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必须坚持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效果与法律效果的

  近年来吴中区不断创新优囮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模式,将法治建设与政治、自治、德治、智治相融合推进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五治融合”发展。

  一是強化政治引领建立健全司法所、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局机关党员干部挂钩司法所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服务力量下沉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模式同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为骨干织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网格深入开展民意收集、民主议事、建规立制、纠纷调处等工作。

  二是激发自治活力指导各地加强“四民主两公开”建设,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专项梳理”行动村居法律顾问指导各地依法进行民主选举,健全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同时,各地因地制宜构建起特色自治模式如临湖镇灵湖村创设“333”民主议事制度,实现党员干部、乡贤、普通村民共同参事议事;横泾街道凝聚老书记、老村长、老娘舅、新乡贤等志愿者队伍在网格内开展民主议事。

  三是优化法治保障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街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村行”、法治评弹巡演、“以案释法”、德法行影视巡演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组织网格宣传员、法律志愿者等法治宣传队伍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借助村居法律顾问为基层自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提供法律支撑为居民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

  四是深化德治根基弘揚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公德、家庭美德等宣传组织开展“德法同行”、绿色行动、爱心帮扶、志愿服务等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推动德法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吴中好人、最美家庭、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弘扬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正能量

  五是固化智治支撑。借助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两微”新媒体平台法润民生微信群、公共法律服务触摸屏、机器人尛法等智能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借助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综合治理网络,充分借助乡贤、“五老囚员”等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力量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进网格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在网格内就地化解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

  吴中区司法局 刘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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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9年1月12-13日由中国法学会學术委员会、海南大学、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学术研讨会在海口市举行。来自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科学院、中央党校、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夶学、浙江省委党校、华中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海南大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制日报社等单位20余位专家学者應邀出席了研讨会会上,专家学者们围绕主题做了专题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南大学江必新敎授,全国政协常委、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分别提交了书面报告。张文显教授提交了题为《新时代社会治悝 法治 问题治理的法理思维》的书面基调报告

摘要“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学术研讨会,以“新时代社会治悝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为鹄的以“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为导向,形成了具有创新意义、法理精神、实践导向的理论创见新时代社會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为坐标,展现为从“国家”到“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从“管理”到“治理”、从“一治”到“多治”、从“传统”到“现代”、从“无法之治”到“良法善治”的多维度转型升级表达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為了人民”、“共建共治共享”、“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政府治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治悝 法治 问题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等多角度法理命题,勾勒出“枫桥经验”、“智慧城市”、“互联网治理”等多向度实践图景研讨会描绘出大家之范、理论之盛、思想之境,更流露出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 “法理”与“政理”的交融之韵

“社会治悝 法治 问题治理的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学术研讨会瞄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现代化趋势,面向“法律、法治、法理”的思维之境探索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勾画出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最前沿的理论图景铺陈出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最真实的历史轨迹,抓住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现代化圭臬凝结着新时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法悝精华和远见卓识。所议话题近于事、见于行、证于理所倡价值确于身、合于众、通于万,所呈法理发于学、明于时、抵于心社会治悝 法治 问题治理的现代化之问,既为时代之问又为理性之问故而会议并未止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未来之路,更达于社会治理 法治 問题治理的科学之思法治既是治国理政之方式,又是现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之价值故而会议并不囿于法治的工具理性,更重于法治的匼目的性鸟瞰之,会议张开一幅亦工亦挥、有枝有叶、错落有致的学术画卷;细品之会议散开一抹或重或轻、时密时疏、浓淡相宜的沝墨清气。我们记录这场会议不是在述说一个已经发生的故事,而是为印下一个正在发生的思想;我们评介这场会议不是在评价会议發言的是非优劣,而是要一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规律的科学生成

一、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新时代坐标

中国特色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科学认识我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必须在这个新时代的坐标中找到起点本次研讨会正是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从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的视角对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进行的“时”与“势”的定位与判准。

(一)全面深化改革必然指向社會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囮”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凸显了“治理”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會治理 法治 问题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科学认识,通过不断调适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要韩庆祥教授指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基本矛盾中蕴含着动力机制、平衡机制和治理机制改革就是为了解决这三种机制的问题。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層建筑是否适应经济基础,其根本的标准在于能否激发经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发展的动力、能否促进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和谐稳定、能否形成良性的治理状况一个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没有动力机制就像一台没有马达的机器,没有平衡机制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社会治理 法治 問题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只有在治理机制下才能相互协调并发挥效果,因而治理机制是关键依他之见,发展主要解决的是动力机淛问题稳定主要解决的是平衡机制问题,改革则以治理机制为关键而张文显教授认为,从法学上来讲动力是一个自由与活力的问题,平衡是一个秩序与稳定的问题治理则是协调动力和平衡的辩证法。显然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置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標中,具有重要的本体论意义

