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L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人与S公司达成兼并协议。协议规定:L公司对新企业注入500万元资金后协议才生效为达到兼并S公司的目的,甲代表L公司与K基金会签订5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获得K基金会提供的一张户名为L公司的筹资凭证。甲使用该筹资凭证的复印件蒙骗有关领导和S公司职工正式兼并S公司。从而擔任兼并后的新企业R公司的担任法定代表人人甲的行为是:
免费查看千万试题教辅资源
答:不可以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二十三条,基金会的担任法定代表人人不得同時担任其他组织的担任法定代表人人。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