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 中泰街道 企业中泰农转非困难户申请建房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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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运河、星桥三街道率先完成全年城居养老扩面指标
&&& 日前,据区人力社保局统计数据显示,截止8月底,我区中泰、运河、星桥三街道16周岁以上户籍人员各类养老保险参保率突破95%,分别达到96.09%、95.58%和95.58%,率先完成2012年区政府下达的城居养老参保扩面目标任务。其中运河街道当年新增参保人数达4653人,参保率比去年提高15.04%,当年新增参保人数及参保率增幅均为全区各镇街之首。
&&& 为实现我区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目标,我区从2010年起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于2011年起全面推进“全民社保”工作。截止8月底,全区各类人员参保人数已达73.47万人,与2009年底相比,各类养老保障参保人数净增28.41 万人。为不断扩大我区城乡居民参加各类养老保障覆盖面,区人力社保局从以下四方面着手做好居民参保工作。
&&& 一是完善养老政策。通过不断完善我区养老保险政策,实现我区城居养老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并轨,解决老农保、征地农转非基本生活保障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居养老的制度融合衔接,在我区形成缴费、待遇层次高低不一、覆盖各类人群的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参加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
&&& 二是强化行政手段。通过下发参保扩面文件、成立城居扩面领导小组、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加大镇街考核力度、扩面进度镇街通报及局班子成员成立扩面指导小组镇街走访等办法,取得了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扩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张贴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向城乡居民发放一封信、绘制小区围墙社保宣传墙画、走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及加大村、社区经办人员培训等办法,不断提高社保政策知晓度,实现我区养老政策家喻户晓;&&& 四是创新服务举措。通过下延社会保险业务,落实社会保险基层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社保参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实现了全区城乡居民应参保、已参保、未参保及待遇领取情况全部平台内录入,基层村、社区社保业务经办管理实现“一站式”服务,城乡居民不出村、社区即可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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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杭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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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政府(办)&点击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国土余杭分局拟订的《余杭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补充意见》已经第四十六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  余杭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补充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统一规范农村私人建房审批和监管,根据《农村私人建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余政办〔2014〕175号)等文件规定,经第四十六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原《余杭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余政发〔2013〕116号)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意见。  一、明确建造标准  严格建房用地面积标准,明确占地面积包括辅房,且村民建房建筑层数应严格控制在三层以内,具体如下:  (一)辅房。我区的农村私人建房新标准已大大提升,能保证农民的生活生产需要,相关建房标准应严格执行,辅房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且应包括在建房总面积内,不得单独计算。  (二)外挑阳台。除外挑阳台外,不允许任何形式外挑。镇街在确保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和符合建房标准的前提下,允许房屋二楼及三楼部分外挑阳台,阳台宽度不得超过1.5米,且单层阳台总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不得封闭,如封闭或底层立柱,均应以投影面积全部计算在占地面积之内。  (三)室外楼梯。考虑到农村实际,部分房屋由于楼梯设计位于室外,二楼起建的室外楼梯可不计入占地面积,如落地则应减半计入房屋占地总面积。  二、明确规划审批要求  针对建房选址是否符合村庄布点规划问题,补充意见对于新选址建设的农民建房由区规划分局授权镇街、管委会进行选址审批,国土余杭分局根据镇街、管委会盖章确认的选址意见办理土地农转用报批。镇街、管委会在审批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应在紧邻现有村庄范围内开展选址审批,严禁在远离现有村庄范围的地区或基本农田中单独选址建房;  (二)避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选址,确无法避开的,应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评估后,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应在治理完成后动工建造;  (三)选址时注意位置不能影响周边户的日照、通行,不能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矛盾;  (四)对分户建房要严格审查控制。  三、明确指标费用标准  为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农民建房尽量使用空闲宅基地,少占用耕地,特别是水田,经区政府同意,农村私人建房占用旱地的,按旱地标准减半收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占用水田的,须按水田标准全额收取。  四、明确审批对象范围  针对因升学、参军、购买小城镇户口等历史原因将户口外迁农转非,目前户口又回迁至原村(社区)的非农人员,如未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住房福利政策且无商品房的,在持有住房保障办、区住建局(房管处)分别出具的未享受住房福利证明、无商品房证明的前提下,将此类回迁人员本人纳入《余杭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余政发〔2013〕116号)的适用范围,由各镇街、管委会参照相关标准进行审批。  五、明确世居房审批办法  由于历史遗留的城镇居民世居房不符合农村私人建房审批条件,相关镇街要按照“原址、原面积、原高度”原则,在不突破《余杭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余政发〔2013〕116号)有关建房面积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区住建局有关房屋修缮政策实施修缮。  六、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研究农村私人建房工作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余府纪要〔2014〕49号)已明确2014年7月1日之前发生的农民建房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由镇街自行控制,严格按标准把关。现予以重申此类房屋由各镇街、管委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处置,符合建房标准的,予以补办用地审批手续。  七、加强施工匠管理  为加强农村私人建房项目施工管理,明确由所在镇街对施工匠实施监管,开展定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农民建房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  八、建立奖惩机制  为进一步鼓励并督促镇街、管委会做好农村私人建房审批监管工作,建立农村私人建房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与镇街农转用指标、农村私人建房异地新建指标相挂钩。监管到位的,在第二年予以奖励农转用指标及农村私人建房异地新建指标;监管不到位的,除严格实施扣分扣奖的年度考核外,在整改到位前,暂停镇街本级项目农转用指标分配,暂停辖区内农民建房审批,对超标准建造的房屋不予办理土地证。  九、执行时间  本补充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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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中桥村工业用地一宗及地上建筑物
委托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公告时间:
