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复员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门连考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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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辈,复员有处分还能考地方大学研究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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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强烈要求取消身份退出现役的年轻干部,因此吃了一个行政记大过的处分。有没有懂这方面的前辈,这些处分对考研政审有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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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 发表于
必须可以,学校本身是不带政治色彩的,刑满释放的生源都不能拒绝,何况复原回来的?走出了那个大门,会少很 .../ g, [7 b: n! _( Z
谁说刑满释放可以&&你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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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咨询下学校的招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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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导师&&咨询研究生院4 B$ ^& u1 Y) y4 u
想收你&&这不是问题
不想收&&这就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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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可以,学校本身是不带政治色彩的,刑满释放的生源都不能拒绝,何况复原回来的?走出了那个大门,会少很多约束和限制,活的才像个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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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研究生招生条例学校招生简章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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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有没有身边有这样例子的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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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有没有身边有这样例子的前辈?4 V+ c4 @, ?+ [. L5 k
需要政审的能没影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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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有过先例,义退后考了清北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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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有政审?没印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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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不沉,石河子石河子石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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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贺兰鹰 于
18:34 编辑 ) d. W! N# |) Q&&]' V2 e! g7 @' I
( @4 P3 W' L, ]1 ^. c
你会知道政审的意义。政审就是对你的政治立场政治纯洁度进行审查,你认为有没有影响?但是对于你参加提高学术方面的需求不会阻碍吧,就看你考什么方面的研究生了,要是国防大学的恐怕不行,其他的估计没有什么阻碍的。但愿不会。
出来了又去国防大学?扯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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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免试生在推荐免试确定到录取期间不能收到处分,否则取消推免资格。
+ w2 u" E" f, D
其他的统考收到处分没有影响,政审只看你能出具到什么样的政审表,具体就不用多说了,多说了好像是在藐视你的智商,你这个关于受了处分能不能考研的问题,问都不要去问招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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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这个政审表是哪里开?我查了查,有的说是原单位,有的说档案所在地,有没有懂这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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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打个最好的比方就是,你身上永恒的疤痕不会致命,但会影响美观时不时的可能还会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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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 发表于
必须可以,学校本身是不带政治色彩的,刑满释放的生源都不能拒绝,何况复原回来的?走出了那个大门,会少很 ...$ A, M&&M6 [8 D9 ~&&N. D
谁说刑满释放可以&&你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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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刑满释放可以&&你试试( W( g2 j8 I&&e0 z3 v: y. H' ?* Y
刑满释放那也是再世为人,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该有的权力一个都不会少,哪个学校的招生政策敢排除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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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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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那也是再世为人,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该有的权力一个都不会少,哪个学校的招生政策敢排 ...0 F5 M% T6 Z4 `! o" b: _4 @8 K
刑满释放能加入警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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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能加入警察吧。8 I! X' Q1 y& J! x- @3 B&&E( f
这可不一样,那是职业要求,要是按照警察这样的政审要求,研究生得少一大半,高校里的基督徒相当多,尤其是硕士以上的。当兵回来给分配什么工作吗_百度知道
当兵回来给分配什么工作吗
听说当兵时间长了回来给分配到国企工作是真的吗?
