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六院疾病控制中心,我没有单位出证明,能检查职业病是指哪些疾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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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辣子香、面条劲道、麻辣重口…网友推荐排队到崩溃的-渝北板凳面
60多名员工疑似患职业病 诊断书无故失踪(图)
日08:53  
老吴举着自己写的申请书和医院报告,希望早日拿到自己的诊断报告。
老吴写的申请书 “在煤矿工作了28年,因严重的尘肺病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可公司说申请和职业史等材料都已提交,为何至今半年都没拿到。”重庆永荣青鹏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鹏煤业公司)退休职工吴先国,于本月7日向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求助。
记者随后展开调查。投诉:疑似患职业病亟待鉴定4月7日,沙坪坝青木关镇中心医院5楼37床,吴先国斜躺在病床上打点滴,精神萎靡。68岁的吴先国告诉记者:从27岁开始,他就在重庆永荣青鹏煤业有限公司(注:原名青木关煤矿)工作,直到1997年退休。最近几年,他感到身体越来越虚弱,就到医院就诊。青木关中心医院医生周强介绍,吴先国已有Ⅲ期尘肺病的症状,为此建议他做职业病诊断。同样的建议,还出现在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3月30日为他出具的检查报告单上。做职业病诊断,需要公司出具职业史证明。吴先国找到公司,却遭到拒绝——劳资科的人告诉他,公司去年10月统一体检后,就为其中60多名员工申请了职业病诊断,也就包括他。吴先国感到很奇怪:体检已半年,为什么还没有鉴定结果?□记者调查青鹏煤业公司:资料提交璧山疾控中心7日上午,记者与吴的大儿子吴长彬一起,向青鹏煤业公司求证。该公司劳资科王科长介绍,去年10月青鹏煤业公司确实为1000余名员工体检,就在璧山县疾控中心,“是分期分批前往的,去年12月底基本完成。”体检中发现60多名员工有尘肺病症状,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其中20多名员工为复诊)。向谁申请职业病诊断?王科长说:公司将这60多名员工的材料,包括申请和职业史早就交给璧山县疾控中心,由璧山县疾控中心提交给市疾控中心。什么时候交的资料?王科长称,具体经办人出去办事了,她不清楚。她拒绝提供经办人的电话号码。王科长一再表明:“公司是国营大型企业,会按照程序来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肯定不会乱来。”为何没追问申请何时下来?王科长说,“部门要处理的事情太多,不可能为了这点事一直‘扭到费’。”吴长彬拿出父亲写的一份申请,请公司出具证明材料,自己出钱做职业病诊断,仍然遭到拒绝。王科长的回答是:“公司已申请,资料已提交,个人提出诊断没有必要,公司也不会开证明。” 璧山疾控中心:从未收到该公司资料既然申请已交给璧山疾控中心,为何迟迟不见结果?7日下午,记者赶到璧山县疾控中心进行求证。负责职工体检的是公共卫生科。副科长陈明春的回答让记者大吃一惊:青鹏煤业公司根本就没将资料交给璧山疾控中心!对于“申请已交给璧山疾控中心”的说法,陈明春明确表示,“这种方式并不合规定。”他称,目前本市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单位只有市疾控中心和市职业病防治院(即第六人民医院),璧山县疾控中心并没有职业病诊断的资格。“要进行职业病诊断,也是向这两家医院提供相关资料,与璧山县疾控中心根本没有关系。”他透露,青鹏煤业曾于3月底通过QQ传了一份需要职业病诊断的名单给他们,但那只是让疾控中心帮忙确定他们的病情是不是准确,但绝不是让中心替其做职业病诊断或者其他。□新闻面对面到底谁在说谎青鹏煤业说申请材料已交,可璧山疾控中心矢口否认,到底谁在说谎?当天下午,记者再次找到青鹏煤业公司,与劳资科王科长对话。记者:职业病诊断需要提出申请,你们向谁提出的申请?王科长:璧山县疾控中心。记:按照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该向市疾控中心和市六院,怎么会交给璧山县疾病控制中心呢?王:是璧山疾控中心极力要求的。记:璧山疾控中心并没有职业病诊断资格,而且明确表示没收到你们的申请。王(愣了一下):那就不清楚了,当时是工会张主席与璧山疾控中心领导衔接的。记者随后拨打张主席的办公室电话,一位中年女子接听。当记者表明身份,对方马上表示“是过路的,张主席出去了”。记者找到张主席办公室,已是人去屋空。记者索要张主席的手机号码,遭到王科长拒绝。市疾控中心:一个月就能完成诊断在沙坪坝青木关镇中心医院,躺在病床上的吴先国喘着粗气。最近,他听说好几位老工友去世的消息,失望地说:“希望拿到那份诊断书时,自己还活着。”职业病诊断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昨日,记者就此分别咨询了市疾控中心和市六院。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所张所长告诉记者,医疗机构受理诊断申请后三个月内,就须出具结果。实际上,一般在一个月内就能出诊断结果。据悉,璧山县疾控中心的建议在今年1月份以前就交给了企业,到底材料到哪里去了?目前,沙坪坝卫生监督所正在对此作深入调查。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记者 程洪川 摄影报道
心血管外科主任
Copyright & 1998 - 201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六院) 西南职业病防治的一张名片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日期: 11:21
便民义诊活动
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
为灾区提供净水
& & 12月3日,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被授予&重庆职工互助保险定点医疗合作单位&,成为我市首家职工互助保险定点医疗合作单位,满足条件的职工到院便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 & &十二五&时期,医院在始终坚持&全心全意服务患者&的目标前提下,保持自身稳步发展,逐渐跻身全国职业病防治的&先头部队&。近5年内,医院在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中毒卫生应急工作和综合科室发展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开创了疾病防治工作新局面。在汶川、芦山、鲁甸、尼泊尔等重大灾难事故面前,医院在医疗救援及后勤保障方面都做出了突出贡献。
A&发展特色重点专科 为职业病患者谋福祉
& & 作为重庆市乃至西部地区唯一能完成以职业危害为诱因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的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秉持&质优价廉&的服务理念,践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尽心当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传播&使者&,竭力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 & &近年来,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噪声聋、有机溶剂中毒、窒息性中毒这5类,是门诊中常遇到的疾病类型。&医院职业病科主任、主任医师王永义说,&目前发病率最高,危害最严重的是尘肺。&据悉,无论是在全国还是重庆范围内,尘肺的发病率都居高不下,在132种职业病发病率中,尘肺的发病率达到了近90%。2013年,医院与大爱清尘公益基金合作,共同救治经济困难的尘肺病人,截至目前,已收治了35名贫困尘肺病人。
