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十二年能办带病回乡2016优抚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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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信息索引号-508-001责任部门(科室)办公室
信息名称市民政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关键词民政
文件编号义民〔2015〕89号公开日期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
审核程序按法定程序审核信息有效性长期
内容描述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义乌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2015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深化民政管理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民政队伍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年度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义乌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2015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深化民政管理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民政队伍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年度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1.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骨灰堂建设的督导,积极协助镇街与相关部门对接。目前各镇街骨灰堂建设进展顺利,佛堂、大陈已投用,两个骨灰堂已接纳骨灰640余例;苏溪工业园区金峰山骨灰堂主体工程已完工,今年可投入使用;廿三里骨灰堂主体建筑第三层已完工,预计今年可投入使用;上溪、义亭、赤岸规划许可证已办理,正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北苑土地规划调整已上报;江东已完成招投标;稠江规划图纸正在审图;城西土石方准备招投标,正在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苏溪、后宅拟推行社会化运作。稳步推进殡仪馆改造工程,一期殡仪服务楼主体楼已结顶,外墙钢挂基本完成,内装已完成35%,弱电招标完成,冷藏、空调设备招标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到今年年底殡仪服务楼投入运行。
2.推进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行
根据市府办《关于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改革工作方案》(义政办发〔2014〕97号)文件要求,对全市殡葬事业项目进行认真筛选,拟将苏溪九龙山、后宅礼坞两个殡葬设施建设项目推行社会化运行。目前,苏溪镇已与台湾展云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后宅街道与三鼎公司就项目投资开发进行了多次洽谈,现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起草了《殡葬设施项目社会化运行方案》,已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完善殡葬考核办法
制定殡葬考核办法,充分考虑镇街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没有骨灰堂建设任务和已投用的镇街主要从骨灰流向跟踪管理、坟墓整治和传统公墓生态化改造三方面进行考核,突出重点为骨灰跟踪管理。对有骨灰堂建设任务的镇街主要从骨灰流向跟踪管理、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坟墓整治以及传统公墓生态化改造四方面进行考核。完善省内首个骨灰跟踪管理系统,健全骨灰跟踪管理工作流程,健全镇街专职殡葬管理员队伍,全面落实骨灰流向全过程跟踪管理。截止6月,完成骨灰跟踪1016例,有效杜绝了乱埋乱葬现象的发生。
4.加大墓料市场整治力度
从5月份开始,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镇街对全市的丧葬用品市场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发布了《关于开展对丧葬用品市场联合检查整治的通告》,并通过媒体公告、流动车辆宣传等方式,告知各丧葬用品经营户此次联合检查整治的时间、范围及处罚措施。对各镇街遗留的疑难个案及顶风作案、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当场销毁2套超大超豪华墓碑。
5.大力推广文明丧葬方式
充分利用春节、清明等传统祭祀节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等多种载体,宣传先进殡葬理念和文明祭祀方式。继续开展市级公墓“双禁”工作,奇山陵园、黄山公墓两节期间共接待祭祀人流20万余人次,未发生一起燃放烟花炮竹现象。镇街公墓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已有佛堂、上溪、廿三里、城西、北苑五个镇街在各自镇级公墓开展了“双禁”工作。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2015年上半年共实施骨灰撒散生态葬30例,发放奖励金额37万元,其中骨灰撒散14例,树葬16例,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50%。
(二)全面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1.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
按照“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试点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开展“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登记,完成市级、镇级农合联社团登记14家,完成义乌市花卉行业、粮食种植行业2家资金互助会的民非登记。
2.积极探索社会组织扶持新途径
加大对提供公益慈善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扶持力度,筹备成立义乌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首期200万元资金已到位,完成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已安排20万元资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
3.外国人商会组织备案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民政部、民政厅来我市调研指导外国人商会组织备案试点工作。召开了外国人商会组织备案工作讨论会,《义乌市外国人商会组织备案试行办法》条款内容已基本明确,完成部门意见再次征求后可上报市政府审议。
4.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管理能力
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完成45家社会组织的财务审计,办理变更事项社团19家、民非42家,新登记社团27家、民非21家、基金会1家,完成社团年检136家、民非353家。截止6月,共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1121家,其中社会团体42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96家,基金会1家。义乌市社会组织网进一步优化,实现网上审批489项。
(三)加快推进养老事业发展