考试制度透明按分数选取就业安排的工种去向、临时路警、人员接受退伍人员返乡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挂号,1、公安或联防部门统一安排2年的民防习西工作参加国防短期上岗、是农村兵直接退伍回家自谋生计、转业兵一定的退伍返乡就业安置费、民营企业用人制度安排去向、转业政策补给退伍,国家按退伍兵,挂号后统一由当地民政部门、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考试、保安等临时工作,2年后由当地民政局统一组织企业,2是城市或城镇退伍、转业兵一定的退伍返乡就业安置费、转业兵安置去向主要有2种方法、事业单位,1)是按国家政策一次性补给退伍,2)是按国家相关政策按原籍所在地分回户籍所在地退伍或转业回家的兵安排去向基本有3种。或不需要政府安排就业去向的。3,退伍转业、是转业的军官转到地方后由当地政府所在地的政府或民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行政部门,国家按转业的军官统一发放政策返乡就业安置费、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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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情接待退役士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认真解答提出的有关政策问题,努力帮助解决就业中的实际困难。 2、严格按政策规定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一般情况下30日之内为其落实户口、粮食关系。 3、对退伍返乡的特、一等伤残军人,配合部队做好交接工作。地方接收后一年半之内为其家属办理农转非户口手续。 4、对城镇非农业户口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当年内安置完毕。 5、按规定符合接收安置条件的志愿兵,凡手续齐全,自找接收单位的,年内安置完毕。 6、定期检查各级安置部门、用人单位落实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情况,切实保障退役士兵、专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7、积极开发使用农村退役士兵中的两用人才,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和才干,扶持他们勤劳致富。 以上是军人(士兵)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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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的决议-[行政法规类]【1】
&&&&【提要】法律知识行政 : 关于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的决议-[行政法规类]【1】
&&&&关于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的决议&&&&(一九五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次会议通过)&&&&我国人民武装部队自一九五0年起就开始了有计划的整编复员工作,今后由于义务兵役制度的实行,每年都将有大批新兵入伍,同时每年也都将有大批的军人复员回乡。复员建设军人一般都有较高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坚强的组织性、纪律性;许多复员建设军人都经过了长期革命战争的锻炼和考验,并有很大一部分编入了人民解放军的预备役。妥善地安置他们,使他们各得其所,在各个工作岗位和生产战线上发挥积极作用,这是国家的一项长期的重要政策,也是各级政府和全体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的光荣的政治任务。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工作同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密切相关,做不好这项工作,就会对推行义务兵役制度,加强国防力量和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发生很不利的影响。各级人民政府对于这一工作必须予以极大的注意;把它作为次要工作而不加以充分的重视,是极端错误的。&&&&几年来各地对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工作一般是重视的,过去的复员建设军人绝大多数已经得到了适当安置,他们参加了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工作,并且有许多人已经成为生产上或工作上的积极分子和模范人物。但是,这项工作中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和缺点。各地都或多或少有一些复员建设军人至今还没有得到安置或者安置得不够妥善。