& & 据了解,该院职业病科是集职业病诊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重点科室。拥有技术精湛、实力雄厚的医疗队伍,对职业性及生活性化学物中毒救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重庆市多起突发重大化学中毒事件应急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 &目前,虽然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有所提升,但对职业病的认知还不够全面,许多特殊职业群体,如矿工、油漆工等因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很容易患上相关疾病。&王永义介绍说。
& & 近年来,医院在职业病防治与中毒检测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综合能力也有了较大提升。&十二五&时期,每年来院就诊人次呈上升趋势,门急诊就诊人次由2011年的28万余人次上升至2015年的近32万余人次,住院人次由2011年的7000余人次上升至2015年的1.5万余人次,其中,2015年职业病门诊7500余人次,职业病住院2.8万个床日。
B&西南唯一国家级中毒处置队 全力守护群众健康
& & 国家(重庆)突发中毒事件处置队是我市首支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依托市中毒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组建,主要承担全国范围内突发中毒事件及其他重特大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 & 据介绍,2011年市中毒控制中心被原卫生部批准为全国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国家队)建设单位,2014年5月经国家卫生计生委验收合格,正式成为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国家突发中毒事件处置队。
& & 医院党委书记张建余介绍,这支队伍总计投入999万元,装备有国内、国际最先进的现场毒物检测仪器设备、现场洗消系统、医疗救治设备及后勤保障系统,主要有指挥车、医务人员运送车、救护车、改装车6辆:现场毒物检测车、现场洗消车、生活保障车、饮用水净化车、宿营车、物资运输车,为卫生应急工作提供了车载化保障等。能够现场开展155余种(类)毒物检测,自带水可以连续对中毒人群50余人进行全身洗消。经过2年多的努力,完成了国家中毒专家组提出的要求,目前已备齐了16种常用特效解毒药品。
& & 日,四川雅安发生7.0级地震,重庆职业病防治院立马带领应急处置队前往,在救援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据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党委书记张建余介绍,应急救援医疗队在芦山抗震救灾工作中,除了负责医疗队门诊外科诊断治疗、协助危重病人抢救,分诊、转院联系外,还主要负责整个医疗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和灾民的饮水、用水任务。医院的净水车、炊事车、医务人员运输车、货物运送车源源不断地为救灾前线充能,保障救援工作有序开展,得到了紧急医院救援队领导的肯定和好评。&我们的净水车每小时能提供8吨净化水,经过净化后,游泳池的水也能达到饮用水标准。&张建余自豪地说,重庆职业病防治院出动的净水车为灾区人民及救援人员等3万余人提供了干净放心的水源,为&大灾后无大疫&把好了第一关,为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 & 近两年,该队伍还圆满完成了多次突发中毒卫生应急事件救援任务:重庆市巴南区14名搬运工人急性碳酸钡中毒事件;开县长沙镇古迹村红苹果幼儿园急性抗凝血杀鼠剂中毒事件;石柱县13名建筑工人疑似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协助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成功救治了从新疆返渝的2例肉毒杆菌中毒患者等。并在2013年9月,参加了国家卫计委举行的国家卫生应急演练,队员们&以严谨求实为目标、以技能规范为要求&的态度,圆满完成演练,获国内多数专家的一致好评,展示了国家队的精神风采。
C&综合科室实现跨越发展 大幅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 & 2013年,随着中毒救治综合大楼一期工程(新住院大楼)投入使用,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综合科室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内科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已由最初的2个科室发展为今天的5个,正在积极筹建第6个。近3年来,由于硬件设施的改善,该院内二科(呼吸内科)已发展成为以职业相关呼吸系统疾病(包括呼吸中毒)和呼吸危重症治疗为特色的呼吸专科。
& & 呼吸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梁文喻感叹到:&以前我们的条件很差,病房小,床位有限,患者就医环境很艰苦,我们科室总共就40余张床位,设备条件基础非常差。&与当年的艰苦条件比较,梁文喻对现在的医院情况赞不绝口。呼吸科现设有2个病区,开设呼吸专科门诊、戒烟门诊和呼吸睡眠门诊,1个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研究室,1个呼吸睡眠监测室,1个支气管镜室,1个肺功能室和1个监护室,共开设床位120张,危重症监护治疗病床6张,专科年住院人次达到3500余人。
& & 据了解,医院共开设有职业中毒及尘肺病科、体检中心(职业健康监护)、卫生学评价科、毒理室、职业病检验检测中心、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等27个科室和9个研究室。各科室协调发展,特别是2015年医院提出制度建设年和&质量&安全&主题年目标,通过强化措施,医院整体实力有了质的&飞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了,服务水平提高了,人民群众健康更有保障。
& & &十二五&时期,为了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和服务质量,对医疗器材等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加大,目前已经拥有16排螺旋CT、DRX线摄片系统、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仪、脑电图仪、神经肌肉电图仪、进口原子吸收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超高效液质联用仪、PE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PCR仪、酶标免疫系统等多种精良检测检查仪器和血液透析机、高压氧舱、肺功能仪等仪器设备。
& & 此外,医院还不断扩充人才队伍。医院现有在编在职职工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94人,中级职称140人,博士及硕士研究生40余人。&现在的就医条件和医疗设备比起以前好多了,许多以前不能开展的治疗,现在都得到了实现。&梁文喻高兴地说,&有了设备和先进技术的保障。我们的诊疗技术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医院综合科室的飞跃式发展不仅为南岸区60万常住居民的健康护航,同时辐射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等地周边县市。