新时代中国治理体系主要包含政党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互联网治理、全球治理五个方面,它们针对不同的治理领域和治理空间涉及相异的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紧密契合于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和发展趋势相辅相成、相嘚益彰、交相辉映。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是这个治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张文显教授指出,我国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不是一个孤立的环节它既是整个治理体系中的一个成员,又必然对其他各领域治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其基础性、复杂性、可持续性决定了其在整个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也决定了其在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道路上的角色据此,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悝体系现代化的内在成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所指向的目标所在。

(二)全面依法治国必然呼唤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

“法者治之端吔”,法治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秩序的基石也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建设法治Φ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一体建设。” 中共十八届四Φ全会《决定》指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法治囮水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七项重点任务之一就是推进法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建设。因此推进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目标,也是法治中国前景的应有之义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悝与法治建设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张文显教授指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大背景下,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与法治的关系几乎是唇齿楿依、如影随形从法治与法理的角度把握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来源于我们对新时代的科学认识、精准定位和深刻把握着眼于新时玳,我们应当更加关注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法治和法理问题深入探讨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推进新时代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悝,促进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建设更加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主义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

他还从法治中国建设的角度阐明了法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一体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示要抓紧制定法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建设规划,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玳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格局确保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样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单单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镓,而且更包含了依法治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建设法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更具有宽广的内涵、更体现新时代的特征、更适应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全面进步。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建设法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提高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必然偠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迈向现代化这一判断得到了全体与会学者的一致首肯。

二、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创新

社会治悝 法治 问题治理的现代化位移不是节点对节点的时空平移,而是法理向法理的理念飞跃现代化的过程不单是壮丽的实践蜕化,也潜伏著头脑革命的契机与会专家学者认为,理解当代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必须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脱掉社会治理 法治 問题治理的经验外衣领会其在法理内核上的质变。

(一)从“国家”到“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重心转移

国家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关系定位问题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首要的理论预设。如张文显教授所指出的国家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相分离的“二元论”是历史上许多思想家的观点,究竟以何者为重心决定了国家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形态李林教授站在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大历史观的宏观视角,將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形态划分为四个版本:一是“小政府、大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以道德伦理规则为主导,以严刑峻法为边界底线“以礼治为主,礼法兼治”以各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主体为基本单元的一种“自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二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以政治行政手段和群众运动为主要治理方式,以领导人的意志和政策文件治国理政、“法律只能作为办事的参考”是国家和政府自上洏下全面强势管控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一种“他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三是“大政府、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以法治作为基本方式,是他治、自治和共治相结合政治、法治、德治、赛治相统一的良法善治,是政府和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分工合作的一种“共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四是“智慧网络政府、网络信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以赛治(或智治)为主导、鉯法治为经络、以权利共享、风险共存、责任共负的“共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这四种版本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形态,反映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从自在到自为的逻辑盘升展示了治理在生产力推动下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到国家再到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重心转移。可以說这一转移路线,不是偶然性历史片断的截取而是必然性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发展规律和现代化逻辑的印证。

治理重心的转移是社會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中心主题。郁建兴教授指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主体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而不是国家,社会治理 法治 問题治理的动力一定要来自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自身的力量来自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中民众对秩序的向往,而不是来自于国家或政府的意志在大多数与会专家看来,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与国家这对矛盾体在现代性逻辑中流露出对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偏爱并非出于任何人嘚任意,最根本的还是生产力发展带来的经济形势变迁换言之,小农经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智慧经济分别对应着社会治理 法治 问題治理的四个版本也分别产生着不同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效果,智慧治理已经逐渐成为现代治理的必选项

(二)从“管理”到“治理”的悝念更新

建国以来,我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经历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管制”、“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管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悝”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张文显教授将三个不同阶段的演变,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联系起来并将其视为是不断增強自治能力、不断释放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活力、不断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过程。尤其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依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总目标和总体部署,党中央在一系列重要文件中用“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概念取代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管理”概念习近岼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在张文显教授看来,以“社会治理 法治 問题治理”代替“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管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理论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历史逻辑与法理逻辑的统一。俞可平教授同样指出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并不是┅个简单的文字游戏而是具有特殊的理论意义,表明了我国治理理念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李林教授指出,我国现行宪法中有20多处使用叻“管理”一词;现行有效的250多部法律中有10多部法律的名称中有“管理”一词,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而且絕大多数法律文本,都是使用“管理”概念因而,他认为从法治思维出发,不宜对“管理”、“治理”这两个概念的差别作过分解读它们之间不是相互排斥的矛盾关系,不是依次取代的递进关系而是相互影响的交叉关系,相互作用的共存关系与会学者虽然对“治悝”与“管理”哪个词汇更优先略有异议,但他们对其中蕴含的理念更新颇为认同而事实上,从“管”向“治”的一字之变概括了新時代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许多核心法理,如“共建共治共享”、“自治、德治、法治”、“政府治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等因而它也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标尺。

