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点城镇建设集团第中铁十七局集团四公司工程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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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
上市日期:
发行价:16.70元
更名历史: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
法人代表:王宜林
总经理:汪东进
董秘:吴恩来
公司网址:.cn
电子信箱:.cn
联系电话:010-
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图)
  (住所:义乌市稠城街道西城北路77号)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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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AA+;债券上市前,截至日,发行人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154,318.35万元,母公司口径的净资产为52,728.79万元,合并资产负债率为31.5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11%;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095.80万元,4,506.88万元和3,519.4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68.87万元、1,878.07万元和1,917.09万元,年均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88.01万元,预计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货币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利率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将随利率变化而变动。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存续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的债券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司债券流动性。  四、本期债券为担保债券,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有效履行,从而影响本公司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息。  五、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表明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在发行人年报披露两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将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资信评级机构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虽然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由于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和/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遵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财通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担保安排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七、本期债券由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日,市场集团对外担保余额为179,600.00万元,占其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15.92%。若本期债券20,000.00万元全额发行(假设市场集团无其他新增对外担保),市场集团对外担保余额为199,600.00万元,占其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7.70%。市场集团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若市场集团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发生突发性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到其为本期债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能力。  八、宏观经济的运行具有一定周期性,在经济波动周期中,发行人所处水务行业与经济周期有较强的相关性。公司供水业务主要服务于两类用户,一类为城市居民用户,另一类为工商业用户。居民用水为刚性需求较稳定,而工商业用水量受到经济周期和地方经济的景气度影响,经济高峰期需求量较大,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可能产生税费拖欠甚至坏账,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因此宏观经济的运行走势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存在宏观经济风险。  未来发展中,水务行业会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宏观政策等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宏观经济波动导致的风险。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日,公司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发行不超过2亿元债券的决议》,日,发行人出资人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出资人决议。  二、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日签发的“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名称  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二)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还本付息的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期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15:00前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15:00前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六)发行首日、起息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的第1日,即日。  (七)利息登记日  2016年至2020年间,每年7月29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  (八)付息日期  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29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九)本金支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的7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支付方式和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十二)定价流程  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进行询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利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十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四)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十五)担保情况  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担保函,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十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十七)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评作为本期债券的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和《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十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将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十)配售规则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簿记管理人由应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披露的配售规则组织配售,并做好书面记录。