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武警二院魏则西事件件”,360出大招了,百度还扛得住吗

百度被360架在火上:没了莆田系广告主得亏多少钱?
5月4日青年节,青年魏则西之死引发的系列话题还在持续发酵。
  5月4日青年节,青年魏则西之死引发的系列话题还在持续发酵。
  截至今日,在公共领域内的诸多问题都被一一点名:1. 百度为代表的搜索竞价排名机制、2. 莆田系的虚假宣传与黑色医疗产业利益链、3.部队医院(甚至公立医院)对外承包与管理乱象、4.国家医疗与网络监管的缺位。
  而由于牵扯到中国互联网巨头、IPO上市公司百度,这一事件的商业话题也不断。
  360火上浇油 百度亏大了
  5月3日夜,360搜索发布公开信,表达对魏则西事件的,并表示“即日起,360搜索放弃一切消费者医疗商业推广业务”。这无疑给深陷旋涡的对手百度狠甩了一巴掌。
  事实上,360搜索在2012年成立之初就承诺不做医疗广告,然而在2013年初却又上线医疗广告。当时奇虎360总裁齐向东是这么解释的:“医疗广告对于搜索引擎市场而言是一块“大肥肉”,碰上360这个饥肠咕咕的饿汉子,虽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吃上两口有违信誉,但在信誉与保命之间,当然是保命更重要”。
  按照友盟报告,360搜索,即好搜的国内市场份额约占26%,而百度的市场份额占到60%。两者在医疗推广中所在的市场份额以及医疗推广对各自的营收贡献,也不可同日而语。360选择在此时高调承诺放弃医疗商业推广业务,对自家利益的打击诚然不小,但是若逼得魏则西事件的主角——百度也做出类似的承诺,那么对百度的打击将是非常沉痛。
  根据4月29日百度刚发布的2016年Q1财报,百度总营收为158.21亿(人民币),而网络营销的收入为149.31亿(人民币),占总营收的94%。百度CFO李昕晢明确表示,医疗是百度最挣钱的广告投放行业之一。
  2015年摩根大通在一份分析报告中估算,医疗相关广告占百度2014年总营收15%至25%,“莆田系”在其中约占三分之一到一半,也就是百度总营收的5%到12%。
  财新网援引一位美国公募基金分析师的分析称,如果莆田系广告被封,假设百度市盈率不变,那么百度股价将比周五收盘价格下跌9%至22%。假如中国政府未来禁止整体医疗类广告投放,那么百度股价将下跌28%至47%。
  百度财报中预计第二季度的营收将会介于201.10亿元到205.80亿元之间,按照2014年的占比来算,如果莆田系广告被封,百度营收或将损失10亿元到24.6亿元;如果取消医疗广告的投放,那么百度营收或将损失30亿到50亿元。
  这将对百度5120亿估值的搜索业务带来巨大打击,而对百度航母中仍需要大量补贴的业务会带来较大的辐射影响。
  事实上,无论外界还是百度内部,对于其“营销为王”的单一营利模式早有诟病,而百度近年对电商、O2O、无人车等业务的投入,也表现出对于寻求营销外营收的探索。李彦宏曾表示:“目前我们发展的重点是交易平台业务,虽然总营收不高,我们也在亏损,但在未来会与搜索服务相融合,变得极其重要。”然而目前状况显示,百度还没有可以依赖的新的营收业务。
  与此同时,百度还面临着来自资本市场的动荡。在美场,这一事件已经使刚刚公布第一季度财报而拉升股价的百度,在周一经历7.92%的重挫,周二再跌2.57%,两日市值蒸发近70亿美元,约合450亿人民币。美国投资讯息网站Motley Fool撰文称,许多分析师担忧的不仅是调查事件本身,而是担忧调查将牵扯出百度公司的更多问题。
  5月2日国家网信办已发声明,将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进行调查。监管机构终于出动。法律界资深人士告诉凤凰财经记者,网信办是互联网行业的主管单位,卫计委可以就有无医疗违规调查取证,工商局审查有无虚假宣传,这三家机构都具有行政执法权,但是百度是否具有法律责任,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要严格看调查结果,目前并不能随意下结论。
  平台百度的罪与罚
  图解魏则西事件的涉事方
  对于百度,道德审判先于行政调查。一位IT界人士告诉记者,百度在业界的口碑一向不太好,而“黑”百度似乎是一种“政治正确”。加上三个月前百度血友病吧的丑闻还历历在目,魏则西事件一出,大众舆论的矛头最初直指百度。
  从“百度推广”在微博上发的两则声明可以看出:作为平台百度对涉事医院提交的资质进行过审查,而魏则西事件作为医疗事件应当主要调查涉事医院。
  确然,作为医疗事件,首先问责的应该是魏则西的治疗主体——武警二院生物诊疗中心牵扯的武警二院与莆田系医疗公司。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联合对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进行调查,武警二院4日早晨也贴出停诊通知,宣布暂时停止一切对外服务。然而,作为平台的百度是否“审查资质”即可,不用负其他责任?