D&首家职工互助保险定点医疗合作单位 与患者共享发展
& & 12月3日,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签约成为我市首家职工互助保险定点医疗合作单位。今后,我市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职工到该院就诊,可享受预约挂号免费、额外减免医疗费用等优惠政策。
&成为首家&重庆职工互助保险定点医疗合作单位&,是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了认可,对医院自身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医院将继续发挥优势,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能力,提高技术实力,更好地服务社会,利民又惠民。&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院长刘国龙表示。
& & &作为重庆唯一试点医院,我们会尽全力为职工服务,始终把患者放在第一位,与患者共同发展。&据介绍,职工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后,在重庆市职业防治院就医疗养,可以享受到一些额外的服务和优惠。如患有25类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的互助会员,门诊挂号免费;参加重大疾病保障计划的互助会员,凡患有25类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在该院就诊住院治疗的,正常结算后,医院将给予5%的爱心补助等。此外,市总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在该院就诊可享自付费用10%的爱心补助,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则可享自付费用20%的爱心补助。
& & 在收获发展成绩的时刻,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也为未来自身的发展绘制了&蓝图&:到2020年,建设成为国家首批职业病专科三级甲等医院,创建一流国家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创建西南地区职业卫生中心,使之成为西部地区第一、全国前三的职业病防治中心,这是全院上下继续为之不懈奋斗的下一个目标。
文/牛松 刘佳
&(以上内容摘自重庆日报日第14版)耳鸣 头昏 疑似患职业病 5工人踏上维权路
重庆新闻广播讯(阳光重庆记者 张添灿)“工厂噪声太大了,现在耳鸣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特别影响睡眠,心情也很烦躁,十六年了,我们都没有做过职业病鉴定,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现在该怎么办呢?”最近,市民王先生打来电话救助电话,说在我市某工厂工作长达16年,因工厂噪声超标,很多工人都出现了严重耳鸣。在沙坪坝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的监督下,25号,王先生等人被安排进了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即市职防院进行职业病鉴定。
(图)工人们递交了职业健康检查表 等待复查& 记者张添灿摄
投诉:疑似患职业病& 部门突击检查确定噪音超标
重庆渝惠高频焊管有限公司位于沙坪坝区井口镇南溪37号。王先生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16年。由于长时间的噪音超标,近年来,王先生发现自己的听力有所下降,去年出现了耳鸣的情况。耳鸣导致他的睡眠质量严重下降,心情也很容易烦躁。
昨日(25),记者在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见到了王先生,他回忆说:2010年8月,他找到公司负责人,希望做一次职业病鉴定,却遭到对方的拒绝。可耳鸣情况越来越严重,于是王先生向沙坪坝区卫生监督所反映了这一情况。
接到反映后,沙坪坝区卫生监督所委托区疾病控制中心两次到该公司工厂进行检测,检测后发现,噪声超标。
鉴定:5例疑似职业病患者& 耳鸣情况有增无减
2010年10月,在沙坪坝区疾控中心的监督下,该公司安排生产一线的员工到沙坪坝区疾控中心做了一次职业病鉴定。鉴定后发现有5名工人疑似患上职业病,一名工人需要进一步观察。
经过复查后,只剩下5例疑似职业病,其中就包括王先生。按照职业病鉴定流程规定,王先生等人应该到专门的职业病鉴定医院——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检查。但须先由沙坪坝区疾控中心出具现场危害评估表,六院方可为王先生等人做职业病鉴定。
王先生等人找到公司负责人,希望拿到评估表,却被公司负责人告知疾控中心很忙,没有时间受理此事。
符先生也是5例疑似职业病员工之一。从该公司成立之初,就是公司生产线的一员。2000年后,发现自己听力有问题。昨日(25),记者跟符先生聊起他的耳鸣情况,不到一米的距离,他却说:“我跟你这么近的距离说话,都觉得不是很清楚。”符先生坦言,为了保全自己的工作,即使发现了自己耳鸣的情况,都不敢向公司提出异议,生怕因此丢掉了饭碗。因为耳鸣情况比较严重,符先生说,在相对安静的环境说话,必须得提高分贝,还被家人误会成在发脾气,可真正的原因只有他自己才清楚。
昨日,记者还见到了刚在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做完职业健康检查的江先生。52岁的他,耳鸣情况比较严重。他说,最近两年晚上睡觉时,老觉得耳朵嗡嗡嗡地作响,好像汽车在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对于刚做完的检查,他表示出了担心,他怕像去年一样,只是走过场般地做检查,根本问题得不到解决。江先生介绍,此前,由于工厂用错了原料,导致某工人患上了职业病,碍于不能将其解聘,将这名工人调离了生产一线,当起了门卫,可微薄的工资让这名员工的生活感到吃力。江先生焦虑,“千万不要检查出来有大毛病,不然医疗费都承担不起!”
王先生说,去年,他多次向公司索要沙坪坝区疾控中心的检测结果,均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他前往沙坪坝区疾控中心了解情况,公司方面给他做了矿工两小时的处罚。随后,王先生又向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反映了将此情况,没想到,公司就撤销了王先生生产组长一职,并将他调离原岗位,安排他处理一些杂事。但这并没有影响王先生维权的决心。
(图)工人们对市职防院寄予了厚望&& 记者张添灿摄
身体情况:亚硝酸钠侵蚀双手十多年& 工人担心影响生育
采访中,符先生和江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们的双手。记者看到,两双手都呈金属色,布满了老茧、裂痕。符先生告诉记者,这是由于生产需要,他们长年接触工业亚硝酸钠造成的。双手灌脓、发痒、胀痛等问题都很常见。
王先生说,他被调离原岗位后,远离了生产一线,双手的肤色和裂痕都逐渐恢复了正常,但手上厚厚的茧依然清晰可见。
江先生说,自从王先生反映问题后,公司方面已经调整了防腐剂里面的配方,现在亚硝酸钠对他们的危害就小了很多,只是多年的接触让他们产生了恐惧心理。
比如符先生就一直怀疑孩子的智力有问题和自己长期接触工业亚硝酸钠有关。因此,昨日(25),做完检查后。符先生特意咨询了医生,亚硝酸钠是否会对生育有影响。医生的说法是,如果没有中毒至深,可能无法得到确切的诊断结果。
(图)双手发黄、布满了老茧& 记者张添灿摄
律师:如果认定为工伤&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王先生等人将在6月1号进行第二次复查,最终的鉴定结果要待复查后才能得知。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医疗机构受理诊断申请后三个月内,就须出具结果。
那么,如果王先生等人被确诊为职业病,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呢?
