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移民拆迁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困会议记录怎写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位置: &
关于在全县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通知
1、农户申请与承诺(不含毛尖山乡林河村、王畈村及合林村)。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到所在乡镇政府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户口簿(农户户籍信息以日为准)及身份证复印件,现住房照片;就严格遵从&一户一宅&及&搬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绝不弄虚作假,绝不冒名顶替等事项做出承诺,出具承诺书(见附件2)
2、评议公示(不含毛尖山乡林河村、王畈村及合林村)。乡镇政府将各申请农户名单交各村委会,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搬迁安置申请户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农户上报乡镇政府。
3、乡镇初审。乡镇政府对村上报的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将审核结果在乡镇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将审核结果(含名单排序)上报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级复核。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上报的申请农户按规定进行复核,按照排出全县2500名搬迁安置对象名单,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各乡镇政府。县级复核时,如果申请农户汇总人数超过2500人,则
5、县政府审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6、签订协议。经符合搬迁安置的户,由乡镇政府负责与其签订避险解困搬迁安置协议并进行司法公证,报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部署周密、指挥有力、协调有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坚持程序,严格时间节点,严格落实责任,县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房产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作为、把握政策、优化服务,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此项工作纳入年度乡镇综合考核的项目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1、岳西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搬迁安置农户申请表
2、岳西县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农户承诺书
3、XX乡镇XX村避险解困搬迁安置农户评议结果公示表
4、岳西县XX乡镇避险解困搬迁安置农户初审结果公示表
5、XX乡镇避险解困搬迁安置初审合格农户花名册汇总表
6、岳西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搬迁安置协议
7、岳西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搬迁安置农户花名册汇总表
&&&&8、岳西县大中型水库移民村名单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印发
主办单位:岳西县河图镇人民政府&&&&单位地址:安徽省岳西县河图镇&&&&
办公室电话 :&&&&传真:
技术支持:岳西县创联网络&&&&版权所有: 岳西县河图镇人民政府村民会议记录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共10个文档
格式 文档名称 用户评分 浏览量 下载量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实施细则_(快文网)
标题: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实施细则《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实施细则》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最终实现同步小康为目标,规范有序地实施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切实改善库区及安置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妥善安置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帮扶对象500人,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帮助各地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号)和《水利部移民局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省级试点方案编制工作大纲(试行)的通知》(移后扶〔2013〕46号)及湘政发〔201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移民自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国家扶持与移民自力更 ……(快文网省略10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集)镇安置。即在乡镇内居民聚居点安置。对于经济条件相对较好、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从事农业生产时兼工兼商的移民,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环境容量相对充足、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乡镇内进行安置。搬迁移民户原有生产资源权属不变,继续留用。(三)本村安置。即在本村、组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的安全地带建房安置。进县城安置的,安置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其他方式安置的,安置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第六条
移民避险搬迁安置补助费使用用途、建房补助标准及发放方式。(一)搬迁安置补助费使用用途:移民避险搬迁安置建房补助费应用于移民建(购)房;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发放到户,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一核拨。(二)搬迁安置建房补助费标准:进县城安置的,购房补助费为每人2万元;搬迁到乡(集)镇安置的,建(购)房补助费为每人1.5万元;本村安置的建房补助费为每人1.2万元。避险搬迁安置建(购)房补助费每户补助人数不超过5人,不足部分由帮扶对象自筹解决。(三)建房补助费发放方式:1.新建住房的,新房主体基本完成,发放搬迁建房补助费总额的70%,在拆除旧房、将宅基地还耕还林并经乡镇、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验收签字后,一次性发放搬迁建房补助费余额;2.对购置新房的,凭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按揭购房的凭他项权利证)发放搬迁建房补助费总额的70%,在拆除旧房、将宅基地还耕还林并经乡镇、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验收签字后,一次性发放搬迁建房补助费余额;3.对购置二手房的,凭房屋买卖合同、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发放搬迁建房补助费总额的70%,在拆除旧房、将宅基地还耕还林并经乡镇、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验收签字后,一次性发放搬迁建房补助费余额。第七条
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安置实行乡镇负责制,由乡镇组织实施,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进行指导、协调、督查。避险解困安置的移民应当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签订避险搬迁安置协议,避险解困安置协议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安置的对象姓名;(二)安置的方式、安置地点;(三)安置的补助标准、可享受建房补助人口数、补助费总金额;(四)建房补助费的发放方式;(五)完成搬迁安置的进度要求;(六)避险解困安置移民原有房产及宅基地的处置方式。第八条
签订避险解困安置协议应该遵循如下原则:1.在本村区域范围内安置的,由乡镇、村与移民户签订避险解困安置协议;2.在本乡镇区域范围内跨村安置的,由乡镇、迁出地村、安置地村与移民户签订避险解困安置协议;3.跨乡镇安置的,由迁出地乡镇、村及安置地乡镇、村与移民户签订避险解困安置协议。第九条