1.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力度,在去年完成200家的基础上,2015年计划新增100家以上照料中心。截止6月,已完成选址120多家,建成投用11家。上半年,累计拨付照料中心建设、运行、就餐补助865.2万元。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为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截止6月,共发放购买服务资金2.16万元。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义乌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费用清单》和《照料中心就餐人员统计台账》,及时掌握各村建设费用支出和就餐人数。建立居家服务对象动态管理制度,政府购买服务享受对象每月与低保、低收入户数据比对,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上半年因死亡、情况变动等因素取消7人。
2. 大力推进养老事业社会化工作
完成怡乐新村公建民营工作。5月29日,省内单体规模最大的养老机构义乌市怡乐新村与上海莱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委托经营协议,义乌市怡乐新村正式实行公建民营。着重培育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我市养老需求,尤其是护理型养老需求较大,积极培育中小型、护理型的养老机构。目前,苏溪镇鸿佰洲、后宅街道同一个春天、佛堂镇福瑞星3家社会办养老机构筹办工作正有序推进。稳步推进镇街敬老院公建民营。北苑敬老院、江东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顺利推进。
3.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管理
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运行经费补助申报工作。出台《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运行经费补助工作的通知》,对补助对象、申请条件、补助标准及资金拨付方式、办理流程、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扣发、停发补助和取消资格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进一步规范敬老院管理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的通知》,加强敬老院日常管理。设立义乌市佛堂镇养老服务中心,将佛堂镇敬老院升级为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实行事业登记,提升镇街养老机构管理水平。
4.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养老机构易发生安全事故特点,上半年5次联合消防、安监、电工协会等部门对全市14家养老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义乌市敬老院消防安全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方案汇总表》发至各镇街,为各镇街对辖区范围内的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明确内容及方向。加大对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督查力度,通过拨付安全整治专项补助资金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取消养老机构运行经费补助资格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推进机构规范管理。
5.不断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积极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制作,截止6月,共制作老年人优待证7590张,其中绿证4447张,红证3143张。协同社保做好全市2.2万名高龄老人的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完成老年电大春季的招生工作,共招收学员13020人(次),组织开展了80名老年电大辅导员春季培训工作。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文体活动,举办“中国梦、我的梦”剪纸艺术大赛、乒乓球比赛、包粽子比赛等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娱乐生活。开展“婺剧进社区”活动,首支老年婺剧班在江南社区成立,不断提高老年人文化素质水平。积极开展老龄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前期调研,探索建立义乌老龄大数据。
(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1.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
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从2015年6月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525元、580元,统一调整至每人每月640元,一人户低保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此基础上每月再提高20元,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了10%和22%。我市成为金华地区首个实现低保城乡一体的县级市。
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告公示、网络公示、媒体公示三位一体的低保公示体系,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截止6月,全市低保对象新增52户67人,注销205户309人,全市共有低保户3109户3988人,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万余元;发放物价补贴129.7万元,惠及1.36万名困难群众。
困难对象第三方核查全面铺开。向社会公益组织购买困难对象核查服务,完成了对稠江、城西等6个镇街近1000户现有和新增低保户的核查和帮扶工作。
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工作。截至6月,共实施医疗救助1750人次,救助资金328.232万元;开展临时救助154人,救助资金61.62万余元。
做好冬令春荒救济工作。安排好我市冬令期间因灾造成的困难户、生病户、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2015年,共发放棉被1200床、救济款80万,救助困难群众2624人。
做好困难群众慰问工作。对全市低保对象、低收入户、享受民政定救的老同志(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发放春节慰问金。2015年,共发放慰问金58.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263名。
开展国民党抗战老兵救助工作。上半年,救助国民党抗战老兵49人,发放救助金30.7万元。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上半年共救助1040人,救助率达100%。做好智障人员救助工作,在磐安深泽养老院、浦江城区黄峰精神病院建立了智障救助人员托养点。开展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共接待45人次进站参观体验。
2.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福利院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至1875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1125元/月,上半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12.6万元。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大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扶持和保障力度,5月起,为首批通过审核的10名困境儿童发放救助金1.64万元。推进儿童福利院新建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红线测绘、平面规划、环评、项目建议书等工作。
3.严格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做好经济适用房复核工作,对1333户申请家庭进行复查,目前,已交回申诉材料950户,未交回的222户,放弃的161户。
做好廉租房、低保户申请家庭收入、财产核查工作,完成4户廉租房申请家庭、39户57人低保申请家庭核查工作。
4.完善灾害救助体系
制定《义乌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方案》,进一步提升民政灾害救助能力。完善避灾场所建设,完成14个基层避灾中心灾储备物资更换工作,总计更换冬棉被1400床,雨衣、雨鞋、雨伞、草席、应急灯、喊话器等救灾物资600份。
