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户口是军人户口相关规定的取消了怎么办

  本人系现役军官原户籍为長沙县农村户口,老婆为福建农村户口今年休假回长沙县办理结婚手续,牵扯出一系列自身觉得为难的事情

  一是办理结婚证。由於本人参军后户口注销,民政部门不承认我的原户籍不同意办理,说是要我去驻地或者福建办理为啥不能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经查阅相关文件说是可以在原籍,为啥长沙不可以

  二是家属户口的问题。经正规途径了解长沙县落户的方法只有婚迁和买房落户兩种,按正常来说我结婚了,老婆户口可以正常落入家中(由于本人驻地为海岛条件恶劣,老婆未办理随军一直在长沙县上班,和父母同住)但对军人户口相关规定限制是二期士官以上志愿兵和军官家属均不可以落户长沙户口,这样直接造成老婆长期和父母住却沒户口,部分保险等正常福利得不到享受

  三是小孩准生、福利等问题。我们准备明年要小孩但经了解,在长沙县我们无法办理小駭准生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建议我们去福建办理,到长沙生(孕妇长途奔波)即便生下来,小孩户口该怎么办孩子疫苗注射、教育等各项福利怎么办?

  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多限制在一线工作真的很辛苦,真的不想家里这些事情烦心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得到相關人士的关注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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