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证明死了的人能在建档立卡中吗?

古蔺县2016年新入大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网上申请基本步骤(最好在电脑上申请)网址:http://182.140.219.164:9091//pros_sczz/login/basic/register_basic_jdlk_zc.jsp(或者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第一步:注意:进入网站后,请注意按《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特别请记住你设置的密码,一般情况下请用你的手机号作为密码,方便记忆。按上图填完成后,点“注册并登录”。如果你已注册成功过的,请点右图的“返回登录”进行登录。第二步: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学生申请”,新增第三步:学生基本信息为自动生成,更改不了的,请按要求输入准确的“就读学校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注意“银行账户信息”必须是学生自己的名字,原则上要填古蔺县内银行卡,最好是高中生活补助的银行卡。填写完成后“提交”,如果还不确定,请先“保存”,注意,10月20日之前一定要“提交”哦。特别注意:1、不属于四川省管辖的高校(省外高校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必须要提供“学籍证明”扫描上传哦。2、如果提示你是“已脱贫”,说明你不能享受该项补助。3、如果提示系统中没有你的扶贫信息,请你按要求上传你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4、需要输入邮箱,请用QQ邮箱,格式为:。5、如果还需要学籍号,就大学的学籍号,没有的只好暂时编一个,包括班级也可以这样。第四步:成功注册后如下图,等待高校和区县审核,你可以随时查询。注意:由于该系统刚刚上线,这段时间申请的人特别多,你不用着急,10月20日之前申请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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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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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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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石
湖北省扶贫办计划财务处
  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是扶贫开发的基本前提,也是精准扶贫的两大基石之一,居“六个精准”之首。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扶贫开发认识越来越深化,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通过建档立卡把对象搞准成了必然要求。特别是广西“马山事件”更是将建档立卡工作推向峰口浪尖,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正是基于上述种种原因,我们有必要对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深刻反思,为改进工作、提升水平奠定基础。
& & & &一、我省建档立卡工作砥砺先行  为了解决好贫困人口有多少、在哪里的难题,我省有组织地开展了四次建档立卡,为扶贫开发工作找到了“靶向”,推动了专项扶贫工作向精细化管理迈进。
  (一)四次建档立卡情况
  1.2005年首次建档立卡。国务院扶贫办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档立卡。按照农民年人均收入683元的极端贫困标准、人均收入944元的低收入标准,县扶贫办作为工作责任主体,乡镇与村两级组织作为主要力量,以村为工作单元,在全省农村开展极端贫困对象与低收入对象识别。共识别极端贫困人口247万人、低收入人口 416万人,共对663万贫困人口建立纸质台账与电子信息档案。此次建档立卡是扶贫信息化工作一次先行先试。  2.2009年建档立卡。2009年2月,各县(市、区)扶贫部门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两类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鄂政扶发〔2009〕11号)要求,会同民政、财政、发改、统计部门,依据统计局提供的当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数据,对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的农村“两类人口”进行建档立卡。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工作专班历经3个多月完成贫困农户的识别、认定与建档立卡工作。建档立卡数据经县(市、区)扶贫、民政、财政、发改、统计部门共同确认,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于2009年5月报省扶贫办备案,并专题向省政府报告。在此次建档立卡中,识别出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下的农村人口670.96万人、元之间的农村人口359.05万人, 共对1003万“两类”人口建立了纸质台账与信息化管理。此次建档立卡以县级政府为工作主体,引入部门力量参与,在组织形式上进行了创新。
  3.2012年建档立卡。2012年3月,根据中央扶贫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扶贫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扶发〔2012〕13号)。各县市区按照要求,由各地扶贫部门会同统计部门,依据农民人均收入2300元的扶贫标准,对当地的贫困人口规模数进行摸底测算。省扶贫办在对各地上报的摸底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后,商请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将国家下达的湖北省488万扶贫对象规模分解测算到各县(市、区),并将分解数据和2011年底存量贫困人口数据一同反馈给各县(市、区),要求各地参照以上两组数据,实事求是地重新审核上报规模数。5月18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市(州)人民政府审核,以市(州)为单位填报盖章的《2012年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建档立卡汇总统计表》上报省扶贫办。经省扶贫办统计汇总, 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819.61万人,在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对识别出的819.61万贫困人口开展了建档立卡。此次建档立卡,在规模上以统计规模测算为参考,地方政府决策主导;在组织形式上体现了上下结合、部门有效合作,贫困数据更契合贫困现状。
