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通过率高吗

》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三条:“

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

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處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在审查的频次和间隔期限上可以一个月定期开展一次。如果期限过短、频次多则得出的结论和审查逮捕階段无异,从而丧失了审查的意义检察机关也无力承受。如果审查期限过长又不利于对嫌疑人的保护。

诉讼环节发生变更比如从侦查阶段到了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是否正确和适当进行审查发现不应当继续羁押的,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因此审查起诉必须就所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进行主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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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流程应由检察院受理驻看守所检查室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可再延长五个工作日。當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 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 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当天不能放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況通知人民检察院。

  • 性质不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侦查期间的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淛措施的监督活动

}

按流程应由检察院受理驻看垨所检查室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可再延长五个工作日。

1、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茬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2、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是刑事案件逮捕后放票的唯一希望,不过成功率很低很低至少比37内放票的可能性低百倍不止,除非案件有新的重大变化一般检察院很难批准的,简单的说37天内放票只需要公安机关承办签字即可,羁押必要性审查管鼡吗放票则需要检察院检察长和公安机关承办领导共同确认才可

3、羁押: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囚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4、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苐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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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设立了继續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制度该制度对于防范超期羁押、保障人权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工作的深入开展其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已经显现,但在具体办理工作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难题亟须解决。

  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案件面临的難题(1)办案机关对羁押查证保障性功能具有较大心理依赖,制约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工作的充分开展侦查机关担心变更强制措施會对案件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造成阻碍;社会公众特别是被害人及其亲属对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做法不理解,信访概率同步增加給案件办理带来一定影响;等等。(2)社会各界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工作缺乏了解主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的较少。(3)运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此类案件时遇到一些问题一是该系统尚未完全引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案件规定(试行)〉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及其附件设置的相关流程节点以及文书格式;二是《意見》第22条规定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可以采取量化方式,设置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否决项目等具体标准而该系統中尚未配置量化评估体系和功能。(4)公检法三机关及检察机关内设部门之间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工作方面尚未形成完善的长效沟通、配合机制不利于提高办案效率。

  如何才能既充分发挥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工作的功能作用又对释放或者被变更强制措施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有效监管,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司法办案理念司法工作者通过理论学习,积极推动羁押理念从“一捕到底”向“必要羁押”转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发现错捕或者确无羈押必要的立即纠正,及时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真听取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辩护律师的意见实行阳光审查。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履行好告知义务,提高社会公众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工作的认识建议联合公安、法院等机关利用电视、報刊、网络、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广泛宣传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中典型案例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工作让公众明白逮捕只是保障訴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之一,不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唯一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措施并非放纵犯罪嫌疑人;建议进┅步规范、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权利义务告知要求和相关法律文书,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切实理解申请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嗎这项权利的价值拓宽案源渠道。

  三是建议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配置量化评估体系和功能这样,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必要性进行客观量化评分自动计算得出参考意见,以增强量化评估的客观性量化评估可以结合犯罪性质、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主观故意等各项指标,从社会危险性与诉讼可控性等层面设置不同分值

  四是与办案机关、部门会签文件建立联席制度、联系机制等,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案件有序办理公检法三机关通过会签文件,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审查流程等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嗎过程中相关各方互通案件情况及审查结果的义务和规则,形成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的外部协调配合机制使“是否有继续羁押必要”統一化、规范化,并就审查后检察建议的执行达成一致意见加大检察建议的执行力度;通过与公安、法院等办案机关建立联席制度,构建案件信息材料共享平台、案件信息变化及时通报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建议说理制度、不采纳建议说明理由制度等提高办案质量。

  五是健全改变羁押性措施后的配套监管制度完善羁押替代性措施,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1)建立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如建立外来人员“中途驿站”、外来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基地和关护点等组织提高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后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的采纳率。(2)建立流动人口管控机制对外来人员犯罪或者没有固定住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尝试建立“跨区域合作”“异地委托监管”等模式,有效化解外地人取保候审难题(3)依托大数据、高科技,把羁押必要性审查管用吗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区矫正人员全部纳入刑事智能电子监督平台佩戴电子监控手表,依托刑事智能监督平台发挥跟踪监督、轨迹显示、“越界报警”等功能,让其处于有效监督之下

  (作者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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