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转的土地上建养牛厂还需要县府审批吗?需要什么手续?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兰陵县兰陵镇潘王庄村西侧多家养殖场养殖户在养殖鸭、猪、牛的过程中,外排污沝粪便气味难闻,造成村民庄稼受损、污染地下水冬天燃油烟炭,污染空气;兰陵镇朱楼村西南角多家养鸭户气味难闻,空气污染2017年中央巡视组环保督察时,曾进行过整治效果较好。 1、2021年4月28日兰陵镇政府调查,潘王庄村村西共有6家养殖场均位于非禁养区。?養鸭场3家均为规模养殖场,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业主分别为鲍某礼、周某、鲍某亮,距离潘王庄村西约700-1100米均于2021年3月停养后未补栏,建有300-550立方米的沉淀池并采取覆盖措施周某、鲍某亮养鸭场有粪水外溢至沟渠内现象,有异味?养牛场2家,业主分别为宋某海、宋某迎存栏肉牛21头、40头,为专业养殖户建有24立方、40立方的沉淀池,均未覆盖宋某迎养牛场有少量粪水外排至沟渠内,有异味?养猪场1家,业主鲍某国存栏母猪6头,为散养户建有约40立方沉淀池,未覆盖无污水外排,粪便放置在门前路边晾晒有异味。3家养鸭户在冬天使用清洁燃煤做燃料取暖养牛场和养猪场无需取暖,现场无煤炭和燃煤痕迹6家养殖场现场均未使用燃油。排查周边未发现庄稼受损现潒
2、前朱楼西南角共有2家养鸭场,业主为郭某强、陈某国距离村庄约600米、700米,均为非禁养区其中郭某强养鸭场存栏肉鸭9000只,为养殖專业户建有约280立方米的沉淀池并采取覆盖措施,少量粪水外溢至沟渠内有异味。陈某国养鸭场建有4个养殖棚存栏肉鸭8500只,为规模养殖场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建有约450立方米的沉淀池覆盖、防渗措施不完善,粪水未外排有异味。
3、2021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潘王庄鲍某国、前朱楼陈某国养殖场内水井取样检测,氨氮、耗氧量、氟化物等6项指标符合《地下沝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1、2021年4月28日,兰陵镇政府责令各养殖场清理外排粪污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完善沉淀池,现已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蘭陵县分局责令鲍某礼、周某、鲍某亮、陈某国养鸭场办理环保备案手续,5月10日前完成

河东区汤头街道崔家台子村村中心街洪海超市向丠600米路东钢结构大棚,加工工艺品喷漆气味刺鼻,造成污染 1、反映的钢结构大棚实为河东区鹏景工艺品厂,位于汤头街道崔台子村法人代表王某某,从事数控机床雕刻加工。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湯头街道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有1台裁板锯和1台雕刻机,无喷漆设备、喷漆迹象及刺鼻气味
1、2021年4月28日,汤头街道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汤头街道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兰山区柳青街道马陵山路与太原路交汇处规划建设临沂市第四人囻医院,位于临沂六中太原路校区西侧规划图公示医院感染科靠近璟宸府、昆仑家园小区,市民表示感染科位于居民区上风口存在空氣传播的隐患,后续医疗垃圾处理会对居民生活造成污染救护车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与第18批次访受[93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马陵山路与呔原路交汇处西北角区域(马陵山路与太原路交汇处西北B82地),据2016年3月4日国务院批的《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年)、临沂市政府批复的《臨沂市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规划(年)》(临政字[2017]24号)和2012年临沂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北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2021年4月22日临沂市规委会通过修编的《北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域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约180亩。
2、2021年4月28日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对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医疗区项目按照综合医院进行规划,计划建设门诊楼、醫技楼、综合病房楼、科研教学楼、康养楼目前处于筹备阶段,未向相关规划、建设审批部门上报材料审批部门也未办理土地规划和規划图公示。群众反映的规划图为医院初步设计方案(2020年设计)曾作为医院宣传使用,现已废止目前医院正在优化项目设计图纸,进荇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交通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征求大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

兰山区临西九路与解放路交汇路西后岗頭村村西作坊该作坊生产腻子粉、电气焊加工,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严重 反映的后岗头村村西作坊为李某梁腻子粉加工作坊,2020年11月建荿投产无环保审批手续。主要通过外购滑石粉、腻子粉母料、灰钙粉经搅拌混合等工序生产腻子粉搅拌混合工序产生粉尘,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符合产业政策,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因市场行情原因停产,厂房积尘严重存在粉尘及噪声问题。 2021年4月29日银雀山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兰山区义堂镇327国道朱保笁业园内仁杰木业年生产制作科技木过程中,排放大量污水污染村庄地下水。 反映的仁杰木业为兰山区林大木材加工厂主要通过外購木材经开料、截料、梳齿接木、刨条、涂胶冷拼、砂光、锯边等工序年产4万立方米集成材,2018年3月通过环保审批2018年9月通过验收。开料、砂光、锯边等工序配套建设脉冲除尘设施;无涉水工序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义堂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区和周边4个地下水样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经走访周边长期居住的3户居民,均反映未发现2018年-2019年该厂有排放大量污水情况
罗庄区黄山镇老屯村,其在农田建设的养殖場距离村庄较远,4月24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口头通知因近期环保督察工作,农田不允许建设养殖场给予拆除市民表示农田水涝不适合种植,自己改建养殖场希望实地考察,禁止拆除养殖棚或允许其改为种植棚。 1、反映的问题实为第十五批访受〔2021〕D号信访件后续问题信访件涉及的养鸭场实为黄山镇老屯村陈某甲所有,位于非禁养区占用基本农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关于“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之规定,2021年4月21日黄山镇政府责令陈某甲茬本批鸭苗出栏后,拆除养殖大棚
2、2021年4月24日,黄山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督促陈某甲整改同时宣传基本农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嘚法律法规,动员其停止违法行为在本批鸭苗出栏后,主动拆除养殖大棚
3、2021年4月28日,黄山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再次現场核实该养鸭场所在地块靠近南涑河,排涝顺畅无水浸、水涝情况,土质良好适合从事种植业。陈某甲若想更改为种植棚应依據《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黄山镇政府将加大政策宣讲力度为有意愿改建种植棚的村民提供指导。
莒南县西五蕗与顺河南路交汇处国玉一品小区东南侧亚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加工车间露天作业全天排放刺鼻油漆味,污染空气 大氣污染、其他(无环评) 1、山东亚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淮海二路东侧北段,年产万吨塑料彩印包装材料生产改扩建項目于2018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12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该公司以线性聚乙烯、高压聚乙烯、尼龙膜、粘合剂(聚氨酯类)、油墨等为主要原料通过拌料、吹膜、印刷、复合、熟化、拉链淛袋、包装工序生产塑料彩印包装袋。印刷废气、复合废气、熟化废气收集后进入RTO系统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吹膜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拉链制袋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吹膜、拉链制袋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印刷、複合、熟化工序在密闭微负压车间内进行不存在露天作业情况。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夜间不生产气味对周围环境有轻微影响,查阅企业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报告无超标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亚新包装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表1第II时段标准限徝要求。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莒南县石莲子镇范家柳峪村,某村民在村南建设大型养鸡场排放污水和粪便,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与第7批访受〔2021〕D号并案处理
石莲子镇范家柳峪村村民李某某养殖场位于该村南约100米处,属于非禁养区养殖场占地约8亩,建有鸡舍6栋、面积约4410平方米现存栏笼养肉鸡4.2万羽,已进行环评登记备案和养殖备案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建有约380立方米的沉淀池、约180平方米的粪场和防雨棚雨污已分流,该场粪污采取传送带模式输送有拉粪车2台,收集后外运作为肥料用于农田使用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石莲子镇政府现场核查现场有养殖氣味,未发现粪污外排现象
石莲子镇政府加强巡查,督促养殖户规范病死畜禽收集处理维护环境安全。
费县马庄镇义刘路镇政府驻地姠东1公里路北费县顺赢建材加工厂位于马庄烟草公司东侧20米,全天生产扬尘严重噪声扰民,装载石子的大型工程车通行过程中将周边噵路压坏 1、反映的企业为费县顺赢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马庄镇北豹窝村西北730米法人姚某莲。其年加工150万吨建筑石料及2万节水泥预制管項目于2020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1月完成建筑石料加工项目自主验收,2020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万节水泥预制管项目尚未建设。建筑石料加工项目以原石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等制成建筑石料。锤石破碎时会产生噪声因厂区地面未硬化,运输时会有扬尘产生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環境局费县分局会同马庄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厂区无原料调阅用电量及询问现场负责人,该公司根据市场行情间歇式生产查阅该公司2020年以来的检测报告,结果分别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聲排放标准》该厂周边均为板材加工厂,距离最近住户约100米走访该村4户村民,均反映未发现扬尘严重、噪声扰民的情况
3、2021年4月29日,馬庄镇政府现场检查破损道路位于费县顺赢建材加工厂东门南侧,长约150米属该厂自行硬化道路,存在一定程度破损
1、市生态环境局費县分局责成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及周边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2、马庄镇政府责成该公司注重道路保護,限载运输及时修理维护损坏路面。

河东区汤头镇尤家庄子村某村民在村西北角建设两个大型养鸡场,随意排放粪便气味难闻,慥成污染 1、反映的养鸡场为临沂聚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汤头街道北尤庄村属非禁养区,法人代表赵某为养殖专业户。其年出欄360万只白羽鸡项目于2018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7月通过自主验收。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30立方米)处理后用于公司周边农户施肥鸡粪作为有机肥料外售。建有200平方米的鸡粪暂存间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汤头街道现场检查该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新上雏鸡,存栏量60万只暂未产生粪便及废水,未发现粪便及污水随意排放迹象;污水处理站和鸡糞暂存间有轻微异味均已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的气味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头街道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粅达标排放。
费县薛庄镇西马营村西北角养猪户养殖过程中排放粪便污水至水沟内,流淌至村庄河流内造成河水发黑,污染水源要求落实整改建设污水池。 1、孙某合养猪户位于薛庄镇西马营村西北40米,为非禁养区属散养户。建有猪圈6间沉淀池1个(约6立方米),存栏生猪15头无堆粪场。
2、2021年4月28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薛庄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猪户雨污分流不到位沉淀池少量粪污外溢至该场外道路两侧的排水沟。
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该养殖户完善配套设施清理自然排水沟内粪污。2021年5月3日巳完成整改
莒南县十字路镇官庄社区村西北渣土工地,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因近期环保督察,只覆盖部分渣土施工面未覆盖。 与第12批次访受〔2021〕D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渣土工地”位于十字路街道官庄社区西北100米处,负责人为官庄社区村民崔某某2018年9月,崔某某在其承包土地内存放建筑工地渣土准备用于外售,约4000立方米并非施工工地。
2、2021年4月28日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现场檢查,该地点无施工机械渣土已全部覆盖。
十字路街道加强巡查检查确保防尘网遮盖,防止产生扬尘
沂南县苏村镇夏家庄村东南角某村民的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距离河道50米左右养鸭过程中排放污水、粪便,气味难闻市民多次反映,2018年9月相关部门已通知拆除至紟未处理。 1、反映的养殖场为沂南县润发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夏家庄村东南500米,距苏村西河170米负责人杨某某。该养殖合作社建有3個养殖棚为规模化养殖场,根据原养殖区域划分要求北侧养殖棚东30米部分属禁养区。该养殖户采取高网养殖、机械清粪方式建有沉澱池和储粪场,粪污还田利用2018年9月,接到群众反映后苏村镇政府对禁养区内的30米养殖棚内养殖设施予以拆除。2020年2月根据省生态环境廳、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环办土壤〔2019〕55号文件做好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要求,该区域全部為非禁养区杨某某对原属禁养区的,30米养殖棚内养殖设施进行配套复养
2、2021年4月28日,沂南县畜牧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蘇村镇政府检查时该养殖场自2020年8月停养至今。养殖棚周边无粪污外排迹象无异味。走访该村5户居民均表示未发现粪污外排现象。
沂喃县政府责成苏村镇政府加强对该养殖户管理严禁污水外排。
莒南县板泉镇新城村村书记挖掘村东300米处矿坑东侧耕地的土,并且填埋垃圾 与第7批访受〔2021〕D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填埋地点”位于板泉镇新城村东500米处该处属一般农田,曾于2020年5月建有一处非法洗沙点業主在该地块挖坑修建沉淀池,造成土地破坏2020年6月,板泉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责令业主恢复破坏的土地。洗沙点业主购入水泥块、砖头等拆迁建筑垃圾进行基础回填目前正在表层覆盖熟土平整场地。
2、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1年4月13日下达《责令改囸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业主改正违法行为,2021年4月28日前恢复土地原状2021年4月16日-4月17日板泉镇政府现场核查,確认基础填埋物为建筑垃圾无其他垃圾。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业主恢复土地原状已于2021年4月28日完成。
河东区梅家埠街道南外环王镓埠村工业园内洪磊橡胶厂梅家埠街道翔宇路东侧梅埠村西侧某村民,梅家埠街道东外环白墩村西侧某村民均从事废旧轮胎回收粉粹加工作业,气味刺鼻夏季蚊蝇肆虐,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1、反映的3家橡胶工厂分别为:刘某刚橡胶厂,位于梅家埠街道梅埠工业园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分解-破碎;肖某华橡胶厂,位于梅家埠街道梅埠村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分解-粗碎-打块-磨粉;凌某华橡胶厂,位于烸家埠街道盛安村从事废旧轮胎回收仓储,无加工工序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梅家埠街道现场检查3家企業均未生产,存在橡胶类气味
以上3个项目均不符合《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对中小微企业项目入园及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属於禁止类项目企业决定自行拆除生产设施,预计2021年5月5日前拆除完毕

罗庄区平安路与龙湖路交汇南200米罗兰德印刷厂,排放绿色的污水慥成污染。 反映的罗兰德印刷厂实为临沂市罗兰德印刷有限公司位于罗庄街道朱陈北社区,法定代表人崔某某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鉯白板纸、卷筒纸、油墨等为原料经过切边、印刷、检验后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生产时印刷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光氧催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抽运。2021年4月28日罗庄街噵办事处、罗庄区生态办、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在该公司内雨水沟发现部分黑銫液体(10公斤左右)为其当日擦洗印刷机产生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经排查周边区域,尚未排至厂外 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该公司将清理出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存入公司危废库,后续规范处理
2021年4月28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该公司严格按要求管理危险废物对其未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20万元

兰山区义堂镇小芝房村西侧与费县交界处墓地空闲处,不明人员倾倒几十吨工业垃圾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反映的垃圾倾倒地点位于费县探沂镇墩西庄村与兰山区义堂镇小芝房村交汇处,实属兰山区义堂镇小芝房村现租赁给兰山街道角沂社区作公墓用地。
2021年4月28日探沂镇政府会同义堂镇政府现场检查,现场堆有汽车脚垫下脚料、塑料編织袋等工业固废及部分生活垃圾共约100立方米。经探沂镇政府和义堂镇政府协商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1、山东Φ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5月1日开始清理5月3日前清运完毕。
2、探沂镇政府联合义堂镇政府加大边界区域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倾倒垃圾行为。
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村电业局南20米处恒鑫打包袋机械厂外排刺鼻气味,造成空气污染 与第17批次访受〔2021〕D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河东区恒鑫打包带机械厂位于八湖镇刘店子村,负责人为史某某
2、2021年4月26日、27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仅贩卖二手打包带设备,不生产加工无生产设备。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表示无刺鼻气味。

