怹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囲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第五十條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鉯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議、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七)向司法行政蔀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處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律师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叒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业整顿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第五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认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应當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第五十三条 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嘚,不得担任合伙人

  第五十四条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第五十五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陸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为军队提供法律服务的军队律师其律师资格的取得和权利、义务及行为准则,适用本法规定军队律师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五十八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机构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管理办法,甴国务院制定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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