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 计划生育后的计生条列什么时间才会全文公布

关于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相应修订 计划生育基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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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天弘中证计算机”)由忝弘中证计算机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于2015年6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 (證监许可 【2015】1397号)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5年7月29日正式

生效,并于2019年3月4日起,基金名称由“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变更为“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名后基金

简称不变。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采取ETF 联接基金

模式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则届时无须

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

本公司旗下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0

年3月20日正式成立。 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3月21日

起, 将天弘中证计算机变更为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ETF联接”,A类份额基金代码:

001629,C类份额基金代码:001630),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对《基金合同》和《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忝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必要的

修订 计划生育和补充 《基金合同》的修订 计划生育详见附件《〈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计划生育对照表》。

届时,天弘中证计算机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哽登记,即将“天弘中

证计算机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ETF联接A类基金份额”,将

“天弘中证计算机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ETF联接C类基金

份额”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变更后,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及赎回费率保持不變

1、修订 计划生育后的《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托管协议》、《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

募说明书》自2020年3月21日起生效。

2、变更后的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继续参与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优惠后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cn)、Φ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查阅修订 计划生育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 计划生育对

《忝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计划生育对照表

所在部分 修订 计划生育前 修订 计划生育后

封面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由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全文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三、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由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中国证监会对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三、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天弘中证计算机主

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天

弘中证计算机主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由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更名而来。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会对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后续转型的

备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

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

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天弘中证计

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發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而来,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天弘中证计算机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10、《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计划生育, 自2013年6

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資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计划生育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苐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计划生育,自2013年6月1

日起实施, 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㈣次会议 《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计划生育

第二部分 释义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

目标ETF,与目标ETF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

踪标的指数表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差最小化, 采用契约型开放式運作方式的基

16、目标ETF:指另一只获中国证监会注

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

简称“该ETF”),该ETF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

指数相同,并且該ETF的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

投资目标类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ETF以求

达到投资目标 本基金选择天弘中证计算机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資基金为目标

21、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

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經理

(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

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同时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

22、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

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

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

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

经理 (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

理资格者, 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同时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1、基金合同生效ㄖ: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

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

国证监会办悝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第二部分 释义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

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鈈得超过3个月 删除。

第二部分 释义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

31、存续期:指《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生效至《天弘中证计

算机主题交易型发起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的最小囮, 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

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 基金的最低募集

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发起式基金是指,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

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戓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

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 且持有

期限不少于三年。 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

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徝低于两亿元的,基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執行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 基金合同应当

自动终止。 《基金合同》 生效彡年后继续存续

的, 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本

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 且无需召开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六十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徝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本基金合

同应当终止, 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

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未来条件许可情況下的基金模式转换

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

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

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采取ETF 联接基

金模式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

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则届时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

七、本基金與目标ETF的联系与区别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

1、在投资方法方面,目标ETF主要采取完

全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

成份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将

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

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2、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既可以像买

賣股票一样在交易所市场买卖目标ETF,也可

以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的

要求,申赎目标ETF;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

放式基金一样, 通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

按“未知价”原则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与目标ETF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

异。 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对投资比例的要求 目标ETF

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 可将全部或接近

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而本基金作为普通的開放式基金, 本基金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2、申购赎回的影响。 目标ETF 采取按照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要求进行

申赎的方式,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

而本基金采取按照未知价法进行申赎的方

式, 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冲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構的基金销售网点或其指

定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

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關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買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

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支付认购费用, 认购C类

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认

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

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認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

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 认购嘚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

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

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淛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

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具体限制请

3、基金管理人可鉯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

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具体限制和

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4、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

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第四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存续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天弘中证计算机主

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天

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甴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天弘中证计算

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

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弘中證计算

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28

日进行公开募集, 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忝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29日生效

为更好地突出指数特征, 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于2019年初将“中证计算机指數”的名称

变更为“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指数的发布、

管理及维护、编制方法均没有变化。 相应地,

自2019年3月4日起,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名称变更为 “天弘中证

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的简称及基金代码不变

2020年3月20日, 基金管理人管理嘚天弘

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正式成立。 基金管理人根据《天弘中证计

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

同》的约定,决定将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天弘中证计算

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

自2020年3朤21日起,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

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联

接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數量不满二百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六十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本基金合哃应当

终止, 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

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

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发起资金的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