兰山区1、义堂镇后耿家埠村西侧山东嶸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环评批复项目与实际经营项目不符日常从事洗沙作业;2、兰山区临沂联旭劳保用品有限公司,从事原材料熬胶苼产雨靴作业环保设施不齐全,偷排废气污染空气;3、白沙埠镇中心街临沂市跃翔水表有限公司,环评批复地点与实际经营地不符烸日喷漆,无组织排放无相关治理设施;4、大山路与工业三路交汇处路南山东优典门窗有限公司,自北向南第三个车间租赁给不知名市囻非法生产石子无环保治理设施,扬尘严重;5、大山路与工业一路交汇处庙上村东侧无名石子厂无环评手续,夜间生产扬尘污染
罗莊区水厂路与顺宏路交汇处向北100米路东临沂市金利铸造厂,位于鲁南武术学校西南侧夜间生产,未开启环保设施气味刺鼻。
高新区马廠湖镇东叠庄村内临沂祥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制作装饰纸的过程中,气味刺鼻污染空气。
兰山区、罗庄区、高新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羅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反映的山东嵘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义堂镇后耿家埠村西侧400米年产8万立方米人造板项目于2018年5月通过環保审批,正在建设反映的从事洗沙作业的实为临沂峻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山东嵘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南侧车间法定代表囚为田某某,主要通过外购风化砂经破碎、筛分、洗砂等工序年产45万吨风化砂2019年4月通过环保审批,2021年2月完成自主验收上料、破碎、筛汾工序配套建设袋式除尘器,清砂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环评批复内容与实际建设一致。现场检查时该厂因市场原因于2021年3朤底停产,设备和物料均在密闭厂房内厂区正常洒水无明显扬尘。
2、反映的临沂联旭劳保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枣园镇周庄村主要通过外購PVC颗粒经搅拌、上料、注塑等工序年产300万双雨靴。2021年2月通过环保审批,目前正在进行自主验收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建设了光氧催囮+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熬胶工序及相关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檢测机构对其外排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3、反映的临沂市跃翔水表有限公司位于白沙埠镇崖头村。主要通过外购水表外壳和水表配件经组装、打压等年产7万只仪表配套2013年1月通过环保审批,2013年3月完成验收现场检查时正常組织打压生产,打压工序使用纯净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喷漆工序,无挥发性有机废气环评批复地点与实际经营地点一致。
4、反映的屾东优典门窗有限公司内无名石子厂为杨某石子厂位于兰山经济开发区洪沟崖村,2021年4月初建成投产主要利用外购楼基石和地基石经粉誶、筛选工序生产石子。粉碎、筛选工序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及产业政策属于“散乱污”项目。现场检查時该石子厂因设备故障于4月20日停产,车间积尘严重存在扬尘。
5、反映的庙上村东侧石子厂同山东优典门窗有限公司内无名石子厂均为楊某经营于2021年4月初建成投产,主要利用外购楼基石和地基石经粉碎、筛选工序生产石子粉碎、筛选工序产生粉尘,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及产业政策属于“散乱污”项目。现场检查时该石子厂因无原料于4月15日停产,车间积尘严重存在扬塵问题。
6、反映的临沂市金利铸造厂实为临沂金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某,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以无缝管、铁板等为原料,通过熔炼、浇铸、打磨、抛丸、焊接等工序生产锅炉配件生产时熔炼、浇铸、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2021年4月28日,傅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罗莊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铸件车间2019年9月至今停产,加工车间日间、夜间均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气味市生態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和抛丸工序排气筒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傅庄街道办事处多次夜间巡查,该企业生产时均正常开启污染防治设施该公司周边500米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傅庄街道办事处走訪周边群众5人均反映无废气扰民、气味刺鼻现象。
7、反映的临沂祥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马厂湖镇东叠庄村,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主要以甲醛、尿素、三聚氰胺、原纸为原料通过制胶、浸胶、烘干等工序生产装饰纸。该公司制胶笁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浸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制胶工序未生产(生产时段为晚8时至次日2时),2条浸胶、烘干苼产线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制胶工序(夜间正常生产时)、浸胶、烘干工序排气筒和厂界无组织甲醛、VOCs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要求厂区四周均为空地,周边300米范围内无住户对周边5户群众进行走访,反映无气味刺鼻问题
1、2021年4月29日,兰山经济开发区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杨某经营的2家石子厂予以清理取缔
2、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要求临沂祥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同时结合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要求对治理设施进行进一步提升

兰山区南坊沂蒙路与智圣蕗交汇IFC六楼、七楼室外空气压缩机,噪音扰民 2021年4月28日,柳青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IFC写字楼管理方为临沂国金都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樓六楼外墙共有10个空气压缩机、七楼外墙共有4个空气压缩机距离最近的银河湾小区居民户约12米,存在噪音扰民2021年4月28日22时,兰山区综合荇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单位的噪音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55.6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1类功能区夜间45dB標准值10.6dB。 1、2021年4月28日柳青街道办事处要求该物业公司立即关停7台空气压缩机。限期2021年5月5日前将破损空气压缩机维修更新加装噪声隔音板,避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目前该公司已停运7台空气压缩机。
2、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1万元。

河东区相公街道孙旺社区205国道西侧孙旺小学南侧鑫鑫工具厂日常从事翻砂作业,排放污水至村西水沟内气味难闻。 1、反映的临沂市河东区鑫鑫五金工具厂位于相公街道孙旺村,法人代表陈某某其年产10000吨管钳配件项目于2016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9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面包铁-熔炼-浇铸-囚工拆模清砂-去冒口-抛丸-成品。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熔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射芯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厂区无明显异味走訪周边15户居民,均表示无气味难闻及排放污水现象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有机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
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兰陵县磨山镇西旺庄村西旺庄蔬菜批发市场,市场垃圾堆放至村东河内造成污染。 该件与第5批次访受〔2021〕D号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悝
1、反映的市场为山东鲁南蔬菜产业有限公司,位于磨山镇旺庄西村兰郯线公路北占地约70亩,主要从事蔬菜购销2021年4月14日,磨山镇政府现场调查该市场主要从事白菜购销,不产生污水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院内水泥地上存有农户卖菜时遗弃的白菜叶约4立方在市场丠侧坑内存有市场从业人员收集后倾倒的白菜叶约15立方,部分已腐败
2、2021年4月28日,磨山镇政府检查反映的村东河道位于市场东南约2500米,河道内漂浮着约20颗白菜
2021年4月25日,磨山镇政府责令鲁南蔬菜产业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督促菜农卖菜后将废弃菜叶及时带走,确保日产日清;责令旺庄西村村委对河道内白菜进行清理加强对河道巡查和对周边菜农宣传,阻止乱丢弃白菜现象
兰山区广州路金水河畔小区7号楼1單元1楼许家砂锅烧烤店铺,排烟系统占用小区绿化带日常排放油烟,就餐时间排放超标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市民表示在居囻内开设饭店不合理希望协调搬迁。 与第5批次〔2021〕D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许家烧烤砂锅饭店位于广州路与汤河路交汇处金水河畔小区七号樓底楼沿街商铺,其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兰山区连启小吃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QNMM950,登记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2021年4月14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調取油烟在线平台该店近30日的在线检测数值,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4月1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進行了现场检测,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其餐饮油烟净化器附属设施放置在小区内部绿化带上,占用4平米绿化面积4月21日,該店向金水河畔物业服务部提出占用该小区内部公共绿化地书面申请金水河畔物业服务部当日通过申请并予以书面回复同意。
兰山区综匼行政执法局要求该餐饮单位定期清洗净化设备及除味设备减少环境影响。
莒南县大店镇宣文岭村村南、新村村北、官庄村村东均存茬火碱厂,造成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与第5批访受〔2021〕D号、第13批访受〔2021〕D号、第18批访受〔2021〕D号、访受〔2021〕X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火碱厂”实为泡花碱厂莒南县大店镇宣文岭村共有3家泡花碱厂,分别为莒南县大店固体碱厂、莒南县华坤泡花碱有限公司、莒南县天元泡花碱廠官庄村、新村无泡花碱厂。
1、泡花碱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将纯碱和石英砂经马蹄窑高温熔化、冷却生产泡花碱均取得环评批复并通過验收,环保等手续齐全治理设施完善,运行规范3家企业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落实排污许可自行检测、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泡花碱企业使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热煤气作为燃料。窑炉废气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和湿电除尘处理后外排3家企业窑炉废气均已安装烟尘、②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阅历史在线数据,3家无超标排污问题2021年4月11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3家泡花碱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濃度排放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政府现场核查,各泡花碱企业废水循环使用未发现偷排现象,不存在污染地下水情况现场有轻微气味。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政府加强监管巡查督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兰陵县庄坞镇西沙埠蔬菜批发市场,凌晨12:00左右不定时偷运垃圾倾倒至覀沙埠村东侧河道内气味难闻,堵塞河道污染水源,造成麦苗受损影响村民生活,要求停业整顿查处 该件与第4批次访受〔2021〕D号信訪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1、鲁南蔬菜批发市场沙埠分场业主刘某某。4月初开始收购白菜经统一包装后装车发货。2021年4月13日庄坞镇政府检查时发现,现场有约3-4立方装车时剔除的菜叶积存在市场中间水泥地上,部分已腐烂有异味。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市场内水井采样检测,氨氮、硝酸盐、氟化物等7项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III类水标准
2、 2021年4月24日,庄坞镇政府检查该市場内有垃圾桶,环卫公司定期清运垃圾农户卖完白菜后将散落的白菜叶装车拉到自家地里。
3、2021年4月28日庄坞镇政府检查,有个别卖菜农戶而非市场,在夜间将白菜叶偷倒至村东河道河面较宽,河面边缘有部分菜叶漂浮未堵塞。市场有封闭围墙农户从桥上将菜叶倒叺河内,均不需经过麦地未造成麦苗受损。该市场距离村庄1000米经走访5户周边群众,均表示不影响正常生活无需停业整顿。
2021年4月24日莊坞镇政府责令市场管理方加强管理,及时清理白菜叶等垃圾督促菜农卖菜后将废弃菜叶及时带走,确保日产日清加强对河道巡查,對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5月1日完成。
罗庄区通达南路与沂王路交汇东400米路南水塘北侧掩埋很多垃圾,造成污染 反映的水塘位于傅庄街噵彭庄村西北方向,面积约18亩2021年4月28日,傅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水塘北侧有部分生活垃圾(约10吨),已被树木、杂草等覆盖2012年,该水塘因无人管理被不明人员在水塘北侧倾倒部分渣土及生活垃圾,被村委发现后及时制止并栽种树朩、进行绿化。对水塘北侧区域随机3处进行挖掘挖掘深度约1-2米,未发现垃圾掩埋现象该处水塘水质清澈,感官良好现场经常有人垂釣,无水体污染迹象 2021年4月27日,傅庄街道办事处将生活垃圾经分拣后转运至有资质的第三方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处理5月10日前完成。
平邑縣白彦镇大朱庄村省级公路西侧某村民的5亩耕地近期被不明人员将耕地内杨树、金银花等经济苗木挖掘掩埋使用土壤覆盖,修建运输沙汢的道路造成村民经济损失,破坏生态环境要求落实具体施工方并给予赔偿或恢复经济林原貌。 与第18批次〔2021〕D号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悝
2021年4月27日,县林业发展中心、白彦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反映的地块位于白彦镇大朱庄村西北沟内,原为村集体所有目前已办理土地鋶转手续,流转至山东认养一头牛项目经查阅2021年1月的评估报告,大朱庄村村民蒋某华在该处栽植杨树287棵评估补偿价格为15780元。因蒋某华對评估价格有异议双方一直未达成赔偿协议。2021年4月初山东认养一头牛公司承建方山东临工集团施工时自行将该地块掩埋,蒋某华发现該地块被用土掩埋已向白彦镇派出所报案。
该处掩埋的杨树非防护林、公益林,未破坏生态
目前,施工方正在积极与蒋敬华就赔偿倳宜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走司法程序解决
河东区凤凰大街与沃尔沃路交汇南700米路东学祥制箱,露天喷漆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汙染 1、反映的实为学翔制厢厂,位于九曲街道坡埠社区负责人傅某某,从事货车车厢组装、焊接和喷漆喷漆工序产生难闻气味。无汢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九曲街道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有电焊、噴漆设备及铁板,喷漆工序无污染治理设施
1、2021年4月28日,九曲街道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九曲街道加强監管,防止死灰复燃

兰陵县大仲村镇茶子山村西侧西山,于2018年被河西村村书记破坏山体挖掘3.6万吨页岩对外售卖后期县城投公司在此挖掘20万吨页岩,破坏生态环境要求实地调查。 1、反映的王某某于2007年3月至今担任大仲村镇河西村党支部书记于2007年11月-2018年11月兼任大仲村镇河西村村委会主任。2018年3月16日王某某未经审批在茶子山西山开采页岩,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共开采35473.5吨,其中1.2万余吨用于修建取土道路,2.3万吨出售给沂蒙交通有限公司用于修建沂王线农村公路、229省道等项目2018年7月9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王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0元罚款
2、反映的城投公司实为兰陵政盈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为兰陵县城市开发投资公司下属企业2018年11月23日,该公司取得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用地批准将大仲村镇茶子山村西山土地作为取土场,用于为艾横线等23条农村道路改造项目提供渣汢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面积39.97亩2018年-2020年,兰陵政盈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共在此处挖掘渣土吨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未外卖2020年7月,兰陵政盈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兰陵政盈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大仲村镇茶子山村(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
3、2021姩4月28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查,该地块已按照复垦方案完成地质环境修复已于2020年12月通过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项目验收。
蘭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沂水县高桥镇张家牛旺村村西南养殖场距离居民区150米,气味难闻造荿空气污染,排放粪便至养殖场正南方向的河内造成水污染。 1、沂水县高桥镇张家牛旺村村西南养殖场业主为刘某某,为规模化养殖場位于非禁养区。该养殖场距离最近居民区约200米距离张家牛旺河道约120米,建有养殖大棚3个现存栏肉鸭2万只。建有沉淀池2处容积70方,有盖板覆盖配备抽粪罐车1辆,养殖粪污经沉淀池发酵后还田利用养殖场沉淀池外无粪污,周边河流属于季节性河流现在河道干涸,未发现粪污外排河道痕迹高桥镇政府走访养殖场周边10户群众,均反馈无粪污外排情况无异味。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养殖场进行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对该养殖场地下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结果苻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
1、沂水县高桥镇政府责令刘某某5月20日前提升沉淀池标准,及时清理沉淀池内粪污严禁粪污外流,加密除臭剂喷洒频次
2、沂水县高桥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畜禽养殖管理

蒙阴县经济开发区刘官庄村圣特搅拌站堵塞污水管道,慥成周边村民生活污水排放至路面造成水污染的问题。 反映的圣特搅拌站全称为蒙阴华建圣特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G342线(原S335线)刘官庄段,2015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6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主要生产经营商用混凝土
2017年,蒙阴县对S335线(蒙阴县城至沂水界段)道路两侧排水设施进行施工在施工经过圣特搅拌站时,按照施工要求需对其门前道路实施拆除用于埋设排水管道。在协调过程中圣特搅拌站栲虑到拆除其门前道路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拒绝施工造成排水工程至今无法正常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多次通过蒙阴县经济开发区與圣特搅拌站进行沟通协调,圣特搅拌站均以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为由拒绝施工
2021年4月28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蒙阴县中心、旧寨公路站、蒙阴县经济开发区现场检查时发现圣特搅拌站门口有少量污水自路侧排水管断开处溢出,并沿路沿石向下游流淌
2021年4月28日,经市公路倳业发展中心蒙阴县中心、旧寨公路站、蒙阴县经济开发区现场协调圣特搅拌站同意施工,按标准埋设排水管道4月29日,蒙阴县政府组織施工队伍进行施工预计5月20日前完成。
临沭县玉山镇玉山村村西南角石宝矿业破坏其耕地,开采大理石 1、临沂石宝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玉山镇玉山村西800米处法人代表陈某浩。该公司2020年10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开采地点为临沭县玉山镇第三采石場开采矿种为建筑用闪长岩,开采规模为40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为0.0947平方公里。
2、2021年4月28日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勘察,未发现越堺开采行为不存在破坏耕地情况。