参考价:500(万元)
联系电话: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F2015040019&
原执行案号
(2015)杭西执民575-577号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杭州临余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法院查封。
2、该房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9-119-7-41988157.26211.853326.78438.39519.340000233456.52006119-36528112011
标的物介绍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
ICP备案号:京ICP备号-2余杭区信息公开目录
& > && > && > &
关于做好2015年度余杭区城乡困难家庭调查工作的通知
I008--#####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余民〔2015〕99号
生成日期:
责任科室:
内容描述:
关于做好2015年度余杭区城乡困难家庭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劳动保障和民政办(科):&  为进一步保障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落实我区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根据《关于批转&余杭区困难家庭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12〕105号)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度余杭区城乡困难家庭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持余杭区范围内常住户籍,符合《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农村)困难家庭救助证》申请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其中,余杭区所属范围内的,在企事业单位中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加入工会组织的城镇困难人员,由区总工会负责调查,不列入此次调查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余杭区行政区域内持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农村)困难家庭救助证》。&  1.家庭成员年(申请前12个月)合计自负医疗费支出5000元以上,且家庭年收入扣减家庭成员年合计自负医疗费支出后,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我区低保标准150%(含)以下的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在校学生,且家庭年(申请前12个月)收入扣减学校学费(凭学校开具的学费收据,每个学生每学年按6000元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实计算)后,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我区低保标准150%(含)以下的家庭。&  3.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申请前12个月)在我区低保标准150%(含)以下的家庭。&  目前我区低保标准为660元每人每月,申请家庭的收入核定按照《余杭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实施办法(试行)》(余政发〔2011〕20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余杭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有关规定的通知》(余民〔2014〕19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调查时间&  1.目前在册的城镇困难家庭,年审到期但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到6月30日未完成申请审批手续的,2015年7月1日起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2.目前在册的农村困难家庭,年审到期但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7月底前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在信息平台更新相关信息。&  3.符合条件需要新申请的城乡居民家庭,可随时到所在村(社区)办理申请手续,从审批通过当月起开始享受相关待遇。&  四、申请程序:&  1.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困难家庭申请表》或《杭州市余杭区农村困难家庭申请表》一式3份,提供户主一寸免冠照2张,并附家庭全部成员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及银行工资发放清单、医疗费单据、学费收据、家庭财产及家庭收入授权查询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2.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对申请家庭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根据医疗费单据填写《自负医疗费支出情况表》,并对其家庭人口、收入、困难情况等进行调查,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上报到镇(街道)劳动保障和民政办(科)。&  3.镇(街道)劳动保障和民政办(科)应对申请家庭的相关材料、经济状况进行复审,并将相关信息输入“余杭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申请家庭收入进行核定,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输入到“余杭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对于农村困难家庭,各镇(街道)应及时予以审批,开始享受时间为审批通过当月。对于城镇困难家庭,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扫描到信息平台,并将申请表上报至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对上报的城镇困难家庭进行审批,开始享受时间为审批通过的当月。&  5.对于目前在册的城乡困难家庭,仍符合条件的,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7月15日前对原发放的《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农村)困难家庭救助证》进行验证,验证后有效。对于新审批通过的城乡困难家庭,由区民政局发放《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农村)困难家庭救助证》。&  五、调查要求&  1.全面宣传、认真调查。各镇(街道)、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在所辖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并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不遗漏。&  2.规范操作,公开公平。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程序到位;根据规定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做到公开透明;使用统一格式的表格,材料真实、齐全。&  六、其他事项&  1.家庭部分成员已农转非的混合户籍家庭,原则上申请农村困难家庭,所有成员均已农转非的家庭,必须申请城镇困难家庭,不可再申请农村困难家庭。&  2.家庭人口原则上以户籍人口为准,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非余杭区户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有效的关系证明的,也可核定为家庭人口。&  3.困难家庭救助遵循“一户一证”的原则,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或家庭成员已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家庭,均不可再申请困难家庭。&  附件:1、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困难家庭申请表&  &&&& 2、杭州市余杭区农村困难家庭申请表&  &&&& 3、自负医疗费支出情况表&  &&&&&4、家庭财产及家庭收入授权查询委托书&&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15年6月15日 &  附件1:&  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困难家庭申请表&  _____________镇(街道)____________村(社区)&
家庭基本情况&
□男 □女&
身份证号码&
实际居住地&
□因病致贫 □因学致贫 □低收入 □其他&
家庭成员情况&
与户主&关 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家庭收支情况&
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情况&
家庭年总收入&
□申请前12个月自负医疗费合计_______________元(需在5000元以上)&
□申请前12个月在校学生学费合计_____________元&
(大于6000元的按6000元计算,低于6000元的,按实计算)&
扣除申请原因支出后家庭年收入: 元,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调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村民委员会&
(社区居委员)&
经办人签名(章): &
年 月 日 &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审核人签名(章): &
