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律师我现在在读大四,3月和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约定:2019届应届大学生统一签约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4千元,违约金3千元; 后面公司人事微信ロ头约定:若提前在4月开始工作只算实习期,最低实习时间为2个月实习工资仅3千,毕业后才算试用期 如今我已实习两个月有辞职意向,公司未进行过正式培训我想请问如果我离职是否算违约需要赔付违约金?因为协议书约定的是试用期和4千工资,而签订协议书之后才告訴我有实习期给3千工资我也按约定实习了两个月。我有查找过资料说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合同法就是这种情况不知道它生沒生效我是否应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