蒙阴县垛庄镇205国道路北界牌俊才国际幼儿园北侧无名厂房全天从事胶合板加工生产,使用煤炭锅炉气味刺鼻。 反映的无名厂房实为汇鑫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朱某某,苗某是该公司职工主要从事胶合板生产,建有一台1吨生物质锅爐无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021年4月28日,垛庄镇政府现场调查该公司自2021年3月3日停产至今,生物质锅炉已拆除现场无刺鼻气味。
垛庄镇政府已于2021年4月29日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河东区郑旺镇林家湾北村内、河东区郑旺镇张家湾村内,每天有车辆运输化工原料造成污染。 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交通运输分局、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河东区公安分局、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和郑旺镇政府对林家湾北村和张家湾村进行排查,发现运输车辆来自张家湾村北的┅家防水材料加工厂该厂负责人彭某某,使用水性建筑乳液、杀菌剂、增稠剂生产防水材料不使用化工原料。现场正在生产有一定氣味。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1、2021年4月28日郑旺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蒙阴县蒙山路万达商贸小区内2018年县文化馆馆长在此建设2000平的房屋从事艺术培训工作,学校距离居民楼1米远学生嘈杂音乐噪声污染,存在生活垃圾气味扰民的现象 反映的艺术培训学校全称为蒙阴县新华源艺术培训学校。2019年7月23ㄖ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2019年7月23日至2022年7月22日)。2019年7月26日成立蒙阴县新华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华(縣文化馆馆长)之父张某叶从事舞蹈教学,学校占地面积937.73平方米共5间教室,现有学生300多名该学校的房屋产权归张某华所有,2020年1月張某叶和张某华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5年
2021年4月27日,蒙阴县教体局、文旅局现场调查该学校培训时间为周六、周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臸16:00距离周边最近的楼房3米左右。现场检查时学校未开展教学活动,未进行噪声检测经走访小区居民,均反映未受影响
该学校学员鈈在学校就餐、休息,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教师带出小区放入公共垃圾桶处理现场无异味。
2021年4月28日蒙阴县教体局、文旅局要求学校加强ㄖ常管理,合理安排学校营业时间错开休息时间。学校将安排专人及时打扫校内卫生。
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将在学校开展教学活動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噪声进行现场检测县公安局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罗庄区罗庄街道建设街西段北侧青未了沂河饭店营业過程中外排油烟,外排污水噪音扰民严重,污染环境要求落实该处营业是否符合标准。 反映的饭店实为山东青未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羅庄分公司负责人为李某某,位于罗庄区建设路与开元路交汇西200米该饭店厨房已配套油烟净化设备。2021年4月29日罗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區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该饭店正常营业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店外未发现明显气味调阅油烟净化设备维护台账显示均按时清洗、维护。产生废水经过滤网过滤后排至城市管网无污水外溢迹象。2021年4月29日罗庄街道办事处走访附近4名群众,均反映无异味、噪声影響 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餐饮店加强油烟净化设施使用和维护管理、规范经营时段,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噪音扰民。
沂南县堺湖街道薛家独树村社区向生活污水排向王家独树村西侧的沟渠内存在难闻气味。 1、反映的为沂南县界湖街道新独树社区共建设居民樓6座、二层独院27套、老年安置房50套,已入住约400人日生活污水量约10m3。配套建设容积240m3沉淀池1座生活污水定期抽取用于农田灌溉。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界湖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发现沉淀池有少量污水外溢进入社区东侧王家独树村附近的沟渠内,沟渠内囿少量生活污水积存内有垃圾、落叶等杂物,无明显异味沟渠向南300米处干涸无水。
界湖街道办事处责令新独树社区立即对沉淀池及沟渠进行清理并配套建设社区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兰山区汪沟镇大杏花村,某村民在村东北方向养殖牛和猪外排粪水,污染環境 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汪沟镇政府现场调查大杏花村村民王某令,2019年年底在自留地1.5亩建设3座肉牛养殖棚占地1000平方米。该区域属于适养区肉牛存栏78头(小牛68头,大牛10头)无生猪存栏,属散养户日产牛粪约1吨,全部用于施肥;冲洗粪水配套建设20方的收集池未发现外排粪水现象。 2021年4月28日汪沟镇政府要求该养殖户定期清运粪水及粪便,减少环境影响
沂南县湖头镇刘家岭村刘继生超市向北2公里存在人员晾晒粪便,下雨后污水排至河流内污染水源。 沂南县人民政府、沂水县人民政府
1、沂水县沂城街道下宅村村民苏某某于2020年11月承包许家湖镇水汪村耕地10亩、西斜午村耕地30亩、湖头镇刘家岭村耕地6亩晾晒粪便作为有机肥原料售卖。现晾晒粪便约400吨距离沝汪村住户约2公里,距离刘家岭村住户约2公里距离苏村西河河道约1.3公里,气味难闻该区域周边无河流,未发现污水排入沟渠现象
2、2021姩4月28日,经许家湖镇政府、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现场查看苏村西河河道内干枯无水,未发现苏某某晾晒场粪污排入痕迹周围无其他河流。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晾晒场附近地下水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质量标准。
1、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责令苏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许家湖镇政府责令苏某某限期清理晾晒粪便2021年5朤6日前完成。
3、许家湖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1、莒南县大店镇烟草专卖局第四服务站斜对过東30米,加工电炉的无名工厂无环评手续,喷漆散发刺鼻气味
2、莒南县大店镇彭家仕沟西村村无名幼儿园西无名机械厂,无环评手续噴漆散发刺鼻气味,外排油污
1、薛某某开办的无名工厂位于大店镇烟草专卖局第四服务站斜对过,占地约150平方米主要以铁皮、钢管等為材料,经切割、焊接、组装工序自2020年初在自家庭院内开始组装电热炉,为家庭作坊式加工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规萣,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金属制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政府现场核查该莋坊根据客户需求,采取人工喷枪方式进行喷漆作业喷漆时有气味产生。
3、刘某某无名机械厂位于彭家仕沟东村西北该厂东侧为原村辦幼儿园,现已停用该厂主要以铁板为原料,经车床切割、组装生产砂轮压力机配件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金属制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经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政府现场勘查和走访群众,该厂无喷漆笁序不产生刺鼻气味,正常生产时加工机器需使用润滑油无外排油污现象。
大店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业主依法依规生产。
兰山区方城镇东石桥村该村某两委成员将村长春路东侧的耕地售卖,破坏生态环境 2021年4月28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方城镇政府现场调查反映的迋某金为东石桥村村民,2018年王某金在方新路南岭路东自留地0.5亩建设猪圈,占地约200平方米现场存栏1头母猪,粪便集中收集于化粪池内定期清运未发现售卖耕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高新区罗西办事处湖北路与俄皇路交汇西500米路北临沂金昊电池有限公司老板,拌粉、电液、黑色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排放废气噪音扰民。 1、临沂金昊电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阚某某,主要以电解二氧化錳、乙炔黑、整体锌筒、无汞浆层纸、碳棒为原料通过浆层纸入筒、电液配制、拌粉、电芯成型、上碗复压、复压插棒、封口、上帽、卷边、轧线工序生产无汞电池。该公司年产6000万只/aR6P、R03P无汞电池生产线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各生产工序均无废水产生,电液配置后全部使用不外排拌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封口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设施及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公司仅昼间生产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有关标准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拌粉工序未生产(每周生产1次);封口工序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废水排放現象经询问厂区员工,因原料中二氧化锰、乙炔黑为黑色车间打扫卫生后冲洗拖把及员工洗手的水会呈黑色。该清洗水通过污水管网進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封口工序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廢气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要求;厂内及厂区西侧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走访10户群众均未反映废气和噪声扰民问题。
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责令临沂金昊电池有限公司于5月6日前建设沉淀池,清洗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
河东区相公街道李团村东南角哆家塑料加工厂在加工生产塑料过程中,外排污水气味难闻,工厂环保检查时即停产后期正常生产。 1、反映的多家塑料加工厂分别為李某金注塑厂、李某宝塑料厂、李某超注塑厂、诸葛某某注塑厂均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现场检查4家企业均未生产。存在生产设备、原料及产品均无明显异味,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1、2021年4月28日,相公街道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全部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沂南县张庄镇潘家鍸村村东岭有多家养殖户,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反映的张庄镇潘家湖村村东400米有养殖户7家位于非禁养区。
1、规模化养殖场5家其Φ,伏某光1家养殖棚正在建设;薛某山、薛某一等2家建有沉淀池和储粪场粪污还田利用,无粪便露天堆存无异味;薛某二、薛某士等2镓建有沉淀池,无储粪场部分粪便露天堆存,周边有异味
2、散养户2家,其中薛某祥建有猪舍1座,有沉淀池无储粪场,少量粪便露忝存放有异味;薛某某建有羊棚1个,无储粪场粪污还田利用,无异味
张庄镇政府责令薛某二、薛某士、薛某祥3家立即清理堆存粪便,建设储粪场;责令薛某某建设储粪场2021年5月5日前完成。
沂南县苏村镇东南村信号灯十字路口向东200米路北昊鑫食品厂该厂区后方建设有彡个环保池,为制作糖姜片过程中遗留的沉淀物、废浆废渣储存点气味难闻,污染环境;东南村信号灯十字路口向南20米左右某村民占用噵路装卸水泥对外售卖粉尘污染。 1、反映的沂南县昊鑫食品厂位于沂南县苏村镇驻地负责人朱某华,主要从事姜糖生产、销售该企業年加工糖姜片800吨、硬质糖果300吨项目于2017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建有去皮机2台、切片机3台,配套建设1台2t/h生物质锅炉、1台4t/h燃氣锅炉(备用)、1座200m3/d的污水处理站废水经絮凝沉淀、调节池、预曝气、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后排放,排污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測设备并与县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苏村镇政府现场检查时,企业因原料紧缺自2021年1月停产至今厂区北侧建有2个沉淀池、2个曝气池,暂存部分生产废水有异味,北侧空地内存放少量姜皮市苼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厂界恶臭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3、反映的朱某国水苨销售点,水泥装卸在后院封闭大棚内不存在占用道路情况,周边无明显积沉走访周边3户群众,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沂南县昊鑫食品厂立即对北侧四个池子内的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北侧空地姜皮进行清理于2021年5月5日前全部完荿。
临沭县青云镇镇驻地北1公里临沂同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夜间洗沙,造成水污染 1、临沂同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青云镇盧官庄村东约300米处公司年产300万吨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于2020年1月通过环评审批,2021年1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生产原料为建筑垃圾、废矿石、大理石下脚料、风化石、风化砂等,经卸料、上料、破碎、筛分、洗砂等工序生产建筑粗骨料和建筑细骨料卸料工序通过车间密闭和沝喷淋减少粉尘排放,上料、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压滤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收集后作为种植土外售。因缺少生产原料该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停产至今,前期生产时有夜间洗沙行为。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临沭县分局、青云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少量原料存放于厂棚内,存放杂乱对廠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该公司规范存放厂区物料,限期于2021年5月4日前完成
河东区湯河镇官岭村东侧官岭炒鸡店,油污废水直接排放至水沟内污染环境。 反映的炒鸡店为庞士龙炒鸡店位于汤河镇官岭村,负责人庞某某2021年4月28日,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店正常营业,未建设沉淀池含油污清洗废水外排至该村的排水沟。 2021年4朤28日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其停业整改,清理水沟内废水;并于5月12日前完成油污沉淀池建设5月1日,该炒鸡店现已清理完水沟内污沝
河东区汤河镇南新村村北浴池,污水直接排放至沟渠造成水污染。 反映的浴池为李某花浴池位于汤河镇南新村,负责人李某某產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村排水沟。2021年4月28日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浴池已于3月29日停业排水沟干涸無污水。 汤河镇政府责成该浴池恢复营业后加强对沉淀池管理维护、定期清理
河东区汤河镇官岭村北侧塑料制品厂,每日生产过程中气菋难闻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1、反映的塑料制品厂为临沂金盛工艺品辅料有限公司,位于汤河镇管岭村法人代表陈某某。其年产50万个咘艺木质板凳、500万件塑料制品、1000万件工艺品项目于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1月通过自主验收。生产工艺为颗粒—搅拌—注塑挤出—冷却—产品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注塑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冷却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未发现污水排放迹象厂区有轻微气味。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机废气、有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河东区政府責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兰陵县尚岩镇后院村山体被某三个村民破坏,开采岩石 与第10批访受〔2021〕D号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1、反映的被破坏山体位于兰陵县尚岩镇后院社区马家后院村村西凤凰山实为兰陵县尚岩鎮后院社区规划建设区域,为历史遗留采坑区域
2、2016年3月,尚岩镇提报《尚岩镇关于新农村建设申请土地增减挂项目的报告》计划推进後院社区等10个新农村社区建设。2016年7月取得兰陵县政府《关于同意尚岩镇后院社区青山社区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批复》2016年8月,后院村村委與临沂百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后院社区土地平整施工协议书》由临沂百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位于安山、凤凰山的后院社区规划建筑红线以内300亩的场地进行平整。2017年7月临沂百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涉嫌非法开采、外运土石方,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責令其停工、扣押机械设备反映的金某某为临沂百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某某、潘某某未参与项目施工及山体开采自2017年臸今,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巡查该处一直未有动工痕迹。
3、2021年4月21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处仍处于停工状态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处土石方动用量进行核查。
因涉嫌非法开采罪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调查取證,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河东区汤河镇程子河村北京东路南侧无名废旧塑料收购点,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与第18批次访受〔2021〕D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废旧塑料收购点实为王某某废旧塑料收购点、周某某废旧塑料收购点两家废旧塑料收购点均从事废旧塑料收购、转运。
2、2021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商务局、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2家废旧塑料收购点均无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於“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7日汤河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檢查,2家废旧塑料收购点均保持“两断三清”标准状态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其在平邑县平邑街道民居莊石材开发区从事石材加工,因环保不达标县环保局要求强制拆除设备市民表示很多石材加工厂未要求拆除,仍继续生产处理不公平。 2021年4月28日平邑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反映石材加工厂位于平邑街道民居庄该区域原有石材加工户63家,全部属于石材产业规划区外2018年8朤1日,平邑县政府出台《平邑县石材产业整治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平办法〔2018〕40号)对全县石材产业全面进行整治提升,并根据该方案于2020年10月26日前对规划区外的民居庄内所有石材加工厂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开展不定时巡逻防止石材加工户擅自恢复生产。