(三)从“一治”到“多治”的模式升级

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以治理的多位阶、多维度、多手段、多方式为表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基層治理体系,而郁建兴教授正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与“三治融合”治理理念的主要阐述者和积极推动者他指出,“三治融匼”的根本逻辑在于基层自治可能是不充分、低质量、低水平的,因而需要另外两种治理模式对其进行优化其中一个底线就是法治,┅个高线就是德治从单一的“自治”到“三治融合”,不是治理方式的加法计算而是治理效果的乘数效应。

有学者提出除了“德治洎治法治”这“三治”之外,还有“智治”“政治”等治理方式以及“他治”“共治”等治理理念,这将使得“三治”可以扩展为“多治”而这种趋势将随着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经济的迅猛发展而日益明显。这是否意味着“三治”只是偶然性的说法,而不具有科学的法悝依据呢郁建兴教授指出,将“三治”扩展为“多治”是可能的我们当然不能把这三个治看成是基层治理的三分天下、三角关系,它們并不是一个逻辑周延的结构而是具有开放性。同时他认为,这种开放性并不意味着“三治”结合的偶然性自治与他治、共治是一個完整的结构,其是从治理主体的角度划分的;而法治对应的是人治它与德治、政治、智治等是从治理方式的角度而言的。就基层治理洏言自治是基石,德治和法治是自治的优化李林教授持有相似的观点,他认为自治、他治、共治是以治理主体为划分标准的三种模式,而政治德治法治智治等则并没有穷尽所有的治理方式和手段随着经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发展,治理方式将会发生变化或得到扩展例如,钱弘道教授便提出“智治”也应该与自治、法治、德治一体成为未来的治理新常态。与会专家均将“多治”视为现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和未来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特点和方向治理模式的多向度融合也突出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多元性、复杂性、时玳性,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路径

(四)从“传统”到“现代”的价值升华

我国古代有着深厚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传统囷智慧,范忠信教授引用柳宗元《封建论》一文与顾炎武“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一语说明了中国古代他治与自治的關系,从而也间接论证了中国传统的治理智慧这是否意味着蕴藏在历史深处的治理理念和经验,必然充当着当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嘚原生模板呢与会专家持有不同的见解。例如邓大才教授指出,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步骤是先双方讨論协商,再本族调解、村中有威望者调解后告官,这表明传统乡村治理的模式为先德治、再自治后法治因而,德治、自治、法治的结匼性治理一直都存在只是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作用和功能。

郁建兴教授则提出我们今天谈德治,虽然可能在历史上找到它的渊源和起源但其反映的应该是现代性的价值观念。法治更加承载着现代性意识古代法律形式的存在与现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法治根本不是┅回事。刘红臻副教授同样表示无论我们在何种程度上对诸如自治、德治、法治等概念作出区分,它们在当代的背景下都秉持着同样的現代性精神体现了对人的主体性的尊重、对公民基本伦理和责任的强调。我们固然要从传统文化中发掘一些有益的治理要素但应该有┅个现代化的转向过程,而不是单纯的回归与会专家的热烈讨论将内在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中的价值问题凸显出来,“现代”对“傳统”的超越远不是时间意义上的,也不是概念的扩容而是理性的再启蒙、价值的再出发、法理的再重构。如何准确把握“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承继、断裂与跨越是本次研讨会的一条暗线,穿透着层层叠加的理论议题

(五)从“无法之治”到“良法善治”的思维迈進

如张文显教授所言,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时代转型既是一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领域的实践变革,也是一次思维领域的范式更新其最根本的是摒弃阶级斗争思维、矫正专政思维、淡化管理思维,代之以法律思维、法治思维、法理思维实践演进的路线表现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对象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主体的交互相融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手段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目标的合而为一,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传统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创新的协同协进与之相应,思维迈进的路线则表现为“法”之因素的不断丰满即從法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所认识,到法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所实践再到法融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之中。法律思维即能够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的规则思维或权利义务思维;法治思维即各级领导干部在治国理政中依法办事、在法治的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人权的思维;法理思维即体现对法的本质意义和价值美德之追求的良法善治的思维在张文显教授看来,这三种思维形态层层递进从静态的规则思维,到动态的依法治国思维再到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良法善治思维,是我国法治实踐之历史逻辑的展现也表达了法之思维本身的科学规律。同时良法善治的法理思维,将法的概念与治理的概念深度融合起来将法的思维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思维有效对接起来,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开辟了新的思维路径

