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018矫正人员思想汇报能换居住地吗 在同一个县,不同的司法所,还能继续在原来的司法所矫正吗?

32日,冶溪司法所成功解矫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程某,岳西县冶溪镇司空山村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岳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缓刑考验期间:自201813日至201832日止。

程某自201813日接受冶溪司法所矫正管理以来,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制度,按时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积极参加我所组织的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表现较好。现已矫正期满,应予如期解矫。

冶溪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了解矫手续。宣告仪式结束后,冶溪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将程某转为安置帮教对象,告知有关规定,建立了安置帮教档案,对其开展帮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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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社区矫正人员。要外出打工六个月。司法所只能请一个月假。还能有什么办法请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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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用担心,最好提前向司法所如实汇报,可以形成书面材料,一是表明自己服从监管的态度,二是阐述更换居住地的理由,基本上所里基于日后管理的角度也不会为难你的。至于档案变更和矫正小组的问题更不需要你操心,司法所会操作的。
如果成功了接下来几个月的思想汇报接着夸夸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性执法,变更居住地后诸多便利,所里也就更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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