重庆佳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表示:如果王先生等人经过专门的职业病鉴定医院诊断为职业病,应把相关资料交到劳动局工伤认定科,经该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伤残鉴定。最终的赔偿标准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付。
今日(26)上午,王先生电话告知记者,按照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的体检要求,公司已经允许他们从今天起休息至6月1日第二次复查。5位工友的最新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记者手记:
“疑似职业病”:与职业病的概念相对应,即有患病现象,有可能是职业病,但是没有经过正规医疗机构的检查,无法确定的情况。患有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当尽快在有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和确认,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重庆渝惠高频焊管有限公司推诿的态度,十六年来,让工人们感到寒心,也让他们的维权之路变得艰辛曲折。
2009年,河南民工张海超在一家工厂打工3年多之后身体出现不适,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病”,他无奈“开胸验肺”。这件事被认为是职业病确诊难、维权难的一个典型事件。
2005年,浙江某企业员工因公受伤,温州老板叶胜康整整拿出70多万,救活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员工。
两起案例,处理方式不一,带来的结果也截然不同。
每一个工人,都是厂里最宝贵的财富。尊重工人们的合法权益,也是尊重自己。
工人们的维权之路艰辛曲折,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是制度还不够健全,还是重庆渝惠高频焊管有限公司丧失了应有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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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Y1600046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徐汇区卫生计生委
文&&&&号:徐卫计〔2016〕59号
名&&&&称:关于下发《2016年徐汇区二、三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关于下发《2016年徐汇区二、三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徐卫计〔2016〕59号
关于下发《2016年徐汇区二、三级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是疾病预防控制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区二、三级医院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明确我区公共卫生工作重点,更好地落实区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现将《2016年徐汇区二、三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务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徐汇区二、三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 &&&&&&&&&&&&&&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公共卫生 计划 通知
  徐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日印发 &&&&&&&&&&&&&&&&&&&& &&&&&&&&&&&&&(共印30份)
  附件:
2016年徐汇区二、三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要点
  为使二、三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更好地配合开展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治站所的工作布置,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制定2016年徐汇区二、三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要点如下。
  1. 监测点工作
  1.1流感监测(徐中心、大华)
  对流感样病例应做到每例登记,数据汇总及时、准确。中心医院按监测方案要求每周采集符合标准的流感样病例鼻咽拭子标本2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采样符合率≥98%,送检及时率≥98%,流感样病例流感病毒阳性分离率≥15%。“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及“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数据报送及时率、准确率均达100%。
  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有聚集性流感样病例,立即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并采集流感样病例的鼻咽拭子,送区疾控中心检测。(详见发热门诊要求)
  1.2艾滋病哨点监测(国妇婴)
  4~6月配合完成400例孕产妇血清学和行为学监测工作。样本来源符合要求,问卷填报合格率达到95%,标本采集规范率100%。
  1.3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中山、市六院、龙华、国妇婴、徐中心、市八院、大华)
  所有哨点医院全年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异常病例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发病日期、主要症状与体征、既往史、流行病学史、药物使用情况、实验室信息、发病诊治情况、样品采集等。
  哨点医院应当及时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病例监测信息。
  1.4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监测(五官科、徐中心、市八院、大华)
  做好眼科门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登记,6月15日-9月30日期间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市级监测点五官科医院全年实施日报,并继续开展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原学监测,按照病原监测方案要求落实采样(6-9月份每周采集5例、其他月份每月采集5例,全年共120例病原样本)、细菌检测、病毒送样等工作。
  1.5急性病毒性肝炎监测(市六院、龙华)
  做好急性病毒性肝炎住院病人肝炎病原学分型工作,急性病毒性肝炎住院病人分型监测率达到100%。
  加强丙肝监测,对急性、慢性丙肝病例诊断、网络直报后,尽快采集3ml全血,分离1.5ml血清,填写丙肝监测样品送检单,血清样品贴专用条形码,冻存,并对丙肝病例进行问卷调查。每年采样率≥50%或≥10例。
  贯彻落实《上海市乙型肝炎监测项目技术方案》,做好急性或未分类乙肝的流行病学调查和血标本监测,并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附卡。按照《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299-2008)明确诊断后,及时网络直报并进行ALT和抗-HBc IgM 1:1000检测。另留血清1.0ml于1.5ml血清冻存管-70℃冻存(分两管各0.5ml),同时填写“标本采样、检测登记表”,每季度集中送至区疾控中心(3、6、9、12月15日前)。得到抗-HBc IgM 1:1000检测结果3天内完成传报卡订正工作并填写附卡(附卡不能有缺漏项),同时完成急性或未分类乙肝的流行病学调查填写补充个案调查表,调查表原件每月15日前上交区疾控515室。2支冻存管及送样登记表贴上三联条码。急性乙肝病例血清标本送检率≥90%。
  贯彻落实《上海市戊型肝炎危险因素和基因分型监测方案》,对根据《戊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301-2008)诊断为急性戊型肝炎的病例,网络直报后,保留患者入院当日的发病期血清标本1份(2ml)于-20℃保存,并填写《上海市戊型肝炎病例基因分型标本送检表》,每季度与乙肝监测样本一同上交至区疾控中心。
  1.6手足口病监测(大华)
  每月采集临床诊断手足口病病例的疱疹液、咽拭子或粪便等临床标本5份,及时将标本送区疾控中心检测。
  1.7肠道传染病监测(大华)
  全年做到对前来就诊的初诊腹泻病人逐例登记、诊治,逐例肛拭或留便采样进行霍乱培养,阳性菌株须送区疾控中心进行菌株鉴定、分型。其余肠道传染病监测工作按照市疾控中心相关要求。
  1.8腹泻病综合监测(市六院)
  按照《上海市腹泻病监测实施方案(试行)》使用“上海市腹泻病监测系统”及时完成所有肠道门诊就诊病例的信息登记和上报;对监测病例采集粪便标本送区疾控中心进行相关项目检测,根据区疾控中心反馈的检测结果,及时完成传染病网络直报。每周按规定向区疾控中心上报周报表。接受市、区疾控中心监测工作指导、督导与考核。发生聚集性腹泻病例时,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并配合市、区疾控中心开展疫情的调查与处置。
  1.9全国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龙华)
  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内容包括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效果、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医院环境微生物污染、消毒效果等。医院应做好医院感染发病数、同期出院患者数、患者住院日总数、ICU的感染患者总人数等信息的统计上报。