有些复员建设军人虽然原来是在农村参军的,但现在具有专门技术,应当根据他们本身的条件给他们分配以适当的工作;而有些地方在安置这些复员建设军人时,机械执行“原籍安置”的原则,硬要他们从事农业生产,没有根据不同对象,适当地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有些厂矿企业、机关、团体片面强调复员建设军人“业务生疏”、甚至错误地认为他们“爱提意见”、“不好领导”等等,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录用他们,或者在录用以后不去热情地帮助他们熟悉业务,作出成绩,有的甚至对他们采取歧视、排斥、刁难、打击等恶劣态度。有的厂矿企业拒绝原来从本单位参军的复员建设军人复业,有的学校拒绝原来从本校参军的复员建设军人复学。有些地方对于复员建设军人的生产、生活和疾病医疗上的困难没有认真地予以解决。这样就使有些复员建设军人情绪不安,埋怨政府,为寻找工作和生活出路到处奔波,影响很坏。以上这些严重现象虽然不是很普遍的,但决不能容许其继续存在。&&&&为了进一步妥善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特作如下决议:&&&&(一)安置复员建设军人是中央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各种企业、事业单位的一种不容推卸的责任,各单位在调用干部、调配劳力和招收工人、学徒、职员、技术人员时,都应当把复员建设军人作为第一位录用的对象。&&&&凡是从工厂、矿山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参军的职工,原单位不论是公营或私营,均应恢复其工作,如果原单位因为编制所限不能吸收时,也应当将他们列入编外职工的平衡调配计划之内,加以培训或调入本系统其他单位就业。对原是私营企业职工现在该企业已经停业或改组的,应当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由主管该行业的机关安置他们的工作。&&&&对原从中等以上学校参军的学生,原学校应当准其复学,或由当地教育部门介绍入其他适当学校复学。&&&&各国营厂矿等企业部门在为新建、扩建厂矿培训人员时,应当将条件适当的复员建设军人作为培训的对象,以解决复员建设军人的职业问题和增强将来新建、扩建生产单位的骨干力量。&&&&工业、铁道、交通、农业、林业、水利、邮电、地质、商业、贸易等部和全国合作总社,在新建扩建厂矿、铁路、公路、农场、合作、邮电等较大企业的时候,应当有计划地吸收一批复员建设军人参加工作。今后遣送复员建设军人的时候,国防部应当对他们加以审查,把家居城市、参军前无固定职业、回城市后安置确有困难的人员以及家居农村但不适于在农村安置的人员,另行组织集体转业,参加到上述各有关部门的新建或扩建的企业中去。上述部门应当每年将用人计划送交劳动部汇总转送国防部,以便统一调配遣送。&&&&劳动部门和计划部门在给新建、扩建的厂矿企业调配人员时,应当优先调配复员建设军人,并在劳动力调配计划中,把复员建设军人放在第一位。各级政府的人事部门在调配工作人员时,应当把合于干部条件的复员建设军人列在调配计划之内,酌情分配以适当的工作。中央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系统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参加机关、团体工作的复员建设军人,在分配工作、确定薪金待遇时应适当照顾到他们原在部队的级别,其军龄应当算做参加工作的历史,同一般工作人员一样享受本机关的福利待遇。对参加厂矿等企业部门工作的复员建设军人,其军龄应当算做工龄享受劳保待遇,并且不得无故解雇。&&&&责成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和中央各有关部门对所属地区和本系统各单位录用和培养使用复员建设军人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于那些对复员建设军人采取拒绝录用、歧视、排斥、刁难、打击等错误态度的单位,应该予以严厉的批评,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处分。&&&&(二)对原由农村参军的复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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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关系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改革发展大局。现在各地区先后实行了扶持就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包底安置和“城乡一体化”等安置办法,较好地缓解了安置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但是,国家现行的安置政策已明显适应不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满足不了退役士兵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致使退役士兵对于安置政策的改革呼声高涨,某些地区信访诉求不断增加,存在群体性事件隐患,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篇文章很长,请耐心往下看。1士官安置弊端不容忽视(一)就士官自身来说1、工作问题根据《士兵安置条例》和一系列中央政策的规定,国家对转业士官所采取的安置政策是依法安置就业和鼓励自谋职业。从理论上讲这两者是不同等的,而是有着主次之分的。那就是安置就业是根本前提,而自谋职业是辅助手段。