配售结果确定后,簿记管理人应当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簿记管理人按有关协议约定安排募集资金的收缴和划付,网下投资者应当配合簿记管理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缴款事项。  (二十一)债券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承销商财通证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二)公司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三)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明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西城北路77号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西城北路77号  联系人:李文春  电话:9  传真:6  (二)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716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101室  经办人:叶伟锋、任诗嘉  电话:7、1  传真:7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汪宁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经发大道207号泰蕾丝商务中心6楼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经发大道207号泰蕾丝商务中心6楼  经办律师:汪宁、陈强  电话:0  传真:0  (四)发行人会计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王子龙  住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院B座2单元301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院B座2单元301室  经办会计师:葛凯华、傅伟兵  电话:2  传真:0  (五)担保人: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波成  住所:义乌市稠城街道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5楼  联系地址:义乌市稠城街道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5楼  联系人:黄帆  电话:7  传真:0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联系人:张和  电话:021-  传真:02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716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101室  联系人:叶伟锋、任诗嘉  电话:7、1  传真:7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浙江省分行义乌支行  户名: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浙江省分行义乌支行  账号:35856  (九)申请上市或转让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  传真:021-  (十)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  传真:021-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评作为本期债券的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诚信证评日出具的《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和《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本级别的给予主要考虑了担保方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所起到的保障作用。  中诚信证评对义乌水务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的评级结果是AA-,评级展望稳定,该级别反映了义乌水务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有无担保情况下的评级结论差异  不考虑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进行担保,中诚信证评评定义乌水务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义乌水务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考虑担保方对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这一事实,中诚信证评评定“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三)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正面  (1)行业发展趋势向好。随着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口持续增加和对环保的日益重视,国内水价形成机制和相关立法逐渐完善,水务行业发展前景向好;  (2)显著的区域垄断优势。公司是义乌市唯一的供水主体和城区污水处理企业,区域垄断优势明显,公司运营获得当地政府较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业务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3)具备一定的获现能力。公司供水、污水处理业务按月收取水费,其业务属性决定了公司现金流入较为稳定。近年来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均呈净流入状态;  (4)义乌发展作为担保方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有力支持。近年来及其他专业市场承租率处于较高水平,市场租金收入较为稳定;公司作为义乌市主要从事市场建设经营主体,获得市政府在政策、土地和金融等多方面的支持,具备很强的综合实力。  2、关注  (1)自有资本实力有限。公司目前自有资本实力有限,未来较大规模的资本支出可能带来相应的外部融资需求,届时公司财务结构稳定性将受到影响;  (2)盈利能力波动。公司目前尚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但随着未来债务规模的提升,公司部分利润可能受到利息支出侵蚀,其盈利能力将出现波动;  (3)担保方经营风险。义乌发展房地产开发项目较多且规模较大,易受国家调控政策影响,或将增加其经营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中诚信证评跟踪评级制度,中诚信证评在初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资信评级机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资信评级机构并提供相关资料,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资信评级机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资信评级机构网站(.cn)予以公告。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自来水供水等业务能够确保较好的盈利空间和现金流量,因此公司的银行贷款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截至日,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为1.70亿元,并且公司尚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公司偿还本期债券提供一定保障。  (二)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曾出现严重违约情况。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任何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2亿元,占公司截至日的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12.96%,未超过40%。  (五)报告期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  6、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7、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担保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担保情况  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担保函,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日,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同意关于公司向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公司与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书》并出具《担保函》。  日,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就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事宜作出决议,同意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书》并出具《担保函》。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担保人: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833.77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波成  住所:义乌市稠城街道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5楼  设立日期:日  经营范围:市场建设开发;建筑设计;建筑五金、水暖器材、建材、电工器材、装潢材料批发、零售。(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住宿、卡拉OK服务、棋牌、游泳、台球、理发、桑拿、烟酒零售、物业服务、汽车租赁、园艺设计、健身服务。  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其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担保人实际控制人。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浙广泽审字【号)。  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三)担保人资信状况  担保人市场集团的经营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截至日,市场集团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为128,5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64,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64,30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占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日,市场集团对外担保余额为179,600.00万元,占其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15.92%。若本期债券20,000.00万元全额发行(假设市场集团无其他新增对外担保),市场集团对外担保余额为199,600.00万元,占其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7.70%。  (五)偿债能力分析  市场集团的经营活动主要涉及市场经营、商品销售、房地产开发、酒店服务、展览广告等板块,其中市场经营板块主要包括小商品市场、副食品市场、花卉市场、古玩市场和家具市场等各类专业市场的开发和经营;商品销售主要包括经营的服装、工艺品、纺织品、日用百货、玩具和其它小商品;展览广告板块主要是经营的广告和展会等业务。  市场集团所经营的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市场,配套设施及相应服务齐全,在同类市场上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市场集团旗下各类专业市场的配套条件和经营环境不断完善,市场承租率较高,稳定的租金收入为集团未来发展提供较强的支撑。  截至日,市场集团资产总额341.98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合计112.7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7.02%;2014年全年,市场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4.64亿元,净利润6.40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3.77亿元。  总体上讲,市场集团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收入规模可观、自主盈利能力强,资产规模稳步增长,资本实力不断提升,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够为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有力保障。  三、担保函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发行人与担保人于日签订了担保协议。担保函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债券发行人发行的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面额依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且债券发行人据之实际发行的总面额确定。  (二)债券到期日  本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日及债券本金、利息偿付日依照债券发行人制定的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定。若投资者选择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亦视为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到期日。债券发行人应于债券到期日前清偿全部债券本金和利息。  (三)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责任的承担  在本担保函项下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未能根据《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数额偿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公司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本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销。  (五)保证范围  保证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六)保证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七)财务信息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和管理委员会及有关省级证监部门或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八)债券的转让和出质  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赠与、出质给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因其他情形而依法取得债券的,担保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九)主债权的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十)加速到期  在该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截止到兑付日的债券利息及未偿还的债券本金。  (十一)保函的生效  本担保函自生效之日起,在本担保函第六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本担保函于如下条件均得以满足之日起即告生效:  (一)担保人签署并盖章;  (二)债券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之日。  四、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担保人为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五、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包括:当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等。