(五)加强城乡社区建设
1.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
根据我市城市社区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最新政策,制订了《义乌市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
2.开展社区涉外服务资源调查
开展社区各类涉外服务设施调查,委托同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我市福田街道、稠城街道、江东社区的涉外餐厅、涉外超市、涉外医疗、涉外教育、政府部门的涉外服务内容及分布等涉外服务设施分布的特点及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现已完成13个社区的调查。
3.完成境外人员社区服务站中期检查验收
组织境外人员社区服务站中期检查验收,由浙师大、财政局、民政局、江东街道的相关人员组成评估专家检查组对“义乌市国际性融合社区建设”项目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效果、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并形成了中期检查验收意见。
4.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
巩固村级(社区)事务准入工作,联合纪委、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对我市的村级“三多”清理整治巩固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牌子悬挂不到位、台账纪录不明确等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会同纪委、人社局等部门,对我市部分村的村务公开、信息平台覆盖情况、信息维护审查机制、长效管理机制、投诉监督机制和便民服务站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特别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开门办公情况、代办员在岗情况、台账登记情况、规范化建设情况和村财务公开规范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做好村规民约制定的指导工作,截至5月,全市已完成11个村(社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定。
(六)加强双拥优抚工作
全面推动双拥工作。推动军民共建,91934部队与苏溪镇军民开展军民篮球赛,义乌市科协、义乌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分别为义乌草大坪雷达连开展了送书籍和文体广场设计活动,91934部队与金华市宝山花边有限公司签订了军民共建协议。加强拥军宣传,及时收集军地信息,将双拥共建的典型事迹、经验材料通过义乌电视台、义乌商报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
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妥善做好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工作,上半年已落实发放抚恤补助金共计1111.7万元。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实现退役登记和培训报名“一站式”服务, 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04人,参加普通高校复读30人。做好退伍士兵安置工作,全市共接收退役军人292人,其中农村籍223人,城镇退伍69 人,接收在部队服役十二年以上转业士官9人。积极开展慰问工作,对全市247位烈属、在乡伤残军人进行了慰问,安排慰问金近10.4万元。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截至6月,审核上报金华市民政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42人。做好优抚医疗保障工作,实施医疗补助312人次,发放医疗补助49万元。开展“福彩助我行·重点优抚对象助行活动”,完成对镇街统计上报的96人初审上报。全力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认真开展落实浙民优〔2012〕236号、浙民优〔2013〕238号文件维稳评估工作,重点做好对越参战退役人员清明祭祀烈士墓等维稳工作。
(七)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福利彩票销量稳中有升,截至5月31日,截止6月18日,我市福彩总销量达到3.93亿,同比增长6.5%,为国家筹集公益1.19亿元,其中市本级2895万元。
福利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截至6月,31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1178名,实行产值5.28亿元。加强福利企业职工培训,开展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财务管理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福利企业职工素质。
(八)优化社会事务管理
加强区划地名工作。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准备工作,出台《义乌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地名普查软件开发和数据转换与北京云自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对接。完成新一届义乌市地名顾问聘任并组织召开地名顾问会议1次,命名地名2条,设置幢、门牌1326块。编制《义乌行政区划图》,出版发行5000份。认真开展平安边界工作,牵头开展浦义线和金义线的联检工作。开展重点区域中英文对照路牌标识设置工作,经协调,绣湖、机场、火车站等区域确定为中英文设置区块,并完成了路牌标识中英文对照翻译工作。
严格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截至6月,共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3032对,离婚登记989对,补发婚姻登记证898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9204件,涉外结婚登记7对,补结1件。 共办理收养登记15宗,全部为收养福利院抚养的弃婴。
依法做好外国人在我市的丧葬事宜。积极配合外事部门,做好在义外国人的遗体运输和火化工作。今年以来为4具外国人遗体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完成遗体外运审批1例。
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从今年起,革命老区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权下放到县,为此我局会同财政局对大陈镇楂林一村环村公路工程立项进行了批复。目前,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审计后将按照有关要求对工程进行补助。
加强水库移民管理工作。完成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年度复核工作,全市共有大中型水库移民14198人,上半年共发放直补资金212.97万元。稳步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扶持项目,扶持项目9个,验收合格后兑现扶持结余资金171万元,受益群众达6000余人。
(九)深入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
制定了《义乌市民政局“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局机关统一推动、深化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活动、加强党性修养等方式,全面落实“三严三实”。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以“做清正廉洁干部、创群众满意机关”为主题,认真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廉洁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强化效能监察和绩效管理,常态化推进明察暗访,强化公开曝光问责。上半年共组织机关作风纪律检查5次,通报批评2人,查处1名违规人员。开展“学制度、明纪律、守规矩”专题活动,修订健全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制度》、《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制度》等12个制度,新建了《领导干部交叉走访制度》、《领导干部岗位体验生活制度》等5个制度。开展从严管理“四个知晓”活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累计开展谈心谈话230人次。开展以《宪法》、《行政诉讼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深化“阳光民政”建设,建立了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开展了全局中层干部约谈。
