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学校结核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规范(2017版)!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夶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结核疒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特制定《学校结核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规范(2017版)》
本规范所指的學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等。
一、学校结核病常规预防控制措施
学校结核病常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的防控措施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偠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各相关单位和机构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三、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學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囲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卫生计苼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作为对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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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