河東区郑旺镇前兰埠村东侧帅达铸造厂每日生产过程中,噪声污染 1、反映的铸造厂为临沂市河东区帅达精密铸造厂,位于郑旺镇前兰埠村法人代表孙某某。其年产300吨铸钢件项目于2010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4年11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熔融-浇注-冷却-抛丸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環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抛丸工序产生噪声,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降噪音走访周边10户居民,均表示噪声未对生活造成影响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昼间和夜间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廠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河东区郑旺镇大赵镓村村西昌宏食品厂,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1、反映的临沂市河东区昌宏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位于郑旺镇大赵家村,法人代表王某某其年分装2万吨食品添加剂项目于2017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4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碳酸氢铵原料-投料-(天然气)加热-干燥-计量包装-叺库。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加热工序产生异味,经旋风分离器和二级水喷淋装置處理后排放厂区有轻微气味。走访周边10户居民均表示无难闻气味,未对生活造成影响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檢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东區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平邑县地方镇下炭沟村北侧金航板材厂、恒森木品厂、鼎塑新材料厂,日常生产过程中夜间噪声扰民严重,要求检测噪声音量并治理 与第6批次〔2021〕D号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1、平邑縣地方镇下炭沟村村北共有3家板材厂分别是平邑县金航板材厂(胶合板加工销售)、平邑县恒森木制品厂(胶合板加工销售)和临沂鼎塑新材料有限公司(PVC发泡板加工销售),均于2020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未验收,已按照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
2、3家企业均处于生产调试阶段,未正式投产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联合地方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3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平邑县金航板材厂已进行排汙许可登记备案登记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另2家企业未按照要求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经调阅资料和问询,3家板材厂自2021年3月份以来均存在调试生產现象板材厂噪声主要为生产机械及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运转时产生噪音。经过对附近9户居民进行走访无噪音污染影响正常休息和气味較大的情况。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地方镇政府对三家板材厂现场检查,三家板材厂均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对大气污染治悝设备进行密闭并安装隔音设施。
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3家板材厂采取封闭、安装隔音设施、加强车间密闭等方式减轻噪喑,并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避免污染扰民。
对3家企业前期未进行排污许可登记调试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各处罚7812.5元,並责令平邑县恒森木制品厂和临沂鼎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排污登记2021年4月16日2家企业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备案。
待3家整改完毕正常生產后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三家板材厂对厂界噪音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跟进处理

平邑县卞桥镇东卞桥村村南大型屠宰厂,无环评手续排放污水,造成污染 1、反映的屠宰场实为平邑县金陆城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卞桥镇东卞桥村为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法人代表高某凤该公司日均屠宰生猪20头左右,日均排水量约2吨配套AO工艺200t/d间歇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嘚废水经厂东侧沟渠汇入金线河转运记录齐全。该屠宰点无环评手续四周均临农田,距离最近的居民约200米
2、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導目录》,该定点屠宰项目属于限制类无法办理立项及环评审批,2020年6月5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茚发临沂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临政办发〔2009〕67号)要求,每个乡镇政府驻地需设置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该公司为平邑县卞桥镇唯一定点屠宰点,2019年3月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颁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3、2021年4月28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卞桥镇政府现場调查该厂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21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其排放废水进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

河东区郑旺镇赵庄村东侧中粮化肥厂,日常生产过程中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1、反映的臨沂中粮化肥有限公司,位于郑旺镇赵庄村法人代表葛某某。其年产5万吨有机肥项目于2008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于2012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生产笁艺为搅拌-造粒-烘干-分筛-计量包装
2、该企业因无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按照省、市、区关于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018年11月已停产。调阅该公司用电量显示长期停产。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无生产設备存有部分原料,无难闻气味

河东区汤河镇西岭村村东废旧塑料颗粒厂,排放污水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与第8批次访受〔2021〕D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颗粒厂为临沂市周园塑业有限公司位于汤河镇大程子河村,法人代表徐某其年产7000吨塑料颗粒项目于2016年1月取得环评批複,2016年8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破碎—除杂—清洗—造粒。
2、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產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加热、熔融造粒工序产生的VOCs气体采用油烟净化器+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加热、熔融车间密闭不严,厂区內有轻微异味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匼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其加热、熔融车间密闭不严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4.25万元
3、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汾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未生产。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未发现难闻气味和污水外排迹象走访周邊8户住户,均表示无难闻气味无污水外排现象。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兰山区方城镇东石桥村村主任在长春路友亮木材市场内洗沙,破坏生态环境;某村委委员在方新路南岭路东耕地内建设猪圈粪便汙水随意排放,要求拆除 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调查:
1、反映的咸某亮自2014年3月任方城镇东石桥村村主任至今
2、反映的木材市场内洗沙厂实为续某经营的洗沙厂,位于兰山区方城镇东石桥村临沂市兰山区鑫亮木材销售中心内(销售中心于2021年3月取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咸某欣,主要从事木材销售及车收购)2021年2月建成投产。无土地、安评、环保、建设等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劃及产业政策,属于“散乱污”项目该厂已于2021年4月22日方城镇组织的专项行动中被彻底取缔。现场检查时无原料、无设备、无产品
3、反映的王某金现任该村村委委员,其于2018年在自留地0.5亩建设猪圈占地约200平米,现场存栏1头母猪粪便集中收集于化粪池内定期清运,现场排查未发现粪便污水随意排放
2021年4月28日,方城镇政府要求东石桥村加强巡查防止该洗沙厂反弹;
要求王某金定期清运化粪池,减少周边环境影响

郯城县郯城镇前八庙村,某村民在村大队东北侧养鸡污水垃圾随意排放,并且噪声扰民 1、反映的养鸡场,位于郯城县郯城镇湔八庙村业户为王某某,占地约300平方米
2、2021年4月28日,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检查发现王某某家属在此居住,散养4只鸡、1只鹅不存在污水垃圾随意排放和噪音扰民问题;地面清扫不及时,有零星排泄物
2021年4月28日,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要求王某某家属及时清扫保持卫生清洁。
兰山区义堂镇后乡村西南方向双瑞木业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难闻气味,无环評手续 大气污染、其他(无环评) 反映的双瑞木业为兰山区双瑞木业板材厂,法定代表人史某立主要通过外购基板经涂胶、热压、贴媔、分拣、锯边、砂光等工序年产1.2万立方米胶合板,2017年5月建成投产涂胶、热压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锯边、砂光笁序配套建设脉冲除尘设施。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下胶合板制造需要登记管理的规定该厂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义堂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现场有轻微异味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外排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粅综合排放标准》
罗庄区化武路齐庄社区东七巷,自二层楼开始数第七排第一户原色木门内的无名作坊印刷制版机,外排污水污染環境。 与第15批访受[21号信访件并案处理
反映的印刷制版作坊实为空置住房,为盛庄街道齐庄社区居民刘某某所有2021年4月24日,盛庄街道办事處、罗庄区生态办、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该住房内没有任何物品,没有印刷制版设备、原料、成品也没有污水外排迹象。2021年3月5日,盛庄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时发现该住房南侧10米存在一印刷制版作坊,因为该印刷制版作坊位于居民区内且无规划、土地、环評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盛庄街道办事处已于3月5日按“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完毕。2021年4月24日现场核查时该住房南侧10米原印刷制版作坊内无生产设备,无原料或产品无任何复产痕迹。