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发现出现可能影响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以书面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提醒全体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明  成立日期:2000 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西城北路77号  所属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748  组织机构代码: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文春  联系电话:5  传真:6  邮编:322000  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水资源开发、调配、综合利用;八都水库及义乌至横锦水库引水工程的经营、管理、维护。集中供水项目投资、建设;集中式供水;自来水供水配套管网建设;室内外水道及暖道设计与安装;水道配件批发、零售;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水表检定、修理;燃气表检定;水处理技术咨询。公共污水管网的建设、运营、维护、技术咨询与服务。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污水处理费代收。水环境治理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城市内河水系工程相关配水工程的投资、建设、管理;污泥及其他固废残渣处置(不含危险废物)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清洁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销售。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2000年11月,企业设立  义乌水务前身为义乌市水处理中心。日,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义办(2000)第11号抄告单精神,为确保义乌市污水处理工程如期投入建设,批准设立义乌市水处理中心,注册资本4,500万元,股东为义乌市国资控股公司,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义乌市水处理中心承担了义乌市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区、北苑工业园区等江东大部分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水的处理、外排工作,服务面积26平方公里。  企业设立后,股权结构如下:  (二)2009年,第一次更名改制  日,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义办第40号抄告单精神,义乌市水处理中心改制为义乌市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所有股权从义乌市国资控股公司无偿划转至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至此义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义乌市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仍为4,500万元。  第一次更名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有如下变更:  (三)2012年,公司投资主体更名  日,义乌市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名称由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额仍为4,500万元,更名后,义乌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义乌市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四)2013年底,第二次更名改制  日,按照义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府投融资及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市委【2013】49号)文件精神,将义乌市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日在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企业类型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不变仍为4500万元,发行人所有股权从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偿划转至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  第二次更名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有如下变更: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截止日,发行人的权益投资情况如下图所示:  截至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实际控制人为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控股股东  企业名称: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葛巧棣  注册地址:义乌市宾王路158号义乌市银都商务楼10楼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成立日期:日  经营范围:  1、资本经营。通过资产出让、资产收购、资产置换、参股或控股公司、公司(企业)改制、委托贷款等资本营运手段和方式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发挥资产最大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融资和担保服务。通过多种方式,为建设项目筹集资金。  3、资金管理。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加强对中心所属企业资金的宏观调控,盘活存量资金,调剂资金余缺,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4、对外投资。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规定与决定对外投资。  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授权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义乌市属国有企业集团集中、统一的出资和融资平台,为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提供融资、资金管理等服务。中心的宗旨是按照义乌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保证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需要,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强化国有资本运营,提高效益,促进义乌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的唯一出资人。  (二)实际控制人  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唯一出资人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100%的股权,亦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财务状况  义乌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亚会B审字【号)。  义乌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从业简历  1、董事会成员简介  王春明先生:1964年生,浙江义乌人,汉族,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浙江台州供销学校农资专业,专科学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历任苏溪供销社团总支书、统计,义乌市供销合作总社团委副书记,义乌市审计局副主任、科长、副局长,义乌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德占先生:1970年生,天津人,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系,本科学历;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MBA。历经浙江通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劳资主管、百货一部副经理、文体部经理、通汇宾馆经理,浙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商城宾馆副总经理、总经理,银都酒店总经理,浙江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洋酒店总经理,浙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义乌市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义乌市水处理公司董事长,义乌市城乡新社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傅恭祥先生:1960年生,浙江义乌人,汉族,毕业于浙江大学。