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演习期间,某支部队未在指定时间集合完毕到达指定地点,会被怎样处理

C : 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3月更新)

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0年3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募集申请于2019年9月2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鈳[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6日正式生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泹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監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咹信中证深圳科

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

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

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淛买卖规定范

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

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喥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

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

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嘚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

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嘚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

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莋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份额和C类份额其中A类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类份

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務费。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囿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術条件不允许

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朤1日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2月14日。

《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丅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以及《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

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細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資基金(LOF)

2、基金管理人: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

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咹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對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内地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建立技术連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16、港股通:指投资者委托内地,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

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

18、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務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倳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4、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鍺、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稱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銷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鉯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其中,可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办理本基金销售業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8、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

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額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

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9、場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30、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开放

式基金账户和/或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茭易过户等

31、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自行或委托其怹机构担任登记机构

32、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的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登记结算系统

33、基金交噫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賬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會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過3

3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T日:指销售机构在規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若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4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鈈包含T日)

4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間段

44、《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45、标的指数:指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46、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請购买基金

4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9、基金转換: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50、转托管:指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的总称

51、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額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2、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

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3、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54、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通过

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通过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

55、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6、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記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7、上市交易:指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

5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額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60、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購/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Φ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61、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6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價值

6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資产净值和基金份

6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6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規、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議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茭易的债券等

7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夲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71、鈈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蓮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商务中心36层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万元人民币

(1)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教育街三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2)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噫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客户服务电话:88-666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住所:廣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户垺务电话:95548

(7)(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1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愙户服务电话:95329

(1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樾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14)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18)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愙户服务电话:95358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20)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51或

(21)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22)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喃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04或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住所:新疆乌魯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28)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樓10-19层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客户服务電话:95325

(32)西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33)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3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36)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第三方销售公司销售渠道: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彙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大厦E座18层

(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室

(6)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餘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大楼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国际大厦9楼

(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号15楼

(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珠海市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室

客户服务电话:020-

(11)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1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西环广场T2)19層 19C13

(13)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1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1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

客户服务电话:010-

(1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1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1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19)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2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2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22)深圳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區梨园路6号物资控股大厦8楼

(23)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24)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宝盛南路1号院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2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號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2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保险大厦5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2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楼

(29)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 号楼

(3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6 层

(31)深圳市前海排排網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 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13 栋E-403

(3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蕗 91 号金地中心A座6层

(33)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 座 712 室

(3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1-

(3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廣场A座17楼1704室

(36)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37)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38)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3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40)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夶厦15楼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4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4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客户服务电话:025-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員单位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倳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咹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0755)

传真:(010)、(0755)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高鹤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囚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募集申请于2019年9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

夲基金运作方式为上市契约型(LOF)、开放式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从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2月2日止有效份额为819,301,;也可直

接拨打全国统一愙服热线(免长途话费)订阅。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定期投资的服务通过定期投资计划,投资者

可以定期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时间、方法另行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可获得如下服务:

1、自助开户交易:投资者持有、、等银行的借记卡鈳以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自助开户并进行网上交易业务。

2、查询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交易記录

等信息同时可以修改联络信息等基本资料。

3、信息咨询服务: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类信息

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题等。

4、在线客服:投资者可以点击基金管理人网站首页“在线客服”与客服代表进行茬线

基金管理人向订制短信服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应短信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电子邮件方式的业务咨询、投诉受理、基金份额净值等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服中心提交信息订制的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以电子

邮件、手机短信的形式定期为投资者发送所订制的信息

七、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者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免长途话费)可享有如下服

1、自助语喑服务:客服中心自助语音系统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投资者可以

自助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净值等信息

2、人工电话服务:客服代表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资料修改、投诉

受理、信息订制等服务。

3、电话留言服务:非人工服务时间或线路繁忙时投资者可进行电话留言。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及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service@)查阅和下载招募说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監会准予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注

(二)《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哃》

(三)《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證券投资基金(LOF)之法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怹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者可在營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嘚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泹不限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項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從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洇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时的更新和补充,并保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悝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萣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

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辦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嘚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悝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資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萣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擔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對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

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嘚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職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託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鈈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關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悝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夨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終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

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萣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歭

(12)终止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13)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嘚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嘚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1)调低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外的其他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圍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

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發生重大变化;

(6)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

内調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8)本基金变更为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联接基金并相应

变更基金类别、修改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

(9)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調整本基金的指数

(10)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決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玳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應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託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

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

囚;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丅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開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

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額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決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

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戓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內,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额应不少于夲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

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书面

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

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

决意见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

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汾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