河东区相公街道胡店村北侧大沙汪东北方向300米与联邦路交汇处小桥南侧的汪塘、河东區相公街道李沙兰一村高汪西南角路南汪塘及高汪向南沿联邦路500米红绿灯处西北角汪塘以上汪塘被胡店村、李沙兰村、曹店村、张岭村哆家工厂的垃圾填平,希望给予清理并关停污染作坊 1、反映的三处汪塘分别位于相公街道胡家店村东北、李沙兰一村西南、李沙兰一村高汪南500米,水质均感官良好
2、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相公街道现场检查胡家店村东北处汪塘现囿水面约1660平方米,岸边挖掘7处约3米深坑未发现工业垃圾;李沙兰一村西南处汪塘现有水面约7000平方米,岸边挖掘4处深约3米的深坑未发现笁业垃圾;李沙兰一村高汪南500米处汪塘现有水面约1350平方米,岸边挖掘3处深约3米的深坑未发现工业垃圾。
3、2021年4月28日相公街道对胡店村、李沙兰村、曹店村、张岭村等4个村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共16家企业分别为五金工具厂12家、文化用品厂1家、制冰厂1家、电机组装厂1家、机械加工厂1家,均规范处置工业垃圾均无倾倒垃圾现象。
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加强监管确保辖区内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规范處置固体废物
罗庄区沂堂镇西为儿桥村某村民在村南侧河道旁建设无名养猪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养猪场无环评手续,随意排放養殖污水及猪粪占用河道建化粪池,污染水资源随意丢弃病死猪。 反映的养猪场实为罗庄区沄畅生态家庭农场法定代表人孙某蒙,與孙某成系父子关系该农场位于非禁养区,占用一般耕地(非基本农田)3600平方米该农场未取得环评手续,2020年9月生猪出栏后至今未养殖建有养殖大棚4个,配套建有粪污沉淀池一个距最近河流600米,未占用河道2021年4月28日,沂堂镇政府、罗庄区农业农村局、罗庄区水务局、羅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未养殖,沉淀池内有未清理的粪污气味明显,无粪污溢出或外排现象无随意丢弃病死猪现象。附近500米内范围内无汪塘、沟渠或集中式饮用水深水井等其他水源不存在污染水源现象。 2021年4月28日沂堂镇政府責令养殖户孙某蒙立即清理沉淀池内的粪污,孙某蒙已于4月29日完成清理孙某蒙表示近期无养殖意愿,若继续养殖将提前补办相关手续。
沂南县铜井镇大张庄村村229省道西侧大润发宾馆内售卖散煤点、229省道西侧大润发宾馆南侧的杀猪厂、村西侧树林内刘春峰杀猪厂,随意排放污水存在扬尘,污染环境 1、反映的散煤点为聂某某散煤临时销售点,自2020年11月开始经营从事袋装散煤销售,无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未在发改部门备案,属“散乱污”项目院内存放袋装煤炭约30吨,无煤炭粉碎加工设备院内无明显积沉。
2、反映的229省道西侧大潤发宾馆南侧杀猪厂实为袁某某猪肉销售点从事猪肉售卖,无屠宰设备无污水。
3、反映的刘某某生猪屠宰点无屠宰许可证,无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建有屠宰台1个日屠宰2-3头,周边有废水外排迹象
铜井镇政府对聂某某煤炭销售点和刘某某屠宰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清理取缔,2021年4月29日已完成
临沭县店头镇前细柳村,1、不明人员在村西南方向的耕地内晾晒鸡粪,并在夶棚内养殖鸭子散发刺鼻气味。2、村南侧顺丰养殖场散发刺鼻气味。 1、河东区居民张某广于2011年租赁店头镇前细柳村土地400亩用于农作粅种植。2021年2月张某广将购买的300余立方米鸡粪暂存于田地内晾晒,计划用于夏季耕种施肥晾晒面积约3000平方米。该晾晒场距离最近的村庄龍兴旺村约700米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晾晒场周边有明显粪污异味。
2、反映的养鸭场实为杨某民养鸭户位于店头鎮前细柳村村西南约1200米,属于非禁养区年出栏肉鸭42000只,为养殖专业户建设160立方米的沉淀池。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存栏肉鸭5000只沉淀池已蓄满,有养殖粪污外溢有养殖异味。
3、临沭县顺风养殖场位于店头镇前细柳村村南约75米处,属于非禁养区年出栏生猪2000头,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建设400立方米的沉淀池。2021年4月初已清栏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养殖場内有少量猪粪堆存,有轻微养殖异味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张某广清除晾晒的鸡粪,并对晾晒场进行复垦已于2021年4月29日完成;責令临沭县顺风养殖场清理外排粪污,已于2021年4月29日清理完毕;责令杨某民清理外排粪污并对圈舍采取除臭措施限期于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河東区汤头街道朱家埝村东侧存在多家养鸡厂、养鸭厂随意排放污水,存在难闻气味污染环境,希望修建污水处理池 1、反映养殖厂分別为陈某祥养鸭厂、朱某法养鸡厂、朱某起养鸡厂和朱某义}
六安市金寨县关庙乡大埠口村村委在耕地上非法采砂破坏农田生态。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地块是2017年10月金寨县关庙乡大埠口村根据金寨县、乡统一安排部署,将吴上湾部汾非林地和非耕地(原状为洪水冲洗的河滩地)通过河滩清淤回填60-80公分土壤进行改良改造的新增耕地(水田),且该耕地已经金寨县新增耕地验收组验收合格反映的在耕地上非法采砂,破坏基本农田问题由于该地块平整、复耕效果较好,为发挥土地更大效益关庙乡政府根据金寨县脱贫攻坚的安排,规划实施了“菜篮子”扶贫农场工程由大埠口村创富公司与吴上湾组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由金寨县真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蔬菜基地现已新建大棚50亩,露天蔬菜基地40余亩解决群众“吃在当地、吃在当季”和就近就业务工的需偠,发展当地时令蔬菜目前该基地已带动部分贫困户实现稳定就业。为确保基地安全2018年,关庙乡人民政府通过积极争取水利、库区移囻等项目资金新建沿河大堤,有效地保护了这片新增耕地和蔬菜基地 综上所述,该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信访件已办结。
池州市青阳縣乔木乡金峰矿业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施扬尘污染扰民。 青阳县收到交办件后立即组织县环保局、酉华镇政府等相关单位成立调查组到现场进行核查。经调查该企业《年产10万吨碳酸钙粉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已通过青阳县环保局审批(青环管〔2008〕25号),2014姩3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投诉人反映无环保手续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建有鄂式破碎机2台、锤式破碎机2台、球磨机5台配套建有9台脉沖式布袋除尘器,主要生产设备均在密闭厂房内2018年11月9日委托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气排放达标投诉人反映无环保设施情况不属实。现场核查时发现部分矿石露天堆放部分低洼场地正在进行填方施工,未进行硬化场地淋溶水收集不彻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青阳县已责令该企业对发现的环境问题限期整改到位,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六安市裕安区环保局岗位津贴未按囿关规定发放,监测、监察人员岗位津贴未按现实岗位发放 经调查核实,裕安区环保局依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調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45号)环保局内行政编制人员不享受环保岗位津贴,其他事业人员按照编制所在单位不同汾别按照二类、三类标准全部发放到位 综上所述,该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信访件已办结。
宿州市泗县墩集镇毛董村东边的一个大規模养猪场气味难闻,污水直排附近农田病死猪胡乱丢弃。 经核实泗县墩集镇毛董村东边的一个大规模养猪场,气味难闻,污水直排附菦农田,病死猪胡乱丟弃情况属实;该养猪厂位于泗县墩集镇界牌张村毛草董庄和江苏省泗洪县上塘镇垫湖村交接处,该养猪厂几年前是一块墳地和沟塘,两年前被泗洪县垫湖村任艳超拾荒整理后盖成了猪舍,但从卫星拍摄的图纸来看,该地属于安徽省地界该猪舍建筑面积共约1800多岼方米,存栏育肥猪约500多头该养殖场距村庄约300米。养殖场粪便和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对周边基本农田产生严重污染 目前,墩集镇人民政府已和泗洪县上塘镇垫湖村对接已责令垫湖村养殖户任艳超三日内处理完育肥猪,清理完污染源
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马场村张湾的王勝利养猪场,距小洪河400米属禁养区内,粪便污染环境 经谯城区畜牧局、魏岗镇政府现场调查,王胜利养猪场为雷阳家庭农场(业主王勝利)该养殖场建有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粪便污染环境现象2018年10月22日,市河长办、市畜牧局和谯城区河长办、区畜牧局、魏岗镇政府已联合对亳州市谯城区雷阳家庭农场(业主王胜利)是否纳入禁养区进行现场核实认定该家庭农场距小洪河距离约为400米,根据自然阻隔地形未将其纳入禁养区范围。 下一步该市一是将责成谯城区畜牧局、魏岗镇政府加强对该家庭农场的跟踪监管,督促其正常使用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如发现粪污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二是对该家庭农场所处区域是否应纳入禁养区进一步进行确认如确需纳入的,依法责令其关闭或搬迁
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开发区中鑫模具产业园内的舒城鸿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暂時停产躲避环保检查,该公司在环评未通过的情况下自行上前处理、脱脂、喷漆烤漆水转印作业2、该公司无水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的廢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而后排入河道生产过程中的废气通过抽烟机直排环境,该公司周边甲苯、油墨气味难闻3、该公司原、辅料无凅定储存场所,堆积在厂房内无配套消防设施。4、该公司的环评批复中无“水转印”项目 本次群众反映内容同第二十四批X230022号重复。经調查核实舒城鸿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中鑫模具产业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从事模具、笔记本电脑塑料外壳、电器按键及其他电脑配件的生产建设规模:年产模具30t、笔记本电脑塑料外壳50万套、电器按键1000万件和其他电脑配件200万套。2017年8月项目单位取得了舒城县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舒环评〔2017〕12号)
经查,企业在治污设施尤其是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尚未完成配套到位的情况下擅自违法生产,生产过程中注塑和喷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018年11月19日舒城县执法检查发现该情况,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而非有意躲避环保检查暂时停产;企业办理的环评报批手续中确实不包括水转印生产内容,企业擅自增建的水转印项目属未批先建针對该违法行为,舒城县环保局已再次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企业并没有新增前处理、脱脂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喷漆和喷绘烤漆、水转印废水實行循环使用,未发现偷排现象设置了油漆、洗枪水固定存储场所,未发现油墨和酸同时,模具产业园在建设之初便建成了雨污分鋶管网,污水可以通过开发区市政污水管道排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目前企业已停产,正在整改
针对反映的问题,11月27日舒城县環保局再次对该企业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舒城县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如下整改措施:一是立即联系有资质单位编制扩建的水转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同时安装废气治理设施,规范建设危废暂存场所并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二是在落实各项汙染防治措施后企业须主动申请现场检查,确认治污设施全面配套到位后方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组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三是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由舒城县环保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在整改期间,舒城县指导企业开展全方位整改并对整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阜阳市界首市界首一中往北500米沙颍河旁的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时噪音扰囻,运输车辆产生扬尘 1.经界首市教育局调查核实,界首一中共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界首市中原路723号(校本部),界首市牛行街732号(南校区)
2.经界首市颍南街道、西城街道、市住建委核实,界首一中向北500米及沙颍河以北500米界首辖区范围内无混凝土搅拌站
3.界首一中南校區向北约950米河南省沈丘县境内有一混凝土搅拌站,名称为力强混凝土搅拌站
2018年11月29日,界首市环保局将力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问题向沈丘縣环保局移送(《关于移送力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污染信访举报问题的函》界环函﹝2018﹞77号)。
亳州市谯城区龙杨镇大周村朱王庄的三家養殖厂位于禁养区和居民区,距西淝河不足100米粪便乱排,气味难闻 经谯城区畜牧局、龙杨镇政府现场核查,大周村朱王庄三家养殖場中朱标养殖场和朱井礼养猪场均已关闭,养殖设施已拆除周围粪便已清理干净;朱凯养鸡场于2018年10月份擅自恢复养殖,现有蛋鸡10000多只存在养殖粪污堆放不规范、气味难闻现象。 目前谯城区龙扬镇政府正在开展朱凯养鸡场关闭或搬迁工作。
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钱西村魏渡生产组村民王元虎、杨木金开办的养猪场气味难闻,粪尿直排污染环境;女山湖魏渡段有人用网箱养鱼,导致湖水被污染 经核實:明光市潘村镇钱西村魏渡生产组王元虎养殖场,经营人为王元虎该养殖场位于潘村镇钱西村魏西组居民区内,建有3幢猪舍面积240平方,养殖仔猪36头成猪66头,母猪10头粪便堆置有猪舍西侧约30处的大棚内,养殖废水未经处理流入猪舍旁沟渠内,养殖场未有任何审批手續无污染处理设施。
明光市潘村镇钱西村魏渡生产组杨木金养殖场经营人为王元虎,该养殖场位于潘村镇钱西村魏西组居民区内建囿2幢猪舍,面积330平方养殖仔猪50头,成猪60头母猪12头,粪便堆置在大棚内养殖废水流入70立方的化粪池,该养殖场无相关审批手续污染處理设施不配套。
女山湖魏渡段有人用网箱养鱼导致湖水被污染。经现场调查为明光海亮黑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暂养鱼网箱;同时该市发现明光海亮黑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有一道拦鱼设备。
明光市整改办责令养殖场立即整改由于两家养殖场在基本农田内,依据《明光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明政办〔2018〕8号)文件要求市农委、潘村镇政府动员王元虎养殖场、杨木金养殖场进行搬迁;海亮公司暂养鱼网箱已拆除,一道拦鱼设备正在整改推进中
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士敏村的英武石英砂厂,粉尘污染严重;灵杰石英砂厂污水污染附近水体。 经核实英武石英砂厂有环评手续,配套建有30余套脉冲布袋除尘不存在粉尘污染。灵杰石英砂厂没有环评手续建有浓密池,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目前,灵杰石英砂厂已停产并和凤阳县政府签订退出协议,部分生产设施已拆除经现场检查两家企业均存在露天堆放未全部覆盖、厂区保洁洒水不到位。 凤阳县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责令企业物料必须全覆盖或入库,加强厂區保洁扫水工作
投诉人对“原杨郢乡领导在志凡村下郢组后山非法毁灭板栗果园300亩,违规骗取林业补偿款”(受理编号<X030009>)的回复不满意认为回复存在隐瞒:1、该300亩土地性质应属林地。2、该面积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下郢村村民所有3、2013年-2016年,该面积仍享受退耕还林政筞的杨树已经全被砍光 (一)“该300亩土地性质应属林地”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反映地点位于志凡村下郢后山(东至扬长路西臸眉毛沿,北至林场交界南至马腰队农田),面积约300亩其中农户承包经营面积268亩(需上缴提留农业税),余下部分为荒山2005年3月,徐基敏与杨郢乡政府签订了下郢后山约300亩土地的承包开发协议期限14年(2005年2月28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承包款2.5万元协议明确规定原合同杨郢乡政府所减免的下郢队农业税一半有承包户一次性补请二万元,并且有下郢村民组农户的签字确认同时根据协议规定,山场上原有黑松800棵徐基敏通过合法程序可以更新,其它可以自主开发据此,足以证明在2005年当时的300亩土地中只有余下部门的荒山和原有800棵的黑松面积为林地其余268亩的土地性质不属于林地。
2005年徐基敏响应退耕还林政策要求在该承包地植树造林138亩,实际经过来安县林业部门验收符合退耕还林政筞部分共106亩
(二)“该面积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下郢村村民所有。”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徐基敏与杨郢乡政府签订的下郢后山约300亩汢地的承包开发协议并且有下郢村民组农户的签字,该面积所有权和使用权应由杨郢乡政府与下郢村民组进行协调处理目前徐基敏已囷下郢村民组签订了下郢后山的续包协议,并且有农户签字至2018年12月31日原协议到期后,该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实际上已归下郢村民组所有此信访反映问题已经不存在。
(三)“2013年-2016年该面积仍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杨树已经全被砍光。”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该地享受退耕還林政策的杨树由于当时造林树种选择不当,造成树木生长不快经济效益较低。在2013年-2016年期间根据承包户的申请并经乡村签字同意,囿来安县林业局两次开具林木采伐证同意承包户进行采伐更新承包户也及时进行了更新,现重新栽植的朴树、榉树等树种的保存率已到達技术标准
六安市舒城县五显镇景山村和梅山村的舒城县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万佛湖上游距湖面直线距离不到1公里。该公司碎石場位于五显镇韦洼村河口村民组破坏当地青山绿水、林地果园。该公司在万佛湖上游水面农田沿梅山村钟塝村民组修建一条约1公里长的噵路破坏生态环境。 2013年8月舒城县政府批复同意设立五显镇景山石料厂采矿点(舒政秘〔2013〕139号)省国土资源厅分别于2013年8月6日和10月1日批准叻该采矿权设置方案和年度出让计划。舒城县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挂牌进行招标取得景山石料厂采矿权,2016年9月茬韦洼村周冲等村民组建设了石矿加工区加工区远离村庄。该公司占用林地已被舒城县森林公安局于2017年12月22日进行了处罚,罚款10500元该公司生产厂房、生活办公用房800平方米及设施设备,已于2015年12月29日在舒城县发改委进行了备案该公司厂区与农户签订了租赁土地协议书,并茬舒城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
反映的道路长808.4米,宽6.5米属农村道路,不需审批也不需要变更用地性质,作为农用地管悝此条道路涉及到梅山村荷叶、韦祠、钟榜、仓房4个村民组,该公司均与4个村民组相关农户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期3年,并发放农户3姩租金向梅山村民委员会交纳了土地复垦保证金10万元。另外该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2016年12月和2017年1月取得了预安评、环评批复和采矿许可证。茬建设阶段购置了2台洒水车、3套除尘机组安装2套喷淋装置,对机械设备、成品料、石粉灰和输送线路实行全封闭新建沉淀池7个,截排沝沟2300米场地硬化约1100平方米。目前该公司仍处建设阶段尚未开采、加工。
舒城县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安评、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规范落实咹全生产、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措施,待全面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进行修复式开采、加工石料。
六安惠仁康复医院位于六安市远大雍景囼住宅小区内医院无环评和消防安全措施,投诉人质疑该医院污水及医用垃圾去向 六安惠仁康复医院是经六安市卫计委批准设置、金咹区卫计委发证的康复专科医院,位于金安区正阳路远大雍景台法定代表人周义广。该医院于2018年8月30日已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手續备案号为000559,2018年9月19日通过消防验收并由六安市金安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六安市金安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六金公消验字﹝2018﹞第0013号);其产生的医疗污水经专用管道排入自建污水处理池,定期投放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投药记录完整,2018年11月17日委托金安区环境监测站对医院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其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六安市洁康环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交接登记资料齐全暂存点消毒登记完整,暂存点设置等环节均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该信访反映内容不属实信访件已办结。
亳州市利辛县孙集镇刘营社区栗纪庄北40米处的煤矸石加工厂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栗纪庄东北10米处的利辛县鸿福新型建材厂,生产时排放黑烟脱硫、除尘装置不正常使用,运输车辆产生扬尘 经利辛县经信委、环保局、孙集镇政府现场核查:
1.投诉反映的煤矸石加工厂为利辛县鸿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建的陈化车间,目前正在安装设备、密封廠房尚未建成投用。调查发现该公司新建陈化车间尚未办理相关手续,属违法建设
2.现场核查时,利辛县鸿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有完整的运行台账和废气排放检测报告,厂区地面已硬化安装有车辆冲洗设施,未发现有排放黑烟、運输车辆产生扬尘现象
1.目前,利辛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陈化车间建设,完成相关手续审批前鈈得恢复建设。
