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每年什么时候将五个自治区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关于公示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獲奖学生初审名单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作者:学生处发布时间:点击:

    根据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经學生自主申报,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处初审,现将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举报受理单位、地址和电话:杭州师范大學学生处(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行政楼227办公室邮编:311121),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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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刚步入大学校门的大一新生來说可能并不了解大学奖学金,高三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大学奖学金的种类和奖学金金额设置帮助大家了解大学奖学金。

大学奖学金有幾种: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此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优秀学生奖学金昰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一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可在按规定標准和比例计算的经费总额内,适当降低一、二等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增加三等奖学金比例或增设单项奖。但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囷单项奖的人数比例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35%以内其中,获得单项奖的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大学奖学金有几种:省政府奖学金

大一新生可能对于大学的奖学金种类不清楚,高三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大学奖学金的种类帮助大家了解大学奖学金。

省政府奖學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檔案。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大学奖学金有几种: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獲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並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五個自治区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獎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學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大学奖学金有几种: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難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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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学生申请、学院评选推荐、校學生处审核以下同学被推荐为2017-2018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1月812时前把意见反馈给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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