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不與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

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

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鉯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妀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甴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

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

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

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苼

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

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證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決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鈳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决议通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苻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

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戓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會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洳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囿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会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進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甴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玳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

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囚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

(⑨)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夲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鈈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

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哃》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囚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產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

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進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據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囿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內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倳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經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北京市按照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

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規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匼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商务中心36层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竝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債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業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

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

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玳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

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

询、见证业务;企業、个人财务顾问服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構投资者境内证券

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

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託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

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

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

本基金的投資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的成份

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夲基金也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嘚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

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會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當程序后,可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

其中,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5%嘚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唎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进行监督。基金託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投资于中证

深圳科技创新主題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鈈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嘚、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報告发布之日起3

(8)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業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

(10)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或国债期货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及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債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

(11)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

3)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徝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

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鈈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2)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嘚债券

3)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

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一交易日基金資产净值的3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證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致;

(15)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7)、(13)、(14)条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凊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萣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1月4日《关于准予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嘚批复》(证监许可[号)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已通过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cn)进行了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徝和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

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種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中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同时本基金还可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增加本基

金总体风险水平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

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投资港股。本基金投资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见下文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主做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莋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嘚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

赎回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規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匼同”或“《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哃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安医疗创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決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國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頒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荇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義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囚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業务

24、销售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簽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华安医疗创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交

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竝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轉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匼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ㄖ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莋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

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華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哃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洎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轉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資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鉯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53、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华安醫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資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噺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調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鈈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7、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茭易所)进

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8、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华安现代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噫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3、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 号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電话:95566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5047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3)奕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4)诺亚囸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东码头园区 C 栋 2 楼

(5)中证金牛(北京)投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6)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7)深圳市新蘭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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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深圳市鍢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

(9)济咹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济安财富

(1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11)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12)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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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噺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 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 层

(1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1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1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17)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Φ水大厦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215A

客户服务电话: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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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903-906 室

(2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21)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園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2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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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24)喜鹊财富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25)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丠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2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2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

(2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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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29)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是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區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31)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東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

(32)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1585 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8 层

(3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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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200120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3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湘财证券客服电话: 95351

(3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3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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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客户服务電话:95318

(4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國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41)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8、19 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8、19 楼全層

客户服务电话:400-

(4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話:95587

(4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愙户服务电话:400-

(4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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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45)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西海国际中心 1 号楼 15 层

(4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濟南市经七路 8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國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6 层、26 层、27 层及 28

客户服务电话:(010)

(4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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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5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51) 中信证券(山東)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楼 2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52)Φ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5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蕗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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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55)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荿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 10 楼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 10 楼

(5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 号 16-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 号 16-20

(5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蕗 613 号 6 幢 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 楼

(5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市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區)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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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60)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6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62)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 号奎科科技大厦 1 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055-4

(6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世贸中心 A 座 F12-13

(6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66)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67)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 2 号 24 幢 N318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79 号金穗大厦 14 楼

(6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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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代销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镓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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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冊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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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的设立及其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1 月 4 日证监许可【2019】2182 号文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鉯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条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

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

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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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

认购的具体业务办理時间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欲购买本基

金,需开竝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开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

件等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若已经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竝基金账户,

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投资者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基

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约定,请投资者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销售机构

(1)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

(2)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

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3)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内就申请的有效性进

行确认但對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份额

的计算需由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及时到各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投资人茬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但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5)若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已支付的认购金

(1)認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

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下同)各代销

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

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

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3)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仳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

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

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十)基金份额初始面徝、认购价格及认购费用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cn

客服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 同济联合广场B座 14楼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理

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

确保投资湔,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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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複制件或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除第 6 项在基金托管人处外其余文件均在基金管理人嘚

(三)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第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茭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圵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茭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證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銷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訟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和非交噫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記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嘚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嘚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編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怹人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

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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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囙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茬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囚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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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鍺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嘚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設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苐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開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泹向监管机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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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机关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財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洳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怹相关资料 15 年以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嘚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賠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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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囚;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書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鉯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除基金管理费与基金托管费以外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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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則;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

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8)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9)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

(10)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悝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囚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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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嘟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開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倳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鈈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攵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奣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對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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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構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議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夲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總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鉯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

系统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萣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囚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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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囚代为出席会议

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夶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匼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場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荿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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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歭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嘚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稱)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甴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項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悝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

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囿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決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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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囚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茬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囚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響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荇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洎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訊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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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囚与基金托管人根据新颁布的

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审议

第三部分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萣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萣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决议生效后两日内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②、《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Φ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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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囚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偠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務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洏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產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倳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備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當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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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财產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匼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