  4.2014年建档立卡。2014年4月,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25号文件精神,将建档立卡工作作为“一号工程”,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抓住重要环节、步骤确保建档立卡质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省、市、县三级均相应成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安排1000万元工作经费,保障建档立卡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合理确定规模,精心制定方案。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要求,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590万人、贫困村4821个,并经省政府批准上报国家批复认可。同时,在与2012年建档立卡数据保持衔接的基础上,及时将规模数据分解到县,由各县(市、区)综合考量各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产业发展布局、基础设施现状、公共服务水平等因素,并依据扶贫标准与“一高一低一无”要求,将规模数据再逐级分解下达。三是严格规范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各地根据省里分解下达的规模数据,严格按照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坚持民主评议认定贫困人口,全省各县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村里上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严把户主申请关、小组提名关、入户调查关、集体评定关、张榜公示关,实行贫困户“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一公示一公告”的阳光操作,确保对象识别精准。四是强化督办指导,确保录入质量。建立“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乡镇指导、村落实”五级督查落实机制,通过对全省建档立卡工作问卷调查,以及开展暗访、督查,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形成建档立卡工作合力,圆满完成90个县、市、区的4821个贫困村、590万贫困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并组织县市区开展交叉检查,对各地建档立卡数据进行查缺补漏、校对修改、清洗完善。此次建档立卡,第一次引入工作经费先建后补激励机制,实行分解到县的规模控制,动员更广泛的力量,开展贫困人口与贫困村识别。
  (二)建档立卡工作成效
  一是服务扶贫决策。2009年建档立卡,由各级党委政府认定贫困人口667万人,推动了我省两个重要文件法规的出台。一是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增加了投入,强化了责任,提出了开展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二是省人大修订颁布新的《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对大扶贫格局,对各级扶贫责任制,对扶贫方式方法等,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设计。2012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9万人,为制定全省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提供了数据支撑,为2013年7月新修订《湖北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提供了佐证,也为专项扶贫精细化管理办法的制订实施提供了依据。针对2014年建档立卡,省扶贫办组织专班开展大数据分析,形成系列成果报送各级领导、部门,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精准扶贫“1+N”文件出台奠定了基础。
  二是强化扶贫管理。我省为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从2012起,坚持对扶贫搬迁、雨露计划、小额贴息、互助金额到户项目,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采取发通报的形式,引导各地将到户项目瞄准贫困对象,达到了靶向瞄准、精准扶贫的效果,减少了扶贫项目瞄不准、资金使用“跑、冒、漏、滴”现象。在每年开展的资金绩效考核与扶贫工作考核中,建档立卡为考核提供客观公正的量化数据,使考核成绩更显真实准确,更有信服度。
  三是积累了经验。每一次建档立卡都为下一次积累了经验。这对扶贫开发既是一次宣传,也对扶贫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是一次提升。该项工作由最先的单打独斗、扶贫一家唱独角戏演绎为政府走向前台,集聚各行业、各部门共同参与到扶贫建档立卡。由于有了建档立卡第一手资料,使我们开始尝试精细化管理扶贫资金项目,精细化管理之路越走越远,坚持了下来;针对建档立卡大数据,不再满足于完成上级赋予的工作任务,我们开始进行系统分析,增强了扶贫人的责任担当。
  二、客观分析我省建档立卡工作现状
  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基本廓清了“帮扶谁”、摸清了“为何穷”的问题,使扶贫开发找到了靶向,但对照“精准”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如何帮”、“谁来帮”方面仍存在短板,没有落到实处,不能有效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的实现。