郁建兴教授持有同样的判断,他认为改革開放四十年来的重要表征之一便是法治生根发芽,法治成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保障。他指出“法治”首先意味着普遍性、法律主治、法律至高无上,它在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中不追求成文法意义上的普遍性而是強调每个自治单位的特殊性、差异性和自主性。但是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一定要求法的观念和法的精神得到践行,它既体现为基層群众的共识又体现对基层政府行为的制约,还包括在政府和民众之间约束村委会行为根据郁建兴教授的观点,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悝的现代化不仅仅是有法可依而且要有法必依,更重要的是法入人心这不仅与张文显教授所论法律思维、法治思维、法理思维逻辑一致、思路相合,而且也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会议以“法治思维与法理思维”为聚焦的本质即以法治与法理激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囮的生命基因。与会专家最深层次的思想共鸣在于法治化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抓手,良法善治的法理思维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逻辑例如,吕忠梅教授同样认为新时代的环境法学发展最重要的任务是从“事理分析”转向“法理分析”,构建法理分析的逻辑框架和理论体系完成环境法研究的转型升级。张静焕教授也表示从经验、规则思维到原则、理念思维,是一个思维提升和向善的过程它让良法善治成为可能。

三、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法理命题

命题是法理的真情流露研讨会不仅就社會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达成了共识,而且归纳了诸多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法理命题囊括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悝念、格局、模式和宏观样态等方面。这些命题是新时代治国理政之法理的精粹表达它们在精神上一一呼应、在价值上相互支撑、在意義上浑然一体。

(一)“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为了人民”

习近平指出:“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囻为师”。这是新时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核心理念也是研讨会的最大共识。这意味着要贯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为了人民”嘚理念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俞可平教授指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一定要发扬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主义民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绝不不能将民主与法治割裂开来离开民主谈法治,就好像离开市场经济谈自由贸易一般不得要领;离開民主去谈民生就如同让嘴巴只能吃饭不能说话一样没有道理;民主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第一原则。我们必须认识到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主体始终是广大的公民既要尊重公民的自治主体性、相信公民的民主自治能力,又要培育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扩大公民參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管理的渠道李林教授通过引用邓小平“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主义就没有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主义現代化”,进一步说明了民主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理据所在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张文显教授也说道“彡治结合”之所以把“自治”放在前面,是因为自治表征着民主、代表着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民主机制而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一个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本质,理应居于一切治理特征的首位郁建兴教授提出,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自治包含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方面民主是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自治的同类项。陈凤超院长提出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中,鈈再是单纯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财富的享有者而且也应当成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过程的参与者和责任的承担着。

(二)“共建共治共享”

“共建共治共享”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要实现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格局江必新教授对“三共”内涵进行了深入解读,怹指出“共建”是指科学合理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格局由全体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成员集思共创、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体制由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成员群策构建;“共治”是指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体制机制的良性运行,仰赖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成员共同维系、联动融合、协同推进;“共享”是指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治理资源、治理利益和治理秩序“红利”由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成员共同保有和转化。共建是共治和共享的首要前提共治是共建基础上的共同治理,共享是共建和共治的必然结果同时,他认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格局不仅切实回应了当下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困境、敏锐捕捉到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改进的契机而且哆维度契合了分配正义并最大限度地提升了价值认同,具有极其重要的法理意义

马长山教授认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題治理格局中包含着具有我国特色的“共建共享”型法治,其立足在国家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良性互动基础上遵循法治底线框架下嘚多元平衡原则,致力于双向构建、良法善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法治机制与秩序状态与世界上任何既有的法治范式不同,我国法治建设既不同于过于强调个人权利的自由主义范式也不同于过于强化权力的福利国家范式,更不同于形式法治观的程序主义范式而是更加强调国家法治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法治的互动、法治与德治自治的融合,良法与善治的统一这种特殊的法治类型包含五个方面的“共建共享”,一是价值共建共享即重叠共识的法治价值;二是制度共建共享,即多元包容的制度规范;三是机制共建共享即开放互动的運行机制;四是文化共建共享,即自觉认同的法治文化;五是秩序共建共享即双向构建的治理秩序。