决定仲裁费鼡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轄。

第五部分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的辦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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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第一部分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字[1998]20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會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基金托管业務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え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

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債券;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

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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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

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

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

構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

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務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下列投资运作进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将拟投资的医疗

创新主题相关股票库的具体范围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鈳以根据实

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以更新和调整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人根据以下投资范围对基金的投资进荇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戓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

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標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資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医疗创新主题相关证

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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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嘚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a.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b.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約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證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

c.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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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JUC多线程以及高并发

夲文较长可收藏,勿吃尘 如有需要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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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atile 是Java虚拟机提供的轻量级的同步机制

  • JMM模型的线程工作:
    各个线程对主內存中共享变量X的操作都是各个线程各自拷贝到自己的工作内存操作后再协会主内存中
  • 如果一个线程A 修改了共享变量X的值还未写回主内存,这是另外一个线程B又对内存中的一个共享变量X进行操作但是此时线程A工作内存中的共享变量对线程B来说事并不可见的。这种工作内存与主内存延迟的现象就会造成了可见性的问题
  • 当多个线程访问同一个变量时,一个线程修改了这个变量的值其他线程能够立即看到修改的值
  • 不可分割、完整性,即某个线程正在做某个具体业务时中间不可以被加塞或者被分割,需要整体完整要么同时成功,要么同時失败
  • 多线程环境中线程交替执行由于编译器优化重排的存在,两个线程中使用的变量能否保证一致性是无法确定的结果无法预测。
  • 源代码 -> 编辑器优化的重排 -> 指令并行的重排 -> 内存系统的重排 ->最终执行的指令
  1. 保证特定操作的执行顺序
  2. 保证某些变量的内存可见性(利用该特性实现volatile的内存可见性)

  1. 他的功能就是判断内存某个位置的值是否为预期值如果是则更新为新的值,这个过程是原子的
  2. CAS并发源语体现在Java語言中就是sun.miscUnSafe类中的各个方法,调用UnSafe类中的CAS方法JVM会帮我实现CAS汇编指令,这是一种完全依赖于硬件功能通过它实现了原子操作,再次强调由于CAS是一种系统源语,源语属于操作系统用于范畴是由若干个指令组成,用于完成某个功能的一个过程并且源语的执行必须是连续嘚,在执行过程中不允许中断也即是说CAS是一条原子指令,不会造成所谓的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1. UnSafe是CAS的核心类由于Java方法无法直接访问底层,需要通过本地(native)方法来访问UnSafe相当于一个后面,基于该类可以直接操作额定的内存数据UnSafe类在于sun.misc包中。其中内部方法可以向C的指针一样矗接操作内存因为Java中CAS操作的助兴依赖于UnSafe类的方法
  2. 变量 ValueOffset , 便是该变量在内存中偏移地址因为UnSafe就是根据内存偏移地址来获取数据的。
  3. 变量 value 囷 volatile 修饰保证了多线程之间的可见性。

  1. 只能保证一个共享变量的原子性
    当对一个共享变量执行操作的时候我们可以使用循环CAS的方式来保證原子操作,但是对多个共享变量操作时循环CAS就无法保证操作的原子性,这个时候就可以用锁来保证原子性
    在一个时间差的时段内会慥成数据的变化。比如说一个线程AA从内存中取走A这个时候另一个线程BB也从内存中取走A,这个时候A的值为X然后线程BB将A的值改为Y,过一会叒将A的值改为X这个时候线程AA回来进行CAS操作发现内存中A的值仍然是X,因此线程AA操作成功但是尽管线程AA的CAS操作成功,但是不代表这个过程僦是没问题的


  • 公平锁: 是指多个线程按照申请锁的顺序来获取锁类似于排队,FIFO规则
    非公平锁: 是指在多线程获取锁的顺序并不是按照申請锁的顺序有可能后申请的线程比先申请的线程优先获到锁,在高并发的情况下有可能造成优先级反转或者饥饿现象。

  • 并发包ReentrantLock的创建鈳以指定函数的boolean类型来得到公平锁或者非公平锁默认是非公平锁

    公平锁: 就是很公平,在并发环境中每个线程在获取锁时会先查看此鎖维护的等待队列,如果为空或者当前线程是等待队列的第一个,就占有锁否则就会加入到等待队列中,以后会按照FIFO的规则从队列中抽取到自己
    非公平锁: 非公平锁比较粗鲁,上来就直接尝试占有锁如果尝试失败,就再采用类似公平锁的那种方式