自谋职业士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真实体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做好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培训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根据这一规定,地方政府部门对于自谋职业者,并不是只需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就可以不管不闻了,而是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工作,保障自谋职业者顺利就业。但他们自从领取经济补助以后,有的根本未曾享受过地方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也未曾参加过地方政府组织的就业信息服务。致使他们依旧失业在家,就如一个被社会遗弃的流浪儿。可以说,这样的“自谋职业”后果是地方政府不作为的原因所直接导致的。虽然,我们也经常看到新闻报道,但现实中有几个地方落实到位呢。自谋职业士官的经济补助与实际需要严重不相符。转业士官在部队服役十几年,一没有多少积蓄,二没多少社会和经商的经验,仅凭区区一点补助金真的难以为继;如果想要在没有原始积累的情况下茫然创业,而去依靠贷款,那少得可怜的贷款也只是“杯水车薪”——中看不中用,而且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微乎其微,一旦失败就倾家荡产了,由此产生的后果那不仅是让政府多了一个包袱,更是给社会多了一个危险的不安定因素。而对于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家庭,就连基本生活都只能勉强维持,创业资金又从何而来?政府在安排工作困难的基础上,如果要推行自谋职业政策,就应对自谋职业者提供相比安排工作者更为有利的政策待遇。而实际情况却好相反:有工作就有单位组织,有单位组织就有希望解决住房或住房补贴、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子女入学、独生子女费、过节费、冷饮费、取暖费等等国家政策所规定的待遇。然而,自谋职业者除了一开始领取的补助以后又有了什么呢?就连党员的政治组织生活都无法根本保障,更不用说要来保障他们的经济利益了。现在物价房价飞涨,这点经济补助在现实生活中能起到多少实际作用呢?当前士官队伍存在的最大的想法,恐怕不是如何将军事训练搞得更好,而是转业(退伍)后怎么办的问题。现行士官安置不外乎要钱或者要工作,可是现在地方的现实就是要工作就得找关系,找关系就得花钱(有一种说法:转业费就是找工作的打理费),转业费不够就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就是失业。要钱的是因为没关系、没门路,还是拿点复员费稳当。(话虽难听,但也确实反应了一些现实难题)而市场竞争太激烈,由于职业缘故,从军人到商人的转型比较困难,加上大部分士官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这就要买房(现在的女孩嫁的就是房子),哪还有钱去投资创业啊。每年中央的军转安置会议,强调最多的是转业干部要安排好,决策层们有没有想到占军队一定比例的士官队伍,也是社会稳定的一大潜在因素呢?!好多失业的三级以上和以前的志愿兵们,其内心真的难以平愤呀,在部队奉献了十几年,到头来连下岗工人都不如!虽然,这几天民政部和总参谋部刚刚下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给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心里增添了一些温度,但这种左一锤子、西一棒子的做法并不是长久之计,也解决不了太多的实际诉求。再说,这一规定到地方落实到底会怎么样,还需要打个问好。2、婚姻问题以不夸张地说,现在任何一个集体都没有比部队的大龄青年,更集中的地方了,部队单身现象在近乎病态发展着。社会的开放与进步,使得没有一个士官愿意长期过两地分居的生活,而现在的女孩子更耐不住独守空房的寂寞(现在军婚的不稳定、离婚率高能证实这点)。虽然士官结婚政策有所放宽,但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效果。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公民的地域限制将会彻底消失,但大多数士官还被固定在原籍的土地上,不知能作何解释。而前面在关于转业费及工作的问题中也有提到,大部分退伍士官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要结婚就得买房,买完了房子,就意味着口袋是空的了。有的甚至一套房的首付都不够,又没有工作,哪会有人愿意嫁?就算愿意嫁,我们的士官又拿什么去养家糊口,在部队学习的东西如何让他们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我们也要为士官军嫂想一下,大部分士官的妻子,都是一个女人家打理着家务支撑起他们的家,这当中的辛苦与辛酸我们可以想象的吧。而且,干部随军的就有分居补助,未就业的还有未就业补助,而未随军的士官同样是分居,什么都没有。每当在新闻报纸看到长期两地分居优秀的军嫂,如何如何时,我的内心为这些军嫂致敬,又无不感慨。有的士官军嫂,好不容易等丈夫复员回来了,以为终于有一个人可以跟她一起撑起那片天,但面对的却是丈夫连工作都无法解决。这样长久的下来,哪个女人还会愿意自己找这样的罪受?