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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RZ-001--rzb195】&&&&&
·发表机构:市政府办&&&&&
·发表日期:&&&&&
·文章作者: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汝政办〔2016〕195号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汝州市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 & & & & & 2016年9月28日
汝州市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确保创建全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35号)和《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汝政〔2016〕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带动农民工就业增收为目标,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兼顾、盘活存量与创造增量并举、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优化农民结构与提高整体素质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以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为纽带,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激发返乡就业创业的热情。创新农业经营、开发创业目标、搭建创业平台、构建服务体系,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6月,成功创建河南省首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意愿,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计划进行规划指导,完善政策、服务和保障体系。创建5个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每个乡镇奖励30万元;打造5个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每个园区奖励20万元;重点实施30个农民工返乡示范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培育50名&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每人奖励2万元。推动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创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创业平台进一步完备、创业服务进一步改善,基本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健全的服务体系和稳固的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围绕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创办领办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一体化发展;着力培育优势产业带和集中发展区,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经济,引导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融入区域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的潜在价值,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效益;把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纳入招商引资计划,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引导汝州籍企业家回家乡创业相结合,依托北京、上海、厦门等汝州驻外商会等,全面掌握农民企业家基本情况,组织开展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服务专项活动,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投资创业;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发挥既熟悉外地市场又熟悉家乡资源的优势,实现本地资源嫁接外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对温泉镇健康养生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临汝镇蔬菜种植业和殡葬用品手工制作业、米庙镇家具加工业、小屯镇手工编织业、纸坊镇面粉加工业、庙下镇&三粉&生产业等地方特色农产品进行挖掘、升级、品牌化。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农办、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工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围绕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返乡创业。继续深化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工作,推动信息入户,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返乡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创业。加快推动发展农村电商,打造集渠道建设、电商平台、双向流通、人才培育、农村金融等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生态链和生态圈,吸纳更多返乡农民工开展&互联网+&创业。推进农产品上行。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局委调查摸底我市农特色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实施产销分离,鼓励引导农产品企业触网。加强与淘宝网、京东商城、云书网、喜买网等电商平台合作,以汝瓷、&三粉&、香菇、有机蔬菜等名优特产品为突破口,建设汝州特色馆,打造汝州电子商务名片,提升我市涉农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带动我市其它农特产品的网络销售。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加大电子商务优惠政策和扶持奖励政策宣传力度,依托产业集群平台,与电商企业签订委托招商协议,以商带商,吸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和更多的电商企业入驻,引领实体企业升级转型。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互联网+&管理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围绕机绣纺织产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抓住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机遇,以云绣农民工返乡创业产业园为载体,以浙江绍兴汝州商会为媒介,成立汝州市机绣纺织协会,加快推进云绣农民工返乡创业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仓储物流基地建设,吸引汝州籍企业家和汝州籍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机绣纺织产业。把机绣纺织产业发展与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结合起来,成立云绣农民工返乡创业产业园管委会,依托机绣产业,发展面料加工、服装服饰等产业,完善技能培训、技术研发、检验检测、贸易展示及污水处理等配套服务设施,提升产业规模和水平,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
牵头单位:市云绣农民工返乡创业产业园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围绕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园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温泉特色商业区、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互联网+&电子商务产业园、科技教育园区、云绣农民工返乡创业产业园等实现集聚发展。鼓励和引导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顺应我市消费结构和产业升级的市场需求,抓住机遇创业兴业。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创新驱动、要素保障&的工作思路,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打造创业就业平台,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全力打造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平台,对入驻众创空间的电商人才和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免除2年房租费用;对网上年交易5000单以上的电商企业,按每单交易业务1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对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落户的电商生产企业,整合社会闲置厂房、新建标准化厂房,以政府补贴形式解决生产用房问题。
牵头单位:市&互联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各园区管委会。