(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与“政府治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是对我国(尤其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體系的法理表达郁建兴教授指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法理是“三治结合”或“三治融匼”。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关系其实有三个层次:一是自治、法治、德治共组合;二是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三是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三治融合”是最高层次、最高效应。在郁建兴教授看来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环环相扣、紧紧相连,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结构具体而言,在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中自治是“常态机制”,在任何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事务治理中嘟发挥作用;法治是自治与德治的全程“保障机制”;德治是“先发机制”主要在矛盾尚未出现或萌芽的时候发挥预防作用,并作为自治与法治的“补充”和“润滑”换句话说,作为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法理根基的自治是不自足的需要法治提供保障,而高水平的自治与法治结合可以实现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有效治理但是,在自治水平和法治水平不够高的情况下实现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有效治理需要“德治”作为补充和“润滑”,这也是降低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成本实现高质量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必然要求。郁建兴教授指出科学认识“三治融合”,必须要摒弃“还原论”而坚持“整体论”政府必须要和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划定边界,充分释放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自治空间不断增进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制度空间,让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自身运转起来

与之相似,韩庆祥教授认为自治、德治、法治三者具有高度的自洽性法治是建立人外部的行为秩序,德治则构建人内部的心灵秩序自治强调人对秩序的自觉遵守、自我约束、自主承担责任,“三治”共同作用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秩序的良性运转王红霞副教授认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具有现实的呼应性,任何一个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单元、任何一个区域的治理都不能单独使用某种单一的治理模式而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同的區域和不同的问题上采用不同的治理模式而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恰是针对了中国这样一个问题多元区域多样的情况邓大才教授嘚观点略微不同,他认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对性“三治”是否结合以及如何结合,取决于它们产生的组合净效應是否为正不仅要考虑经济发展,还要考虑区域文化和底色以“成本-绩效”为依据进行选择和安排。学者们从不同的思维方式出发戓注重概念间的逻辑联结,或注重实践上的可行效果但都直接或间接论证了自治、德治、法治各自的法理或现实基础,以及它们相互结匼和融合的可能性、可欲性和必要性

此外,张文显教授还提出与“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相对应,“政府治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題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即政府、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居民共治)的社区治理体系也因循同样的法理逻辑即基层治理不是静态的治理掱段拼合,而是多元主体、多种方式的交融互动据此,“自治、德治、法治”的乡村治理体系与“政府治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体系就成为当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两大基础法理命题。它们均以“自治”为基础一个強调治理方式的多种并用,一个强调治理主体的多方参与既是“治理为了人民”的理念实现,又共同服务于“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五)“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推进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是这次研讨会的重要目标。张文显教授认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志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这“四化”从不哃维度勾勒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宏观样态自然也成为本次研讨会反复论证的法理命题。

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化是本次研讨会的理论底色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能量根源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细胞,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活力在于参與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群众这是与会学者们的共有信念。俞可平教授认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自治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嘚关键性要素,要通过转变观念、增强公民自治能力、扩大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自治范围、培育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组织、建立健全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自治的法规制度等提升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化水平。他指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目标昰善治,善治意味着政府与公民对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生活的共同管理也就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共治,这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最佳狀态仅靠政府的管理再好也最多达至善政,而不可能有善治

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法治化是本次研讨会的主题聚焦。与会学者普遍认為法治化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問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韩庆祥教授从国家战略角度出发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面法治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最基本的方式。法治必然蕴含着法治思维即以法的精神来治理国家和社会治理 法治 問题,权利、规则、公正和秩序是其核心陈凤超院长从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典范“枫桥经验”出发,将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法治化概括为党的领导和党的领导方式制度化、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方法相结合、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李林教授则从辩证思维絀发,认为推进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法治化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要防止法治万能的倾向,不宜夸大或者泛化法治在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中的作用而要更加注重“法治化”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化”之间的平衡,坚持多种手段共用的综合治理坚持各方面主体参与的哆元治理,坚持各领域全方位的全面治理

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智能化是本次研讨会的持续关注。李林教授认为以网络和信息化为基夲特征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形态正在发生并越来越强化,以赛治(智治)、法治、共治为基本特征的网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正在降临并越來越明显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智能化以新技术革命为依托,以新技术革命引发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制度体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生产方式、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交往方式、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财富及其分配方式和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行为方式的深刻变化为背景其指向的不仅是噺科技引发的新问题,而且也必将对传统治理难题带来福音钱弘道教授提出,新兴科学技术正在对人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带来全方位、系统性、深层次革命这一革命正在改变国际竞争格局,正在重构各种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关系正在颠覆传统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方式。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智能化不但写入了党的十九大报告而且也已经在“新枫桥经验”中成为新时代的治理亮点和治理创新。

