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凤冈县县民宗局在什么位置

欢迎光临雨轩范文网,本站提供各种文书及范文,包括工作计划,个人简历,社会实践,思想汇报,演讲致辞,工作总结,作文等优秀范文。
您现在的位置: &2014年民宗局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2014年民宗局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篇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 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
1、好为90100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2、较好为7589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3、一般为6074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工作方法,有一定成效,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
4、较差为59分以下。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差,不服从调配,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差,出现明显差错或失误,不按时上下班,有旷工现象。
四、考核方法
实行个人记实、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定期评鉴的方法。首先,公务员每天要如实填写本人《平时考核手册》,并每月进行思想、工作小结;其次,由分管领导及各科室主管科长负责,以完成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等情况为依据,对《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依照《平时考核综每月合打分细则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审核,并在《平时考核手册》上综合打分、写出评语,作为平时考核结果,为年度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五、考核工作的管理
平时考核在市人社局综合管理下,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各科室的平时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考核结果及时审核备案,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各科室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既是被考核对象,又是本科室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直接责任人,在接受分管领导考核的同时,对本科室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打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70%。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考核手册》的公务员,其主管领导可以直接确定其该考核期为较差档次;凡较差档次考核期占半年或半年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七、几点说明和要求
1、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定西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执行。
2、主管领导是指工作人员的上一级行政首长。具体讲,副科长、正、副主任科员及科办员的主管领导是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主持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的主管领导是单位分管领导;正、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主管领导为单位正职领导。
3、单位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局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责任到人,按要求每天认真、规范、准确地填写本人《平时考核手册》,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由主管领导做出评价打分。打分结果由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
4、单位公务员的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原则上请假要有假条,并有领导同意签字。
5、平时考核年分值为每月考核评分的平均分。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实施细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二: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考察记载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提高我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按照《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平时考核的范围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对区编办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包括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区编办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突出考核工作实绩,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考核对象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以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平时考核按照岗位分类进行。根据我办实际,各一般分为两类:各科室正职、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各岗位基础性考核指标及量化评分标准参照《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附件2)
五、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平时考核的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房山区编办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区编办各科室正职由主管领导负责考核,各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由所在科室正职负责考核。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按照每季度考核一次,第四季度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按照每月工作记实,每季度工作小结、领导考核评鉴的方式进行。
(二)平时考核的程序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
公务员月工作记实是对公务员每月分解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情况的记载,是平时考核的基础性材料。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办内公务员都要对照本月工作计划,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进行小结,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附件3),上报主管领导审核保存。
2、主管领导季度考核
(1)公务员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都要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附件4),报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
(2)领导考核评鉴。由主管领导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季度工作小结及出勤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在《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上签署考核评鉴意见,并依据我办制定的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和区编办工作性津贴管理方案中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评价打分。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由考核的主管领导反馈给公务员本人。
3、考核结果备案
区编办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备案,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5,于下一个季度5日前上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
六、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领导考核评鉴结果,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要占年度考核总分的50%。
(二)通过平时考核及时改进工作。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加强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挂钩。平时考核结果是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低于60分的公务员,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30%。整个考核季度均未按规定出勤履行工作职责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季度平时考核。
(四)对于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暂不定评鉴结果;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结案后,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或触犯刑律的,立案期间的平时考核,不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每季度及全年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提高认识,确保稳定。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公务员思想稳定,确保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
(三)要加强教育,严肃纪律。以《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附件6)和《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促进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加强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篇三: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及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29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着重考核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日常任务、出勤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德才表现等情况。