(五)开展提升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以&服务创业、尊重创业、鼓励创业&为主题,通过建立各级公共创业服务平台,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的创业政策,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难题,激发全民创业活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性,推进我市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创业服务网站 ,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联动、覆盖城乡的创业载体,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街区、全民创业园,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一个不少于5000平方米标准厂房的全民创业园、现代农业创业基地和至少1个实业公司。设立汝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公共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社保关系接续和优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务。统筹考虑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及时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好返乡人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运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机制,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参与积极性,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经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设立&创业绿色通道&,全面清理涉及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注册登记模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务环境。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互联网+&管理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开展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培训行动计划。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提升返乡创业人员创业能力为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强化创业培训公共服务,创新培训模式,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返乡创业人员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新机制,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有力条件。制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创业专项培训计划等多样化培训计划;发展将创业培训基地作为主要力量、将互动教学模式作为发展方向、将网络远程培训作为重要补充等的创新培训形式;不断加强培训管理,丰富培训内容,强化师资团队建设,加快培训实习基地建设,完善创业服务;把容纳1400人的会议中心,作为创客人才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育基地,邀请郑州大学、河南科技大学等高校知名电商学者,免费对返乡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互联网+&管理中心、农业局、教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政策措施
(一)降低返乡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经营范围,鼓励返乡农民工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农民工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与建设或承担公共服务项目,支持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将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返乡创业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质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实施普惠性创业补助,对成功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按照汝州市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政策,给予一定的补助和补贴。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及时纳入扶持范围,同时进一步优化申请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为其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建立健全财政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积极设立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汝州支行、&互联网+&管理中心。
(三)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农民工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免征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相应政策执行时间范围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按照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实际安置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严格执行《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政委民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农加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96号)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办。
(四)提供创业场地支持。根据存量资源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依托现有各类合规开发园区、产业园,盘活闲置厂房、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挖掘现有物业设施利用潜力,并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和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等相结合,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农村创业基地;鼓励城乡一体化示范园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温泉特色商业区、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互联网+&电子商务产业园、科技教育园区、云绣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铁西养老健康科技电子信息产业园区等各类园区积极吸纳符合产业园发展规划要求的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入驻,入驻项目同等享受园区产业发展的各类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创业,整合现有资源解决创业场地。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经营组织以及公司+农户、农业合作社,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的和到贫困乡镇、村创办企业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设立3000万元创业创新投资基金。实施普惠性金融支持,开发符合返乡创业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地承包(租赁)经营权及林木、畜禽、水产品等活体资产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创新政银合作模式,落实&金融助推工程&。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加大对初创、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创新民间借贷中心服务模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入返乡创业。做大做强政策性担保机构,扩大风险保证金规模。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建设,积极引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机构,以资本投入鼓励返乡创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平顶山市银监局汝州办事处、人行汝州支行。
(六)加强培训政策扶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教育资源优势,由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牵头,教育、民政、农业、扶贫、残联等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动员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职业教育攻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开展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工会、市共青团、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残联、市扶贫办
五、建立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市政府成立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服务和督促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工作重大事项,解决推进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二)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将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的总体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年终将组织考评,主要考核组织机构建立、政策措施制定、扶持资金安排、优惠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完成以及各项活动开展等情况。对先进乡镇、街道、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进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三)统计台账制度。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园区管委会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定期进行对本辖区内农民工创业情况进行统计报告,建立统计台账,加强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的统计监测,包括创业人数、创办企业数、投资规模、产值规模、所属行业、带动就业等情况,定期进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0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召集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2016年10月前,建成汝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1月)。