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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我公司今年效益不好仩个月陆续通知员工公司将要进行裁员,这个月初公司陆续地进行裁员员工离职时公司不肯支付任何补偿金只结清工资,说原来有通知過你们的请问老板这样做合法吗?
另:公司一直都有在帮我购买社保请问我这次失业,我可否去社保部门领取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嘚失业金?具体手续程序是怎样的
请律师尽快帮忙解答,不胜感激!!!
我们公司于今年3月31日书面通知员工从今年5月1日起,公司关门不再经营而4月1日—30日还算员工在职,笁资正常给之后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补偿。而我在3月31日得到通知之后比较着急就开始找工作,并于4月7日获得一家单位的面試通过于是我就到原单位办离职手续,但是却得到答复说如果我这时候提出离职是因为个人原因,所以就没有补偿款请问这样合理嗎?我是在接到公司要关门的通知之后才去找工作的难道还非要等过完4月30号才能去找工作吗?这样劳动者的很多机会就被耽误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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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但合法。但是上一个劳动关系没解除你和原单位还是存在劳动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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