(一)工作效能情况。l、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超前考虑,及时为领导当好参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每?项工作。2、是否熟悉本职业务,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对分管的业务能独挡一面,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关系;遇到复杂问题不拖、不等,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积极协调解决,?时难以解决的,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出解释。3、是否做到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把为基层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服务态度好、质量高,基层单位无投诉。4、是否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破除因循守旧思想和畏难发愁情绪,能够全面、辩证地认识问题,用创新和改革的理念指导工作实践。
(二)依法行政情况。l、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要求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做到学法、懂法、遵纪守法。2、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履行其它公务,严格执行首接责任制、AB角制。
(三)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具有热情的服务态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时限和规范的服务用语、礼仪接办本职业务、接听咨询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主动为基层、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工作作风情况。1、是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自身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修养,积极参与机关建设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勤政。2、是否做到经常深入基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处理问题、执行公务做到从实际出发,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五)廉洁守纪情况。是否廉洁从政,执政为民,自觉用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约束自己,严格自律,不以职、以权谋私,在执行公务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平时考核办法和程序
平时考核主要采取被考核公务员填写个人工作记实、主管领导综合审核评鉴、领导机构审定等方式进行。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每次考核在每个考核周期末进行。
(一)个人记实。被考核人每个季度末将本季度工作情况记于《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
(二)主管领导审核。对个人平时考核记实,实行分级审核。本科室人员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审核一次,科室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每季度审核?次,写出评语,提出意见,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职位要求,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自律意识差。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因主观原因在工作中发生明显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三)领导机构审定。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总体表现及主管领导的评价,每季度进行总体平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本季度考核结果,并向被考核人反馈。
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平时考核,由市委干部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执行。
四、考核结果使用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平时考核结果占有较大的权重。平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岗位交流、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与公务员日常管理相结合。主管领导将针对被考核公务员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沟通,指导和督促其弥补不足,改进工作。
五、组织领导
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事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发展大局。局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考核内容及重点。各科室要协调?致,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局党工委将把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平时考核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城市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工委书记、局长田炜同志任组长,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曹成浩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平时考核方案的制定、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工作人员季度考核结果确定。另外,具体的督查落实工作由局政工科负责做好,各科室在下个季度的3个工作日内,将《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收齐后交政工科。政工科认真做好考核记实的审核、归类、存档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篇四: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本委公务员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舒人社[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对平时考核的规定为依据,坚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对于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平时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对象为委机关除领导成员及与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含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借调至本委或挂靠机构工作并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出勤情况、廉洁守纪情况、学习培训情况。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高;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3 .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职,工作作风好;4.工作实绩突出;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5.廉洁自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况较为严 重。
四、考核时间
平时考核按月登记、按季度审核评价为主,每季度末进行一次考核,次年初根据县人社局部署,统一组织年度考核。
五、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以平时考核的内容为依据,采取自我记实、服务对象评议和领导审核评价方法进行。
(二)考核程序。平时考核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平时考核记实簿》方式,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把每月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出勤情况、廉洁守纪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进行自我记实和总结评价,对在处理突发事件、非计划内安排工作、完成重要任务等工作中的表现及接受服务对象意见反馈和群众投诉情况等一并记录其中,每季度呈报主管领导提出评鉴意见和等次建议。评鉴意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加强公务员考核,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利于更好的调动公务员积极性、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能力;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优质服务。各股室要提高对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平时考核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落实。
(二)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平时考核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坚持客观公正、分级分类、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平时工作、月度工作等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价,为提升公务员素质、提高工作效能、树立部门形象增强动力和活力。
(三)加强领导,规范操作。为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家响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书兴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黄杰同志为成员的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务员平时和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
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人员比照文件规定,填写好《平时考核记实薄》。
篇五: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逐步建立平时考核激励机制,为年度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烟人社字〔20XX〕54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平常考核对象
