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为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材料管理,提高中小学教辅材料材料出版质量促进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原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加强图书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材料出版资质管理的通知》对图书出版单位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材料出版业务明确了资质条件。经核准2012年,原新闻出版总署对各图書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材料出版资质进行了认定出版单位须按照原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 凡是违反规定出版中小学教輔材料材料的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責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门户网站下方《便民查詢》栏目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全部
|
|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