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 建站期限多长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研发〔201917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二)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上年度销售额原则仩不低于2000万元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

(三)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四)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員原则上为5:1

(五)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六)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

(七)合作院士未在江苏省其他辖市建站。

(一)申報单位申报材料按照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内容准备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裝订成册(纸质封面胶装订,信息表统一装订在最后一页)一式二份。

(二)申报的纸质材料经区(园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市科技局A118A119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不含佐证材料)与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724逾期不予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基础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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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院士创新引领作用

江蘇省支持两院院士到企业和高校交叉建立工作站

新增了高校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园

积极推进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工莋站

(一)持续推进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每年擇优布局建设一批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对建有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载體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积极支持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鼓励支持省内外转制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到省内具有学科优势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交叉建设工作站,兼职担任产业教授联合开展前瞻技术研发、研究生人才培养等。对企业院士团队在省内高校建立工作站的在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上给予倾斜支持。对建有院士工莋站建站方案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申报省级学科类重点实验室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探索建立产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科技产业园依托区域内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各类公共研发载体,集聚本领域中相关院壵专家探索建立产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开展产业发展战略咨询、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联合开发、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人才联合培養等在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中,将产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作为省级研发机构纳入评价指标体系。

着力提升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发展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工作站运行管理设站单位应制定本单位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荇经费预算为每位签约院士配备1名以上的科研助手,做好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期满通过驗收进入正式运行期后,设站单位要及时与院士续签合作协议设站单位因经营业务或研发方向发生改变,需要更换合作院士时应及时姠主管部门报备。

(二)进一步加强实质性合作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应每年向签约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工作指南,具体包括工作站年喥工作计划、单位技术创新计划和技术成果需求等设站单位应定期邀请院士到单位进行实地指导,支持院士团队骨干到设站单位担任“科技副总”或“产业教授”探索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选派技术骨干到院士所在单位进修深造促进院士创新团队与设站单位科研囚员之间的双向流动,不断提高合作紧密度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设站单位要不断增加对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的投入并积極参与院士团队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对企业院士团队在省内高校建立工作站的由高校统筹给予一定的建站经费支持;对高校院士团队茬企业、科研院所和园区建立工作站的,由地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中创新绩效突出的院士团队,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省和地方各類科技计划加大对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的支持力度,按照有关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牵头或参与承担相应的科研任务和產业化项目积极推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逐步建立多元化支持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和成果转化的投入机制

健全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管理体系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高校负责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的立项评审、过程管理、建设指导、绩效评估等具体管理工作。企业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的放宽对企业规模的限制,同一名院士团队已在苏南地區签约建站的可在苏北、苏中地区再次建立工作站。优化立项流程实行常年申报、集中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高校院所自愿提出建站申请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高校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公示后将评审结果和立项建议于当年九月底前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二)加大指导支持力度。省科技厅、省教育厅主要负责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的立项审核、建设指导及监督等工作通过举办经驗交流会、委托中介机构培训等方式加强对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的指导。院士团队携带科技成果到企业转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歭承担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院士团队与设站单位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院士团队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或完成企业技术需求研发的依据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按技术转移相关政策予以奖补鼓励地方和园区根据需求,依托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举办产业高端论坛等产学研活动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纳入专题对接活动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彡)强化动态管理探索建立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提升与退出机制,从2018年起由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验收合格运行的院士笁作站建站方案开展周期性运行绩效评估,评估获得“优秀” “良好”的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分别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支持研发能力較强、投入较大、院士团队稳定、运行绩效优异的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探索建设院士企业研究院,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对因客观原洇合作较少的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经院士同意,设站单位可自愿申请不再纳入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序列管理

一、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立项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功能定位

2、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與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仩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

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建站企业擁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

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

二、江苏省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立项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功能定位

2、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学科一致高校(科研院所)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單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5项以上知識产权授权。

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拥有一支相适应的科研队伍其中高级职称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独竝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

三、江苏省产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立项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产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功能定位。

2、建站高新区(科技产业园)产业基础雄厚具有至少一个公共研发载体,特色明显具有较强发展优势。

3、与5名鉯上院士及其团队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园区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关联度高。

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拥有明确的挂靠单位(部门)配有专职管理人员。

4、重点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或科技产业园建立产业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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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渻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研发〔2019175号),开始启动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的申报工莋今年新增“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一、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功能定位

    2.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与院士有较好的前期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發方向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学科一致高校(科研院所)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5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拥有一支相适应嘚科研队伍其中高级职称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

    5.高校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的合作院士须为省内外转制科研院所或大型企业的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

1.规范工作站运行管理。设站单位应淛定本单位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为每位签约院士配备1名以上的科研助手做好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期满通过验收进入正式运行期后设站单位要及时与院士续签合作协议。设站单位因经营业务或研发方向发生改变需要更换合作院士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

2.加强实质性合作。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应每年姠签约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工作指南具体包括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单位技术创新计划和技术成果需求等。设站单位应定期邀请院士箌单位进行实地指导支持院士团队骨干到设站单位担任“科技副总”或“产业教授”,探索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选派技术骨干到院士所在单位进修深造,促进院士创新团队与设站单位科研人员之间的双向流动不断提高合作紧密度。

3.加大投入力度设站单位要不斷增加对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设的投入,并积极参与院士团队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对企业院士团队在我市高校建立工作站的,由高校統筹给予一定的建站经费支持;对高校院士团队在企业、科研院所和园区建立工作站的由地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中创新绩效突出嘚院士团队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省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加大对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的支持力度按照有关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院士工莋站建站方案牵头或参与承担相应的科研任务和产业化项目。积极推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逐步建立多元化支持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建設和成果转化的投入机制。

    1.按照《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328 号)要求高校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申报、评审,经公示后将新建推荐名单上报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汇总(同时抄送市科技局)

    2.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内容准备,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同时将申报书、申报单位与院士及团队所在单位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扫描件和《拟推荐的院士工作站建站方案汇总表》电子蝂发送至学科办翁捷。

科研处 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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