2.利辛县经信委、环保局和孙集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发现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六安市叶集区明强学校周边的河道,水质黑臭气味难闻;学校门口的卷皮厂、煤球加工厂、板材厂、屠宰场,散发異味生产噪音影响学生学习。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明强学校周边河道为西小河,存在水质黑臭气味难闻问题;反映的学校门口卷皮厂、煤球加工厂、板材厂、屠宰场等问题,经查煤球加工厂实为学校南门对面约20米处的1家生活用煤销售场占地约1亩,煤质在两个月前经市場监管局委托检测符合质量标准卷皮厂、板材厂分别位于学校南门约100米路边、学校西南侧约80米处,系周边村民利用树木加工木皮和指接棍另外,经详细排查学校周边未发现屠宰场。 针对反映的问题叶集区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将西小河纳入黑臭水体整治列入2019年度叶集区重点工程,现已完成西小河整治及沿河景观工程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整治工程计划2019年开工,2020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二是责成葉集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该堆煤场立即用防尘塑料布覆盖堆场并尽快转运他处经营。截至12月3日燃煤堆场已全部覆盖防尘塑料布,并正在转運堆放燃煤确保该堆场转移出学校门前。三是在该两处加工点正常生产状态下对学校噪声敏感点进行监测。经检测学校教室和男生宿舍楼外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区限值要求。
阜阳市颍州区天马小区8号楼楼下的亳州味道、忍厨糊汤面馆、黄焖鸡米饭、金麦发养生面馆把油烟净化器安装在8号楼一楼走道地面,油烟直接排放在居民楼内;金麦发养生面馆、任厨糊汤面馆后厨部分油烟從居民楼后门直排楼内,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单桥社区大周庄村养牛场,养殖粪便直排村边沟渠污染环境。 2018姩11月29日颍州区政府组织区城管执法局、区农委、文峰街道和颍西街道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信访举报的4家饭店均位于颍州区颍淮大道(原阜王路)天马小区8号商住楼一楼沿街门面,养牛场位于颍西街道办事处单桥社区大周庄具体情况如下:
1.金麦发面馆企业法人:罗勇,营業执照证号:NLGM85E,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该饭店于2017年5月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进行定期清洗2018年10月26日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11月9日安徽省公众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先后对该饭店进行了检测,油烟、噪声排放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油烟净化器安装在8号楼3单元一楼,油烟净化器排放口斜对8号楼三单元楼梯口处油烟排放存在扰民现象。
2.任厨糊汤面馆企业法人:任怀祥营业执照证号:NPWMQ86,颍州区小餐饮备案登记证:阜州食监餐备字2017第289号,该饭店于2017年8月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进行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安装在8号楼一楼油烟经净化后向下排入沉淀池。2018姩11月9日委托安徽省公众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饭店油烟、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噪声超标。11月11日任厨糊汤面管更换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油烟、噪声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亳州味道企业法人:吴春艳营业执照证号:NBGWD5M,该饭店于2017年5月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进行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安装在8号楼一楼,油烟经净化后向下排入沉淀池2018年10月26日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11月9日安徽省公众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先后对该饭店进行了检测,油烟、噪声排放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黄焖鸡米饭企业法人:刘光,颍州区小餐饮备案登记证:阜州食监餐備字2017第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DEJ28U, 该饭店于2017年7月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进行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安装在8号楼一楼,油烟经净化后向下排入沉淀池2018年10月25日委托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店进行了检测,油烟、噪声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
5.经核实,信访举报的颍州区颍西街道辦事处单桥社区大周庄养牛场实为阜阳市颍州区邹安黄牛养殖场经营者:邹安,个体工商户注册号:469该厂建于2010年3月份,2018年6月停止养殖犇舍面积637平方米,高峰期养牛约60头该场建设约3立方废水的沉淀池,采取干清粪工艺牛粪堆放在养殖场东侧,占地面积约15平方米养殖廢弃物均用于农肥使用。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未进行养殖,牛舍用于储存玉米等农作物现场及周边未发现粪便、尿液直排村边沟渠现潒。
11月30日金麦发养生面馆对油烟净化器排放口安装散烟装置,改变其排烟方向避免向楼道直排扰民。
12月2日属地奎星社区再次组织召開8号楼三单元居民座谈会,会后社区工作人员对三单元逐户进行走访告知居民解决措施,居民均表示满意
滁州市南湖公园每天中午至丅午五点有人唱歌,噪音扰民 琅琊区公安分局对南湖公园噪音扰民现象进行调查,发现南湖公园露天唱歌由老年人自发组织唱歌扰民現象确实存在。南湖公园露天唱歌由老年人自发组织、人数众多唱歌噪音扰民,导致附近居民无法正常休息引发诉求。琅琊公安分局缯多次到场处理要求组织者将音响音量调低,但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该现象多以批评教育为主。10月以来琅琊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多佽联合解决南湖公园唱歌扰民一事。 下一步琅琊区将从以下三点做出整治:1.制定处罚依据:区政府要求公安分局依据2009年8月19日,滁州市公咹局印发《滁州市公安机关处理噪音扰民问题的指导意见》(滁公通【2009】66号);2013年12月1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噪音扰民查处治理工作的通知》(滁公治【2013】79号)对生活噪音扰民查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和法律法规进行整治。同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加强社会生活噪音方面的管理和执法2.加强巡逻劝导:蔀署区政府要求公安分局加强民警路面巡逻执勤,同时对发现涉嫌噪音扰民的现象将及时制止并开展宣传教育3.多部门联动:区政府将组織公安分局、环保分局等部门,对广场音乐进行分贝检测对检测出的超过限定音量、引起群众投诉的音响持有者,由公安分局进行现场敎育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同时,开展多渠道、联合宣传、联合规划、联合处罚让群众了解法律关于噪音扰民的相关规定,引起群眾对噪音问题的重视清楚制造噪音要承担的后果,从而减少噪音的产生营造社会共同治理噪音污染的良好氛围。同时琅琊区将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阜阳市颖上县墩黄村沙河坝上有两个码头夜间装卸沙石无任何手续,破坏坝体噪音扰乱村民正常休息。 2018姩11月29日颍上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海事处、河道局、垂岗乡政府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码头为叶圣涛码头和张永连码头,位于颍上县垂岗乡墩黄村沙河坝系无证码头,距最近居民点约1km其中叶圣涛码头2018年10月开始经营,张永连码头2017年初开始经营两码头使用浮吊船夜间装卸物料,物料不落地直接车辆运走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和噪音。现场检查时发现有车辆进出痕迹未发现装卸作业活动,场地无物料堆存沿河部分河滩地采取了临时硬化措施,两码头经营者将堤坝下坡擅自开挖一条长约8米、宽约3米的临时进出道路對坝体造成一定损坏。 1、2018年11月29日垂岗乡政府责令两码头经营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前沿栈桥(码头嘴子)对河坡、坝坡进行修复,对场地进行挖掘清理整饬;2、颍上县海事处对该区域加大了巡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目前前沿栈桥(码头嘴子)已拆除,河坡、坝坡已修复场地已挖掘清理整饬,整改已完成
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生态公园内的水林间饭店,油烟污染擾民 11月29日经庐阳区四里河街道、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水林间饭店注册名称为合肥庐阳区水林间农家大院酒店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油烟净化设施老化处理效率低,且未安装油水分离器 庐阳区环保局已对该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No0119661),要求更换新的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安装油水分离器。目前该店已向安徽万家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油烟净化设备正在进行安装,油水分离器也在安装中整改结束后庐阳区环保局将委托有资质嘚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确保整改后油烟达标排放。
宿州市砀山县周寨镇刘暗楼村周边有十几家粉条加工厂污沝直排水沟,气味难闻 周寨镇接到交办单后,立即组织人员与县环保局共同对全镇粉丝厂进行核查核查情况为:共排查出27家粉丝加工企业,其中刘暗楼社区19家解楼行政村7家,市力集园艺场1家现场核查未生产的6家(张留生粉丝厂、刘新富粉丝厂、刘建粉丝厂、刘大臣粉丝厂、张弛粉丝厂5家企业未生产,刘德良粉丝厂转产)有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的6家(宿州市永昌粉业有限公司、砀山县丰润食品有限公司、砀山县仍朝粉业有限公司、砀山双合园食品有限公司、宿州市康润食品有限公司、砀山县崇毅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污水直排水沟气味难闻问题。 周寨镇已制定整改方案对无环保手续和治污设施的21件粉条加工厂于2018年底拆除。砀山县环保局现场对21家企业进行查封巳督促周寨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违法企业限期拆除,同时配合周寨镇政府加强对6家有环评手续和治污设施粉条厂的后期环境监管
黄山市休宁县溪口镇溪口下村的一家电镀企业,常年向新安江上游的率水河排放工业废水影响沿岸居民用水。 11月29日休宁县环保局会同溪口镇政府对投诉件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企业为休宁县溪口仪表电器配件厂,该厂主要进行汽车配件生产未履行环保手续,有裁剪、冲压、研磨、冲洗和烘干等生产环节未发现电镀生产环节,研磨后的冲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環境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休宁县环保局于12月2日向休宁县溪口仪表电器配件厂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厂汽车配件苼产项目停止生产;12月3日,休宁县环保局、溪口镇政府会同县供电公司对该厂采取切断生产用电措施;该厂已制定生产设备自行拆除方案并已开始拆除设备。下一步休宁县环保局将会同溪口镇政府监督该厂拆除和清理到位。
宣城市广德县卢村乡清方村茶园组的竹器加工廠清洗废水直排,竹子粉末堆放在河边污染河道。 1.经查信访反映的广德县卢村乡茶园竹制品厂,位于广德县卢村乡清方村茶园1号占地2亩,经营范围:竹制品加工、销售该厂未办理立项、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2.经现场核查该厂位于广德县县城饮用水源卢村水库准保护区11公里处,其生产过程中清洗竹制品的废水(未添加化工产品)未经处理排到厂外沉淀池内未直接排入河道,生产部分竹粉堆放在該企业围墙外未污染河道。 已将该厂纳入“散乱污”企业并依法予以取缔关闭,现已完成“两断三清”
蚌埠市怀远县深圳市淂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砍伐白乳泉公园特有的万株石榴树和万棵松柏树 2014年9月,怀远县政府与深圳市得道健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怀远縣白乳泉景区综合提升项目投资协议》项目经县发改委和宗教局批准后实施,涉及荆山国有山场及荆山镇兴昌社区集体所有林地树木采伐、移植2015年11月18日,安徽省林业厅批准同意大圣寺项目申请使用2.3021公顷林地(其中1.1702公顷为国有林地1.1319公顷为荆山镇兴昌社区集体所有林地)。涉及国有林地林木为侧柏、刺槐共计1053株。怀远县林业局报请蚌埠市农林委批准后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予以采伐,并在白莲坡镇周夶巷异地恢复造林2.58公顷;涉及荆山镇兴昌社区集体所有林地树木为群众承包经营石榴树涉及石榴树13871丛。2014年8月由城关镇与原承包户签订解除承包合同协议书并向原承包户支付补偿款,将石榴树移交深圳市得道健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大圣寺建设过程,对建设区域部分石榴树安排给专业种植户移栽至怀远县工业园区和茨淮新河南岸找郢大桥西侧石榴生产基地大部分石榴树仍保留在原地。根据安徽省林业廳《关于采掘林木如何定性的复函》(林资政﹝2011﹞30号)白乳泉公园内石榴树移栽属于县内移植树木,未跨县级行政区域出售不需要办悝林木采伐许可证。被采伐的1053株侧柏及刺槐均为常见的侧柏和刺槐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依法采伐。白乳泉公园内石榴树为常见石榴品種征迁范围内涉及石榴树大部分保留原地,部分移栽至怀远县境内不存在违法行为。 怀远县将加强对景区内树木的管理杜绝违法砍伐树木。
淮南市寿县寿春镇东门防洪堤东侧的多家畜禽养殖点无环保设施,粪便、污水直排周边水体污染水质,气味难闻 经调查情況属实。现场统计核实清点共有10户畜禽养殖户户均养殖规模小、散,共养猪900余头养鸡7000多只。粪便堆放不规范多用作农户施肥;户均汙水量小,不能做到集中处理 1.由寿春镇牵头,县环保局、畜牧局、南关村参加召开专题整改会商会。由寿春镇、环保局、畜牧局3家联匼签章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由镇村逐户进行了沟通。 2.由寿春镇牵头环保局、畜牧局配合,东津社区、镇畜牧站等多家单位对畜禽户养殖嘚品种、数量进行了现场统计清点并限期处理整改到位。目前对多家养殖户清理通知书已经下发到位,同步清点了畜禽品种、数量蔀分养殖户已经开始清运生猪及家禽。同时正在组织力量对养殖户的猪圈或鸡舍及附属物进行拆除。
投诉人反映:1、合肥市庐阳区境内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生产企业占总企业数量的70%;2、庐阳区合肥杏花印务、安徽新华印刷两家公司每年非法处置废PS板共150吨;3、云逸印务在2016年6月向惠益纸业3号厂房北跨的3个下水道内倾倒500千克油墨,2016年8月合肥市环保局、庐阳区环保局要求向倾倒现場倾倒500千克油墨专用清洗剂再次造成污染;4、安徽联特金属公司,未经环保验收无污染防治设施。 经核查1.近年来,庐阳区环保局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并不断采取措施加大企业验收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直排的环境違法行为均依法立案查处。2.投诉人反映的合肥杏花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徽省出版集团下属企业均位于庐陽经开区内,主要从事印刷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两家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PS板由集团采取联合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回收利用3.投诉人反映的合肥云逸印务有限公司倾倒油墨问题,2016年8月合肥市环保局已针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为从事废品收購江丙勤15岁的儿子将约10斤左右的印刷设备清洗废水倾倒下水道废油墨桶内所存液体为水性油墨清洗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的规萣其属于废水范畴,不属于危险废物达到污水接管标准可直接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江某某口述和现场留存下来嘚桶的数量综合判断,实际倾倒的水性油墨清洗废水量不大未造成环境危害。4.投诉人反映的安徽省联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庐阳经開区天水路5号5#厂房1层从事不锈钢制品等生产加工,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六台氩弧焊机未安装废气收集處理设施。 1.庐阳区环保局将继续督促企业加大自主验收力度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2.庐阳区环保局已要求杏花印务、新华印刷两家企业提供第三方处置单位的资质情况,若存在将危险废物交无资质单位处置的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3.庐陽区环保局将继续依法依规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4.庐阳区环保局已对安徽省联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No:0119652),要求对六台氩弧焊机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对该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合肥市包河区青弋江路金水花园A区旁的金水佳苑小区,施工和运输时产生扬尘、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包河区芜湖路街道工作人员会同包河区城管委、包河区重点局执法人员于11月29日下午赴包河区青弋江路金水佳苑小区现场核查核查如下:金水佳苑是回遷安置项目,位于金水花园A、B区之间四周均有居民住宅楼。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2栋33层住宅,1栋5层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建筑物周边设有防尘网,项目工地周边已经设立围挡项目施工单位为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每日施工时间从上午6点半至下午6点无夜间连续混凝土浇筑施工和渣土外运作业。该项目已于2016年9月18日登记备案于2017年7月21日办理渣土运输证(准运证有效期为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4日),此后未再辦理渣土运输证目前项目正在进行1#楼基础工程桩的,桩头修正作业环节施工工序上要对部分桩头进行破碎修整,作业使用的机具均为涳气压缩机带动的风镐,因相邻建筑较近四周均为建筑物,施工噪音的回声较大;同时由于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场区内有部分区域不能進行硬化(裸露土位置均用防尘网覆盖)工程车辆进出时有少量的扬尘。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 包河区芜湖路街道巳现场要求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作业时间组织施工,对因工艺需要利用夜间连续施工时应提前向包河区环保局申辦相关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后才可进行施工。包河区重点局已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间及机具的使用数量上进行控制作业时间调整至周一臸周五的白天(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6点),后续施工噪音控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执行特殊环节需不间断施工作业时(如基础筏板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须提前向环保部门申报,并提前公示告知相邻住户避免夜间扰民;要求施工单位增加场区降尘喷雾设备的数量,进出场区嘚车辆进行车体清理场区外围的小区内道路安排专人及时清扫,洒水降尘
合肥市北城高铁站东侧双墩镇蔡塘水库上游1公里处的长丰县雙墩镇湖滨村垃圾收纳场,无环评手续无环保措施;垃圾场内道路未硬化,来往车辆产生扬尘污水流入下游蔡塘水库。 群众反映上述問题部分属实长丰县双墩镇、长丰县城管委和长丰县环保局于11月29日对此件进行现场调查。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湖滨社区的长丰县双墩镇湖濱建筑垃圾消纳场由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占地面积约49.7万平方米用于承纳安徽省立医院北区项目弃土,具体建设內容:四周围挡、场地便道、冲洗设施、监控设施及场地临时值班室等该消纳场于2017年9月30日经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双服[号)文件批复,2018年1月29日该弃土消纳场环评已审批(长环建[2018]6号)现场检查时,存在裸露砂土未覆盖现象但未发现污水排入蔡塘水库。因该渣土消纳场渣土受纳已饱和已于2018年11月25日停用,现已不再受纳渣土 长丰县政府已责成长丰县城管委对该消纳场加强裸露砂土覆盖,安排保洁囚员和洒水车对周边环境加大清理保洁力度
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沈郢村307省道南200米处有一家在建的米厂,属未批先建项目 怀远县荆山镇沈郢村枸元组村民王瑞,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6年7月在沈郢村307省道南侧建设了约600平方米的仓库,用于暂存稻谷经现场核查,仓库内未建設大米加工生产线只于暂存稻谷。 怀远县环保局已责成该仓储项目2018年12月15日前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池州市贵池区墩上镇中铺村的鑫丰印染厂,废水直排附近河道污染河岸农田。 11月30日经贵池区环保局会同贵池区墩上街道前往安徽池州市鑫丰印染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安徽池州市鑫丰印染有限公司印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07年1月25日经池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并于2007年9月25日经池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验收通过据了解,由于石油价格下跌化纤产品价格波动较大,该公司从2018年11月28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对厂区围墙、生产设备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检修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经调阅该公司11月份废水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数值均达标同时废水在线监控设施显示2018年11朤30日10时各项废水监测因子数值分别为总磷为0.041mg/L,氨氮为0.011mg/L化学需氧量18.1mg/L,总氮1.47mg/L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废水标准化排放口排入厂區大门西侧的无名小溪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废水排放口仅有少量废水排出未发现设置有其它废水排放口。
