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27年法律工作经验曾在纪委监察局工作曾在国家机关从事了30年公务员。电话;QQ群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伍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職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對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達人 胡海天推荐
你考虑的太多了,不会的。撤销不是那么简单的单位不会找那麻烦,而且行政复议时限已过只能到法院起诉,才可能撤销
现在程序已经到了结尾的时候,他们只会对赔偿金额进行争辩别的应该没什么问题,如果他们再继续折腾工伤程序费时费力,得不偿失的所以你现在不必担心工伤程序的问题了。
爱死我的妻 言之有理
劳务公司给你的那个条子是什么时候给你的?
工伤认定人員没有来的时候。那天给的...就给个条子..没有盖章.到时候可以做依据用吗
如果没有盖公司章那是没有效力的。公司不能据此申请撤销工傷认定书
既然是劳务公司申请的工伤认定书,没事超过了申请期限了。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鑒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