不断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上半年受训人员达到180人次。扩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参与面,新增报名考试人数106人。加强社会工作宣传,结合3.18国际社工日,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及公益性组织巡回展览,开展以“展风采·促创新·助发展”为主题的公益巡回展览,发放宣传单2200份,提高了广大公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党和政府对民生工作的日益重视,民政部门承担的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任务越来越重。但民政基础设施薄弱、基层工作人员管理水平不高问题突出,且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如敬老院问题,由于镇街敬老院多为利用老学校、老乡政府等场地改造,无法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且内部工作人员年龄老化现象严重,管理水平普遍不高,严重制约了我市养老机构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民政重点工作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
全年重点工作在年初确定后,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完成了年初预订的目标,部分工作已提前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为全局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也存在部分重点工作效率不高、进展缓慢的现象,制约了全局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如儿童福利院新建工程,按计划全年需完成有效投资1000万元,但目前还未完成设计招投标,离进场施工差距较大。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加快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督促镇街加快骨灰堂建设步伐,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行进度。继续抓好殡仪馆就地改造工程,确保一期改造工程年内投入试运行。有序开展传统公墓生态化改造工作,按计划完成改造任务。落实骨灰跟踪管理制度,加大对各镇街跟踪情况的督查,确保骨灰跟踪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倡导文明丧葬方式,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
(二)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
出台《义乌市外国人商会组织备案试行办法》,全面提升涉外社会组织管理水平。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编制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第二批目录50家以上。加大对提供公益性服务、行业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扶持力度,开展义乌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公益创投项目征集,对3家以上从事公益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资金资助。开展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500人次,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三)加快发展养老事业
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继续大力发展照料中心,从建设验收申报资料、运行考核、就餐人员补助申报、日常管理等方面规范照料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积极培育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养老机构,监督、指导民办养老机构试营业工作,协助机构完成各项项目验收。做好怡乐新村公建民营后续规范管理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全力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回头看”,确保全市养老机构运行平稳有序。
(四)有效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规范低保、临时救助等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机制,促进救助申请与核对经济状况之间的有效衔接。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统筹、规范支出各项救助资金。加强社会救助网络建设,做好与市财政局网络对结、信息共享。落实分类救助政策,继续做好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完成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升级,做好经适房重点核查家庭的后续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五)加强城乡社区建设
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完成《义乌市社区涉外服务设施调查报告》及《义乌市外商社区服务指南》的编制、印刷。建立政府购买境外人员社区服务的评价机制,完成境外人员社区服务站“国际性融合社区建设”的年终评估检查验收。做好社区公约制订的指导工作。规范农村社区建设,推进村级(社区)事务准入工作,做好准入工作的督查和巩固。继续做好村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站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全市所有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制订修订。
(六)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深入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有关活动,做好烈士公祭,走访慰问抗战时期入伍的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工作。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建立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有序开展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认定及数据采集、201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等工作。继续做好烈士墓维护及长城公园二期工程建设。做好“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部队工作,积极为部队排忧解难。协助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等工作。
