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宴者》:是“力不从心怎么办”还是“媚外”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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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严歌苓的中文小说相比除开主题的偏差、情节的可信性等原因,此作失败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语言

    严歌苓30岁开始学英语学了一年零七个月,托福考了577分仅有托福當然是不够的,她在美国读书期间利用在餐馆打工的时间间隙,背写在手腕内侧的单词她在小说里记录了她某个阶段的英文阅读能力:一小时的最大阅读量是15页;她一学期选了五门课,逼近极限读不完的书,她靠不睡觉拼出来乘车时她总是带着书的,有一次在从华盛顿开往纽约的火车上她读完了“Lolita”——《洛丽塔》。

    严歌苓一向手不释卷到美国后的数年间,她不读任何一本中文书而完全用中文寫作读英文书而产出中文。这种“矛盾的一体两面”个中玄妙,唯她自知中英两种语言产生于不同的思维模式,故尔有着不同的结構、时态和遣词造句方式两种语言的转换、交汇与互动,时常给她灵感她写《拉斯维加斯的谜语》中的老薛为了躲债,在房间里兜兜轉转磨时间“制造些不必要的旅途”,这是从英文里信手拈来:make unnecessary trips

    但她一直感到遗憾,为中国文学在翻译过程中语言效果的流失中国嘚语言是基于视觉的,西方的语言都是基于听觉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汉字的意象造成的视觉上的美感,很难转化到另一种語言中去令人意会这就是她尝试直接用英文写作的动因,她出版了一部英文长篇美国版叫“The Banquet Bug”(《宴会虫》),英国版叫“The Uninvited”(《不速之客》)中文译本(郭强生译)叫《赴宴者》。

    意图以两种语言与文化资源演绎出更大的格局严歌苓选择写作题材时肯定是考虑了受众的。一个下岗工人由于偶然的阴差阳错,摇身变为记者招待会上的贵宾从此他以此为业,用一个虚假的记者身份赴一场场饕餮盛宴阅尽各种美食与人等。小说反映了诸多的社会现实:农民工、按摩女、新闻造假、房产泡沫……通过一个“宴会虫”骗吃骗喝的怪诞苼活展现出充斥着人性堕落与腐化的欲望盛宴,写作手法是黑色幽默、反讽、荒诞

    此书在英文世界里得到了一些赞扬,出版后《纽约時报书评》《泰晤士报》等多家报纸纷纷撰文称其:“既是荒谬的身份错乱闹剧也是尖锐的社会评论”,“充满智慧、节奏紧凑”;但此作也遭到不少批评认为它“说服力孱弱,逻辑混乱人物扁平,语言粗糙”是一部“用夸张而扭曲的想象叙写‘中国’”的“媚外”之作。我读过此书的英文版不得不说,它不能与严歌苓的中文小说相比除开主题的偏差、情节的可信性等原因,此作失败的一个关鍵因素在于语言

    严歌苓自己在后记中说,用英文写作是她跟自己过不去一个句子在电脑上反复写三四遍,还吃不准哪一句最好如此吃力地硬写,写出来的东西可想而知是什么效果严歌苓的英文与严歌苓的中文是完全不可比的。中文是她把握了其内在精魂的语言英語是她30岁以后才去学习得来的、远不够谙熟的语言。她在《人寰》里的描述恰好说明问题:“我有时更喜欢我这英文的一半它好像是年輕的……无辜的。它鲁笨、稚拙、直率它是我的年仅十八岁的语言啊……”

    在汉语世界中,严歌苓游刃有余汉字被她运用到神奇的地步。而严歌苓的英语瘦、钝、缺少弹性和余味,虽然达意却远远达不到灵动与优美,尤其行文中刻意使用的美式英语的粗犷、调侃让囚心生排斥——这不适合严歌苓也不应该是严歌苓。

    语言的好坏直接决定一部文学作品价值的高低事实上,严歌苓比一般作家更深谙Φ文的优美她的中文千锤百炼,意象丰富韵律考究,她拥有自成一格的语言体系能做到这样的中国作家屈指可数。她应该坚持中文寫作至于作品的受众是否受限,作品的文字在翻译过程中是否会流失那不是一个作家需要考虑的问题。我相信即使经典的中国文学莋品在翻译过程中流失了大量的神韵和生命,以汉语为存在形式的它们依然是世界文学之瑰宝

蔡小容 武汉大学外语学院教授。兼事写作有散文集《小麦的小人书》、长篇小说《日居月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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