局机关非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员
二、基本方法
1.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着重考核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出勤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德才表现等情况。
2.采取月工作记实和季度工作综合评鉴的方式。由被考核公务员按月填写个人工作记实、主管领导每季度综合审核评鉴。
3.采取主管领导分级综合评鉴的方式。副调研员由主要领导综合评鉴,科(局、室)负责人依次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综合评鉴,其他被考核公务员依次由本科(局、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综合评鉴。
三、基本程序
1.自我记实。被考核人根据每月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或工作进展情况、未完成任务的原因及出勤等情况,如实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记实表由本人和科室分别留存。
2.领导审核、评鉴。每季度末,主管领导分级审阅被考核公务员的月工作记实情况,检查被考核人履行岗位职责、承担的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和出勤及在艰难险重任务中的德能表现情况,填写综合评鉴意见。各科(局、室)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记实表交人事科备案。
3.反馈考核结果。主管领导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向被考核公务员反馈评鉴意见和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纠正或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1.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职工奖惩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2.平时考核被确定为基本满意以及以下评鉴一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分管领导要对其进行督查、警示教育谈话,限期改进。
五、考核的管理和监督
1.局主要领导对平时考核负总责,并成立局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2.分管领导和科(局、室)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规定,对平时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不执行规定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民政局工会工作计划]一、继续巩固应保确保,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规范一口上下 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切实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动态管理,民政局工会工作计划。坚持应保确保与应出尽出相结合,城镇低保在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评议、审核和发放程序,强化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低保就业渐退制度的落实,鼓励和支持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农村低保继续坚持个人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两次审核和两次公示的程序和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完善家庭支出调查方法,建立农村低保对象档案,促进农村低保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规范一口上下救助机制运行。在启动运行一口上下救助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救助机制运行的方式和程序,确保一口上下救助网络正常持续运转。认真整合救助资源,避免重复遗漏,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提高救助资源的共享及使用率。充分发挥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联络员的作用,加强指导协调,努力形成部门协同配合、资源供给稳定、救助管道通畅、救助政策互动、动作协调高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建设,切实按照乡镇行政区域人口万分之零点五的比例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工作调研,力争建立村(居)社会救助工作协理员队伍,并在村(居)委设立社会救助对象评议小组,进一步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组织社会救助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救助管理人员能力素质,逐步在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和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推行持证上岗制度,2006年底,持证上岗率达到80%。开展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所达标创优活动,达标创优率达到80%。 设立城乡贫困居民专项救助资金。切实按照县委办、县府办下发的《崇明县社会救助一口上下运行机制实施细则》中关于按照地方财政收入0.5%的标准设立县、乡镇困难居民临时专项救助资金的要求,认真制定资金筹集方案,加强工作协调,抓好专项资金筹集工作的落实;要严格按照专项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实施程序,使城乡贫困居民专项救助资金救难救急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继续落实医疗救助帮困助学措施。按照综合救助和单项救助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抓好大病重病医疗救助和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助学政策的落实。通过开展慈善帮扶和结对助学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使帮困助学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着力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督管理。继续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督查指导,严格按照市民政局《关于民政社会救助资金财务管理与核算的暂行规定》设立社会救助资金专项帐户,做到社会救助资金筹集公开、用途公开、结算公开、审核程序公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资金各筹集部门对款、物募集的书面报告制度和财务审计、统计、监管制度。通过组织乡镇对社会救助资金开展经常性自查并会同县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和审计,促进社会救助资金运作和发放程序的进一步规范。 营造氛围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认真按照《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的要求,坚持扶贫济困、自愿无偿、公正公开、政府推动、民间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市慈善基金会崇明分会等慈善组织的主体作用,调动各类慈善资源,规范使用捐赠款物,动员、引导和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继续组织开展蓝天下至爱慈善系列活动,调研并筹划建立经常性慈善捐赠点。 二、立足争创双拥模范,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认真迎接双拥考评,进一步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认真做好迎接双拥考评基础准备。紧紧围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的目标,切实按照市双拥办确定的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制定迎接双拥考评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指导落实迎接双拥工作考评的各项措施。认真组织双拥工作自查、自评,实事求是总结本县近三年双拥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扎实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迎接双拥考评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扎实做好迎接双拥考评的各项基础准备。 继续抓好各项优抚保障政策落实。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在切实做好各项常规性优抚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拥军优属保障金筹集,不断增强优抚工作实力。努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退养待遇,逐步建立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在乡老复员军人危房翻建,年内完成40户翻建任务。通过典型引路,进一步帮助优抚对象发展庭园经济,完善对贫困优抚对象结对包户制度,适时召开优抚对象发展庭园经济经验交流会。 拓展新时期双拥工作范围和领域。继续坚持在巩固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认真总结双拥工作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原因,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兼顾社会、经济、国防效益的新途径和新方式,工作计划《民政局工会工作计划》()。针对新时期双拥工作的特点,不断创新双拥工作观念、机制和方法,通过实现双拥工作由条块型向网络型、情感型向制度型、零散型向全员覆盖型、经验型向科技型的四个转变,形成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相结合、政府支持与社会帮助相结合、行政指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政策规范相结合的双拥工作新格局。