  谷歌多年前涉嫌非法医药营销并被罚5亿美元的事情广为传播。有些人想从谷歌一案中找出类比的问责方案,想着该罚百度多少钱。然而事实上,谷歌事件与百度现在所面临的事件还是有许多不同:
  1. 谷歌事件是医药事件,而此次百度事件为医疗事件,后者的事件本身与所牵扯的对象比前者复杂,责任划分必然不同。
  2. 谷歌事件中大卫•惠特克销售假药的行为确凿,而百度事件中,医院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与欺骗治疗,还有待具有法律意义的调查结果。
  3. 谷歌员工帮助大卫•惠特克销售假药的行为确凿——广告客服专员协助其优化、分析、挑选和购买关键词广告,甚至帮助他将自己的网站伪装成一家医疗信息网站通过谷歌的自动审核机制,而且有证据证明包括拉里•佩奇在内的谷歌高层知晓非法药店在其网站投放搜索广告的事情;而在联合调查结果公布之前,并不能证明百度除了提供平台之外还知晓、甚至涉嫌帮助虚假宣传。
  4. 美国法律中将搜索广告作为广告,而在中国,百度搜索推广是否为广告尚未明确。
  中央财经大学公司法教授胡晓珂表示,公司法第四条要求任何公司都要有社会责任感,但是如果企业违背了社会责任的话应该怎么办,公司法并没有给出判断标准。他同时还表示,在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上,百度难辞其咎。
  在百度2015年的财报中提到,P4P服务(Pay for Performance,即竞价推广)服从中国广告法,然而在中国现行法律中并未被划分为在线广告。
  2015年9月出炉的新广告法第56条第2款称“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工商局还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注意!这一条款表明不需要广告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是虚假宣传,只要法院根据证据判定属于虚假宣传,广告经营者就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针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而言的,包括医药与医疗服务。”法律界资深人士慕峰对凤凰财经分析道,“百度应否承担责任的关键在于:1.百度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2.医院是否有虚假宣传,要看当时的宣传页面。”
  然而今年4月,北京高院发布的《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39条直接规定说: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属信息检索服务。这也就是说:百度搜索竞价排名不是广告。
  也有网友找出此前多个司法裁判,显示北京市法院均认定百度作为广告经营者的责任:
  “本院认为,百度公司系百度网的经营者,用户通过百度网进行网络推广服务时,自行注册并选定关键词进行推广服务,用户自行决定被链接网站的排名顺序及展现方式。对于被链接的网站信息亦由用户自行调整和控制,这一调整和控制的行为不受百度公司监督,事实上百度公司也不可能对为数庞大的推广网站进行逐一排查。”(2014年田军伟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权案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书)
  “北京高院无权规定或解释法律,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有这个权力。只是在北京的地面上,北京的法院会受北京高院内部解释的影响”。慕峰告诉记者,“我认为百度竞价推广属于(广告),收费推广,有明显广告属性。现行的法律都是前互联网时代所立,滞后于社会发展现实。用传统的广告法约束互联网平台,,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很难举证,而互联网平台的利益链其实早已形成。互联网公司认为审查和打假是政府部门的事,自在审查上做得已经够多了,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政府监管由于受限于人力、物力和技术能力而很难有效深入“。
  用旧时代法律在讨论新时代的问题,百度们必然不服。事实上,国家工商总局仍在征求意见中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却明确了“付费搜索结果”为广告。