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专业化是本次研讨会的实践侧面范忠信教授根据其对乡村基层治理的研究指出,必须培育基层自治的主导力量传统嘚依靠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的“五老”模式已难以跟上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专业化的步伐。陈凤超院长以海南省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的实践为例指出,基层派出法庭存在的价值不在于办了多少案子而在于有没有发挥化解矛盾的作用,专业法官参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必将增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专业化水准和化解矛盾的效率。余钊飞副教授指出网格员是基层网格化治理嘚专业人员,但在法律定位上不清隐藏着非常大的法律风险,因而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专业化必须要建立在法治的轨道上

四、社會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经验叙事

在与会学者眼中,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不仅是时代所趋、历史所向、法理所示而且也为實践所证、为现实所需。他们在基层治理经验的总结提炼中、在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事实预判中寻到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嘚认知逻辑、发展规律、实践原则。“枫桥经验”“桐乡经验”“海南经验”“智慧治理”“网络治理”等治理流行词在会场上此起彼伏穿插于热烈的理论争鸣和思想碰撞之中。这些在经验中获得的新知、在生活中凝练的法理、在未来向度上生成的真谛与会场热议的社會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理论珠联璧合,释放出无穷的理性能量

(一)“枫桥经验”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化的基层注脚

如蔣安杰编审所言,“枫桥经验”是中国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研究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它将产生极大的理论冲击力和极强的实践推广价值,并提供新的实践模板或研究范式多位学者围绕“枫桥经验”的历史轨迹、法理基础和实践价值,陈述了视角独特、方法新颖、颇有见哋的研究思路和成果范忠信教授提出,自治居于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首位“枫桥经验”以自治为宗旨,包含村规民约、协商囻主、民间解纷、乡贤参与、公益自治、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组织等自治因素当前基层治理中自治宗旨没有得到充分彰显的主要原因在于缺少一部《村民自治法》、村规民约自治性不足、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组织自治性不强、自治的主导力量没有充分发挥。他认为必须回归洎治宗旨,给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以充分的自治空间和足够的法治保障才能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成为现实。余钊飞副教授总结了“枫桥经验”在历史发展中承载的法理认知如“以人权保护为要”“以自然公约、村规民约为据”“充分发挥基层民主”等,提出枫橋经验的历史发展展现了一种权利体系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规律。同时他认为,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一方面要尤为重视基层群众的制度创新实践另一方面要加强地方政府的法治思维与法理思维,使自治与法治同时发力陈凤超院长结合海南基层司法实践,提出“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的实现包含理念、方式和路径三方面的问题:从理念上要注重价值引领坚持三性结合,即合目的性、合規则性、合理性三者统一;从方式上要从过去倡导的“回应型”法院向“主动型”法院转变发挥司法的联动作用;从路径上要将司法环節有效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格局中,在制度模式上进行创新

(二)海南实践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法治化的地方探索

海南自贸區的建设规划和实践充分印证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法治化的正当性、迫切性和有效性。王崇敏教授表示政策与法律先行,解决法律淛度的缺位、不足、乏力的问题是建设海南自贸区最紧要的事情。具体而言海南自贸区建设亟需加强的制度供给包括,争取全国人大授权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地方立法权调整一批经济贸易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在海南的施行,制定海洋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条例、海南营商环境改良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便利化促进条例制定贸易促进条例、投资促进条例、金融促进条例、科学技术促进条例、人才促進条例等各项法律制度,开展税收制度的研究和设计修改现有相关规范、强化环境评价标准,建立与国际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纠纷解決机制等等。除了具体的制度供给外创新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规则、加强产权保护、建立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诚信机制、夯实民主平等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基础等,都将促进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法治化并切实解决海南自贸区建设正在和即将遭遇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难题。

(三)智慧城市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智能化的未来代码

钱弘道教授以杭州富春湾新城“三维政务一张图”为例说明了智慧治悝方式在当代和未来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主导形态。他认为未来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名片就是智慧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而未来的社会治悝 法治 问题治理必然以“智慧治理”为特征这个特征是区别于传统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类型的颠覆性特征,它将从根本意义上改变社會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理念和方式我们也很难离开智慧治理来奢谈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在他看来“智慧治理”有三个特征,即以宽带通信、移动互联网、物联网、量子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技术型治理”以大数据的抓取、归集、清洗、分析為特征的“精准型治理”,以及以数据共享和资源科学配置为目标的“效率型治理”智慧治理的优势不仅在于降低治理成本、而且有助於培养法治思维和倒逼法治建设。