那些在部队奉献了最精彩青春年华的士官们的终身大事,又如何得以解决?3、子女问题对于30岁以上的中级士官来讲,大多数来自于农村,子女的入托入学也是一大现实问题(干部和士官在待遇上有本质的区别,其子女应该没有贵贱之分吧,我是这么认为的),让子女受到良好的素质教育,是每个为人父母最大的心愿,其不会受身份所限而放弃子女的培养教育。而现实中,大多数驻城市的部队幼儿园(虽然说中央军委有下发通知,部队幼儿园划归地方,但真正有几家划过去),宁可多接收驻地老百姓的孩子,也不愿让本单位士官的子女入园。因为接收老百姓的孩子的学费高,有收入。真不知,他们整天把为部队服务挂在嘴上说给谁听!如果在当地上小学的话,由于受户口的限制,也要交一笔不小的赞助费。试想,结婚士官大多家属无工作,要养活一家三口,甚至老父老母,哪还有钱交这么多的赞助费?更别说存钱以后买房子了。我们的决策层不停地在强调,要解决农民工子弟的就学问题,可是我们的士官子弟们呢?农民工提供粮食等,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做好大后方的储备工作,这理所当然应当重视没错。那我们在现代化前线拼搏,甚至为了祖国的安定和谐流血流汗的士官们呢?他们难道不应该更加重视吗?更何况他们当中的大部分还是来自农村。当士官们尚在部队,一年难得见一次他们的儿女时,他们曾经是儿女心中的大山、英雄,因为他们在保护着整个国家。但当这些牙牙学语的孩子,可以经常骑在父亲的肩膀时,他们心中的大山、英雄竟然连最基本的学习问题,都无法替他们解决,这让作为父亲的士官们情何以堪,这让将会是国家栋梁的孩子们,怎么看待我们的部队,士官兄弟们怎么会有积极保卫国家的激情?4、待遇问题总听到一些人在说部队工资已经够高了,再涨社会矛盾会更突出等等。实际上,这是对军人职业的认识不够造成的。我敢说,无论横比还是竖比,还是横竖一起比,当前部队的士官工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平均收入水平相比,一点也不高。首先,你要知道军人拿这份工资,可是冒着时时刻刻可能付出生命的危险的。如果发生战争,将会有成千上万的军人献出自己的生命,生命值多少钱?生命是无价的,但实际上现在的军人抚恤金还没煤炭矿工高,为什么?因为是和平年代,你会这么说。但实际上,是军人一天不在,你就一天也别想过和平日子,对于老百姓是和平的日子,对于军人来说却不和平,这其中的辩证关系,孙子兵法数千年就说过了。其次,军人不能直接创造出商品,于是纳税人就会有税钱养着军人的感觉。实际上,不说深远的,但是换个角度想想,谁会愿意在风华正茂的青春年华里过白天看兵,晚上数星的日子呢?但这种日子又必须有人得去过呀。不要总是说现在是和平年代就不需要军人了。就现代社会来说,国不可一日无军。制造商品是需要一个安定和平的环境的,否则别说商品,恐怕你连家庭和你的性命都难以保全。就像一个银行没有保安能够运行下去吗?没有祖国,你什么都不是。同样,没有军人,你什么也不是。我认为,我们的国民素质还没有高到如此程度。既然银行保安的重要性跟其他职员一样甚至更加重要,那么同理可以证明军人这个岗位是多么的重要,所以军人合理地分享社会平均利润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二)从其安置后的影响来说1、与现行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制度不“对接”进政府单位,既是大多数退役士官转业安置的首选,也是各级政府迫于压力安置转业士官的“主渠道”。但实际情况是,随着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政府机关都严格实行定员管理,“一个萝卜一个坑”,计划经济时期的那种把蛋糕做大来安排部队转业干部的办法已经很难行得通了。如果继续这么下去,很显然不利于加强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制度建设。2、占用大量行政资源,不符合“小政府、大服务”的政改目标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一方面,我国目前事业单位人员的绝对数量已经十分庞大,所占人口比例也很高。在许多地区,行政性开支的压力已使政府难以承受。在这种情况下,全国每年还要接纳数以万计的军转干部,这使得“精减政府机构和人员,压缩各项行政性开支”的改革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为了完成好这一“政治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年年逐级开会布置任务,分解落实安置指标,又要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占用大量行政资源。这与我们国家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也是不相吻合的。3、转业安置后工作岗位的不稳定性,使退役士兵的家庭生活缺乏可靠性保障按常理来说,军人的付出是一种特殊意义的“国防劳动”。这种特殊劳动,收获的是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宁,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备条件。按照社会公平的原则,这种特殊劳动应该得到国家的生活保障,确定其退役以后的生活问题,真正体现“一人当兵,全家光荣。但现实情况是,不论是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都在引进优胜劣汰机制,实行岗位聘任制。士官所学专业,大部队在地方是用不上的,一个10多年的老兵即便年年被评为专业技术能手,训练尖子,但一脱下军装,只能从头开始。