  1.10 医院耐药菌哨点监测(龙华)
  每季度对患者标本的微生物阳性菌株培养及药敏结果进行统计上报,上报率100%。
  1.11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应用(所有传染病监测点医院)
  按照市卫计委对“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开发实施的总体安排,辖区内属各类传染病监测点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应使用“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报告工作。
  2. 传染病防治
  2.1传染病报告(所有二、三级医院)
  2.1.1重点传染病报告
  加强对人禽流感疫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流感暴发疫情及输入性和新发传染病临床甄别、报告及处置工作。承担传染病监测任务的二、三级医院做好相应病种的监测报告工作,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及时准确完成监测报告任务。
  2.1.2常规传染病报告
  做好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水痘、AFP等其它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和网络直报等工作,要求传染病漏报率&0.5%;及时率、准确率、更正率、符合率均达到100%;完整率≥98%;死卡复活率≥90%;无重报、错报;急性病毒性肝炎未定型率&15%。
  凡发现急性乙肝、乙肝无法分急慢性病人(尽可能明确急/慢性),及时转至定点医院(市六、龙华)进一步诊断。无法转诊者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完整填写网络直报附卡(含慢性乙肝),包括HBsAg阳性时间、首次出现乙肝症状和体征时间、本次ALT、抗-HBc IgM 1:1000检测结果、肝穿检测结果、恢复期血清HBsAg阴转、抗HBs阳转。得到检测结果3天内完成传报卡订正工作并填写附卡(附卡不能有缺漏项)。乙肝病例副卡填写完整率≥90%。
  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工作开展传染病漏报、传染病报告卡报告质量工作检查,并且每月1次导出HIS信息系统门诊日志(住院管理系统、检验科LIS信息系统、放射科信息系统),对诊断为传染病的个案核实报告。检查结果于次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疾控中心并留底一份以备查。
  2.2传染病常规监测(所有二、三级医院)
  2.2.1不明原因肺炎
  门急诊或病房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以及具有可疑病、死禽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及时进行报告,做好样品采集等工作。
  2.2.2麻疹
  凡是诊断麻疹疑似病例12小时内必须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及网络直报,并采集血清和咽拭子标本,24小时内送达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麻疹相关检测。麻疹疑似病例报告率、及时率均达到100%;麻疹病例标本采集率100%。每所医院每年8月底前报告2-3例麻疹排除病例(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监测病例,为麻疹排除病例:(1)血标本检测麻疹IgM结果均阴性,且无其他麻疹实验室检测阳性结果者。(2)无标本或标本不合格,与实验室确诊麻疹病例无流行病学关联,且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者。)
  2.2.3风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
  在临床诊疗中发现幼托、学校等集体机构单位集聚性风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爆发后,2小时内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并配合做好水痘病例血清、咽拭子标本采集工作。
  严格掌握三种疾病的隔离观察期,不满隔离观察期的患者不予开治愈证明,医院开具的治愈证明要盖医务科章。
  2.2.4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
  每旬对本单位相关科室开展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主动搜索,疫情旬报率达到100%。临床诊断疑似或确诊病例后,2小时内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报告信息完整准确;百日咳血清标本采集率、白喉咽拭标本采集率100%。
  2.2.5流脑
  对疑似病人采集脑脊液、血液、瘀点(斑)组织液标本进行涂片检测和细菌培养,培养到阳性菌株应保持样品处于20℃-36℃之间。及时送市疾控中心进一步确认。如无法开展该项目检测,应保持样品处于20℃-36℃之间及时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对细菌培养阴性的,临床无法排除流脑的疑似、临床诊断病例应在恢复期(发病后两周)采集4ml全血(或血清2ml)于48小时内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恢复期抗体检测。
  2.2.6乙脑、登革热
  对疑似病例立即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并采集脑脊液或血清等标本,没有条件开展该项目检测的医院及时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2.2.7疟疾
  全年开展“三热”(临床诊断疟疾发热、疑似疟疾发热、原因不明发热)对象血检疟原虫工作;血检方式先以RDT过筛(同时采血制作厚薄血片);RDT阳性者立即对血涂片进行染色、镜检,送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核,采血制作滤纸血;对RDT阴性者,将血涂片染色后,按月度送区疾控中心。血片记录完整, 送检及时,符合率大于95%,血片制作合格率大于85%。做好消除疟疾评估工作,达到《消除疟疾考核评估方案》中对医疗机构检测人员疟原虫显微镜检技能和临床医生疟疾诊治知识考核工作要求。
  医疗机构门诊相关科室(内科、妇科、儿科、传染病科、发热门诊)和急诊科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诊断、治疗知识培训以及实验室检验人员接受过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
  2.2.8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眼科门、急诊做好急性结膜炎(出血性、细菌性、病毒性)病例登记,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医院红眼病监测月报表》;出现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3例或以上有明显相互传播关系的病例,或门诊病例数显著超过历年散发水平呈流行趋势)实行紧急报告制度。
  2.3 急性传染病门诊
  2.3.1肠道门诊(开设肠道门诊的二、三级医院)
  肠道专卡和肠道专册登记簿符合率、完整率均达到100%;霍乱六种对象检索率100%或采样率占整个腹泻病人总数的10%以上。菌痢重点对象腹泻病人采样率、重点职业菌痢病人全程治疗率均达到100%,菌痢病人的菌株分型率≥98%。每周收集医院门急诊就诊数、住院数和肠道门诊腹泻病人就诊数等基本信息,以周报形式上报区疾控中心。
  2.3.2肝炎门诊(开设肝炎门诊的二、三级医院)
  落实急性病毒性肝炎分型工作,急性病毒性肝炎住院病人分型监测率≥99%,急性病毒性肝炎未定型率<15%。肝功能异常登记率、肝炎专卡完整率均达到100%。
  做好乙型肝炎急慢性分类工作,按照《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299-2008)明确诊断后,发现急性乙肝及未能明确诊断为慢性乙肝的病人,及时网络直报并进行ALT和抗-HBc IgM 1:1000检测。另留血清1.0ml于血清冻存管-70℃冻存,同时填写“标本采样、检测登记表”,每季度集中送至区疾控中心(3、6、9、12月15日前)。得到抗-HBc IgM 1:1000检测结果3天内完成传报卡订正工作并填写附卡(附卡不能有缺漏项),同时完成急性或未分类乙肝的流行病学调查填写补充个案调查表,调查表原件每月15日前上交区疾控中心515室。若医院不具备抗-HBc IgM 1:1000检测条件的,需于血清冻存管保留-70℃冷冻血清2ml(分装AB两管)同时填写“标本采样、检测登记表”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上交区疾控中心,完成抗-HBc IgM 1:1000检测,检测结果与区疾控中心协调后填写。医院需将附卡内除抗-HBc IgM 1:1000检测结果外的其他信息及时填写完整(不能有缺漏项,IgM检测结果暂填“未检测”)并完成急性或未分类乙肝的流行病学调查,填写补充个案调查表,调查表原件每月15日前上交区疾控中心515室。急性乙肝病例血清标本送检率≥90%。
  2.3.3发热门诊(开设发热门诊的二、三级医院)
  医务人员全面掌握不明原因肺炎、SARS、人感染H7N9禽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诊断标准,病例报告、处理流程规范。预检分诊登记、发热门诊登记符合率均达到100%。
  临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获悉在一个局部社区或集体单位内,3天内流感样病例≥15例;或在诊治中发现同一幼托机构、学校、工厂等集体单位3天内来院就诊的流感样病例≥5例,应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
  2.4 免疫规划
  2.4.1消除麻疹(所有二、三级医院)
  根据《2016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医务人员、医学院新生、护工等,如无麻疹类疫苗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无既往患病史或血清学免疫力证据,需全覆盖接种。尤其是医院重点科室包括发热门诊(和临近的肠道门诊)、内科(包括呼吸科)、感染科、皮肤科、儿科、急诊室(包括输液室)、预检导医台、检验科医护人员、收费处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送饭工、护工)。各医疗机构应按照时间节点对所有医务人员、医学院新生和护工开展排摸、造册和补种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有关报表的上报工作。每旬对本单位相关科室开展麻疹病例的主动搜索,疫情旬报率达到100%。