年 月 日 &
经审查,该家庭符合城镇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同意核发《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困难家庭救助证》,并从__________年_____月起开始享受相关援助政策。&
审批人签名(章): 年 月 日 &
1、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村(社区)、镇街、区民政局存档,表格内容必须用黑墨水填写,内容详实。&、附报材料: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②家庭收入相关证明;③自负医疗费情况表或学费收据;⑤户主1寸照片2张;⑥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制&  附件2:&  杭州市余杭区农村困难家庭申请表&  _____________镇(街道)____________村(社区)&
家庭基本情况&
□男 □女&
身份证号码&
实际居住地&
□因病致贫 □因学致贫 □低收入 □其他&
家庭成员情况&
与户主&关 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家庭收支情况&
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情况&
家庭年总收入&
□申请前12个月自负医疗费合计_______________元(需在5000元以上)&
□申请前12个月在校学生学费合计_____________元&
(大于6000元的按6000元计算,低于6000元的,按实计算)&
扣除申请原因支出后家庭年收入: 元,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调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村民委员会&
(社区居委员)&
经办人签名(章): &
年 月 日 &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审核人签名(章): &
年 月 日 &
1、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村(社区)、镇街存档,表格内容必须用黑墨水填写,内容详实。&、附报材料: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②家庭收入相关证明;③自负医疗费情况表或学费收据;⑤户主1寸照片2张;⑥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制&  附件3:&  自负医疗费支出情况表&  户籍所在地村(社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男 □女&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镇(街道)___________村(社区)_____________&
医疗保障情况&
□余杭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余杭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
门诊自负医疗费支出情况&
◆填写说明:本栏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根据本人提供的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填写,填写完毕后,由村(社区)留存收据复印件(不必上报),原件务必退还本人。&
申请前12个月(即 年 月至 年 月)门诊次数:_______次(以收据张数为准),共计支出自负医疗费____________元(精确到元)。&
住院医疗费支出情况&
◆填写说明:本栏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根据本人提供的住院费用支付结算表(就诊时间需在申请前12个月内),逐张填写,填写完毕后,需上交相应的住院费用支付结算表复印件。(单位:元,精确到元)&
患病&名称&
医疗&总费用&
其中现金支付&
---------&
-----------&
年自负医疗费支出情况&
申请前12个月(即 年 月至 年 月)共计支出自负医疗费(门诊+住院)____________元(精确到元)。&
  填写人: 填写时间: &  说明:1.本表仅在余杭区城乡家庭申请《杭州市余杭区城镇(农村)困难家庭救助证》时使用;&  2.本表每人填写一张,同一家庭多人患病的,需逐人填写,在计算家庭年自负医疗费时,合并计算。&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制&  附件4:&  家庭财产及家庭收入授权查询委托书&  授权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本人已向民政部门提出家庭财产及家庭收入认定申请,本人同意将家庭财产及家庭收入认定工作中涉及到本人家庭财产和收入的查询权授予家庭财产及家庭收入认定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请公安(户籍和车辆管理)、人力社保(社会保险)、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金融、证监、保监、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凭此授权书予以配合。&  查询内容:家庭财产(含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和家庭财产性收入、投资性投入、经营净收入、工薪收入、出售财物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查询所涉及的家庭成员: &  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1、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本授权书自受权人签字之日起有效。&  授权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人签字手印应包含所有需查询家庭成员的签字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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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招考编外人员公告
【导读】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招考编外人员,报名地点:中泰派出所传达室。
&  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网日讯:因工作需要,经中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中泰辖区及余杭组团范围内常住人口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平安巡防队专职夜巡队队员若干名,男性;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
  2、年龄24- 35周岁(日-日)。
  3、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9(含)以上,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违法犯罪记录,体能测试在合格以上,具有高中(含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
  ★退伍军人从优:年龄20-35周岁(日-日),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笔试成绩折算后加5分,中共党员加2分,部队三等功及以上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简章发布地址:发布平台()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按职位招考,并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日&11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泰派出所传达室。
  3、报名须知:报名时随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是退伍军人的随带退伍证原件、其它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体能测试项目(平安巡防队员及辅助协管员):1000米、100米、俯卧撑。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取得考试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招聘岗位根据考生情况酌情推出。
  2、笔试:经资格审查后(平安巡防及辅助协管岗位需体能测试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超过拟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素养、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40%及加分和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点),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由中泰街道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及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期满经所在部门认定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工资福利等待遇按中街道[2012] 97号《中泰街道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及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
  余杭区人民政府中泰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xu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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