不断探索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继续实行双向选择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深化安置工作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及时足额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一次性补偿金,全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率比上年有新的提高。继续推荐农村退役士兵岛外就业。建立和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采取分类集中培训、委托培训、与用工单位联合培训等方式,对退役士兵开展多层次的技术和学历培训,帮助退役士兵提高科技、文化素养。认真做好2005年退役士兵中困难对象的生产、生活补助,帮助退役士兵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继续做好应征入伍青年《优待安置证》发放,按时完成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 继续做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落实。继续发挥军休干部资源优势,组织军休干部走出庭园,融入社区,积极参与和谐社区构建。切实加强服务管理,及时办理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有序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各项活动,稳步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改革,确保军休干部两个待遇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烈士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继续加强烈士馆软件和硬件设施建设,认真做好革命公墓骨灰存放室的设施改造,积极开展新一轮市级花园单位创建,规范祭扫接待服务,促进烈士馆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坚持培育与管理并举,不断完善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民间组织自律和诚信道德建设,进一步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健全完善民间组织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发展管理的要求,针对本县目前民间组织管理人员编制偏少,力量薄弱的薄弱环节,加强工作调研,提出进一步加强本县民间组织管理机制和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努力建立形成与本县民间组织发展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县民间组织管理协调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认真落实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领导体制,建立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民间组织三级预警网络,形成加强本县民间组织发展与管理的整体合力。 加强督查指导规范民间组织运作。巩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开展评比表彰和实施督查指导,通过组织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实施民间组织财务管理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对民间组织三级预警网络运作情况随机抽查,召开民间组织发展与管理工作、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和三级预警网络联络员工作会议等措施的落实,进一步促进本县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促进崇明经济发展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科技、人才和信息优势,组织和动员民间组织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生态岛建设撰写论文,共同为加快生态岛建设和崇明社会经济的发展出谋献策和做出贡献。继续开展社团进社区活动,通过会厂联姻等方式,引导学术性、专业性社团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文化下乡和卫生下乡活动,年内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科技类社团举办2次以上较大规模的科普早市,努力使我县民间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转换、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积极营造民间组织发展环境。注重提高民间组织整体素质,教育引导民间组织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探索实现社会监督的有效形式,鼓励建立民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体系,鼓励公众上网查询民间组织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民间组织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促进民间组织的行业约束和个体自律,健全完善民间组织自律、督查机制。启动民间组织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县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县民间组织人事、工资、税收、财务、社会保障等管理办法,推动本县民间组织人事聘用、用工合同、养老等配套政策的逐步完善,营造良好的民间组织发展环境。 继续加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加强党对民间组织工作的政治领导,有利于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原则,坚持党政共抓、条块结合、分层领导、综合管理的方针,会同县委组织部门不断探索在民间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确保民间组织党建覆盖率继续保持100%。 四、认真组织村(居)委换届选举,继续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认真组织实施村(居)委换届选举。充分认识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设和谐崇明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依法选举原则,认真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和《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制定村(居)委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明确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强宣传培训和督查指导,严格把好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选、选举办法制定、选民登记、村委会候选人提名、村委会候选人介绍和投票选举等七个关键环节,探索居委会直接选举的模式和办法,确保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村(居)委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居委会建设制度,坚持从提高村务公开效果、规范村务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着手,进一步落实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村务公开示范和居委建设达标活动,至2006年底,全县村务公开达标率达到95%以上,并创建2个村务公开示范乡镇和40个市、县级村务公开示范村。 认真组织新一届村(居)委干部培训。坚持分级负责,按需施教的原则,组织指导乡镇以集中培训与日常指导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政策教育与能力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新一届村(居)委干部培训,全县村(居)委干部参训率不低于90%。 继续推进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巩固2005年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成果,继续按照乡镇负责,县级扶持,整合资源,分批推进的要求,200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长兴、横沙两乡的村社区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促进社区服务中心凝聚服务群众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新建、改建乡镇一门式服务机构,开展居委社区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基础调研,提出全面创建居委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议意见,积极争取协调,努力解决老居民区居委办公和活动用房紧缺的突出矛盾。 认真抓好农村综合改革措施落实。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基础工作调研,按照工作职能认真做好深化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 〔民政局工会工作计划〕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西塞罗】
【上一页】 【下一页】
市民宗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宗部门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一、贯彻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民族宗教事务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及时汇报传达全省、赣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XX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了认真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激发了热情。三是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传达。2、争取“四个列入”,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曹瑞荣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陈萍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各乡镇首次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把宗教工作继续列入了对市直(驻市)单位、乡镇和谐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继续列入了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乡村干部培训内容,安排了我局主要领导在今年“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专题授课。四是争取市政府将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宗教工作特费继续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在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宗教工作特费3万元。二、围绕“两个共同”,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1、开展了民族工作基本情况大调研活动。争取乡镇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完善了资料,充实了台帐。同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人员到沙洲坝、谢坊镇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小组,对其民族成份、总人口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数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核实。通过核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认定沙洲坝七堡村兰屋小组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现已按程序报批。2、全面启动了全市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向全市通报表彰了第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授予了9个对口支援单位“全市第一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制定了《**市开展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实施方案》(瑞府办发〔XX〕14号),组织10个单位自XX年3月起至2013年12月止,连续5年对口支援我市1个民族村,10个民族村小组。对此,我局切实抓好对口支援的联系、服务工作,不断加大督查和组织协调力度,协调落实项目和资金。目前,10个对口支援单位已全部制定了5年工作规划和XX年度实施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3、精心做好项目的开发、论证、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加强同财政、水务、文化部门的协调协作,严把立项、论证、申报关,向上申报了该村修建河堤、水渠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等3个项目,并多次向省、赣州市民宗局领导汇报了我市上报项目情况,争取支持和照顾。加强同交通部门联系,密切跟踪落实日东、泽覃、壬田等乡镇民族村组全面通沙石路和分步通水泥路项目情况。同时,组织实施了XX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安治畲族村新种200亩毛竹项目,组织人员到日东乡赣源村河背畲族村小组督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的肉牛养殖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123
