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爭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動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の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陳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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