所以,在这样的优胜劣汰机制下,他们极有可能是最先淘汰的那一部分。虽然,在有些地方做出了转业安置士官几年内不许下岗的规定,但这种保障并没有可靠性。同时,士官所待的单位内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造成了对他人的不公平而容易产生矛盾,降低其他人的工作积极性。再比如,《退役士兵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间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合同存续期间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广大士兵对此规定的意见比较明显。按此规定,地方政府很有可能把入伍12年甚至服役更长年限的退役士兵,安排到当地一个要死不活的企业单位(说倒闭就倒闭),以此来完成当年安置指标任务。这样,显然对在部队默默奉献十多年的老兵来说确实不公平,不利于士兵们安心服役。要知道,一些退役士兵按在所在的企业,很多地方人员轻松就可以应聘进去。而现实中,也经常发生退役士兵因为不满地方地府安排工作单位,而集体上访的事件。4、转业安置士官对地方强势部门和热点单位的青睐与热衷,助长了社会的腐败现象为了安排好自已的下半生,同时也有“官本位”意识做怪,想到地方弄个“一官半职”,活得更“滋润”些,许多被确定转业的军官,更别说士官了,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瞄向了,地方一些有权有钱的强势部门和热点单位。找关系,跑“门路”,请客送礼,上下打点,竟然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和公开的转业“程序”。就像前面提到的那样,要工作就得找关系,要找关系就得花钱,很大一部分的士官们为此,不但花光了自己的转业费,还要拿出一笔多年的积蓄,甚至还有举债送礼的,一些地方领导借机敛财。虽然现在改四风,反腐败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但我们国人的求人现象从来就没有改变过。如果求,光嘴说行吗?!5、不利于维护军队形象、军队利益和保持军队稳定退役军人的安置政策直接关系到军队形象、军队利益和军队稳定,这是毫无疑问的。军人退役本来是件很光荣的事情。军人尽到了保卫国家的义务和责任,重归社会时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保障,但现行的士官转业安置政策,却使军人在转业过程中和转业安置后难免遭遇种种尴尬。其连锁反应,不可能不对军队的整体形象、军人的基本权益和军队的稳定造成负面的影响和伤害。这恐怕是每一个热爱人民军队、关心部队建设的人们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2士官安置弊端原因所在1、安置方式的多样化,导致安置对象权益保障不尽一致根据中央及各级精神,转业士官等重点对象安置工作实行鼓励提倡自谋职业,政府安排工作的安置办法。主要可以分为以三类:一是鼓励自谋职业、本人双向选择、政府包底安置和特定对象特别安置四种安置方式并举的安置办法;二是以自谋职业为主,推荐就业、允许双向选择和包底安置及特殊对象特别安置相结合的安置办法。三是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安置,推荐就业、允许包底安置和特定对象优先安置相结合的安置办法。上述三种安置办法总体都是符合安置政策的,但安置方式方法的多样化,从保障安置对象权益来看是有明显差异的,安置对象安置权益保障的不一致性,导致他们对政府安置政策产生了信任危机。再比如大学生士兵逐年增多,有的地方政府对待他们的安置,与农村籍退役士官安置差别非常大,直接导致两者差别化安置。2、安置法律法规滞后,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相适应,对安置工作的制约作用越来越大长期以来,我们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退伍士兵实施安置,依法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为促进军队和国防建设,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些80年代带有计划经济时代意味的安置政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和改革的不断深入,难以有效应对随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虽然,前几年颁布了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但改革的实质性作用不大。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根本就不是这些落后的法律可以解决的。而且,前面有提到的,以前的把蛋糕做大的计划已经无法实施,而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这一对策也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了,反而会造成其他方面的不良影响。3、转业安置士官的年龄、经历和知识储备使自身在新的竞争环境中处于劣势地位年轻的士官部队不让走,等到部队安排走的时候,绝大多数士官已经服役了十几年、几十年.转业到地方,不论是年龄、社交圈子、知识储备、还是部队长期养成的工作习惯、方式,都不具备竞争优势,因而得到提拔重用的机率很小。