  (一)建档立卡对象识别不准、数据质量不高。精准扶贫精准识别先行。全省精准扶贫动员誓师大会后,各地主动作为,自觉开展贫困对象甄别“回头看”。有部分县市反馈2014建档立卡对象识别不准、信息数据质量不高。通过数据分析、督查暗访和与基层同志交流,对我们建档立卡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收集汇总。
  1.贫困户识别不准。(1)没有将低保与五保对象全部纳入进来;(2)类似人情户、关系户的非贫困户比例较大;(3)仅在革命老区与插花贫困乡镇的贫困村内开展贫困户识别,造成贫困户识别有局限性;(4)公示公告环节操作不到位,贫困户没有深度参与到对象识别工作中来,贫困对象识别的可信度与精准度不高;(5)在2015年脱贫对象安排中,将脱贫对象安排为五保户与低保户,将没有得到资金项目扶持的对象仅依照其收入超过了贫困线标准而列为脱贫对象。
  2.贫困村识别不准。(1)部分县市区特别是扶贫开发插花县市区,仅在革命老区与插花贫困乡镇内开展贫困村识别,造成贫困村识别有局限性,有些更为贫困的村没有纳入识别范畴;(2)没有坚持“一高一低一无”标准识别贫困村,将部分路边村、景观村、示点示范村识别为贫困村;(3)部分县市区对行政村进行调整、合并,贫困村实际不复存在,导致系统中贫困村与文件上报贫困村名单不相符。
  3.贫困户信息数据质量不高。(1)贫困户致贫原因分析不准;(2)贫困户收入数据摸得不清;(3)贫困户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信息与行业部门数据不契合。(4)部分县市区贫困户扶贫搬迁需求信息人为占比较高,而部分扶贫开花插花县市区扶贫搬迁需求信息为空;(5)贫困户年收入数据没有进行动态调整,导致确定为2014年脱贫户,其年收入仍低于贫困标准线;(6)将没有享受到扶贫政策的对象确定为脱贫对象,存在被脱贫现象;(7)没有按照一对一的要求对贫困户落实帮扶责任人;(8)有部分县没有按照2014年年底上报的脱贫规模进行系统标识脱贫户;
  4.贫困村信息数据质量不高。(1)贫困村信息数据与其对应的贫困户信息数据不吻合,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畸高畸低;(2)贫困村“十项重点工作”信息数据采集不到位、信息不实;(3)贫困村实施的帮扶项目没有录入到系统中,或者是已录入的项目资金来源信息不准确。
  (二)建档立卡中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弱化。目前,在用的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平台,由国务院扶贫办开发。系统架构覆盖至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数据终端在国务院扶贫办与县级扶贫部门,国务院扶贫办对系统进行管理、维护、升级更新,县级扶贫部门组织乡、村两级对信息进行录入、修改。国务院扶贫办意在打造大一统的信息平台,扶贫开发数据的“航空母舰”,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数据信息集中录入时,系统堵塞成常态;省市两级,只有查看权限,无法实施监控,难以调动省市工作能动性;县、乡、村三级可以进行信息修改、录入,功能是一样的,仅是权限范围的不同,造成上一级也难以实施有效监控,数据安全性也没有保证;系统的使用中,统计功能不强大,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对数据进行科学系统分析,稍大规模数据导出难。   & & & & & &(三)扶贫信息化建设向纵深推进不够。扶贫信息化建设不能拘于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阶段,向纵深推进不够,没有真正实现扶贫工作信息化,难以适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一是资金项目管理子系统没有建成,难以对资金项目实现信息化监管,对精准考核提供不了数据支撑。二是系统难以实现与行业部门、社会的信息协同。数据鸿沟依然存在。扶贫信息难以共建共享,阻碍了行业、社会对贫困对象的帮扶传递;扶贫数据难以与行业部门数据进行比对。三是扶贫信息化服务决策指挥运用局面没有打开。目前建档立卡大数据分析向领导提供的是贫困概念,没有形成直观影像图片资料呈现给决策者,可将数据进行深度开发挖掘,将数据转换成信息化的方式,诸如作战指挥电子系统、便携式信息终端。
&  三、对策建议
  以问题为导向。发现建档立卡与扶贫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就是为了更好解决问题,提高建档立卡精准度、提高扶贫信息化建设水平,更好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局。
  (一)组织好建档立卡“回头看”。要树立将“精准进行到底”工作理念,作为扶贫系统落实“三严三实”的必须要求。深入剖析“马山事件”对精准扶贫的负面影响,要从源头上杜绝“扶贫造假”在我省扶贫领域存在的土壤。结合我省部分县(市区)已开展贫困基础数据甄别的实际情况,要督促各地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鄂政扶发〔2015〕24号)精神,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一是精准识别“回头看”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实行扶贫工作权利下放工作队、责任管理到工作队,发挥好驻村工作队精准扶贫管道与平台的作用,由工作队与村委会主导“回头看”精准识别工作,严格坚持“两公示一公告”程序,阳光操作重新甄别贫困人口,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维护参与农户的知情权,通过倒逼机制提高贫困对象识别的精准度。二是精准识别“回头看”一定要保持规模锁定。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模锁定为590万人、4821个贫困村、37个贫困县。各县市区在“回头看”活动中,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精准识别贫困对象规模的统一、稳定。2014年脱贫对象与2015预脱贫对象锁定,对新识别贫困户纳入同时,要对库中非贫困户更新,保持贫困人口规模一致。锁定4821个贫困村,不再进行重新认定识别;锁定37个贫困县,国定、省定重点县与比照享受幕阜山片区扶贫政策县为全省扶贫攻坚贫困县。三是精准识别“回头看一定要与行业部门的信息比对。通过“回头看”精准识别,实现统计数据与统计、调查部门数据比对,保持统计数据统一性与准确性;开展与公安户籍、交通管理、城建住房、财政供养等信息比对,确保贫困对象识别的精准度;实现与民政、残联、卫计、社会保障等行业部门的数据交换,保持贫困对象数据一致性;搭建贫困数据共享平台,消除部门间数据鸿沟,共同造福贫困对象。四是精准识别“回头看”一定要创造好技术支撑保障条件。省扶贫办落实“省负总责”职能定位,积极向国务院扶贫办汇报我省精准识别“回头看”开展情况,协调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支持,开放建档立卡信息管理权限,为各地清洗修改系统中贫困基础数据做好服务。为确保贫困基础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度,创造性开放系统权限,采取签订《质量确认函》的形式,实行对数据清洗修改进行责任背书约束,对县市区信息数据清洗实施有效监控。  