  2.4.2新生儿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开设助产服务的二、三级医院)
  做好本院出生的新生儿预防接种证免费发放和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工作,严格执行预防接种知情同意制度,疫苗接种流程规范,避免接种差错。生物制品和冷链管理符合要求,统一安装疫苗冰箱温度监测报警系统,实现疫苗冰箱自动测温。向产妇及家属发放预防接种温馨提示,预防接种证上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编码等内容)填写规范率100%、完整率100%。乙肝疫苗接种率≥95%、乙肝疫苗首剂及时率≥95%、及时接种率≥92%;卡介苗接种率≥95%、及时接种率≥92%。
  2.4.3卡介苗门诊(徐中心)
  门诊布局合理、预防接种流程规范,做好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
  2.4.4 犬伤门诊(徐中心)
  门诊布局合理、伤口处置及预防接种流程规范。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门诊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配置电脑,使用市疾控中心统一的犬伤门诊登记系统。
  2.4.5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中山、市六院、国妇婴、徐中心、市八院)
  加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做好记录、调查和报告工作。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报告率≥10/10万剂次。
  2.4.6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监测(所有二、三级医院)
  诊断AFP病例后12小时内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并采集病例粪便和血标本,立即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病毒学检测;14天内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90%。收集、补充AFP病例的临床资料,提供给区疾控中心。每旬对本单位相关科室开展AFP病例的主动搜索,脊灰疫情旬报率达到100%。
  2.5消毒隔离监测(所有二、三级医院)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本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建立并更新医院基础信息资料,建档率和更新率100%。
  2.6 性病艾滋病防治
  2.6.1性病门诊(开设性病门诊的二、三级医院)
  按照国家《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和管理标准》开展规范化诊疗服务,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做好病人诊断、性伴管理、疫情报告、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等工作。建立医院皮肤科、妇科、泌尿外科、肛肠外科等门诊转介机制,做好性病门诊日志登记,性病门诊日志和性病门诊病史使用率达到100%,性病报告率、完整率均达到100%。性病门诊初诊者的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测率不低于85%,梅毒疫情报告准确率不低于90%。门诊安全套推广使用设施设置率达100%,且保证正常运转。
  2.6.2扩大的检测咨询工作(徐中心、市八院、大华、区妇幼所)
  徐中心、市八院和大华医院开展扩大的检测咨询试点工作。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和保密原则,积极鼓励就诊者接受HIV检测咨询,按时上报数据和工作报表,及时录入和上传《检测咨询个案登记表》。
  区妇幼所对婚检人群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做好检测前后咨询,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相关的医学服务和转介服务。社区建卡孕妇艾滋病病毒抗体和梅毒抗体检测率达到95%。
  2.6.3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所有二、三级医院)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开设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加强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质量管理,做好HIV初筛检测的内部质控,每年定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参与率及合格率均达100%。规范完整填写HIV抗体复检信息,符合率达90%,协助做好疑似和确诊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信息采集和第二份血清样品的采集,第二份样品采集率90%。按要求填报《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网络信息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的HIV抗体检测份数统计月报表,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均达到100%。
  2.7结核病防治
  2.7.1病例发现工作(所有二、三级医院)
  落实肺结核因症就诊发现工作,有条件开展痰检试验的医疗机构落实患者的初诊查痰工作。中心医院、市八医院、大华医院放射科做好肺部X线异影患者登记,三级医疗机构放射科做好疑确诊肺结核病例登记,X线异影与疑确诊肺结核病例登记率均达到100%。
  2.7.2传报和转诊工作(所有二、三级医院)
  落实疑、确诊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加强医疗机构内的健康体检部门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建立“健康体检疑似结核病登记本”。网络直报和三联单转诊工作,疑、确诊病人报告率达到100%,填报完整准确率100%;疑、确诊肺结核病人转诊率100%。流动人口转诊本区定点医院到位率≥85%。
  2.7.3痰结核菌实验室质控(开展痰检试验的二、三级医院)
  按时参加区疾控中心组织的痰检质控工作,中心医院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另须接受市级主管部门的痰检质控工作。
  2.7.4结核病专科门诊(八五分院、徐中心)
  落实肺结核病人规范化诊断和治疗,新登记病人查痰率100%,涂阳病人2月末、5月末痰检率≥98%,6月(8月)末痰检率≥98%,涂阳病人疗程结束时查痰率100%。按照市相关方案,对患者及时合理转归,新登记初治涂阳病人治愈率≥90%,涂阴病人完成治疗率≥95%,系统管理率≥95%。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接受治疗率≥90%,流动人口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成功治疗率≥80%。
  确保《结核病专报管理信息系统》及“基于市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结核病信息化项目”要求的各类信息填报的质量,专报病案信息初次录入及时率100%,治疗过程中各类复报信息录入完整100%,确保“卡、史、网”各项内容相符。保证耐多药患者病案生成及时性。
  落实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涂阳肺结核病例密切接触者免费筛查告知和减免工作,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范二线抗结核药物及护肝药物的申请工作,申请单填写完整、准确。规范学生肺结核患者的休学和复学证明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结核病健康家园日常活动和季度活动,结核病人健康家园培训率≥90%,活动资料完整。
  提升结核病定点医院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新登记病人涂片阳性率、培养阳性率均>40%,涂阳培阳率>85%;按时参加市疾控EQA抽检,痰涂片及时送检率及新登记病例药敏菌株送检及时率均达到100%。定点医院实验室维持分枝杆菌快速检测技术能力(液体培养),按要求开展分子生物学检测质控工作,实验室电子登记本使用规范,月报表上报及时准确。
  按照“十二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课题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已纳入项目病例的随访信息和样本的收集工作;按照上海市耐多药结核病防控方案要求,完成耐药病例的监测、发现及规范诊治工作;配合区疾控中心加强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控制工作,落实结核病患者的艾滋病病毒筛查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对分析。
  3. 慢性病防治
  3.1肿瘤登记报告(所有二、三级医院)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肿瘤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计疾控【2015】27号)的要求,调整相应工作流程,按照《上海市肿瘤病例登记内容和信息标准》改造现有信息系统,通过安装医学智能提醒插件方式、后台数据交换方式或页面直接填报等方式进行登记报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门急诊、病房、病理科、骨髓涂片细胞室、内窥镜等科室恶性肿瘤、原位肿瘤(原位癌)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病人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肿瘤报告卡规范填写率≥95%,不同瘤别病理组织学诊断的填写率>80%。加强院内肿瘤漏报、漏登记的质控。医院防保科(保健科)每月抽查病史,核实病例报告及报告卡填写质量,肿瘤病例无漏报,及时报告率达100%。向首次明确诊断的肿瘤病例或其直系亲属或其监护人告知有关上海市肿瘤患者社区卫生随访等服务的相关事项。做好新版《上海市肿瘤登记管理办法》院内培训,报告相关医生培训率达到100%。