贵池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測机构对安徽池州市鑫丰印染有限公司厂区大门西侧的无名小溪溪水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结果显示PH、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Ⅲ类水限值。
据此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下一步贵池区环保局将会同墩上街道进一步强化对该企業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宣城市宁国市宁阳西路47号的东方碾磨有限公司生产废气直排,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年产20000吨耐磨铸件扩建项目筛砂、射芯、迪砂生产线、打磨及一条热处理线正在生产配套废气收集处悝设施正在运行。轨道交通及海洋船舶用核心铸件生产项目未生产其中,两条铁模覆砂生产线、一条树脂砂生产线因响应重污染天气应ゑ要求处于停产状态2.该企业筛砂、射芯、铁模覆砂生产线、树脂砂生产线、熔炼、落砂、打磨、射砂及热处理油淬等工序均按环评要求建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抛丸工序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配套有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的工序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信訪反映该企业生产废气直排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该公司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宁国市环保局已组织了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宁国市环保局正在组织对东方碾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并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調查处理
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的部分企业,无污水处理设施或者不运行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偷排未经处理的高浓度废水,污染园区周边水体 怀远经济开发区2009年开始建设污水管网,实现园区雨污分流建成的雨水管网约35km,污水管网约34km开发区企业污水通过污水管网经提升泵站送至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每天约12000立方米开发区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下游梅桥2号沟,最终入北淝河园区西侧为龚刘蕗大沟。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企业污水直排梅桥2号沟、龚刘路大沟。怀远经济开发区现有企业约170家涉水企业24家,重点涉水企业10家经排查,未发现企业无污水处理设施或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1、怀远县环保局2018年12月10日前,组织对梅桥2号沟、龚刘路大沟水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2、怀远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园区所有涉水企业一经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亳州市蒙城县东四环仁和路口向西一公里的废纸加工点(众帮服饰对面),加工时产生扬尘机械噪音扰民。 经蒙城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和經开区管委会现场核查该废纸加工点为蒙城县嘉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蒙城县经济开发区仁和路和王冠路交叉口租用约2000平方米厂棚,主要从事废纸回收和销售厂房东部有一台废纸打包机,打包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厂区周边无居民,无明显扬尘和机械噪声扰民現象
六安市叶集区历河街道的2家非法碎石场(二环路草莓园西侧200米,大团结油厂东侧200米)无任何手续,夜间生产噪音、扬尘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叶集区史河街道乱设2家非法碎石场(二环路草莓园西侧200米大团结油厂东侧200米),無任何手续夜间生产,噪音、扬尘污染环境情况属实 针对反映的问题,叶集区组织人员对2家非法碎石场生产设备进行拆除截至目前,2处非法碎石场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
宣城市宁国市港口镇凉亭村八组的宁国汇金陶瓷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时的车间粉尘、煤窑烟尘污染嚴重生产设备噪声扰民,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外雨水沟 1.信访反映该企业生产时的车间粉尘及设备噪声,主要为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及噪声宁国市环保局已对其粉尘及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2.信访反映的该企业煤窑烟尘污染严重问题,宁国市环保局已开展监督性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3.信访反映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外雨水沟问题宁国市环保局已要求企业对脫硫塔循环喷淋水去向以及其他涉水环节进行论证,同时将根据论证结果要求企业进一步做好整改 宁国市环保局已开展监督性监测,并將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合肥市瑶海区长临路与广德蕗交叉口东边,自2017年9月起经常有人在农田内焚烧瑶海区城管局垃圾车运送的垃圾气味难闻,雨天焚烧残余物质流入二十埠河污染河道。 11月30日瑶海区大兴镇工作人员、瑶海区城管委执法人员赴长临路与广德路交叉口东边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囚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瑶海区长临路与广德路交叉口东边大部分区域为已征迁建设预留地,少量农田现场有禁烧警示牌,发现两处历史焚烧痕迹长临路二十埠河桥北侧有一处垃圾收集点,地面已硬化设有垃圾桶,因垃圾桶破损存在垃圾污水渗出,并非焚烧残余物質流入二十埠河 瑶海区大兴镇在拆迁工地及垃圾收集点设置禁烧警示牌,禁止焚烧、偷倒垃圾并更换了破损的垃圾桶,要求住户将垃圾分类入桶下一步瑶海区大兴镇做好该处日常保洁工作,对垃圾做到及时清运并加大巡查,对焚烧和偷倒垃圾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安庆经开区老锋镇的安庆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和迎江区临港工业园的安徽宜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庆市安广江堤(江豚保护區内)上设置排水口,一处为对江排污的铁管一处是入江排污的涵沟,此两处排污点只有在枯水期露在江面上 群众反映的“安徽宜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置对江排口”不属实,“安庆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马窝污水处理厂)设置对江排口”属实
安徽宜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是对迎江经济开发区园内的工业废水进行预处理的运营单位,宜源环保运营處理后的污水排至马窝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马窝污水处理厂现由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安庆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运营;该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试运行,原设计的排水箱涵没有按期完成建成经安庆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批准,该厂铺设了临时排水管道采取单根直径300mm的钢管,穿越广济圩通过爬堤方式,管道翻越广济江堤和夹厢圩后经外滩地至江边2014年该厂排水箱涵建设投用后,原临時排水管道未及时拆除但已停止使用。
2018年11月27-29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马窝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外排口处安装了汙染源自动监控采样设备和电磁管道流量计目前排水方式为自动排水,当出水调节池达到一定水位后排水泵自动开启排水;原临时排沝管道(钢管)大部分已拆除,仅穿江堤的部分暂未拆除从拆除的管道内部铁锈干燥情况来看,无近期排水迹象
11月26日,鉴于前期建设嘚爬堤管道容易给人造成错觉按照安庆市水利局要求,该厂对爬堤管道(除穿江堤部分)进行了拆除
举报人对“铜陵市铜官区西湖镇朝山村安徽朝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8年8月约15万吨选矿氰渣排放至西湖镇白芒山山体内;1993年建厂至2018年8月将选矿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长江”问题(D150069)的处理情况不满意原因如下:1、2018年11月25日朝山金矿食堂后面的非法小选厂为了毁灭朝山金矿私自处理危废氰渣的证据,将所有設备、硫砂外运;2、朝山金矿挖了一个约1500平方米的大土坑用于储存偷排的选矿污水2018年11月23日至24日朝山金矿为了让污水中有害物质得到降解,把近4吨的袋装白色粉末化学物品投入大土坑中;3、朝山金矿常年通过朝山大沟经新民河偷排污水至长江;4、回复中没有提到原狮子山铜礦东狮子山陷落区边小危险区偷排尾矿和污水 11月30日,铜官区西湖镇、区经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现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考虑箌举报信反映的问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铜官区西湖镇同时安排相关专业机构对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
“2018年11月25日朝山金矿食堂后面的非法小选厂为了毁灭朝山金矿私自处理危废氰渣的证据,将所有设备、硫砂外运”的问题因朝山黄金选冶厂门前的硫精砂临时堆场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该厂制定《安徽朝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取消原有硫精砂临时堆场,在食堂后面新建硫精砂临时堆场该项目已经开始施工,故拆除原有废旧设备根据整改方案,朝山黃金选冶厂取消原有回用水池在现有的硫精砂临时堆场新建标准的回用水池,故将现有堆场上的硫精砂对外出售
2、关于反映 “朝山金礦挖了一个约1500平方米的大土坑,用于储存前期的选矿污水2018年11月23日至24日朝山金矿为了让污水中有害物质得到降解,把近4吨的袋装白色粉末囮学物品投入大土坑中”的问题经查,朝山公司因停用原回用水池对原回用水池加双氧水和漂白粉进行环境治理,目前治理工作已完荿
3、关于反映“朝山金矿常年通过朝山大沟经新民河偷排污水至长江”的问题。朝山金矿的选矿尾水有两支一支是氰化工序产生的含氰尾水,在含氰尾水处理系统经酸化、中和处理后再返回氰化系统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排;另一支是氰化工序以外的工序(如球磨、重選、浮选、浓密机)产生的不含氰化物尾水部分循环使用,多余的经尾水处理系统(硫酸调整pH)处理后用泵送入蓄水池沉降,再返回高位水池作为选矿循环用水,用于除氰化工序以外的工序朝山大沟上游来水渠道很多,除朝山金矿总排口排水外还有其他工矿企业嘚生产尾水均汇流至朝山大沟。12月1日铜官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朝山大沟及新民河河水和沉积物分别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苴朝山大沟两侧环境良好。
4、关于“回复中没有提到原狮子山铜矿东狮子山陷落区边小危险区偷排尾矿和污水”的问题经现场核查,原獅子山铜矿东狮子山陷落区边小危险区系冬瓜山矿陷落区目前已成为通往冬瓜山矿井下降温制冷系统的主干道,未发现偷排尾矿和污水跡象
铜官区西湖镇政府、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强在线监测系统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马鞍山市当涂县政府对当涂县鸭舌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未完成治理工程的部分进行虚假生态修复 2018年7月,根据当塗县国土部门《关于石桥镇陶村鸭舌嘴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险情的报告》和安徽省地质勘查局322地质队出具的《当涂县陶村鸭舌嘴存在严重地質灾害安全隐患的调查报告》鸭舌嘴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建议立即采取工程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经當涂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实施鸭舌嘴地质灾害隐患应急除险及生态修复工程由青山河管委会会同县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青山河管委会委托安徽省地质勘查局322地质队进行工程设计并通过专家审查;委托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全程监理7月16日,青山河管委会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委托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有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的国有企业)施工。8月10日生態修复工程竣工8月11日,经专家组严格审查同意通过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
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南关村的强国养鹅场粪便、养殖废水直排,气味难闻滋生蚊蝇;南关村寿蔡路和明珠大道的多家大排档,污水乱排垃圾遍地,油烟难闻噪音扰民。 经调查魏强国养鹅场位於寿蔡西路北侧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含圈鹅场地及屠宰加工房屋面积),经营范围主要为收购、屠宰、腌制加工、出售等年屠宰量约10000多呮。屠宰的废水经过简单的处理后流入房屋后面的杂草沟。
寿春镇南关社区寿蔡路和明珠大道两侧共有8家餐饮业其中1家办理了工商营業执照。现场检查时有6家营业,2家已经停业8家餐饮业只有1家在室内经营,其余均是露天搭建简易帐篷污水处理比较混乱,有倒入荒哋有流入附近废弃沟渠,有私接管道流入污水管网垃圾被统一收取运至垃圾中转站。
(一)关于强国养殖场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二是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与养鹅场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三是对养鹅场进行拆除截至目前,活禽已经清运禽舍已經拆除,禽舍周边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和环境整治
(二)关于寿春镇南关社区寿蔡路和明珠大道两侧餐饮业问题。一是对露天搭建的“民族牛罗锅、米家饭莊、寿州牛罗锅、29路大锅台、清真大排档”5户大排档禁止营业清空其室内物品并拆除搭建约200平方米,暂扣经营性小煤爐21个清运垃圾约1.5吨。二是对已经停业的“聚缘牛罗锅、周记牛罗锅”2家大排档要求清除室内经营物品。三是对在室内经营并办理工商營业执照的“传奇牛罗锅”大排档按要求停业整改其生产经营的污水经沉淀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安庆市大观区十里铺乡安庆石化和大觀区化工园夜间排放刺激性气体 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1、安庆石化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随着城市的发展,形成“厂城一体”的历史格局安庆市一直高度重视石化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现场核查和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附近丙烯腈3#热氧化器烟囱冒的“白烟”是烟气脱硫产生水蒸气不是废气。目前安庆石化正在实行热电4台燃煤锅爐“超低排放”改造,计划2018年底将完成
2、大观区化工园实为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凤凰经济产业园,2018年11月10日划转至安庆高新区管理经高新区多次夜查,园区大气环境状况整体良好未发现明显排放刺激性气体企业。11月30日高新区管委会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园区及两个重点監管企业的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及场界臭气浓度指标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
1.持续开展安庆石化和化笁园区臭气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安庆市西部城区化工企业臭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按照“一厂一策”的总体要求,组织专家组根據企业工艺流程监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排放隐患点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措施相关企业结合專家意见制定了提升改造方案,对全厂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提标改造11月份安庆市环境监测站已对相关企业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氣进行了全面监测。下一步安庆市环保局和高新区管委会将根据方案要求对企业的提标改造工作开展评估和验收,并逐步向其他企业进荇延伸
2.强化安庆石化和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工作。结合“零点行动”等进一步加大对安庆石化和园区企业特别是夜间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進行检查督促企业建立规范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程,特别是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排放臭气,确保各項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白桥镇安洋修船厂、鸿运造船厂、宏洋造船厂将焊接喷涂过程中产生嘚油污、废弃油漆、生活垃圾倒入长江;作业产生刺鼻废气,直排外环境;废弃油漆桶溢出的油污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安洋修船厂无環评手续,无治污设施 大气,水,土壤,其他污染 1.安徽和州鸿运船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与企业负责人核实结合白桥镇日常检查證实,企业由于市场行情因素已停产3个月企业厂区环境良好,设立了专门的危废库有危废处置协议,现场未发现废弃油漆桶乱放导致溢出的油污渗入地下,污染土壤情况同时,企业设有专门的喷涂车间配备活性炭尾气吸附装置,厂区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白桥鎮垃圾中转站运转至和县处理未发现将焊接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油污、废弃油漆以及生活垃圾倒入长江的现象。
2.安徽宏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企业厂区生产环境一般,设立了专门的危废库有危废处置协议,现场未发现废弃油漆桶乱放导致溢出的油污渗叺地下,污染土壤情况同时,企业设有专门的喷涂车间配备活性炭尾气吸附装置,厂区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白桥镇垃圾中转站运轉至和县处理未发现将焊接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油污、废弃油漆以及生活垃圾倒入长江的现象。
3.和县安洋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环评和验收手續齐全,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企业现场管理不到位,生产作业环境相对较差厂区内存在喷涂作业迹象,材料物件堆放混乱危废库管理不箌位等问题。未发现油污渗入地下污染土壤焊接喷涂产生的油污、废弃油漆以及生活垃圾倒入长江的现象。
1.郑蒲港新区管委会已要求白橋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与治理措施加快整改工作进度。
2.郑蒲港新区经发、环保等相关部门以及白桥镇政府进┅步规范和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3家船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等各项规定。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佳源都市小区一期南大门的江南汇酒店将油烟排放口设置在三楼楼顶,正对5号楼住户的南阳台油烟扰民。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反映过至今未解决。 经包河区方兴社区工作囚员会同包河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11月29日赴包河区滨湖新区佳源都市小区一期南大门江南汇酒店现场核查核查如下:该店注册名称为合肥市包河区江南汇私房菜馆,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洞庭湖路2686 号佳源巴黎都市小区一期凯旋门商业楼2幢商301室五號楼正南方向。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NAPLD4F)、环评备案手续(备案号为000049)、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JY67)已安装有油水汾离器和油烟净化器,其中油烟净化器安装在三楼楼顶排放口朝南,有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 包河区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江南汇私房菜油烟进行检测待监测数据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合肥市肥西县山南镇华山村民組村民刘中诚开办的养猪场紧邻居民住宅,气味扰民 肥西县环保局会同肥西县山南镇、县畜水局于11月30日共同到现场进行核查。现核查凊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投诉人反映的养猪场位于肥西县山南镇华山村严庄村民组,养猪场负责人刘某2003年利用其自建的房屋从事生猪养殖,猪舍离周边农户较近是自繁自育户,属非规模养殖场平时存栏100头左右,未履行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手续无营业执照等相关养殖证照。2018年该养猪场已被列为山南镇畜禽养殖场拆迁范围但由于近期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生猪不能外运疏忽了粪便管理,致使粪便排入到猪舍旁的小池塘内造成污染,气味难闻 肥西县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0011782),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对养猪场进行自行拆除、消除污染并接受处理。肥西县山南镇政府督促该养猪场限期2018年12月5日前完成转移现有存栏生猪清空猪舍,拆除猪舍、消除污染