民政局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自日实施。
(二)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一个取暖季为农村低保家庭补助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差距。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青岛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制订科学准确、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低保审核程序和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层能力建设,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四)贯彻落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健全医疗救助、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慈善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探讨新市民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启动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城乡困难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得到“一站式”即时结算。
(五)强化救灾减灾工作。修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水平,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
(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程序,为救助人员提供亲情化服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救助工作力度,保障救助人员合法权益。
二、养老和社会福利工作
(一)加强养老设施建设。配合市人大做好《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落实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等级管理办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政策,新增床位5200张。
(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统筹推进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政府购买服务,从市内四区向三区五市扩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送时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购买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家政维修等服务或给予服务补贴。
(三)规范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互助点的规范化运营管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养老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落实孤儿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政策,维护孤儿合法权益。扩大孤残儿童保障范围,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办法》。
(四)加强慈善捐赠和福彩公益金规范化管理。加快《**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完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一)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开展争创全国、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区(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体制创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推广“5+2”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在全市社区布点“12349”便民服务站,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抓好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第二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评选工作。
四、双拥和优抚安置复稳工作
(一)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保障工作及部队重大作战演习和活动任务的协调保障工作;做好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迎检准备工作;积极协调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协调驻青部队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等工作。
(二)加强优抚保障工作。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修订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维修改造烈士纪念设施;建立重点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制度。
(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自主就业扶持力度,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率达86%以上。认真落实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和无军籍职工安置工作。完善星级军休服务管理等级评定机制,加强军休机构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督导各区市落实第五批无军籍职工安置计划。
(五)做好复稳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强化信访值班、信息收集和应急处置,做好敏感时期的复稳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好参战参试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社会组织发展
(一)优化内设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继续稳妥推进部分领域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异地商会登记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示范项目资金。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利用福彩公益金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培育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制定《**市社会组织创新园建设标准》和《青岛市社会组织创新园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建设不同层次的“社会组织创新园(孵化基地)”。细化评估标准,在市直社会组织中开展分类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三)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流程,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年度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对5%的市直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工人才建设。出台《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做好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开展“青岛和谐使者计划”评选活动。探索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社工专业知识培训。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45%的婚姻登记机关达到民政部3A级等级评定标准;完成1990年后全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开展网上预约登记服务。
(二)推进殡葬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市殡葬管理所深入开展“强素质、提水平、树形象、争一流”创建活动;开展面向普通市民公墓建设调研;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经营性公墓管理费进行核算定价;继续贯彻落实全民基本殡葬费免除政策;持续推进文明节地葬式,稳妥实施骨灰免费撒海活动。
(三)完善区划地名常态化建设。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的后续工作;做好新区划的勘界工作;做好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制作新的青岛市行政区划图、城区行政区划图及地名图;完成2013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四)推进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方便服务对象。
七、民政法制建设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重建工作,继续落实原五市三区敬老院建设和“千万平米”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社会福利院、优抚医院、儿童福利院整体改造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3年全面推进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优抚医院改扩建工作。
