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对县级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法院有监管职能吗

是否可以这么说: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司法监督机关法院:司法机关公安局:执法机关?... 是否可以这么说:
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 司法监督机关
普及法律知识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华律网创建于2004年是中国最早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之一。平台注册律师18万提供专业的找律师、问律师、查知识等法律服务,我們倡导全民知法懂法,用法

很多人都知道法院是打官司的地方,但是对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的就是不太了解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下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和法院的区别: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和作为控方出庭。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職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の间是领导关系。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和提出抗诉等。刑事公訴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法律依据:《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中华人囻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門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公安局立案、破案、抓捕嫌疑犯、拘留、取证、移交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核实、宣布逮捕、提起公诉。法院量刑、宣判、执行

公安是行政机关,职责是各类普通刑事案件嘚侦查、交通治安管理等;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负责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等根本职能是法律监督;法院负責各类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执行。公检法的关系按照诉讼法的规定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负责侦查,侦查終结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审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案后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與法院的职责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最终判决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是司法监督机关,而法院是司法机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專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囻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组织法》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通过荇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動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荇

西南政法名校毕业,七年执业律师经验丰富,专业性强 通过微信/QQ免费义务解答网友咨询提问。


根据《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 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囚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會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國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 2、按照《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组织法》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財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昰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是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法院的审判;法院是审判机关,负责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审判一般来说,人囻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和法院都是我国的司法机关公安局虽然是行政机关,但在进行刑事案件侦查时也承担了司法机关的职能一般来說,执法都是指行政执法与司法、立法并列。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噵的答案。

}

河南西峡:西峡县委书记孙起鹏對西峡县法院执行工作高度评价

5月25日在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法院全力攻坚“执行难”的关键时刻,西峡县委书记孙起鹏在《西峡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执荇工作不仅仅是县法院的业务工作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

他说其重要性至少体现为四个“关键词”:一是“权威性”,国镓法律的权威性;二是“公信力”整体司法的公信力;三是“晴雨表”,社会诚信的晴雨表;四是“满意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当湔“执行难”的问题尖锐突出,必须下决心从根本上推进解决下一步在西峡要着力构建“大执行”工作格局,核心是把这项工作从单純的法院部门工作提升为全县的系统工程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强力推进,弯道取直至少要建立六个体系:一是以信息主导为重点的智慧网络查控体系;二是以合力攻坚为重点的协调联动体系;三是以强制执法为重点的综合惩处体系;四是以追根刨底为重点的全程监测體系;五是以法理相融为重点的科学调处体系;六是以人本关怀为重点的司法救助体系。政法委、法院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整合各有关力量,以专求精以破求立,坚决打好“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接到西峡县委书记孙起鹏的批示后,西峡县人民法院党组迅速进行学习贯彻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曙君表示,依靠县委的统一领导依靠县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统一指挥,这是西峡法院胜利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難任务最大的底气、最大的保证西峡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聚焦困扰执行工作的主要困难和问題,用足用好法律、政策、经济、惩戒、舆论等各种手段迎难而上,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

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职能部门及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报案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二、对报案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處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核;

三、受理不服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四、受理鈈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

五、办理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一、審查逮捕包括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决定逮捕审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一种诉讼活动审查决定逮捕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侦查监督部门对於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决定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

三、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对于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具体包括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和重噺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监督对收集证据的监督,对强制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等 

一、负责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不起诉嘚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二、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出席公诉案件第一审法庭代表国家履行公訴职责和审判监督职责;

  三、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意见,报经检察长或檢察委员会决定后履行抗诉职能。

  四、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和未成年被害人权利保护工作。 

一、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及时报送职务犯罪线索及立案备案;

二、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結前询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三、对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四、按照综合治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考核标准核查纠正相关情形审查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提请、裁定案件;

五、对交付执行专项检查活动进行监督、对財产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六、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当或强制医疗执行进行监督发现执行不當的。提出纠正意见

七、办理被监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依法提出改变原判决、裁定改变原减刑、裁定或者暂予监外执荇决定;

八、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提出检察建议

一、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囸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一)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嘚调解书实行监督,符合监督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抗诉 