一是要全方位、全过程宣传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及时报道推进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的各项活动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氛围。各创业服务组织对创业者进行登记、培训,提供创业信息,推介创业项目,指导创业服务,实施推进创业活动。二是落实优惠政策。及时完善并落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相关优惠政策。市人社、农业、科技、经贸、商务、国税、地税、工商、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对新创办的个体经营和各类企业在项目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管理经营、生产营销、扩大发展等环节进行指导服务,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和灵活性,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三是搭建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联席会、创业者座谈会等,及时了解返乡创业农民工面临的实际困难,促进返乡创业农民工之间加强合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形成产业链、产业群。四是加强创业培训,完善创业服务机制。开展面向全体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创业大轮训,提升创业能力;开展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创业服务活动;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壮大创业专家队伍,不断完善改进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提升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开展针对性的创业服务活动。
(三)深入推进阶段(2017年2月&2017年4月)。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依托巨龙生物、梦想食品、宏翔生物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工等返乡人员积极融入专业市场、专业园区,学习借鉴先进的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顺应消费结构、产业升级的市场需求创业创新。鼓励返乡创业人员,以特色种植业、设施园艺业、生态休闲业、创意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为主体,以生态环境建设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托汝河湿地公园、河滨公园,温泉镇广成泽、寄料镇九峰山森林公园等发展农家乐、森林人家、森林旅游等,在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民房变客房、青山变金山、产品变商品中创业兴业。树立一批创业示范基地,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乡镇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校舍和批发市场,为农民创业创新提供孵化服务,按照标准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的农民众创空间和农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四)巩固发展阶段(2017年5月&2017年6月)。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自检自查,市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工作进行工作检查,严格组织考核,接受省里的验收,并进一步完善工作内容,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已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经济实体的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吸引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全面完成汝州市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的目标任务。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典型事迹、诚信模范,分享创业经验和典型案例,展示创业项目,交流创业信息。引导社会各方面支持,调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部门联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好各方面关系,负责把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纳入到全市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项工作经费的落实和使用监管;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具体业务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相关土地政策,保障创业项目用地需求;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农业、畜牧、统计、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市政府金融办、国税、地税、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尽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并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在市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完成我市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目标任务。
版权所有:中国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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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序号:豫ICP备号河南汝州被指骗扶贫款续:四乡镇或同时造假印章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河南汝州被指骗扶贫款续:四乡镇同时造假印章?(图)]
村民提供的盖有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印章的证明被国土局确认为假章. 齐永 摄
  中新网平顶山5月7日电(记者 齐永)5月6日,中新网以《河南汝州多个乡镇政府被指造假骗扶贫款数百万》为题,报道了河南汝州四个乡镇政府被指伪造当地国土资源局印章开具扶贫搬迁项目用地证明。今日上午,汝州市农办张主任回应称,这四个乡镇政府出具的国土资源局用地证明上的印章是真是假需要公安部门认定。目前,当地纪委已对这四个乡镇政府进行调查。  扶贫办:国土局说印章是假的为何不报案?  近日,汝州市村民向记者反映,该市陵头镇、蟒川镇、夏店乡、焦村乡等四个乡镇政府伪造当地国土资源局印章开具扶贫搬迁项目用地证明,骗国家扶贫款300多百万元,扶贫资金已拨付到汝州市财政局。  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王新理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国土局从来没有出具过任何扶贫搬迁项目的用地证明,证明上的印章都是假的。  汝州市扶贫办李国强对此提出质疑,称国土局说印章是假的,国土局为什么没有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呢?他分析认为,扶贫搬迁项目用地证明上的印章有可能是国土局盖上的,但怕担责任不敢承认;还有可能是国土局有些人员没有通过单位,私自出的证明盖的印章,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乡政府造假骗扶贫款。  蹊跷的是,这四个乡镇政府出具的带有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印章的扶贫搬迁项目用地证明和勘查证明上的日期,有两个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日期同为一天,分别是陵头镇和焦村乡,时间为日,而夏店乡出具的证明仅差一天,时间为日,蟒川镇出具的证明日前为日。  那么,这四个乡镇政府出具的用地和勘探证明时间上下最多的才差五天,国土部门怎能对这四个乡镇扶贫搬迁项目同时规划、同时勘探,同时出具证明呢?出现这么蹊跷的事,当地扶贫办为何不进行核查呢?当地有村民质疑说。  农办:好事没办好却成了坏事  据了解,此次扶贫搬迁项目共涉及到177户人家,目前大部分房屋已建成,扶贫资金约330万元。汝州市扶贫办主管部门农办张主任说,除蟒川镇王岭村扶贫款没有下拨外,陵头镇余窑村、夏店乡黄沟村、焦村乡邢村等这三个村的扶贫款已拨付给村民70%。  有群众指出,如果汝州扶贫搬迁项目的用地证明和不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的证明都是假的。那么,这些已经建成的房屋不仅成了违章建筑,而且还有可能受地质灾害的影响。  对此,农办张主任解释称,蟒川镇王岭村由于村民长期进行反映,当地纪委正在调查中,陵头镇、夏店乡、焦村乡等这三个乡镇扶贫搬迁项目经中新网报道后,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汝州市纪委已于今日对这四个乡镇介入调查。张主任称,如果乡政府出具的证明是假的,按照政策,这些扶贫款都应该退回,但实际操作有难度。  他认为,如果是假的,一是重新规划用地手续,二是经相关专家进行勘查,看究竟是否受地质灾害影响,如果这两项都符合相关规定,将完善手续,如果不符合规定,再重新选址,不过,会带来很大损失。张主任说,“这本来是个好事,结果没有办好,却成了坏事。”  “汝州市扶贫办不仅人员少,而且也没经验,在扶贫搬迁项目上,的确存在失误。”张主任坦承,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对于扶贫搬迁项目用地证明和勘探证明上的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印章真假一事,我们将通过公安部门进行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立即向媒体回复。”  省扶贫办:已责成当地政府迅速调查  河南省扶贫办综合处汪处长给记者打来电话称,省扶贫看到中新网发出的《河南汝州多个乡镇政府被指造假骗扶贫款数百万》文章后,高度重视,主管领导立即与汝州市政府领导打电话,责成迅速调查处理。省扶贫办主管处室已向汝州市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要及时处理,限5月15日前,把调查处理情况以领导小组名义,写出报告,报到省扶贫办。  当地群众认为,汝州市扶贫搬迁项目证明无论真假,政府部门都有不可推卸责任。如果是假的,是哪个部门来造的假?四个乡镇提供的印章同时造假吗?扶贫办如何把关的?如果是真的,国土部门为什么不敢承认?公众拭目以待。  作者:齐永
(责任编辑:UN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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