历任义乌市安装公司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水厂筹建办副主任,义乌市安装公司工程经理,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何展望先生:1960年生,浙江义乌人,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经青口乡政府、苏溪镇政府、北苑街道、义亭镇政府等各级政府工作。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云峰先生:1977年生,浙江义乌人,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大学土木工程,本科学历。历经义乌市科协办公室文秘,义乌市科协农函大办公室副主任、科技馆筹建办主任,义乌市科技咨询中心主任、市科协农函大办公室副主任、农职称评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监事、公司工会主席兼义乌市利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永坚先生:1977年生,浙江义乌人,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本科学历。历经环保局档案管理,水处理中心配电房工作、污泥脱离工作、化验室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科长,义乌市水处理公司生产运营部经理、稠江运营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义乌市水处理公司稠江运营部总经理。  朱峻女士:1971年生,浙江义乌人,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浙江医科大学预防医学,本科学历。历经义乌防疫站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所,义乌市卫监大队法制科,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治处组织员、副科级组织员、正科级组织员,义乌市国资委人事科正科级组织员、科长。现任公司监事。  吴思捷先生:1985年生,浙江东阳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后先后在金华市分行、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现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陈德占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陈荣根先生:1963年生,浙江浦江人,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EMBA。历任浙江义乌纺织器材厂副厂长,浙江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董事局秘书、董事局董事兼秘书、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徐江良先生:1962年生,浙江义乌人,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八都水库管理处副主任,岩口水库管理处副主任、主任,巧溪水库管理处主任,义乌市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副书记兼义乌市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杨少平先生:1962年生,浙江义乌人,汉族,中国党员,高中学历。历任浙江电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经理,浙江国信通信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义乌营业部经理、党支部书记,金华分公司义乌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义乌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金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部经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综合部经理、党支部书记,义乌恒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四)兼职情况  六、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主要包括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和工程安装三大类,其中自来水供水包括:源水采购、制水和售水;污水处理包括: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和排放;工程安装包括市政自来水工程安装和用户自来水基建安装。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自来水供水业务  公司从事的供水业务包括了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到输水管网输送的完整供水产业链。供水业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是其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供水业务收入包括自来水销售和安装供应,主要由公司子公司自来水公司承担。2012年至2014年,供水业务收入分别为20,059.01万元、21,827.16万元和25,742.08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57.06%、51.57%和54.93%;毛利润分别为8,590.39万元、9,242.46万元和9,805.28万元。  发行人供水业务主要由麾下水厂汲取水源后,按照自来水常规处理工艺进行过滤处理,再将符合标准的自来水输送到终端用户。公司自来水水质五大指标合格率达到100%,市疾控中心“三定水”检测合格率100%,其他指标合格率均在99%以上。公司2014年自来水产量11,464万吨,同比增长2,034万吨,增长率为21.57%。售水量10,058万吨,同比增长1,938万吨,增长率为23.87%。截至2014年末,公司共有7座自来水厂正在运营,自来水日生产能力达到48万立方米,日均供水量29.278万立方米,在全省各区县市排名靠前。  (1)水源情况  公司现有两大水源,东阳横锦水库和义乌境内水库。公司计划把义乌境内水库“库库相连”,实现水资源的统筹调配,以保障城区供水充足。目前,柏峰、枫坑水库到义南水厂两条管线已建成,将在义南水厂调试前通水,以实现义南水库群联网供水;岩口、长堰水库也将实施水库联网工程;八都、巧溪、东塘水库将以杨梅岗调节池为核心,实现义东北水库群联网。公司供水水源水质良好,达到国家颁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质标准,水源水量充沛,可充分满足本公司的生产需求。  (2)供水、售水情况  负责义乌市下辖7个街道和6个镇全部的自来水供应业务,供水覆盖面积约为80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为120万人。截至2014年末,公司共有7座自来水厂正在运营,具体如下:  单位:万立方米  公司供水能力达到48万吨/日,在全省位居前列。  2014年,义乌市工商业用水占公司供水总量的47.93%,其余为居民用水。进入“十二五”,随着义乌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先进小商品制造业基地,市内工商业用水保持增长态势。同时,由于义乌市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义乌居民用水平稳增长。年,公司售水量复合增长率为18.06%,其中2014年售水量同比增长23.87%,主要是义南水厂、卫星水厂和强胜自来水厂三座自来水厂投入使用增加了公司的产水能力。随着义乌城市人口的增加及生活质量的提高使生活用水量进一步增长和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带动工商业用水量上升,同时2014年新投入使用的三家水厂的产量的增加,公司2015年售水总量预计仍将保持增长。  (3)自来水价格  自来水价格是自来水出售或其使用权转让的价格,包含自来水的经营成本、管网折旧计入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利润和税金。根据1998年9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价格、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其中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的8%至10%。目前义乌城区执行的自来水收费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截至2014年末,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居民生活自来水总水价基本在1.82-4.90元/立方米之间。由于义乌市水资源丰富,取水成本较为低廉,使得发行人供水业务投资成本和营运成本相对较低,目前,全市居民供水价格为2.20元/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未来水价上涨空间较大。  2、污水处理业务  污水处理业务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至2014年,污水业务收入分别为9,808.38万元、11,613.57万元和13,757.09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27.90%、27.44%和29.36%;毛利润分别139.90万元、-71.35万元和-299.60万元。