  其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各类互联网网站、电子邮箱、以及自媒体、论坛、即时通讯工具、软件等互联网媒介资源,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形式发布的各种商业性展示、链接、邮件、付费搜索结果等广告。
  如果上述《办法》现已具备法律效力,那么百度必然要按照新广告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现阶段,还要看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
  大出血抑或损失可控
  虽然在文章开头时提到,如果封锁在百度的医疗广告,百度将会损失惨重。但事实上,最可能的结果是打击莆田系虚假广告(对于调查组来说甄别的工作量不小),而全网禁止医疗广告投放的发生概率很小。一则如果全面禁止医疗的话也将带来其他一系列的不便;二则竞价推广的商业模式并没有罪,而医疗类广告选择互联网搜索营销也无可厚非;三则,互联网监管如果以大规模牺牲企业的商业价值为代价,将不利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
  寻找解决方法,首先要呼吁监管体制的完善,也要呼吁企业找回社会责任与道德底线。谷歌事件的后来,并没有废除医药广告,而是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来提高监管与约束。2010年开始,所有在谷歌投放药品搜索广告的网络药店都必须获得美国政府颁发的互联网药店执业认证(VIPPS),处方药的网络广告商必须获得美国药房理事会(NABP)的网络广告认证。随后,微软必应和雅虎也在当年6月实施了类似政策。
  而从下图来看,2009年之后谷歌的营收仍然较为稳定地上涨,说明受事件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百度能否向谷歌一样,将影响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呢?
版权所有 &2010 第一白银网 www.
本站提供白银价格查询,白银开户以及白银投资等信息,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仔细阅读网站声明。
分享至手机百度被360架在火上:没了莆田系广告主得亏多少钱
新蓝网·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分享到微信:
核心提示:确然,作为医疗事件,首先问责的应该是魏则西的治疗主体——武警二院生物诊疗中心牵扯的武警二院与莆田系医疗公司。2. 谷歌事件中大卫·惠特克销售假药的行为确凿,而百度事件中,医院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与欺骗治疗,还有待具有法律意义的调查结果。
5月4日青年节,青年魏则西之死引发的系列话题还在持续发酵。截至今日,在公共领域内的诸多问题都被一一点名:1. 百度为代表的搜索竞价排名机制、2. 莆田系的虚假宣传与黑色医疗产业利益链、3.部队医院(甚至公立医院)对外承包与管理乱象、4.国家医疗与网络监管的缺位。而由于牵扯到中国互联网巨头、IPO上市公司百度,这一事件的商业话题也不断。360火上浇油 百度亏大了5月3日夜,360搜索发布公开信,表达对魏则西事件的评论,并表示“即日起,360搜索放弃一切消费者医疗商业推广业务”。这无疑给深陷旋涡的对手百度狠甩了一巴掌。事实上,360搜索在2012年成立之初就承诺不做医疗广告,然而在2013年初却又上线医疗广告。当时奇虎360总裁齐向东是这么解释的:“医疗广告对于搜索引擎市场而言是一块“大肥肉”,碰上360这个饥肠咕咕的饿汉子,虽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吃上两口有违信誉,但在信誉与保命之间,当然是保命更重要”。按照友盟报告,360搜索,即好搜的国内市场份额约占26%,而百度的市场份额占到60%。两者在医疗推广中所在的市场份额以及医疗推广对各自的营收贡献,也不可同日而语。360选择在此时高调承诺放弃医疗商业推广业务,对自家利益的打击诚然不小,但是若逼得魏则西事件的主角——百度也做出类似的承诺,那么对百度的打击将是非常沉痛。根据4月29日百度刚发布的2016年Q1财报,百度总营收为158.21亿(人民币),而网络营销的收入为149.31亿(人民币),占总营收的94%。百度CFO李昕晢明确表示,医疗是百度最挣钱的广告投放行业之一。2015年摩根大通在一份分析报告中估算,医疗相关广告占百度2014年总营收15%至25%,“莆田系”在其中约占三分之一到一半,也就是百度总营收的5%到12%。财新网援引一位美国公募基金分析师的分析称,如果莆田系广告被封,假设百度市盈率不变,那么百度股价将比周五收盘价格下跌9%至22%。