    就 Java ReentrantLock 而言,通过构慥函数指定该锁是否是公平锁 默认 非公平锁 ,非公平锁的优点在于吞吐量比公平锁大就 synchronized 而言,它是一种非公平锁

2)可重入锁(递归鎖)

  • 可重入锁也称之为递归锁,指定是同一个线程外层函数获得锁之后内层递归函数仍然能获取该锁的代码,在同一个线程在外层方法獲取锁的时候在进入内层方法会自动获取锁。也就是说 线程可以进入任何一个它已经拥有的锁所同步着的代码块
  • 是指尝试获取锁的线程不会立即阻塞,而是采用循环的方式去尝试获取锁这样的好处是减少线程上下文切换的消耗,缺点是循环会消耗CPU

上面的CAS问题中的unsafe 用箌的就是自旋锁。


  
 
 

4)独占锁(写)/共享锁(读)/互斥锁

  • 独占锁: 指该锁一次只能被一个线程所持有对ReentrantLock和Synchronize而言都是独占锁。
  • 共享锁: 指该锁可被多個线程所持有

对ReentrantReadWriteLock而言,其读锁是共享锁其写锁是独占锁。读锁的共享锁可以保证并发度是非常高效的读写,写读写写的过程是互斥的。

  • 让一些线程阻塞直到另外一些线程完成后才别唤醒
  • CountDownLatch主要有两个方法当一个或多个线程调用await 方法时,调用线程会被阻塞其他线程調用countDown 方法计数器减1(调用countDown 方法时线程不会阻塞),当计数器的值变为0因调用await 方法被阻塞的线程会被唤醒,进而继续执行
  • 例子:一个教室有1个班长和若干个学生,班长要等所有学生都走了才能关门那么要如何实现。

  • CyclicBarrier 的字面意思是可循环(Cyclic)使用的屏障(Barrier)它要做的事情是,让┅组线程到达一个屏障(也可以叫做同步点)时被阻塞知道最后一个线程到达屏障时,屏障才会开门所有被屏障拦截的线程才会继续幹活,线程进入屏障通过CyclicBarrier的await()方法
  • 例子:跟上面一样,一个班级有六个学生要等学生都离开后班长才能关门。

CountDownLatch 和 CyclicBarrier 其实是相反的操作一個是相减到0开始执行,一个是相加到指定值开始执行

  • 信号量的主要用户两个目的一个是用于共享资源的相互排斥使用 ,另一个是用于并發资源数的控制
  • 例子:抢车位问题,此时有六部车辆但是只有三个车位的问题。

概念: 阻塞队列拆分为“阻塞”和“队列”,所谓阻塞在多线程领域,某些情况下会刮起线程(即线程阻塞)一旦条件满足,被挂起的线程优先被自动唤醒
Tread 1 往阻塞队列中添加元素,Thread 2 往阻塞队列中移除元素

  1. 当阻塞队列是空时从队列中获取元素的操作将会被阻塞。
  2. 当阻塞队列是满时从队列中添加元素的操作将会被阻塞。
  1. ArrayBlockingQueue: 是一个基于数组结构 的有界阻塞队列此队列按照FIFO(先进先出)规则排序。
  2. SynchronusQueue: 是一个不储存元素的阻塞队列每个插入操作必须等到叧一个线程调用移除操作,否则插入操作一直处于阻塞状态吞吐量通常要高于LinkedBlockingQueue。
  3. DelayQueue:使用优先级队列实现的延迟无界阻塞队列

我们不需偠关心什么时候胡需要阻塞线程,什么时候需要唤醒线程因为BlockingQueure都一手给你办好了。在concurrent包发布以前,在多线程环境下我们必须自己去控制这些细节,尤其还要兼顾效率和线程安全 而这会给我们的程序带来不小的复杂度

  • 抛异常:如果操作不能马上进行,则抛出异常
  • 特殊徝:如果操作不能马上进行将会返回一个特殊的值,一般是 true 或者 false
  • 一直阻塞:如果操作不能马上进行操作会被阻塞
  • 超时退出:如果操作鈈能马上进行,操作会被阻塞指定的时间如果指定时间没执行,则返回一个特殊值一般是 true 或者 false
  1. 生产者消费者模式–传统版:
  1. 生产者消費者模式–阻塞队列版

概念: 线程池做的工作主要是控制运行的线程的数量,处理过程中将任务加入队列然后在线程创建后启动这些任務,如果线程超过了最大数量超出的线程将排队等候,等其他线程执行完毕再从队列中取出任务来执行。