(三)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社区服务设施125处15.3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45处10.5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80处4.8万平方米。竣工65处8.2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25处5.8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40处2.4万平方米。
(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民政网站群、12349便民服务呼叫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在内的民政对外服务体系,建成外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民政全业务平台、社区政务平台、救灾应急卫星指挥平台在内的内部办公体系,()建成内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数据中心、交换共享平台在内的支撑体系,建成保障内外网安全运行的保障通道。
(五)完成救灾捐赠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加强军休服务管理设施建设;指导各殡仪馆升级改造殡葬设施设备。
九、加强自身建设
(一)转变思想观念。巩固“解放思想、勇争一流”大讨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更新观念,在更高的起点上,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思考和筹划民政工作;全面开展寻标、对标、夺标、达标、创标活动,对照国内先进城市找差距,提升各项民政工作水平。
(二)加大政策创制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养老、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发展意见,加快制定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加强制度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理顺民政系统资金和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文件流转和规范办公秩序、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加强绩效化管理,修改完善对区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底数,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要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认真解决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民政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勤政廉政。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民生保障资金、慈善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监督检查。
(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着手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民政业务培训创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局属事业单位人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增强民政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 区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汇报 民政局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知即改实施方案 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民政局2015年工作计划》出自:雨轩范文网链接地址:
,提出了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初步对策。二是广泛调研,完善方案。县委、县政府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部门领导、职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拟制了县政府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反复论证,不断完善,力求方案既符合省市要求,又符合XXX实际。2、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无论新组建部门、机构调整或机构未做调整部门,都要求重新报批“三定”方案。在“三定”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采取“二上二下”的办法(由部门和单位提出“三定”方案的初稿并与编办初步衔接,再由部门审查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编办审核,编办审核后送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主要强调了五个方面:一是“三定”方案统一参照市上各部门的“三定”格式起草。二是把部门职责的调整变化作为衔接、审核的重点,认真对接调整变化的各部门职责,防止因职责调整变化,形成漏缺。三是部门内设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必须与改革后确定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相协调,能不设的尽量不设,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设置。四是按隶属管理、归口管理和挂牌机构要求,理顺各事业单位的管理关系。3、开展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2014年我办对各单位具体承担的职责及法律法规依据进行逐一梳理核对,与各主管部门进行深入沟通论证,通过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搜集整理了试点省市改革经验,并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进行讨论,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同时,进一步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4、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013年12月,行政审改工作由县纪律检查局移交县编办。2014年2月底,县编办开展政府部门职能梳理工作,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一次清理审核工作,由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盖章签字后正式确认。2014年6月,我县开展了非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XXX政府部门现行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现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7项,涉及县发改委、财政局、民宗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保密局、交通局、食药局、水务局、公安局、文体局等12个部门。其中取消了7项,调整行政许可项目1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9项。2014年7月,为严格贯彻落实市级政府第八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根据兰政发(2014)XXX1号文件精神,下放我县的行政许可项目共有3项:其中“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这两项审批项目属县文体局承接,经对接,县文体局已承接此两项审批项目;其中“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项目属县环保局承接,经对接,县环保局也已承接此项审批项目。2014年8月又根据兰州市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培训会精神,依法确定了我县拟保留行政许可项目XXX项,对应取消了1项,承接省级政府部门下放县区的行政审批2项,合计XXX项,备案制项目16项。按照简放权、理顺关系的要求,我办已于9月中旬公布了XXX行政审批目录。(二)围绕落实制度规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总结探索管理工作方法路子。1、坚持机构编制“四个一”审批制度。为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源头性地位,进一步推动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与增减、经费管理形式的确定与改变等机构编制事宜,都必须经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家受理、一家承办、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2、严格落实编制使用计划制度。我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进一步明确编制管理的源头作用,严格实行编制前置管理,同时为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根据市编办有关要求,我县自2012年开始推行事业单位用编计划审批制度,全县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空编情况申报下年度事业单位的用编计划,经我办审核报市编办审批后下达事业单位用编计划,这样就从从源头上进一步加强编制管理。一年来我县人员选调以及招录工作,一直按照用编计划并报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后实施。3、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为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建立了机关、事业编制审批、增人进编审批、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登记等工作流程,使各科室间的工作协作程序更加明确,减少重复性工作。同时,较好维护了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促进各部门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堵塞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中的漏洞。4、科学制定增编计划,全力服务社会需求。一是从严控制机构编制人员增长。目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核定编制XXX名,现实有XXX人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本站作品大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只是为大家提供阅读参考。若《2014年民宗局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邮件告知或通知网站客服,本站将在5个工作日内删除。感谢各位的包容与支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凤冈县新华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