  配合徐汇区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开展,定点医院(市八院)开设绿色通道,给予参加筛查居民优先预约、减免挂号费等优惠政策,并将检查治疗结果(包括肠镜、病理及后续住院治疗等情况)录入大肠癌筛查信息系统。对于在非定点医院进行肠镜检查的居民,由市八院协助疾控完成肠镜结果、病理结果及相关病史资料的查阅。
  3.2首诊测压监测报告(所有二、三级医院)
  各医疗机构门诊医务人员对年度首次就诊的35岁以上就诊者进行血压测量,并询问慢性病相关情况,开展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二级医院逐步使用智能提醒插件方式,利用信息化系统开展报告。各医疗机构应建立首诊测压工作制度,开展院内质控。首诊测血压率≥90%,报告及时率100%。
  3.3 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报告(所有二、三级医院)
  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报告制度,对监测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就诊病例做好登记和报告工作。加强院内漏报、漏登记的质控,定期抽查病史,核实病例报告及报告卡填写质量,漏报率<5%,报告及时率100%。配合“信息系统”建设,根据新版《工作方案》要求,对报告卡及报告系统进行相应更新。
  监测病种包括:脑梗死(非腔梗)、腔隙性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卒中不分型、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病死亡、心脏性猝死。
  3.4出生信息报告(开设助产服务的二、三级医院)
  开设助产服务的医疗机构应用新版“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与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开展出生信息网络报告,同时填报《出生医学记录单》,活产婴儿报告率100%,网络报告信息、《出生医学记录单》和产科病史三者信息一致。
  加强对畸形婴儿、放弃治疗、主动出院和转院的婴儿登记报告,做到报告准确,无漏报。
  3.5死亡信息报告(所有二、三级医院)
  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使用工作制度。规范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开展非户籍人口和婴儿死亡登记的月报告,做到无漏报。二级医院逐步在全院推广使用上海市死亡登记信息系统并使用打印版死亡单。有产房或者儿科门急诊、儿科病房的医疗机构应在各科室建立婴儿(新生儿)死亡、死胎、死产及婴儿死亡殡葬等登记制度,做到无漏报。加强院内规范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专题培训,新进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加强院内填写和登记报告工作的质控。
  3.6白内障复明手术监测报告(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二、三级医院)
  做好门诊和住院白内障手术病例登记,实现手术病例报告率100%,每月5日前通过“上海市眼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上月手术病例信息报告。手术病例脱盲率达95%,脱残率达90%,人工晶体植入率达85%以上,术后视力<0.3的对象明确眼病诊断。
  3.7糖尿病眼病健康管理(项目方案指定的医院)
  建立阅片小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传眼底照片后按时完成阅片并出具报告;有条件可为需复诊对象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诊断诊疗;诊疗信息录入“糖尿病患者诊疗信息系统”。
  3.8住院病人伤害监测(所有二、三级医院)
  继续开展伤害住院病例监测,监测范围扩展至全区所有二、三级医院。根据本市统一部署,依托“伤害住院病例登记信息系统”实施电子化报告。
  4.& 健康教育(所有二、三级医院)
  4.1根据上海市卫生主题日活动的安排,以举办义诊咨询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大型卫生主题宣传活动。
  4.2开展临床医生健康教育工作理念与技能的培训,动员临床医生对患者开展个性化的健康教育医嘱。
  4.3根据《医疗机构门诊健康教育工作考评细则(试行)》,规范开展门诊健康教育工作,完成自查自评。
  4.4利用医院现有条件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健康教育活动,根据患者需求在门诊或住院部开展健康教育专题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以“无烟生活”、“科学就医”和“健康素养66条”为主线,继续推进健康素养干预活动,可结合30分讲堂、宣传日活动以及健康咨询等形式开展。
  4.5积极开展各项控烟活动,保持医院无烟环境。开展医务人员戒烟技能与技巧培训,每年至少一次。除设有戒烟门诊的医院开展戒烟门诊服务外,未开设戒烟门诊的医院应鼓励门诊医务人员开展简短戒烟干预,规劝吸烟患者戒烟,降低居民吸烟率。加强联盟体工作网络建设,定期召开例会。
  4.6挖掘医院专家成立健康教育专家志愿者队伍,每家医院健康教育专家志愿者队伍成员不少于15名,与徐汇区13家社区结对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为居民提供疾病防治讲座和咨询。
  4.7动员医院专家撰写疾病防治科普文章,积极向各类报纸杂志投稿,刊登稿及时登记记录。建议每季度向《徐汇健康》投稿 1篇。
  4.8住院部设立固定宣传画廊,根据住院患者疾病特点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资料。
  5.& 环境、职业、放射卫生
  5.1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病例监测报告(所有二、三级医院)
  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后即填写《个案信息表》,于次日上午10点前传真报告区疾控中心,周六、周日病例于周一上午10点前传真报告;如发现集中病例≥5人或死亡病例,需在2小时内完成电话和传真报告。
  全年按时上报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病例。每年11月14日至次年4月15日为重点报告阶段。
  5.2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所有二、三级医院)
  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后2小时内进行病例网络直报,于次日上午10点前电话通知区疾控中心复核,周六、周日病例于周一上午10点前电话通知;如发现集中病例≥5人或死亡病例,需在2小时内电话通知区疾控中心。
  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高温中暑病例报告阶段。特殊要求另行通知。
  5.3用人单位急性中毒事故报告(所有二、三级医院)
  用人单位发生职业性急性中毒事故后,首诊医疗机构应填写《职业病报告卡》,并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事故单位所辖的区疾控中心。同时请华山医院职业病科进行会诊,病例确诊后,由诊断机构填写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卡,报送发生职业性急性中毒事故单位所辖的区疾控中心。若发生职业性急性中毒事件人数10例以上(含10例)的,或者有1例(或以上)死亡病例的,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填写《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并进行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5.4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所有二、三级医院)
  加强放射卫生防护工作及管理,做好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电子档案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档案的网络直报。
  5.5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市六院、龙华、国妇婴、市八院)
  提供放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放射防护基本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配合疾控中心对从事介入放射学的工作人员开展眼晶状体、指环剂量监测和评价,对开展临床核医学PET/SPECT检查和碘-131等治疗的放射工作人员开展内照射监测与评价。
  5.6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中山、胸科、市八院)
  配合疾控中心完成放射诊断设备防护监测和放疗设备输出剂量核查。
  附件一& 二、三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要点一览表
  附件二& 工作文件依据
  注:正文中标注下划线的部分为2016年新增工作或要求。
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二一六年三月
二、三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要点一览表
所有二、三级
医疗机构均须开展
  2.1传染病报告:重点传染病报告(2.1.1),常规传染病报告(2.1.2)
  2.2传染病常规监测:不明原因肺炎(2.2.1),麻疹(2.2.2),风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2.2.3),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2.2.4),流脑(2.2.5),乙脑、登革热(2.2.6),疟疾(2.2.7),急性出血性结膜炎(2.2.8)
