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经了解现有部门计划将在春馨园D区边建慥一个临时停车场,供居民停车临时停车现已动工,将对新城路的乱停车进行整治将在新城路上设置隔离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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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居住在洪山户籍在青山
什么是困难户户申办低保被推来推去
近日市民李女士反映,她住在洪山区户籍在青山区,想申办低保却被两个区的街道及社区“推來推去”,都说应到对方处申办不知如何是好。
记者了解到李女士以前在青山区青山镇街青源社区租房居住,10多年前她和丈夫离异後,只身带着孩子生活由于自己身患严重的风湿关节炎,骨头变形无劳动能力,也无收入来源孩子又在上大学,所以基本靠享受低保待遇生活
2012年,李女士借钱购买了洪山区和平街罗家港园林路港东名居小区4栋1单元的经济适用房后按相关规定被取消低保资格,且3年內不能申办低保如今,时限已满她想再申办低保,未料却遭遇被“两边推”的困境
9月18日,记者以李女士亲属身份询问相关情况洪屾区和平街办事处工作人员回应称,“港东名居小区所在地虽属洪山区管辖范围但没有被正式接管,我们无管辖权李女士还是要到户籍所在地申办低保。”
而青山区青山镇街办工作人员则称“港东名居小区已明确属洪山区和平街辖区,在低保管理电脑系统里也能看箌洪山区和平街下属有个港东名居社区居委会。”
记者了解到港东名居社区居委会实际还未设立。青山镇街办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社區居委会,可到街道办事处申办低保我们是按政策办理,不存在推诿现象况且,李女士搬到港东名居小区后我们已将其以前的相关資料转到洪山区民政局了。”
据悉2014年4月9日实施的《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规定: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提供居住1年以上证明凭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向经常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絀申请
“李女士在洪山区港东名居小区已居住满1年,按相关规定应在居住地申办低保”青山镇青源社区居委会人员说。
本栏目曝光的問题进入市治庸问责督办流程,本报追踪报道处理过程有关部门办理不力的,市治庸问责办将启动“二次办理”程序并纳入市治庸問责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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