假如中国政府未来禁止整体医疗类广告投放,那么百度股价将下跌28%至47%。百度财报中预计第二季度的营收将会介于201.10亿元到205.80亿元之间,按照2014年的占比来算,如果莆田系广告被封,百度营收或将损失10亿元到24.6亿元;如果取消医疗广告的投放,那么百度营收或将损失30亿到50亿元。这将对百度5120亿估值的搜索业务带来巨大打击,而对百度航母中仍需要大量补贴的业务会带来较大的辐射影响。事实上,无论外界还是百度内部,对于其“营销为王”的单一营利模式早有诟病,而百度近年对电商、O2O、无人车等业务的投入,也表现出对于寻求营销外营收的探索。李彦宏曾表示:“目前我们发展的重点是交易平台业务,虽然总营收不高,我们也在亏损,但在未来会与搜索服务相融合,变得极其重要。”然而目前状况显示,百度还没有可以依赖的新的营收业务。与此同时,百度还面临着来自资本市场的动荡。在美股市场,这一事件已经使刚刚公布第一季度财报而拉升股价的百度,在周一经历7.92%的重挫,周二再跌2.57%,两日市值蒸发近70亿美元,约合450亿人民币。美国投资讯息网站Motley Fool撰文称,许多分析师担忧的不仅是调查事件本身,而是担忧调查将牵扯出百度公司的更多问题。5月2日国家网信办已发声明,将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进行调查。监管机构终于出动。法律界资深人士告诉凤凰财经记者,网信办是互联网行业的主管单位,卫计委可以就有无医疗违规调查取证,工商局审查有无虚假宣传,这三家机构都具有行政执法权,但是百度是否具有法律责任,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要严格看调查结果,目前并不能随意下结论。平台百度的罪与罚  图解魏则西事件的涉事方对于百度,道德审判先于行政调查。一位IT界人士告诉记者,百度在业界的口碑一向不太好,而“黑”百度似乎是一种“政治正确”。加上三个月前百度血友病吧的丑闻还历历在目,魏则西事件一出,大众舆论的矛头最初直指百度。从“百度推广”在微博上发的两则声明可以看出:作为平台百度对涉事医院提交的资质进行过审查,而魏则西事件作为医疗事件应当主要调查涉事医院。确然,作为医疗事件,首先问责的应该是魏则西的治疗主体——武警二院生物诊疗中心牵扯的武警二院与莆田系医疗公司。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联合对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进行调查,武警二院4日早晨也贴出停诊通知,宣布暂时停止一切对外服务。然而,作为平台的百度是否“审查资质”即可,不用负其他责任?谷歌多年前涉嫌非法医药营销并被罚5亿美元的事情广为传播。有些人想从谷歌一案中找出类比的问责方案,想着该罚百度多少钱。然而事实上,谷歌事件与百度现在所面临的事件还是有许多不同:1.谷歌事件是医药事件,而此次百度事件为医疗事件,后者的事件本身与所牵扯的对象比前者复杂,责任划分必然不同。2.谷歌事件中大卫·惠特克销售假药的行为确凿,而百度事件中,医院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与欺骗治疗,还有待具有法律意义的调查结果。3.谷歌员工帮助大卫·惠特克销售假药的行为确凿——广告客服专员协助其优化、分析、挑选和购买关键词广告,甚至帮助他将自己的网站伪装成一家医疗信息网站通过谷歌的自动审核机制,而且有证据证明包括拉里·佩奇在内的谷歌高层知晓非法药店在其网站投放搜索广告的事情;而在联合调查结果公布之前,并不能证明百度除了提供平台之外还知晓、甚至涉嫌帮助虚假宣传。4.美国法律中将搜索广告作为广告,而在中国,百度搜索推广是否为广告尚未明确。中央财经大学公司法教授胡晓珂表示,公司法第四条要求任何公司都要有社会责任感,但是如果企业违背了社会责任的话应该怎么办,公司法并没有给出判断标准。他同时还表示,在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上,百度难辞其咎。在百度2015年的财报中提到,P4P服务(Pay for Performance,即竞价推广)服从中国广告法,然而在中国现行法律中并未被划分为在线广告。2015年9月出炉的新广告法第56条第2款称“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工商局还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注意!这一条款表明不需要广告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是虚假宣传,只要法院根据证据判定属于虚假宣传,广告经营者就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针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而言的,包括医药与医疗服务。”