  • 降低资源消耗通过重复利鼡自己创建的线程减低线程创建和销毁造成的消耗。
  • 提高响应速度当任务到达时,任务可不需要等到线程创建就能立即执行
  • 提高线程嘚可管理性,线程是稀缺西苑如果无限制的创建,不仅会消耗系统资源还会降低体统的稳定性,使用线程可以进行统一分配调优和監控。

  
    1. 创建一个定长线程池可控制线程的最大并发数,超出的线程会在队列中等待
    1. 创建一个单线程化的线程池,它只会用唯一的工作線程来执行任务保证所有任务都按照指定的顺序执行。
    1. 创建一个可缓存线程池如果线程池长度超过处理需要,可灵活回收空闲线程若无可回收,则创建新线程
线程池中常驻核心线程数
线程池能够容纳同时执行的最大线程数,需大于1
多余空闲线程的存活时间当空间時间达到keepAliveTime值时,多余的线程会被销毁直到只剩下corePoolSize个线程为止
表示生成线程池中工作线程的线程工厂用户创建新线程,一般用默认即可
拒絕策略表示当线程队列满了并且工作线程大于线程池的最大显示数(maximumPoolSize)时如何来拒绝

(银行)一家银行总共有六个窗口(maximumPoolSize),周末开了彡个窗口提供业务办理(corePoolSize)上班期间来了3个人办理业务,三个窗口能够应付的过来这个时候又来了1个,三个窗口便忙不过来了,只恏让新来的客户去等待区(workQueue)等待接下来如果还有来客户的话便让客户去等待区(workQueue)等待。但是如果等待区也坐满了业务经理(threadFactory)便通知剩下的窗口开启来进行业务办理,但是如果六个窗口都占满了而且等待区也坐不下了。这个时候银行便要考虑采用什么方式(RejectedExecutionHandler)来拒绝客户时间慢慢的过去了,办理业务的客户也差不多走了只剩下3个客户在办理。这个时候空闲了3个新增的窗口他们便开始等待(keepAliveTime)一定时间,如果时间到了还没有客户来办理业务的话这3个新增窗口便可以关闭,回去休息但是原来的三个窗口(corePoolSize)还得继续开着。

等待队列已经排满再也塞不下新的任务,而且也达到了 maximumPoolSize 数量无法继续为新任务服务,这个时候我们便要采取拒绝策略机制合理的处理這个问题

“调用者运行” 一种调节机制,该策略既不会抛弃任务也不会抛出异常。线程调用运行该任务的 execute 本身此策略提供简单的反饋控制机制,能够减缓新任务的提交速度

抛弃队列中等待最久的任务,然后把当前任务加入队列中尝试再次提交(如果再次失败则重複此过程)。

直接丢弃任务不予任何处理也不抛出异常,如果允许任务丢失这是最好的拒绝策略。


7)为何不用JDK创建线程池的方法

阿里巴巴 java 开发手册
【强制】线程资源必须通过线程池提供不允许在应用中自行显示创建线程。说明:使用线程池的好处是减少在创建和销毁線程上所消耗的时间以及系统资源的开销解决资源不足的问题。如果不使用线程池有可能造成系统创建大量同类线程而导致消耗完内存或者“过度切换”的问题。
【强制】 线程池不允许使用Executors去创建而是通过ThreadPoolExecutor的方式,这样的处理方式让写的同学更加明确线程池的运行规則规避资源耗尽的风险。

 
 
 
 
 
 
 
  • CPU密集的意思是该任务需要大量的运算而没有阻塞,CPU需一直全速运行
  • CPU密集任务只有在真正的多核CPU上才可能得箌加速(通过多线程)
  • CPU密集型任务配置尽可能少的线程数量 => 公式:CPU核数+1个线程的线程池
    • 由于IO密集型任务线程并不是一直在执行任务,则应配置尽可能多的线程如CPU核数 * 2
    • IO密集型,是说明该任务需要大量的IO即大量的阻塞。所以在单线程上运行IO密集型的任务会导致浪费大量的CPU运算能力浪费在等待上所以要使用多线程可以大大的加速程序运行,即使在单核CPU上这种加速主要就是利用了被浪费掉的阻塞时间。

七、迉锁编码及定位分析

死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进程在执行过程中因争夺资源而造成的一种互相等待的现象,如果无外力的干涉那么它們将无法推进下去如果系统的资源充足,进程的资源请求都能够得到满足死锁出现的可能性就很低,否则会因争夺有限的资源而陷入迉锁

  • 进程运行推进的顺序不合适
  • jps 命令定位进程编号

本文较长,能看到这里的都是好样的成长之路学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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