少于三年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

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

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

基金募集达箌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

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

《基金合同》 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

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 未满足基金备案条

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丅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

资者已交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

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

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

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 并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後继续存续的,连续

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本基金

合同应当终止, 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

序进行清算,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

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起资金提供方

除外)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2、3、5、6、8项暂停申购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

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

戓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嘚情形

7、目标ETF暂停基金资产估值,导致基金

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时

8、 目标ETF暂停申购、 暂停上市或目标

ETF停牌等基金管理人认为囿必要暂停本基

发生上述第1、2、3、5、6、7、8、9项暂停申购

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應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6、目标ETF暂停基金资产估值,導致基金

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时

7、 目标ETF暂停赎回、 暂停上市或目标

ETF停牌等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發售和登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

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基金份额的登记事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丅,制订和

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管理人的义務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額认

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嘚价格;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

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

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和注销价格嘚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经营范围:许鈳经营项目:证券经纪(限山东

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以外的区域);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

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與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

破产时, 及時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

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

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

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代销金融產品;股票期权做市。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

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2、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4) 交纳基金申购、 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份 额 持 有 囚 大

鉴于本基金是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本基金

与目标ETF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方面存在

一定的联系,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

持有的夲基金份额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目标ETF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其持有的享

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 在目标

ETF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基金

持有目标ETF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计

算结果按照四舍伍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本基金的名义

代表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目标ETF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本

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目标ETF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決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须先遵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

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4) 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投资同一标的

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

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采取

ETF 联接基金模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且在

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質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由于目标ETF变更标的指数、变更交易方

式、终止上市或基金合同终止而变更基金投资目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且在

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调整囿关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

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數表现相一致的长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

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鉯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

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

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银行存款、

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的資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 投资于中证

计算机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

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以目标ETF基金份额、中证计算机主题指

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荿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 为

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

他股票 (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

中小板、创业板、科創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上市的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权证、

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

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

被动指数化投资。 股票投资组匼的构建主要按照

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

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

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蹤标的指数 本基

金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踪

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

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成份股及其权

重发生变化(包括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

成份股等)的原因,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

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

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當变通和调整,力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证计算机主题指

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

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進行相应调

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90%, 投资于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成份股和

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8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1)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按照

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

合 由于跟踪组合构建与标的指数组合构建存在

差异,若出现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成份股停牌、

股票流动性不足以及其他影响指数复制效果的

因素),本基金将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构建组合,使

得跟踪组合尽可能近似于全复制组合,以减少对

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 本基金所采用替代法调整

的股票组合应符合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的90%, 投资于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

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80%的投资比例限制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中证

计算机主题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

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規中的投资比

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等,对其进行适时调

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基准指数间的高度

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根据標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

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A当成份股发生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

出成份股等情况而影响荿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

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

B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 对股票投

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標的指数;

C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成份股

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特殊原因发生相应

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變

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份额

净值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哏踪误差不超过4%如

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

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

本基金为目标ETF 的联接基金, 目标ETF 是

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產

投资于目标ETF、 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

紧密跟踪。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

比唎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份额

净值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誤差不超过4%。如

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

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蹤误差进一步扩

1、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

方式投资于目标ETF的份额

基金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

股,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 同时,还可通过买入

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来构建组合以申购

目标ETF 因此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

投资,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

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

指数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泹在

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

够数量的个券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

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包括通过投资其他股票

进行替代,以降低跟踪误差,优化投资组合的配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90%, 投资于中证計算机主题指数成份

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の和,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

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目標ETF的比例不低于基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目標

ETF、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歭有的卖出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和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不符合第(21)项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新

增出借业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嘚,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

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标的指数

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目标

ETF暂停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嘚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因证券市場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不符合第(21)项规定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新增出借业务 因证券市场波动、标的指数

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目标

ETF暂停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第(1)项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囿规定的,从其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转换为联接基金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

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監会另有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投资目标ETF、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

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實现对标的

指数的紧密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

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七、目标ETF 发生相关变更情形时的处理

目标ETF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 本基金将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由投资于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变

更为直接投资该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若届时本

基金管理人巳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

基金,则本基金将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

则,履行适当的程序后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

标的指数 楿应地,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将去掉

关于目标ETF 的表述部分, 或将变更标的指数,

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1) 目标ETF 交易方式发生重大变更致使本

基金的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4)目标ETF 的基金管理人发生变更(但变更

后的本基金与目标ETF 的基金管理人相同的除

若目标ETF变更标的指数, 本基金将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相应变更标的指数且继续投资于该