(七)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加强福彩工作,完成全市福彩站点形象改造。实施电脑票投注站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定并出台《义乌市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做好第四个“中福在线”江东路厅的筹建和报批工作。积极加快推进福彩综合体验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福彩的品牌形象。加大福彩促销、公益宣传和营销培训力度,开展 “五个一千”、“福彩有爱·孤老不独”、“福彩牵手·助圆大学梦”、“福彩牵手·一路有你”、“公益福彩·与你同行”等活动,完成城区主要路段设置两处大型公益宣传牌设置,编制并发布《义乌福利彩票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做好残疾职工电子商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福利员工的职业技能。组织举办第二届“福利杯”乒乓球友谊赛。加快儿童福利院新建工程建设。
(八)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编制新的《义乌市地名管理细则》并上报市政府审议。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善地名标志维护管理制度,做好路牌日常勘察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完成城区部分区域中英文对照路牌标识设置。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相关申报工作。做好地名宣传工作,编制出版义乌市城区图5000份,开展界线界桩管理员培训工作。
(九)继续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
深入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深化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三严三实”,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确立从严管理新常态,把从严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把从严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推行到位、落到实处,为深化民政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大民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 义乌市民政局
&&&&&&&&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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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我县冬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征集时间安排:10月31日前进行报名初检,11月1日至11月15日进行体检,11月16日至12月3日组织政审,12月4日至12月9日审批定兵,12月10日至12月25日起运新兵。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主体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对今年上半年预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实行优先征集政策。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检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当兵在政治上受尊重。我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可以说是“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国家给现役军人和军属很多政治荣誉,比如:每年春节慰问家属、军属优待、子女入学优先等等,这是一般人所享受不到的。
当兵在经济上不吃亏。多年来,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各级政府,还通过制定和贯彻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军属在优抚待遇方面得到了较大改善。去年,我县农村义务兵每人每年优抚费达6600元,参军两年优抚费可达13200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720元。城镇义务兵和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为60000元。服役满12年的转业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90000元。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按照同类人员标准的2倍发放,并随着全县人均收入的增长逐年递增。士兵(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评残的,退伍后由国家民政部门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伤残金;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籍退伍兵,民政部门认定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月发放240元生活补助。并从今年8月1日起,给部分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这样折算起来,可以说参军报国在经济上不吃亏。
当兵在能力上得提高。军营是所大学校,是培养锻炼人才的熔炉,是有志青年报效祖国、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成就人生的舞台。部队的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养成特有的政治、思想、道德、纪律、作风和心理等方面的过硬素质,这些只有在部队上才能学到的,在别的任何地方是拿多少金钱都体验不到的,而且有助于将来到地方发展。 当兵在发展上有机会。一是高中毕业生参军后有机会报考军队院校成为军官。二是本科毕业大学生士兵有提干的希望。三是在部队服役改转士官兵机会多,可享受更高的待遇。四是通过部队得到磨练、学到知识、增长才干,在复员后可较快适应地方工作环境。
广大适龄青年,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踊跃报名参军,主动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挑选,立志到军营建功立业。青年是军队的主体、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预备役、后备军。**书记指出,广大青年要“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书记的指示要求,为广大青年成长进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有志青年与军队的发展紧密相连,对国防的责任义不容辞。军营已为每一位适龄应征青年实现人生价值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让我们放飞心中的梦想,投身军营、献身国防,争当“四个新一代”的模范实践者,积极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贡献,创造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青春业绩,谱写出更加绚丽的青春篇章
广大适龄青年们,赶快行动起来吧!报名地址: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乡镇武装部报名应征。咨询电话:68520。
真费劲啊。你说百度啊百度,国防宣传是好事啊,你为什么设置那么多的敏感字啊。还得分这么多段发上来。建议你改进点。
声明我不代表发帖子的部门啊,我只是友情帮忙发帖。请广大有当兵意愿的有志青年按上面的联系方式和武装部联系,谢谢合作。不过我偷偷的告诉你们,我也是当兵的着,退役10年了。
这款游戏真牛逼,不花钱还送钱!每小时送出5000RMB!点我,马上捡钱!
能走后门不
你跟武装部说去。我知不道。
我也想当兵
可是年龄过了
我跟13楼一样滴想法
一直喜欢的军人
曾经向往从军的,可惜错过年龄咧,
我要还年轻就去当兵
虽曾经服役八年,现已退役四年,但不赞同大家去当兵的路过
珍惜当兵的历史,让我再选择还会选择当兵!可是当了十二年复员回家后,连地也没了!
嗨!!!从当兵那年起到现在有十二年了,当兵的时候什么也没长,退伍了以后,又是换装又是长工资滴,都翻了好几备,到现在就浑了个三赢,连自己都养活不起,上边的政策下边不落实,没办法呀!!
21楼?我们好像是同年兵!你是那个部队滴?我是北京武jing滴
你哪耶???我也三赢滴
好男儿理应报效国家
还有一个月退伍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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