综合来看,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相对较弱。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对环保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和相应投入也不断提升,公司污水处理的成本有所增加,然而,目前义乌污水处理费采用同自来水水费一并收取的模式收取,只要污水处理费的价格只有在自来水调价的情况下才可能有所提高。但随着全民环保意识的加强,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模式和价格管理模式必然不可能永远依附自来水价格,随着未来污水处理价格的不断调整及发行人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将会不断增强。  (1)污水处理业务范围及发展情况  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承担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义乌市水处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全市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企业废水处理和外排工作。目前,水处理公司拥有污水处理厂8座,日处理污水43.5万吨,污水处理厂分布在五个镇街,污水收集基本实现村覆盖。2015年,发行人计划扩建三期义亭和佛堂等污水工程,建设完成后义乌污水处理城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届时将形成日处理污水44.5万吨的能力。  随着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以及城市废水量的增加,水处理公司近年来污水处理量稳步提高。年,该公司年污水处理量分别为0.88亿吨、0.95亿吨和1.38亿吨,年污水处理量将随着污水总量和处理能力的提高而增加,预计2015年全年污水处理量将突破1.5亿吨,较往年有大幅度的增长。  (2)污水处理成本  污水处理成本主要包括电费、维修费、在线监测费、药剂费、污泥处理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自控系统维护费、相关人力成本和其他应分摊的费用。2014年平均每吨污水需电费0.277元、药剂费0.080元,污泥处理费0.167元,加上其他相关费用,2014年平均每吨污水处理成本为1.019元。未来随着污水处理规模稳步增长,污水处理固定成本将小幅下降,而人工、药剂材料等费用则可能有所上升。综合而言,污水处理成本将基本趋于稳定。  (3)污水处理价格  该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收入的首要来源是污水处理费,主要采取浙江义乌自来水有限公司代收的模式。在水价定价机制方面,义乌市实行全市价格相同,尚未实现市场化,仍然依照政府定价,采用成本+经营费用+合理利润的方式。根据义发改价【2011】20号文件精神,义乌市在2011年对污水处理费进行了提价,但全市尚未出台污染水排放分档次计收,加之义乌经济实力较强,工商业发达,未来污水处理价格仍有上调空间。  3、自来水工程安装业务  发行人的自来水工程安装业务由下属控股子公司义乌市自来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主要负责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自来水安装公司与甲方签订安装合同后,开始垫资进行管道安装工作,于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支付安装费用。安装费用一般按照公里数计算。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安装业务收入分别为5,284.96万元、8,885.93万元和7,363.29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15.03%、20.99%和15.71%;毛利润分别为1,259.76万元、2,831.72万元和1,884.52万元,占毛利总额12.61%、23.59%和16.55%。  自来水安装公司具有丰富的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和管理经验,于2011年12月完成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2013年,自来水安装公司承接的应急民生工程城市内河水系修复工程(一期)32天即全线贯通;阳光大道(商城大道至六石塘)市政给水工程仅历时两个月完成通水任务;37省道横穿管工程、宗泽村东青溪引水管改造工程、上溪草大坪雷达站饮用水工程等都已顺利完工。2014年,自来水安装公司承接城市内河水系激活工程和“五水共治”重点项目五洲大道供水管道延伸工程等项目均已按期开工建设。  (二)所处行业情况  1、我国水资源概况  我国的“水”存在两大主要问题:一是水资源短缺,二是水污染严重。资料显示,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人均淡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世界上名列110位,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扣除难以利用的洪水泾流和散布在偏远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后,中国现实可利用的淡水资源量则更少,仅为11,000 亿立方米左右,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仅为900立方米,并且分布极不均衡。20世纪末,全国60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的缺水城市达110个,全国城市缺水总量为60亿立方米。  年,中国水资源总量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有所波动。2011年水资源总量降低到23,25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降低到1,730立方米/人,均达到2000年以来最低水平。2014年水资源总量回升到28,370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回升到2,071立方米/人。排除气候降水等因素大体来说,人均水资源分布和人口比重有着密切关系,西部虽然降水较少,但人口较少人均占有量很高,东南沿海降水充足但人口密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要低于西藏、青海云南等省,对于一些中部省份和直辖市受气候条件和人口众多的影响,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处于最低水平,很多城市为严重缺水。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3,000立方米为轻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2,000立方米为中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1,000立方米为重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500立方米为极度缺水。中国目前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均水资源量低于严重缺水线,而北京、上海、天津均处于极度缺水线以下。  2、我国水务行业现状  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事业,所生产与提供的产品为社会公共产品,具有公共性,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和人民生活的保障,是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元素。水务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产业,事关国计民生,直接影响到公众健康、社会稳定,对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市水务设施,是城镇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功能和经济承载能力。  近年来,我国供水的动力、原材料和人力等成本不断上涨,水务企业单位成本加大。同时,我国对于供水及处理后污水的水质的要求不断提升,水质化验指标也大幅增加,加上工业污染等导致的水源质量下降,水务企业的单位成本加大,毛利率出现下降,亏损企业增加。自来水企业的亏损不利于水务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和水资源的合理保护及利用,水价上调和改变定价机制的可能性逐步增强。  根据2010年国际水务情报机构(Global Water Intelligence)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进行的全球水价调查结果来看: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中国的供水水价为世界平均的17%;污水处理为平均水平的14%;综合水价为平均水价的16%。因此,我国的水价在全球范围内处于较低水平。以水价占居民收入比重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我国居民水价支付费用占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可支配收入约0.7%,低于全球平均的1%至3%。