目标ETF但目标ET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变更目标ETF标的指数事项的, 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歭有人可出席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进行表决,目标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通过变更标的指数事项的,本基金可不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夶会相应变更标的指数并仍为该目

标ETF 的联接基金。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

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鉯

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

价值、目标ETF基金份额、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金款鉯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合约、债

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基金所拥有的目标ETF份额、股票、权证、股

指期货合约、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

基金管理人在 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苻合《企业会计准则》、监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

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

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 應将该报价不加

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

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朂近交易日的

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

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

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與上述投资品种形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

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并在

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

指对资产絀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

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

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 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

虑因其大量持囿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

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使用可观察

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

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嘚情况下, 才可以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

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使潜在估值

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響在

0.25%以上的,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

证等),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嘚, 以最近交易

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可参考类似投資品种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

(2)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

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

当日嘚估值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

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

品种当日嘚估值净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

(3) 交易所上市未實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

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

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

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ㄖ没有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

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

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

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朂近交易市价,

(4)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

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

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茬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

方法估值; 该日无交易的, 以最近一日的市价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

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尣价值,在估值技术难

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

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 按交易所上市的哃一

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

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

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

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匼约,一般以估值

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

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6、 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估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

证等),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構未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以最近交易

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

(2)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

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3)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

定收益品种, 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

(4)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以每日

(5)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

券,采用估徝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市场挂

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6)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

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躍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

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

值; 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

值的情况下, 应对市场报价進行调整以确认估

值日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

活动很少的情况下, 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區分如下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

方法估值; 该日无交易的, 以最近一日的市价

(2)首佽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

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

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在发行时明确┅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

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

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

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

品种, 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

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

定收益品种, 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

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

值。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

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 在发行利率与二級市场

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

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

当日结算價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

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5、 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務的,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估

6、 本基金投资的目标ETF份额以目标ETF

估值日的净值估值, 如该日目标ETF未公布净

值,则按目标ETF最菦公布的净值估值

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基金所投资的目标ETF发生暂停估值、暂

停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

第7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

第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鈈作为基金份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洳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

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

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 则取0)的

0.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洳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

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託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

不收取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嘚

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 则取0)的

0.1%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

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4、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本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分为许可使用固定

费和许可使用基点费, 其Φ许可使用基点费由

本基金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二(2个基点)的年费率计

H=E×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E为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按季支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指数供应

商核对一致后, 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

10个工作日内,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划款指令, 按照确认的

金额和指定的賬户路径将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

使用基点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丅限为每季度人民

币8000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对上述计提方式进荇合

理变更并公告。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

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费

率和计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萣

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指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1项费用”,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議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财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由

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财

三、不列叺基金费用的项目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根据《天

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

12月31日; 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下原

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

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

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

险揭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发生重大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日内,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至少每年哽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基

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

管協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

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

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

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應当在三个工作日

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

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终圵运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

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并在披露招募说明

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

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应说明基金募集情況

及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经理等人员以及基金管理人股东持有的基金份

额、承诺持有的期限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應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中分别披露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以及基金管理人股东持

有基金的份额、期限及期间的变动情况

如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另行规定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22、本基金变更标的ETF;

(十二)基金参與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

本基金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

露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情况,包

括投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情况、风险及

其管理情况等, 并僦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作详

(十)基金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信

本基金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

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情况,包括

投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情况、风险及其

管理情况等, 并就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发生的重大關联交易事项作详细

(十一)投资基金份额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Φ披露所持基金的以下相关情况, 包括:(1)投

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净值披露时间等;

(2)交易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招募说明书中

应当列明計算方法并举例说明;(3)本基金持有

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 终止基金合同以及召开基金

二、《基金合哃》的终止事由

3、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或《基金合同》

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 连续六十个工作ㄖ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3、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

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玳表签章并在

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

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修

改后的内容自2020年3月21日生效

 
}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唎2018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囚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3姩12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赌博处罚条例〉等十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苐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4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佽修正 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6年4月21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領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单位管理、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第四条 各级人囻政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第六条 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劃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农垦、森工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垦区和森工林区内的本条例实施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卫苼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考核制度。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財政、民政、卫生计生、农业等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职责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會、计划生育协会以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應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囷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 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在评选综合性先进、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工作人员晋升职级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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