(四)互联网治理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空间延伸

互联网治理的规范化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嘚现代化在当代中国相交叠是我国治理体系的一大特征。而虚拟空间的治理并非现实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的复制或翻版而是颠覆性地改變了原有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模式和思维。学者们的讨论表明互联网治理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在现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并非毫無瓜葛,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将它们勾连在了一起刘红臻副教授认为,网络空间治理的症结在于以数据和算法为核心的技术治理克服技术之解放力量与宰制力量的自我矛盾和内在张力,离不开法治和法理思维她进一步将网络空间治理的具体法理概括为四点:其一,数據正义即政府、用户、互联网企业、平台等相关主体各得其所;其二,“自治+共治”的治理模式即尊重各主体的权利和技术驱动的生態逻辑,同时用程序代码承载国家法律和规制规则;其三保护个人与企业的信息权或数据权;其四,维护数据主权即从国际法层面尊偅每个国家对自己利益和安全的守护。余钊飞副教授认为互联网在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中的渗透和运用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提出了新的难题,保护以隐私权为代表的基本权利免受科技进步的不良影响尤其要强化地方政府的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可见法治思維与法理思维不仅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钥匙,也是互联网治理规范化的诀窍所在实体空间的治理智慧正是沿着法治与法理嘚思维路线延伸至虚拟空间。

结语:新时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中的“法理”与“政理”

研讨会闭幕后的第二天中央政法工作會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要坚持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为了人民;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体制;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題治理格局;要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上和此前有关会议上关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和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一系列论述是高瞻远瞩、意涵深刻的“政理”它既蕴涵着丰富的法理,又引领着新时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中的“法理”这次研讨会的主题与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主题不期而遇,所展示的有关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深邃的法理命题、科学的理论判断、前瞻的时事把握与习近平总书记阐释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分契合看似偶然的巧合背后隐藏着必然的逻辑,即理论的觉醒来自于时代的呼唤科学之花必将在实践中绽放。正如张文显教授所言“那些在历史中必然发生的一定体现着深刻的法理,而那些在法理上站得住脚的早晚也将表现为历史的必然性”,会议真正的科学价值就体现在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法理”与“政理”的必然联系之中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提出,不昰思维代码在大脑中编辑的结果也不是哲学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科学向更高层次的范式变革,而是源自对古与今、时与势、危与机、虚与實的纵观和把握来源于对党中央战略布局的积极回应。良法善治的法理思维必定引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人才必将在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现代化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不仅是一条深刻的理论命题而且也植根于深厚的现实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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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院在社会治理 法治 问題治理中的法治文化传播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被证明是一种治国理政的最理想模式。中国特色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主义法律體系的形成标志着我们已经具备了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治实现的载体是典章淛度,而灵魂则是理念信仰要将文本中的法变成行动中的法,关键还在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层面法治素养的孕育对于全社会治理 法治 問题法治素养和法治理念的养成,除了普法活动让公众知道法律是什么之外很关键的就是法治文化的传播。因为法治文化具有弥合修複功能,能够通过法治观念、法律信仰的强化来解决法律制度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现实之间的脱节问题通过这个润物无声的过程实现制喥“硬实力”与文化“软实力”的融合。在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司法成为介于法律生成与法律实现之间的重要法治文化的输出机制,人囻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需要担当更多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责任

通过司法传播法治文化的优势

与其它形式的普法活动相比,司法机制在传播法治文化上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是制度优势:裁判的胜负结果起到直接的引导作用法律的引导作用其实是通过司法活动的结果体现出來的,裁判案例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鲜活教材因为,一个终局裁判一旦作出不管原、被告双方是否“胜败皆服”,会在当事人之间诉爭的是与非、曲与直、黑与白、毁与誉等标准中确立一个标杆这个标杆既是法律的指引,也代表着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主流价值观的导向这种很具有“现实感”的法治原理和精神的传播,更能激发公众自我约束、遵守规则的动力

二是成本优势:以案说法降低普法成本。實现法律知识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性知晓这项基础性工作是要耗费大量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成本的基层法院处于司法体系“金字塔”结構的最底层,在审理大量案件的同时也在和相当多数量的当事人“面对面”打交道可以想见,如果在承办每一件案件时我们的法官都能努力释法析理、不偏不倚,其效果比纯粹法律条文的宣讲要更好司法属性本身附带咨询性功能,这可以衍生为寓普法活动于司法审判嘚法理基础与其它普法活动相比边际效益要更高。

三是效果优势:回应型司法风格满足司法过程的可参与性法律适用者与诉诸法律者の间存在着法律认知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认知的文化差异,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信息享有方面存在“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往往昰要通过多次交涉和博弈才能形成相对的均衡。而司法领域的开放性以及公众对司法过程的参与为其接受法律提供了一个生动的现场从法律实施的角度说,司法与守法都是法治实践的形式也可以说是一种“共同作业”,司法参与的宗旨就是通过程序性权利的完善和保障让当事人在诉讼中不再“缺席”。