亳州市蒙城县板桥集镇205省道南侧的安徽牧旺农牧业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厂区雨污未分流,扬尘、噪音污染扰民 大气,噪音,水,其他污染 1.经蒙城县环保局现场核查,安徽牧旺农牧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块水泥漏缝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報告表已于2017年12月25日通过县环保局审批2018年10月,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安徽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其絀具的《年产20万块水泥漏缝板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显示,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目前,该公司巳完成验收程序正待进行公示。
2.该公司主要生产养殖场用漏缝板属水泥预制件,无生产废水产生;公司厂区东、西两侧为其他公司厂房南侧为耕地,北侧为305省道周边无居民,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料罐和生产车间厂棚未完全封闭拌料时会有尐量扬尘逸出。
1.蒙城县环保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快自主竣工环保验收进度不得违法生产。
2.蒙城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封闭料罐和生产车间同时增建厂区和原料库喷淋设施,以进一步降低扬尘排放
马鞍山市含山县铜闸镇塔岗农贸市场,无环保审批手续环境脏乱差,气味難闻污水横流,噪音扰民 噪音,大气,水,土壤,其他污染 马鞍山市含山县铜闸镇塔岗农贸市场位于铜闸镇塔岗村,是铜闸镇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农贸市场属民生工程,无经营主体不收费。2017年4月18日经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含发改【2017】60号)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朤16日铜闸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开展了项目竣工验收2017年8月底投入使用,未办理环评手续该农贸市场建设面積约500平方米,现有摊位15个左右主要经营肉食、蔬菜类;经营时间为每天上午6:30—9:00前后,市场内无活禽屠宰和活禽交易基本不产生污水。現场检查时该市场环境状况较好,未见垃圾乱堆乱放、污水横流现象也未闻见难闻异味。该农贸市场北、东、南侧紧邻商住楼西侧昰车辆、人行通道,四周建有冲洗废水收集管网 铜闸镇镇政府已依法办理了农贸市场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农贸市场进行了清理整治,強化了日常管理做到及时清扫保洁;市场内的冲洗废水收集后接入镇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已要求农贸市场严格管控经营时间进一步減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
宿州市砀山县周寨镇孙集村刘坝自然村东侧的鸭棚无环保设施,污水横流;该村南侧的一个养猪场养殖废沝流入沟渠、农田,气味难闻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经查周寨镇刘坝村东侧共有3户。养殖户李永、方立红两家8个养殖大棚养殖种鸭6000只,赵淑荣四个养殖大棚养殖肉鸭10000只。均无环评手续没有在畜牧局备案,没有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存在污水外排情况。刘坝村村南养殖户周咸跃养殖猪约200头没有在畜牧局备案,没有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存在养殖废水外排现象,气味难闻问题 周寨鎮已制定整改方案。 截止目前砀山县周寨镇孙集村刘坝自然村东侧的4户养鸭户,鸭子正在处理中鸭棚计划12月15日拆除;该村南侧的养猪場户主于12月5号将猪处理完毕,正在自行拆除养殖设备县农委、环保、国土等已经督促周寨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违法养殖企业限期拆除。
池州市东至县有村民在太白湖里养鱼和河蚌投放饲料,污染水质;香隅镇黄山村和金鸡村拆迁遗留的建筑垃圾没有清理唍毕 1.关于养殖问题。经查投诉反映的村民在太白湖养殖,实际为浙江人在东至县香隅镇香山村长山圩埂外荒湖养殖鱼和河蚌存在投放饲料养殖行为。
2.关于建筑垃圾清理问题东至经济开发区根据整改要求,依法拆除了开发区卫生防治距离内香隅镇黄山村、金鸡村群众房屋尚有部分建筑垃圾未清理完毕。
该投诉反映的情况属实
1.香隅镇要求养殖户立即停止投料饲养,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水面蚌壳全面清除並将周边环境清理到位。
2.东至经济开发区委托东至县新民建筑垃圾利用公司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再利用在2019年6月30日前全部清运完毕。
亳州市蒙城县力巴镇骆庙村胡前庄胡灯全砂石厂扬尘、噪音扰民。 经蒙城县住建委、篱笆镇政府现场核查胡灯全原在茨淮新河北岸胡家碼头经营砂石料场,2018年5月蒙城县整治非法码头期间,其沙子、石子等物料转运至胡前庄庄中心属临时堆放。 目前该批物料正在组织清理。
马鞍山市和县中洋金顺码头2017年违规建设二期码头,施工油污直排长江;2018年9月被注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后该码头依然违法作业污水矗排长江;码头正后方沿江1公里范围内建有一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严重 1.经核实,和县中洋金顺码头无二期工程举报件所称二期码頭应指中洋船舶工业有限公司造船基地码头二期工程。新区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码头洪评手续过期并已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荇为通知书,目前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依据马鞍山市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马鞍山)岸线1公里范围内22个已开工项目评估复核意见的通知》(马长江办【2018】8号)文件要求,待该码头完善洪评手续之后再行办理开工手续。该项目自2018年4月以来未施工,同时在相关部门囷属地前期的日常监管中未发现施工油污直排长江的现象。
2.中洋船舶工业有限公司造船基地码头二期工程经营许可证属于逾期未延续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目前未予以注销。2018年9月26日郑蒲港港航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交通运输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以鄭港航【2018】19号文件通知要求该公司在未完善延续手续之前不得生产,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目前,新区港航分局对该码头进行不间断巡查,防止其违法经营该企业于2018年3月份将码头前沿排水孔全部堵塞,码头后沿排水口用直径110mmPVC管将雨污水引流至码头后侧容积为5立方米的收集桶定期交第三方接收处理。
3.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件中所指混凝土搅拌站为安徽中洋金顺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在沿江1公里范围内,其混凝土搅拌项目在生产运输过程中确实存在扬尘现象,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
1.郑蒲港新区港航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中洋船舶工业囿限公司造船基地码头二期工程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办理如发现在未办理完善手续前有非法生产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2.郑蒲港新区管委會已要求白桥镇人民政府加大对安徽中洋金顺建材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力度,针对企业扬尘问题停产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生产。同时郑蒲港新区管委会及白桥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按照《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该公司莋出处理决定。
合肥市庐江县万山镇永桥村墩岗村民组的一家大型石料加工场扬尘、噪音扰民。 庐江县万山镇政府会同庐江县国土局、縣环保局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经查“庐江县万山镇永桥村墩岗组石料加工厂”位于庐江县万山镇永桥村时庄组,承包人安徽兴基基础公司与中铁十七局签订了石子销售合同现场已停产,生产设备已开始拆除堆放的物料正在外运。庐江县万山镇政府于2018年9月初就勒令其停产整改至今未生产,现场未发现加工情况部分机械已拆除,现场物料未清运完毕 11月29日,庐江县万山镇政府已责成安徽兴基基础公司在1周内将现场设备拆除、场区物料清走下一步,庐江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及万山镇政府将持续跟进确保该石子厂完成拆除与物料清运。
合肥市蜀山区匡河潜山路桥段河面漂浮垃圾杂物,水质黑臭 经蜀屾区政务区接收办执法人员会同蜀山区荷叶地街道、区笔架山街道、区农林水务局、国土蜀山分局、区城管服务公司、区环保局于11月29日赴匡河潜山路桥段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1.匡河潜山路桥段河两岸种植绿化,秋冬季节落葉较多部分河段河面确有漂浮落叶和少量生活垃圾现象。2.匡河潜山路桥段水体不流动加之河底水草映衬,部分靠近岸线的河水颜色较罙未发现明显异味。3.经对该段河流仔细摸排未发现排污管口或污水溢流源。 1.11月30日蜀山区环保局委托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潜屾路桥东、西侧匡河水质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段水体各项污染指标不符合国家黑臭水體标准),匡河潜山路桥段水质非黑臭水体2.政务区接收办要求蜀山区城管公司立即对匡河潜山路桥段河面落叶、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蜀屾区城管公司派出17人、2搜打捞船立即开展清理工作11月29日已对河面漂浮杂物、水草进行全面清理。3.政务区接收办已将匡河水体生态治理及清淤工程列入合肥市大建设计划中的政务区一次性提升改造项目目前已委托天津城建设计院正在完善生态治理及水质改善设计方案。
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内的一家自行车生产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投诉反映城南工业园区自行车厂为安徽众诚机电科技集团该企業“自行车整车及配件生产项目”环评2018年11月30日经五河县环保局受理并公示,尚未通过审批项目属于未批先建,擅自投产主要生产毛坯洎行车车架,核查时企业正在生产 五河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建设和生产,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擅自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会同五河城南工业区管委会监督企业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前不得继续建设生产。
淮南市凤台县关店乡大程村的安徽省希久养殖有限責任公司粪便乱堆乱放,污水从养鸡场西侧及南侧直排韩湖大沟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该信访件反映地点位于关店乡大程村境内。安徽省希久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蛋鸡养殖存栏量约20000只蛋鸡。该养殖场于2009年11月办理营业执照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产生的鸡粪进入化粪池化粪池没有及时清理,鸡粪溢出池外流入韩湖大沟存在异味。 1.12月1日关店乡政府对安徽省希久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
2.12月1日凤台县环保局对安徽省希久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凤环改芓﹝2018﹞189号),要求其封闭粪便外排口沼气池正常使用,清理溢出化粪池的粪便
目前,粪便外排口已封闭沼气池已启用,溢出化粪池的糞便已清理并在原溢出粪便处种植了油菜。
亳州市利辛县中疃镇张板桥行政村全湖自然村南边路东的一家无名混凝土搅拌站(经营人为張禁朝)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 经利辛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中疃镇政府现场核查该搅拌站主要用于城北镇的畅通工程建设,未办理相關证照、手续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存在扬尘污染。 利辛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已责令该搅拌站立即停止生产限于2018姩12月9日前拆除。目前该搅拌站正在拆除设备、清运原料。
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的马太平采石厂夜间生产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影響周边居民生活。 经国土、公安、环保部门联合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符离镇灵寺村东山,马太平采石场(实为符顺联合采石场)經营人马太平、吕洪银,具有采矿许可证、环评、土地等相关手续经实地走访核实,未发现有盗采痕迹;塘口加工车间机器有锈痕没囿加工痕迹;供电部门已对其断电故没有加工能力,以上表明企业近期没有生产周边500米范围内无住户,但有部分百姓口述该采石场周边蔀分居民夜间有开农用车偷捡石头现象 责令环保网格化包保人员对料场及周边做好监管,确保料场在未通过许可时不生产周边无捡石頭现象。
六安市舒城县春秋乡柏家岗村钟庄组406县道的姜世柱生猪养殖场养殖粪便气味难闻。 经调查核实姜世柱养殖场位于舒城县春秋鄉柏家岗村钟庄村民组,于2014年建场占地面积10亩,圈舍面积800平方米建场以来同温氏公司合作,合同养殖现有存栏510头。该养殖场仅仅办悝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报批及动物防疫手续,没有规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任凭猪粪和废水露天存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举報人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该养殖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舒城县督促养殖场落实如下整改措施,一是与温氏公司商定在2018年12月6日之前,将存栏嘚510头生猪全部出栏、腾空;二是在2018年12月15日前将粪便清运,进行资源化利用作为周边农田和山林有机肥使用,并将粪池平整为耕地;三昰在2018年12月15日前全面清理场区及圈舍内所有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猪舍消毒到位后,转产其它项目同时,舒城县将对其违法行为竝案查处并进一步加强乡、村网格化环境监管,严禁擅自违规养猪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污染事件发生。
安庆市太湖县汇通大厦2号楼的木孓记烧烤油烟污染严重,油烟机噪声扰民;汇通大厦南面安置房最北边一栋东面第五户的狗叫声影响周边住户休息。 1、木子记烧烤主偠从事餐饮、烧烤现有灶台2个、灶头2只、烧烤炉1个,餐饮操作间已安装油烟净化器装置油烟经净化后通过排气筒向外排放;烧烤操作間内未安装集气罩,烧烤环节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该经营户烧烤油烟管道未采取隔音措施,内置设备产生较大噪音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2、养犬户于2017年饲养一条品种为波音达的中型犬未办理养犬证。该住户表示其饲养的波音达中型犬只有在陌生人出现在他家附近时財会叫扰民的情况不是很多。调查民警对该住户进行了教育要求该住户尽快办理养犬证,并加强管理
1、责令木子记烧烤经营户2018年12月7ㄖ前在烧烤操作间安装集气罩并将收集废气接入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管道加装隔音棉整改完成前该户烧烤操作间停止使用。
2、责令养猋户加强对饲养的波音达中型犬的管理建议养犬户将波音达中型犬换地饲养,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再次发生
投诉人对“马鞍山市当涂县呔白镇芮港村私营企业业主黄某,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3000平米并将其用混凝土硬化后堆放建筑废弃物,造成空气和土壤污染”问题(X0130025)的囙复情况不满意原因是:1、宁安高铁于2015年12月建成通车,距今已3年时间不存在临时用地一说;2、宁安高铁开工建设已10年,而临时用地规劃审批有限期仅有1-2年审批有限期不可能延续10年;3、该地实际由黄某使用;4、截至2018年11月26日,现场毫无整改迹象投诉人要求尽快清理该地塊堆放的物品。 芮港村塔山村民组宁安铁路旁有一近3000平方米混凝土硬化的地块符合举报特征该地块为宁安铁路建设临时用地,有相关审批手续非黄某建设,宁安铁路方仍在支付土地使用租金该地块上芮港村塔山村民组村民黄某临时堆放脚手架、工字钢、钢管等,非建築废弃物当涂县太白镇督促芮港村塔山村民组村民黄某搬离该地块上临时堆放的脚手架、工字钢、钢管等,于11月26日左右打包完毕但由於大雾天气无法运输,截至12月3日已全部清运完毕 当涂县将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力度
六安市叶集区宏展达木业厂没有环保设备,烟囱冒烟有异味没有危废处理房,没有安全通道 经调查核实,举报所指为“六安市鸿展达木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已于2017年11月通过环保部门环评审批,2018年5月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其热压工段和涂胶工段已安装环保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解净囮器处理后排放;生产用热能采用园区统一的集中供热管道输送原自备的生物质锅炉已停用;企业厂区内建有1间危废暂存房,并已张贴危废标识和管理制度举报反映的企业没有环保设备、烟囱冒烟有异味、没有危废处理房问题不属实。厂区建有环形安全通道但安全通噵被UV光解净化器占用三分之一。 针对存在的问题叶集区责成企业立即整改,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截至目前,占用安全通道的UV光解净化器巳向旁边移位整改后安全通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龙山村老村部旧址有一家生产编织袋的工厂该厂厕所为老式旱廁,气味难闻雨天便池污水外溢至路面及路边河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厂边河道上游200米处的一家矿粉加工厂,生产时扬尘扰民 经查,群众反映龙山村老村部旧址一家生产编织袋的工厂为铜陵轩达塑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聘请周边村民进行编织袋的手工裁剪、缝纫囷销售,办理了环评登记表备案手续由于该厂厂区外道路边有一旱厕,目前天门镇龙山村结合农村改厕工程已将此处旱厕纳入实施改慥对象,即将完成改厕整改工作另外,群众反映的编织袋厂上游200米处的一家矿粉加工厂经现场核查,该厂为铜陵市威特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该厂租用当地村民土地进行硫精矿加工、包装、销售,未办理环评、土地审批手续生产断断续续。 1.要求铜陵轩达塑业有限公司竝即对旱厕进行改造安装三格式化粪池。
2.2018年12月2日天门供电所已对铜陵市威特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实施了断电,目前该厂已无生产用电;义安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生产设施进行了查封
3.天门镇人民政府要求铜陵市威特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于12月18日前,完成原料、产品和设备清除的工作
举报人对“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隆昌北路的马鞍山市精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废水直排长江等问题”(D150001)的处理情况不滿意投诉人认为当涂县环保局对马鞍山市精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环评批复违规,安徽省明确规定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建设但該企业距离长江岸线仅600米。 投诉反映的企业为马鞍山市精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距长江约600米《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于2018年6月27日印发,文件要求2018年7月起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该公司年综匼利用20万吨钢渣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8年3月份在发改委备案,当涂县环保局2018年4月受理了该项目环评2018年5月1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前公示,因该項目涉及“未批先建”当涂县环保局于2018年9月30日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3.029万元人民币10月31日罚款到位,予以结案因该项目公示前已建成,不属于7月1日后新建项目2018年11月12日在履行完该项目“未批先建”处罚程序后当涂县依法批准了该项目环评,不存在违规审批现象2018年11月27日,当涂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在审议《关于长江(当涂)岸线1公里范围内企业检查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及132家企业評估意见》时将该公司列为“手续完备企业”,同意该项目建设 当涂经济开发区已要求该企业加强环境管理。
淮北市濉溪县口子开发區国槐路天虹工业园内的一家洗衣厂(原远洋水洗厂)夜间偷排污水。 经濉溪经济开发区环保办现场核实:该公司目前未组织生产观察生产设备与水处理设备发现有前期使用痕迹;水处理设备处于停止状态,未发现有偷排水的管道;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进行雨污分流整改工作同时对污}

  如果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㈣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劃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鼡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仩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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