& & &&(二)建立精准扶贫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信息动态管理是精准扶贫的内在要求。扶贫信息化建设要建立精准扶贫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一是实行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制定的年度脱贫减贫计划,结合精准帮扶项目到村到户到人的扶贫效果,采取分季度确定预脱贫户,年终依照脱贫程序核定脱贫县、脱贫村、脱贫户,采集录入到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对当年因灾、因学、因病等致贫返贫对象由工作队识别、乡镇核实、县扶贫办核定,报省、市扶贫办备查后,对其信息进行采集,年终统一录入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政策扶持。开展行业部门数据协同。省扶贫办与残联、民政、卫计、社会保障等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协同协作,共建共享信息。采取数据终端后台操作,及时更新。二是资金项目的动态管理。各级扶贫部门落实扶贫资金信息化建档立卡管理。省、市、县三级专项扶贫资金计划,通过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及时下达资金安排计划。县级在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项目库,严格按照《专项扶贫六个管理办法》从项目库选定年度实施扶贫项目,将项目资金安排与年度村脱贫、户脱贫计划有效衔接,提高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到村到户到人率;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项目资金;做好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资料收集,建立项目管理规范档案,并作为资金项目到村到户、贫困户脱贫确认的依据,信息动态录入的数据采集文本。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化管理就是注重项目、资金、管理三者间的内在联系,做好结合的文章,将动态调整与工作流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相结合,将项目实施与农户项目受益相结合,形成闭环数据链,寓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于项目管理过程之中,寓扶贫资金管理于项目管理过程中,寓项目档案管理于项目管理过程中,寓基层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于项目管理过程中,有效减轻数据录入的难度和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资金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信息的及时动态特性。三是精准帮扶的动态管理。落实建档立卡管理要求,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管理好《扶贫手册》,发挥好《扶贫手册》采集信息的平台作用。将行业部门落实帮扶贫困村“十项重点工作”,将行业针对特定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项目,将社会团体、企业、爱心人士履行社会责任实施的到村到户到人各项帮扶内容,及时采集到《扶贫手册》帮扶栏中。落实动态管理要求,及时将精准帮扶信息录入到《精准扶贫管理系统》,实现帮扶信息化目标。
  (三)开发建设好我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国家即将上线运行的《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全国统一使用的系统,囿于信息数据的庞大,功能模板设计上有一定局限性,无法满足我省精准扶贫攻坚需求,反映不了湖北扶贫特点,因此开发契合我省工作需求的《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是势在必行之举。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支撑,在与其内容保持一致基础上,根据我省精准扶贫工作需要,立足突出军事化、信息化要素特点,再开发出指挥管理、决策分析、协同办公、地理信息模块,实行功能模块与国家信息数据有效对接,及时向国家上传所需信息数据,又能为我省精准扶贫作战指挥提供信息支撑。按照小步快跑、分年度实施、有序推进的模式,建设好我省“一个中心,五个系统”为内容的《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形象直观、操作简便、易管理维护、便于拓展升级是我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最终目标。
  (四)健全扶贫信息化管理的保障运行机制。扶贫信息化建设就是扶贫工作的“互联网+”,在扶贫工作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凸显,对“新常态下”的扶贫是挑战、是机遇。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省信息化管理在保障运行机制上的严重缺失,亟需从两个方面补短板。一是健全信息化管理人员保障机制。市州县扶贫办要落实信息化管理要求,统筹好信息化建设用人保障,实行定人、定责、定岗、定岗位,确保信息化工作有落实机制、有领导管、有专人做,信息岗位人员能固定、可进步。二是健全信息化考核机制。将信息化建设列入扶贫工作考核范畴,主要考核经费保障、人员安排、机制建立、信息质量等内容。
  风起扬帆正当时。我省精准扶贫攻坚强大气场已然形成,三位一体扶贫格局已然铸就。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要如滥觞发源的“互联网+”一样,爆发式向纵深推进、提质增效,为实现我省“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扶贫攻坚总目标作出更大贡献!(执笔:李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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