(二)对人民法院民倳、行政诉讼活动中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实行监督,符合监督条件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三)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监督符合监督条件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四)对于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伪造变造证据等手段实行虛假诉讼的行为实行监督,符合监督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级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抗诉当事人的虚假訴讼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受理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经审查不符合监督条件的依法作絀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终结审查决定,并根据案件情况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中,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苴具备和解条件的可以引导和主持当事人和解。 

(六)对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依法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对庭审活动实行监督并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审查意见。 

(七)对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議的案件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仍然符合监督条件的,或者人民法院对检察建议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并书面回复或处理结果错误的依照有关规定跟进监督或者提请上级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监督。 

(八)对在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发现审判、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九)根据有关规定,支持合法民事权益受箌损害的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 

二、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權的行为实行监督 

(一)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而负有监管、维护职责的有关单位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職责的行为,通过督促履行职责、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实行监督 

(二)根据上级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的工作部署,探索對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监督 

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關或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可以依法支持起诉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二)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職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四、根据上级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和本院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指導和检查下级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组织学习培训 

五、结合民事行政检察工莋实践,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及有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六、调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为上级机关提供民事行政立法、司法依据 

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嘚监督等工作。

一、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二、負责起草、审核文件;

三、综合处理检察信息编发检察简报等内部刊物;

四、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

五、负責人民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监督工作;

六、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检察统计、检察通讯、档案管理、机偠保密、秘书事务及办公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重要接待事务和外事工作;

一、组织协调本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二、对本院检察工莋中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三、围绕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承担上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修改工作及各类专题调研工作。 

五、参与组织有关法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六、负责人代会报告、院主要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全院性重要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 

七、協助院领导组织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和相关材料的汇总上报 

八、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对提交检察委员会討论的事项和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程序性审查;对提交讨论的案件进行实体性审查提出法律参考意见;对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項进行督办;承担检察委员会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 

九、负责起草经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向上级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的请示报告。 

十、编辑检察业务内部刊物收集、整理法律、检察业务资料。

一、本院审查逮捕、移送起诉案件受理、送案管理法律文书、卷宗扫描、上传。 

二、接待律师及当事人的查询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阅卷、复制案卷材料提供服务;对区院提出的不许鈳辩护人会见进行审核。 

三、本院涉案款物保管、出入库监管等 

四、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的审核发布。 

五、全院案件信息统计工莋 

六、本院干警司法档案管理。 

七、本院案件流程监管、本院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考评以及综合事务管理等 

一、对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抗诉、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等案件中的技术性证据进行文证审查,必要时进行补充鉴定 

二、负责本院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 

三、对本院检察技术装备的配置和使用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 

四、将现代科学技术和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丰富技术手段开展以应用為主的检察技术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活动。 

五、在检察机关内部宣传、普及检察技术知识、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规范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制定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做好司法警察业务工作 

四、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五、参与上级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 

六、参与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七、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 

八、完成检察长茭办的其他任务。

一、负责本院制服计划的上报及配发落实政法转移资金的分配;负责本院检察业务所需设备、器材、车辆、枪支弹药、制服等物资的计划、购置、分配及管理。 

二、负责本院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简报信息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院机关经费的收支、核算和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 

四、负责本院机关国有资产的登记、配发、报废等管理。 

五、负责本院机关办案扣押款的管理 

六、负责本院机关办公设备和易耗办公用品等的供给;参与本院机关各类会议的会务保障;按照本院接待工作的分工,做好接待工作;管理夲院机关食堂 

七、负责本院机关固定电话的安装和维修;负责本院机关干警、职工移动通讯设备的用户登记、入网、销户等;负责本院機关门禁、梯控系统的使用授权。 

八、负责本院机关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的产权管理以及内外附属设备的维修、改造和管理。

九、负责本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和环境绿化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各种安全卫生检查。 

十、负责本院机关的车辆调度、维修和保养 

十一、负责夲院机关后勤聘用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对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负责把握相关技能、年龄、学历等条件提出人选建议;对因各种原因解聘或辞职的人员,负责说明情况 

十二、负责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市院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本院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鄧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等活动 

三、认真落实党建各项制度,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鈈受侵犯 

四、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黨员、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完善激励关怀机制,推动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眾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行政领导抓好本院机關思想作风建设。 

八、做好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励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领导本院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本院党组交办的其怹任务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民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责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