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陈兵 通讯员 陈佳麗 张骁)被原工作单位安排到新的工作单位后新的单位不承认其原来的工龄,让吴女士非常郁闷近日,家住连云区的吴女士到当地人社部门咨询并投诉称现在的工作单位不认可她以前的工龄,说只能按照她任职后的时间计算工龄要求给个说法。
连云区人社部门相关囚士表示“工龄”指的是参加工作年限。劳动者在更换工作单位后新用人单位往往不认可之前的“工龄”,甚至不少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强行让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图将员工工龄“归零”。那么有關“工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说只要原单位在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安排劳动者在工龄可以带到新单位吗工作,在离职时经济补偿年限也应当连续计算
与此同时,工龄的继承一般都是总公司和孓公司之间的调岗或者改制如果两个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关系的话,也不会有工龄继承的说法因此,用人单位在员工管理上不但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遇到问题也必须严格按制度处理否则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经过人社部门的调解和沟通吴女士的工龄可以帶到新单位吗最终认可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她的工龄没有被“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