  2.4免疫规划:消除麻疹(2.4.1),急性弛缓性麻痹监测(2.4.6)
  2.5消毒隔离监测
  2.6艾滋病防治:艾滋病初筛实验室(2.6.3)
  2.7结核病防治: 病例发现工作(2.7.1),传报和转诊工作(2.7.2)
  3.慢性病防治:肿瘤登记报告(3.1),首诊测压监测报告(3.2),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报告(3.3),死亡信息报告(3.5),住院病人伤害监测(3.8)
  4.健康教育:大型卫生主题宣传活动(4.1),临床健康教育培训(4.2),门诊健康教育(4.3),各类专题健康教育活动(4.4),开展控烟活动(4.5),健康教育专家志愿者队伍(4.6),疾病防治科普文章投稿(4.7),住院部设立固定宣传画廊(4.8)
  5.环境、职业、放射卫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病例监测报告(5.1),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5.2),单位急性中毒事故报告(5.3),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5.4)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3),肠道门诊(2.3.1),肝炎门诊(2.3.2),发热门诊(2.3.3),新生儿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2.4.2),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2.4.5),性病门诊(2.6.1),痰结核菌实验室质控(2.7.3),出生信息报告(3.4),白内障复明手术监测报告(3.6),医用辐射防护监测(5.6)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3),急性病毒性肝炎监测(1.5),腹泻病综合监测(1.8),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应用(1.11),肠道门诊(2.3.1),肝炎门诊(2.3.2),发热门诊(2.3.3),新生儿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2.4.2),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2.4.5),性病门诊(2.6.1),痰结核菌实验室质控(2.7.3),出生信息报告(3.4),白内障复明手术监测报告(3.6),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5.5)
  艾滋病哨点监测(1.2),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3),新生儿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2.4.2),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2.4.5),性病门诊(2.6.1),出生信息报告(3.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5.5)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3),急性病毒性肝炎监测(1.5),全国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1.9),医院耐药菌哨点监测(1.10),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应用(1.11),肠道门诊(2.3.1),肝炎门诊(2.3.2),发热门诊(2.3.3),性病门诊(2.6.1),痰结核菌实验室质控(2.7.3),白内障复明手术监测报告(3.6),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5.5)
  医用辐射防护监测(5.6)
五官科医院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监测(1.4),白内障复明手术监测报告(3.6)
  结核病专科门诊(2.7.4)
徐汇区中心医院
  流感监测(1.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3),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监测(1.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应用(1.11),肠道门诊(2.3.1),肝炎门诊(2.3.2),发热门诊(2.3.3),卡介苗门诊(2.4.3),犬伤门诊(2.4.4),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2.4.5),性病门诊(2.6.1),扩大的检测咨询试点工作(2.6.2),痰结核菌实验室质控(2.7.3),结核病专科门诊(2.7.4),白内障复明手术监测报告(3.6)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3),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监测(1.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应用(1.11),肠道门诊(2.3.1),肝炎门诊(2.3.2),发热门诊(2.3.3),新生儿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2.4.2),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2.4.5),性病门诊(2.6.1),扩大的检测咨询试点工作(2.6.2),痰结核菌实验室质控(2.7.3),出生信息报告(3.4),白内障复明手术监测报告(3.6),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5.5),医用辐射防护监测(5.6)
  流感监测(1.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3),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监测(1.4),手足口病监测(1.6),肠道传染病监测(1.7),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应用(1.11),肠道门诊(2.3.1),肝炎门诊(2.3.2),发热门诊(2.3.3),性病门诊(2.6.1),扩大的检测咨询试点工作(2.6.2),痰结核菌实验室质控(2.7.3),白内障复明手术监测报告(3.6)
  扩大的检测咨询试点工作(2.6.2)
  糖尿病眼病健康管理(3.7)
  附件二
工作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全国HIV检测工作规范》
  《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第457号令)
  《全国病毒性腹泻监测方案》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上海市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方案》
  《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预案》
  《上海市人禽流感病原学监测方案》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
  《上海市流行性感冒监测方案》
  《上海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
  《上海市猩红热监测方案》
  《关于加强本市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医院肠道门诊工作规范》
  《上海市医院肝炎门诊工作规范》
  《上海市结核病防治管理技术方案》
  《上海市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性病诊疗规范》
  《上海市心脑血管疾病监测(2009)总体方案及工作手册(试行)》
  《上海市恶性肿瘤报告办法》
  《上海市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
  《关于受理用人单位发生急性中毒事故事项的通知》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关于建立&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1周岁死亡登记一览表&和&出生医学记录单交接登记&专册的通知》
  《关于实施“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通知》
  《上海市伤害监测技术实施方案》
  《上海市伤害住院病例登记方案(试行)》
  《上海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徐汇区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
  《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年)》
  《徐汇区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
  《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医疗机构门诊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医疗机构门诊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2016年上海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方案》
  《2016年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方案》
  《关于加强本市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要点、徐汇区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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