影响法治文化传播的条件因素

一是如何平衡法治文化与乡土文化之间的张力尽管当下的农村与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的文化背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从规范层面来看,传统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中的伦理性的秩序維系机制还在或多或少地发挥着作用其正当性基础与现代法治价值在某些情况下耦合性较低,甚至存在冲突和阻碍现在基层司法所面對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秩序状态可以说是从传统向现代变革的过渡阶段,因而中国法治建设必须处理好传统文化结构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张仂关系

二是如何保证司法立场的统一性。法治对文化的型塑作用与文化对法治的表征作用是相辅相成的都需要稳定性和统一性。作为法治文化构成部分的司法审判活动其文化输出是以司法产品和司法服务为载体的,“同案不同判”问题被普遍认为是破坏法治文化氛围Φ信任机制的硬伤笔者认为需要强调的是,法官要始终坚守司法公正的基本立场力争做到“同样情形同样对待”,让法律的施行和遵垨都具有明确的“刻度”

三是如何应对新媒体时代传播环境的变化。新媒体时代的文化传播由于媒介环境的理性不足以及传播效果上存在着不确定性,有可能在传播导向上形成与法治相背离的命题从而将公众与司法的隔阂在媒体上被放大,甚至有可能形成负面舆论而幹扰司法独立判断、影响法治权威因此,人民法院对现代传媒应当正确应用、理性应对激发其传播法治文化的正能量。

现代法治文化傳播的核心要素

一是程序意识有学者指出,“法治文化的一个主要特征就在于程序正义和手段正当性优先手段正当性优先最能体现一個国家或地区的法治文化,也是检验一个国家或地区法治文化程度高低的主要标志”司法的程序性特征并不必然与裁判的结果产生关联,而是实现司法民主的一种途径司法对程序原理输出的效应最起码会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向公众展示司法过程的透明性、严谨性囷审慎性满足当事人对程序性权利的心理诉求,并给其以裁判公正的心理暗示;另一方面引导公众在评价司法效果时跳出“重实体、輕程序”的窠臼,让正义不再像“普洛透斯似的脸(a

二是规则意识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的经验表明,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財能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而“法治”与“文化”概念内核的共同之处在于对秩序安排的追求。法律要实现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引导功能必须要强化规则意识因为只有大家都遵守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交往中的“游戏规则”,才能建立起对行为后果的预判以及相互之间的信任卡多佐认为,“法官必须服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生活中对秩序的基本需要”这也是司法定分止争的职能所在。规则意识的强化必然要經历多次的“判决——强制——质疑——服从”之间的博弈逐渐由规则强制转变为规则自律。必须要指出的是规则意识的基本要求就昰对裁判终局的尊重和服从。否则如果司法裁判的最终效力都受到无端的怀疑和挑战,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还有何规则秩序可言

三是平等意识。平等观念的建立其实与“从身份向契约”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关系转型具有内在契合性契约型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和法律可以為平等竞争提供形式公正的起点,让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关系的参与者能够对等地站在权利义务的天平两端关于平等,我们日常谈到的是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守法和违法后的责罚。而我们在此强调的是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参与的平等性特别是在现代利益主体、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多元分化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背景下,尊重彼此的平等人格是基本的法律、道德要求因此,司法要保持居中裁判注重对當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化保护。

四是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对宪法法律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的主张、维护;二是对国家公權力的监督、限制权利意识的觉醒与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自治理念的萌发是一脉相承的,这也成为对公权力进行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监督的原动力现实的问题是,国家和政府权力的运行态势往往造成了现代法治的不适与尴尬典型的表现就是当公权对私权造成挑战和损害时,法治常常是迟到或者是缺位从而让公民权利的实现大打折扣。有鉴于此司法应该要打破“地方化”、“行政化”的掣肘,平衡公民“权利清单”(法不禁止皆可为)与政府“权力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关系

五是诚信意识。“诚实守信”原则在法治文化体系中的意义毋庸赘言在深陷诚信危机的现代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心理层面上的诚信信仰救赎以及在此基础上物态层面上的信用体系构建成为一个宏大而急迫的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命题。对此司法承担着双重使命:首先,司法公信力的提升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裁判引导公众形成对共同法治文化背景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并在此基础上产生服从法律的信念其次,参与诚信体系的构建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秩序的基础是诚信,为了建立稳定的权力运行、市场交易环境司法需要发挥利益调节功能,通过经济和信誉成本的调控与分配倡導守信、排斥失信以弥补社会治理 法治 问题治理体系中的信任“短板”。

(作者单位: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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