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对这些转业安置的士官来说是有失公平的。同时,退役士兵在部队学习的大部分东西,在地方是根本没有用的。一个当了十几年兵的老兵,就算他年年是训练标兵又能起什么作用呢?脱了军装进入社会,拥有可以挣钱的技术才是真本事。更何况,士官们在部队待了十几年,早就错过了学技术的最好时期,起步就比专业技工晚,又拿什么跟人家竞争呢?到了社会,只是说空有一身蛮力去无法发挥。3士官安置方式解决方案(一)从改变士官自身来说1、提高士官的生存技能可以给士官进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专业技术。所以,应该训练相对应的生存技能,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帮助其更快的找到理想的工作的能力,在解决士官安置的问题的同时也缓解了现在的失业状况。2、提高士官的专业及学历水平,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大家都了解,现在去当兵的,尤其是在农村,很多都是初中或高中毕业,抱着熬两年时间的想法进入的部队。所以,他们的知识储备相对来说还比较少,后备资源比较匮乏,一旦他们走入社会,面对大学生满地跑的社会现状,是很难有竞争优势的。这也是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标明不招退伍军人的原因吧!知识经济时代,同等的条件,高一等级的学历就多一份的机会。士官们在部队期间除了他们的专业关于军队的操练以外,可以增加基础知识学习的时间,鼓励士官,尤其是年轻的士官们积极深造,甚至开办相应的培训班,以帮助其更好的完成类似自考,成人高考的学历深造历程(这个学历深造要有真正的含金量,而不是水货,相信很多人懂的)。当然,除外部创造条件以外,我们的士官自己也应该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深造。想我每年去参加自考在考场里面,都可以看到很多穿军装的士官们请假出来考试,他们都说现在的文凭直接关系着在部队的发展甚至转业后的工作水平。所以,无论是尚在部队的士官们还是已经退伍尚待业在家的曾经的士官们,我认为从学历上提升自己都是一条必经之路,也是最有效的路。3、对转业士官进行转业前思想教育,改变其转业的陈旧观念我认为对于这一点主要是在部队期间的宣传工作是否到位的问题。转业观念的形成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如果在士官还是一个义务兵的时候就对其进行的正确的教育,也就大大降低了他们那种大材小用的的旧思想。其次,是在安置的过程中政府等部门的态度,要对其有合理的尊重的态度,在返乡时进行合适的欢迎以及安排,并对其进行集体的教育,帮助其快速的了解他们自身所处的状况,已更好的适应环境的转变。(二)从改变政策来说1、建议士官转业走货币化道路,提高复员费这一点很简单,就是给钱嘛,并且是多给钱。那么怎么给,还给多少就成了关键问题了。我们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现有的财政状况,结合当地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的增加复员费,尽量做到可以帮助转业士官退伍后就业或者是自主创业,又不会影响到当地经济的发展及其他各行业的生产发展积极性。同时可探讨,根据服役时间长短,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实际情况,每月发放相应的生活补助金,保证其最低生活补助。万一退役士官家中发生重大变故,有可能沦落救助站或过上乞讨生活。2、住房问题的优惠政策其实,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程度上的重合。如果工作或资金问题解决了,我认为住房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但是就针对住房这一个方面来说,我认为还有以下解决方式:如廉租房政策,政府可以根据退伍士官的数量相应的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并且在廉租房的供应上给予一定的优先权。其次,针对商品房的购买者可以从降低首付、降低贷款利率、增加还款年限等年限方面来解决。3、士官子女入学给予优惠政策现在正在广泛讨论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其实与这个有相同之处。我认为,农民工子女的安置是一个十分值得借鉴的经验,士官子女同样可以建立专门的学校或者与农民工子女一起合建属于他们自己的有国家政策支持的学校。都说要关注农民工群体,那那些曾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流汗流血的一部分人的后代是不是更应该得到好的教育呢?不管是服役期间还是退出现役,士官的子女入学以及教育问题,都应该得到更好的重视和更多的关爱。行文至此,或许我所表达的意思有点尖锐,但并不是我对国家、军队和地方政府有意见。强军需要先强心,我只是想为现役和退役的士官群体说说话。也希望,这次国家和军队改革能够把退役士官群体的终身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好。您的一键分享,就是传播正能量!编辑:萌兵作者:文/泣血上书版权信息:军路经授权发布,版权雄狮亮剑微信。觉得不错,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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