法律界资深人士慕峰对凤凰财经分析道,“百度应否承担责任的关键在于:1.百度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2.医院是否有虚假宣传,要看当时的宣传页面。”然而今年4月,北京高院发布的《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39条直接规定说: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属信息检索服务。这也就是说:百度搜索竞价排名不是广告。也有网友找出此前多个司法裁判,显示北京市法院均认定百度作为广告经营者的责任:“本院认为,百度公司系百度网的经营者,用户通过百度网进行网络推广服务时,自行注册并选定关键词进行推广服务,用户自行决定被链接网站的排名顺序及展现方式。对于被链接的网站信息亦由用户自行调整和控制,这一调整和控制的行为不受百度公司监督,事实上百度公司也不可能对为数庞大的推广网站进行逐一排查。”(2014年田军伟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权案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书)“北京高院无权规定或解释法律,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有这个权力。只是在北京的地面上,北京的法院会受北京高院内部解释的影响”。慕峰告诉记者,“我认为百度竞价推广属于(广告),收费推广,有明显广告属性。现行的法律都是前互联网时代所立,滞后于社会发展现实。用传统的广告法约束互联网平台,,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很难举证,而互联网平台的利益链其实早已形成。互联网公司认为审查和打假是政府部门的事,自在审查上做得已经够多了,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政府监管由于受限于人力、物力和技术能力而很难有效深入“。用旧时代法律在讨论新时代的问题,百度们必然不服。事实上,国家工商总局仍在征求意见中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却明确了“付费搜索结果”为广告。其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各类互联网网站、电子邮箱、以及自媒体、论坛、即时通讯工具、软件等互联网媒介资源,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形式发布的各种商业性展示、链接、邮件、付费搜索结果等广告。如果上述《办法》现已具备法律效力,那么百度必然要按照新广告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现阶段,还要看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大出血抑或损失可控虽然在文章开头时提到,如果封锁在百度的医疗广告,百度将会损失惨重。但事实上,最可能的结果是打击莆田系虚假广告(对于调查组来说甄别的工作量不小),而全网禁止医疗广告投放的发生概率很小。一则如果全面禁止医疗的话也将带来其他一系列的不便;二则竞价推广的商业模式并没有罪,而医疗类广告选择互联网搜索营销也无可厚非;三则,互联网监管如果以大规模牺牲企业的商业价值为代价,将不利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寻找解决方法,首先要呼吁监管体制的完善,也要呼吁企业找回社会责任与道德底线。谷歌事件的后来,并没有废除医药广告,而是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来提高监管与约束。2010年开始,所有在谷歌投放药品搜索广告的网络药店都必须获得美国政府颁发的互联网药店执业认证(VIPPS),处方药的网络广告商必须获得美国药房理事会(NABP)的网络广告认证。随后,微软必应和雅虎也在当年6月实施了类似政策。而从下图来看,2009年之后谷歌的营收仍然较为稳定地上涨,说明受事件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百度能否向谷歌一样,将影响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呢?  
来源:凤凰财经编辑:宋静
中国好声音人民日报:魏则西事件后,百度的整改落实了吗?
日 21:50&&&转载:&& 作者:腾讯&& 编辑:网络 分享
自动播放开关 自动播放
“魏则西事件”后百度能“不作恶”吗?
正在加载...
