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鍺。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囚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嘚为众人而已耶?
下列句中划线的“之”的用法与其它句不同的是( )
于舅家之见 D . 邑人奇之
方仲永的才能变化经过了哪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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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第三十四句是:“其受之天也” 这是出自于 宋朝 王安石 所著的《伤仲永》。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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