移民避险解困实施程序(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移民户向所属村委会提出避险搬迁安置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须明确搬迁原因、安置方式、搬迁去向、建房方式,搬迁去向明确到小地名。(二)民主评议:村支两委召开移民户主会议,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应及时调整再行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逐户填写《移民户基本情况表》,由户主本人或其代表签名、所属组长签名、村委会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呈报至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召开移民户主会议须村组三分之二以上移民户主或其代表到会,必须有会议现场相片、与会代表本人签名、详细会议记录。评议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三)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移民避险解困对象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分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审核结果必须到户、到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必须有照片。(四)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复核: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移民避险解困对象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分乡镇、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实施的最终依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五)签订协议:各避险解困的移民户按照本细则第七条规定与相关乡镇、村签订避险解困安置协议,并向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提交协议原件一份,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根据实施进度发放移民避险解困安置建房补助费。(六)验收:项目完成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再按程序报请市移民部门、省移民部门初验和终验。(七)资料建档:由乡镇负责收集、完善资料,县避险解困领导小组整理建档。第十条
安置点选择、占地处理及建设。安置点选址必须科学、安全、合理,须避开河道、滑坡体、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区,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所选安置点须经县级以上国土部门进行地质环境危险性评估,认定地质安全稳定。安置点的地理位置应交通方便、水源安全可靠、可用地面积能满足其建设用地的需求,确保搬迁后移民居住安全,并能为长远发展留有余地。 ……(未完,全文共5627字,当前只显示270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上一篇:下一篇:相关栏目:&&if(sourceId!=null && sourceId!=""){
$("#"+targetId).html($(msg).find("#"+sourceId).html());
$("#"+targetId).html($(msg).html());
您当前所在位置: >
特困移民解困避险政策
永顺县政府网 www. 发布日期: 【 字体:    】
(一)政策依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安置区特困移民解困避险试点方案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2]3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安置区特困移民解困避险安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湘移发[2013]4号)、《关于印发〈永顺县2013年大中型水库特困移民解困避险试点第一期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永顺县特困移民解困避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永移解[2013]2号)。
(二)主要内容:
1、实施对象:
(1)经县级及以上国土部门鉴定,居住在滑坡、崩塌、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或因地面塌陷、地质沉降其房屋安全受到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安置区农村移民。
(2)人均耕地在0.2亩以下、人均年收入1000元以下、基础设施及其薄弱、生存环境极端恶劣、不搬迁无法摆脱生活困难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
(3)以捕捞为生且岸上无田无土无房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
2013年,永顺县结合实际,试点工程实施以上(一)类、(三)类对象,即属于2006年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国发[2006]17号文件)时确定为移民身份的农村移民,纳入特困移民解困避险补助范围。
2、安置方式
(1)县城安置。对文化水平较高,有一定经营经验,依赖土地程度较低的移民可采取进县城安置的方式。县级人民政府要对进县城安置的移民进行认真研究,严格把关,确保进县城后移民可维持正常生活。搬迁移民户原有生产资源权属不变,继续留用。
(2)乡(集)镇安置。即在乡镇内居民聚居点安置。对于经济条件较差、文化程度相对较低、适宜于从事农业生产的移民,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环境容量相对充足、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方进行安置,并符合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搬迁移民户原有生产资源权属不变,继续留用。
(3)中心村寨安置。即在乡镇内居民聚居点、附近中心村集中安置,搬迁移民户原有生产资源权属不变,继续留用。跨乡镇异地搬迁到中心村安置,即在其他乡镇中心村集中安置。迁出地可将其原有耕地和宅基地调剂给原住地移民,但保留其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退耕还林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补贴。
3、补助标准:
对纳入试点范围的特困移民,进县城安置的,建(购)房补助费为每人20000元;跨乡镇中心村寨安置的,建房补助费为每人15000元;搬迁到本乡(集)镇附近中心村寨安置的,建房补助费为每人12000元。避险安置建房补助费每户补助人数不超过5人。
对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在实施解困避险试点工程中优先安排,并分别按增加1人和增加半人的标准发放安置建房补助费。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村移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到所在村委会填写统一申请表格。
2、民主评议。以村为单位召开移民户主会议,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将结果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对象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3、乡镇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特困移民解困避险对象进行初审,将审核结果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
4、县级复核。县&解困避险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上报的特困移民解困避险搬迁申请对象按要求进行复核,认定具体实施对象,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人民政府与认定的特困移民申请对象签订解困避险安置协议。
5、签订解困避险安置协议。在本村区域范围内安置的,由县、乡镇、村与移民户签订解困避险安置协议;在本乡镇区域范围内跨村安置的,由县、乡镇、迁出地村、安置地村与移民户签订解困避险安置协议;跨乡镇安置的,由县、迁出地乡镇、村以及安置地乡镇、村与移民户签订解困避险安置协议。
6、受地质灾害隐患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农村移民若不愿意搬迁,需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相关协议。
(四)落实部门
永顺县移民开发局&&&&& 5223583
(五)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 &&5230170
县监察局行政效能室&& 5225270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政府办审核】 【责任编辑:李华钰】}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东平县移民避险解困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