5月9日,由网信办、工商总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认为百度竞价排名机制存在付费竞价权重过高、商业推广标识不清等问题,影响了搜索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容易误导网民,必须立即整改。同日,百度作出回应,根据整改要求将从6个方面全面落实,“不打一丝折扣”。一周多时间过去了,实际整改效果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医疗信息有所好转商业推广仍待改进调查组在整改要求中明确表示,从即日起对医疗、药品、保健品等相关商业推广活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违规信息一经发现立即下线,对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资质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商业推广。与此同时,还要求改变竞价排名机制,提出以信誉度为主要权重的排名算法并落实到位;对商业推广信息逐条加注醒目标识,并予以风险提示;严格限制商业推广信息比例,每页面不得超过30%。记者在百度中输入“滑膜肉瘤”时,发现该搜索页面首页及边栏的推广信息均已下线。在记者以老年人常患的“关节炎”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除了首页右边栏一则注明“品牌推广”的药品广告之外,一共12条搜索结果中首尾各出现一条“商业推广”链接,并有颜色较浅的底色与其他结果相区别。该页面16%的商业推广符合整改要求。然而,当记者输入“整形”时,搜索首页共17条搜索结果中,排名前7位的均为有小字注明“商业推广”的各类整形机构,而且在右边栏的“商业推广”中出现了8条搜索结果。因此,若统计整个页面的所有结果,则推广信息比例占到了60%,即使不计入右边栏的“商业推广”,直接得到的搜索结果中推广信息也占到了41%,超出整改要求规定的上限。除了医疗信息之外,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有网民曾经在使用搜索引擎寻找装修公司时发现,排名前几页的结果都不是当前市场认可度较高的企业。因此,记者也对其他与老百姓购物、居家等日常生活的关键词进行了检索。记者输入“装修”,结果也不符合“每页面不得超过30%”的要求:搜索结果共17条,最靠前的7条标注了“商业推广”,但没有底色与其他结果相区别;同时右边栏有商品广告及8条“商业推广”,整个页面推广信息比例超过了一半。以上搜索结果,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发生变化。这样的搜索结果,不单单是百度一家,360、搜狗等搜索引擎也同样存在。这表明,尽管联合调查组是对百度作出了整改要求,但其中所涉及的问题恐怕是全行业的,需要相关搜索引擎企业引起高度重视。搜索引擎责任缺失普通群众难辨真伪在搜索引擎中,非自然排序的搜索结果往往会左右信息传播的有效性,影响公众获取信息的准确性。正如在“魏则西事件”中反映的,处于信息弱势的普通人就因此而受到了伤害。“大数据时代里数据信息海量、快速产生,而搜索引擎则控制了人们获取信息的入口。”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际红表示,不能单纯认为搜索引擎只是一个普通的信息服务提供者,更应将其视作重要信息基础设施,而考虑到其公共服务的属性,应当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对于搜索引擎而言,其社会责任就是保证用户获得信息的公平权利,包括公众有权获得非扭曲、非误导信息的权利。”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薛军也认为,处于当今的风险社会,搜索引擎在提供极大信息检索便利的同时,其对信息的覆盖程度也远远超过传统广告,“以前在传统广告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在信息时代也会被数倍放大,因此搜索引擎事实上应该承担起比广告法所要求的还要更高的责任。”“九龙治水”责任不明法律滞后监管乏力当前面对诸如网络广告管理等互联网治理领域,还存在着“九龙治水”、条块分割的政府监管问题。就目前而言,包括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广电总局、公安部等多个部门都对互联网治理承担部分职责,而具体到互联网领域可能遇到具体问题时,各部门监管职责交叉,责任不够明确,难以形成监管合力。相关法律滞后,也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搜索引擎推出的“竞价排名”商业模式算不算广告,前些年已有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联名建议,将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尽快纳入广告法统一监管。事实上,2015年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曾经写入“付费搜索结果”属于广告,但这一办法至今仍未正式实施,造成了监管规定上的空白地带。近年来搜索引擎服务中各类假医假药、虚假广告、钓鱼欺诈、金融诈骗等违法信息泛滥,严重损害了公众权益,逐渐引起各界关注。有专家表示,搜索引擎向用户宣传商品或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这属于典型的广告行为,现行的广告法能涵盖这些新兴广告类型,而为平息搜索引擎、民众对于这一问题的争议,以便于监管,应将搜索有偿推广等新媒体广告形式在广告法中进行明确界定。同时,也有声音认为,对搜索引擎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处罚力度,对假医假药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正是由于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其收益,利益驱动之下才会出现搜索引擎的种种乱象。对于通过搜索引擎有偿推广导致的假医假药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除了按照广告法加以处罚外,还必须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搜索引擎服务商承担连带责任,而只有从法律上设置较重的处罚,才能够起到警示、震慑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互联网具有技术中性,但互联网上的商业活动具有逐利性,“法律本身也要紧追科技进步的潮流,消除法律滞后于互联网创新的现象。”想了解更多魏则西事件背后的莆田系吗?关注腾讯财经微信公号(financeapp),回复关键字“莆田”,就可以看到答案啦。
& 微信公众号 泡美美精致生活 &「泡美美精致生活」向爱生活的姑娘们致敬!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汽车之家内容精选
每日精选25949 编辑宋宋和大国推出的脱口秀节目4459玩客 最好玩的活动与试用平台 0编辑部的故事 0泡美美 分享最美科技 5174科技生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魏则西事件是什么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