2013年全国86个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平均每吨3.37元,当年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若以人均57.46吨/年的水平计算可得合理终端水价应为9.4元/吨,与现行价格相比,这也表明我国水价具有较大的上涨空间。  为进一步理顺水价体系,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于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表明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完善水价计价方式,理顺水价结构。近年来,我国供水价格每年增长5%以上,污水处理价格平均增长在15%左右。整体来看,我国水资源的稀缺性、水务企业成本上升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国家政策导向共同推动了我国综合水价的上涨,考虑到各地贫富差距较大等因素,各地域之间的水价提升幅度和速度可能会出现较大差别。  3、我国水务行业特点  (1)行业平稳发展  据估计,十二五期末我国人口基数将在现有基础之上增加4%,经济总量将增长40%以上。城市化进程将继续加快,预计到205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70%。按照以往的经济发展规律,我国的城市供水需求量增长远高于城市人口的增长,随着人口与经济的增长,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仍在逐年增加,城市水务行业仍将保持平稳发展的趋势。  (2)经营垄断性  水务行业在世界各国和地区都是传统的自然垄断行业。水务行业具有资本高度密集的特点,自来水管网等资源设施使用周期长,重复建设会导致资源浪费,降低经济效率,因而在一个地区只适宜一家企业进行垄断性经营。  (3)水价区域差异性  目前我国城市供水成本主要包括水资源费、源水制水成本、自来水制水成本、污水处理成本。根据1998年《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价实行县级以上政府定价,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告制度。城市供水价格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应该为水流转过程中各环节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由于供水成本中水资源费占比较高,我国水资源区域分布的不平衡导致各地水价差异较大。从2014年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情况来看,总水价基本在1.82-4.90元之间,其中,天津总水价最高,拉萨最低。  (4)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大型水务企业的技术水平相差不大。但是,由于我国的工业基础比较薄弱,机械、化工、材料等工业较为落后,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制造水平整体上要比国外落后10年以上,与世界先进技术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其具体体现为:产品品种少,更新换代慢,研发新产品也多为简单模仿,消化吸收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差,技术储备能力低;产品技术性能低,效率低,自动化程度低。但是,在各地引进外资进入水务行业的同时,国外先进技术也在不断的引入,有利于提升我国的自来水生产和运营技术水平。  (三)公司发展前景  未来中国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需求巨大。供水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用水,尤其是居民生活用水将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污水处理方面,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划,全国同期需要建设污水厂677座,将有3,000亿元左右资金投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域。目前,中国共有城市661个,基本上每个城市都拥有自己的自来水公司,共有水厂2,000多个,资产总额达5,000亿,各自来水公司的供水能力普遍比较小,所占份额也以当地需水量为限。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为水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保证,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向水务行业提出新的投资建设需求。在年期间,城市人口密度从442人/平方公里增加到了2,362人/平方公里,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投资需求也将因此高达上千亿元。  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促进了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要求县级镇、尤其是重点镇建立污水处理厂,住建部也要求全面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工作,“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产能需要增长67%才能满足需要。根据环保部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将要投入3.1万亿元用于环保投资,其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投入达到1万亿元。  综合而言,水价形成机制的合理化改革,水务项目运营的改善、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与设备运营的优化降低运营成本,都将给专业化的投资运营商带来较大的投资收益和管理收益,水务行业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四)竞争优势  1、区域优势  义乌市为中国浙江省金华市下辖县级市,位于浙江省中部,地处金衢盆地东部,市境东、南、北三面群山环抱,义乌南北长58.15公里,东西宽44.41公里,面积1,105平方公里。义乌于1988年撤县建市,截至2013年底,义乌户籍人口为759,902人。  义乌经济发达,是中国大陆六大强县(市)之一,人均收入水平在全国居前列,是中国最富裕的地区之一。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68.6亿元,同比增9.5%,GDP增速比全省高1.49个百分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1,89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63 元,分别增长10.0% 和11.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1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9.7亿元,分别增长8.5%和10.1%。固定资产投资438.2亿元,增长22.1%。实现进出口总额241.9亿美元,其中出口237.1亿美元,分别增长30%和30.2%。  2、地区垄断优势  发行人为义乌市提供生产生活用水和污水处理服务,在义乌市处于区域自然垄断状态。此外,义乌供水入户率达98%以上,市场需求有保障;加之义乌作为国际性商贸城市,经济实力在全国县区级城市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将带动地区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规模稳定增长。总体而言,发行人能够受益于义乌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盈利能力。  3、区位水源优势  发行人旗下的水厂主要水源为境内水库资源和东阳横锦水库,东阳水资源较为丰富,水质优良,且与义乌管网衔接十分方便。同时,义乌江过境水资源十分丰富,每年达15.7亿立方米。通过适当处理,义乌江水可以作为低品质水用于冲厕、绿化、浇洒道路等城市杂用水和部分工业生产用水,弥补优质水和地下水资源不足。此外,公司取水较为便捷,无需建设水利工程和长距离输水管线,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汲取源水成本较低。  4、政策扶持优势  国家对城市水利工作和水价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动了国家综合水价的上调。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扶持,义乌市发改委已于2011年10 月上调了部分水价和污水处理费用标准,公司经营状况得到大幅改善,这也为政府政策推行下一次水价调整起到了指引作用。此外,发行人得到义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每年都能获得一定贴息费用和项目补贴费,减缓了一定的融资压力。  (五)经营方针及战略  公司为义乌市唯一的供水主体和城区污水处理企业,公司将围绕打造中小城市水务企业行业标杆的目标,加快城市水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以下方面着力于民生服务型、质量效益型、投资运营型企业建设:  1、全局谋划,推进水资源供给一体化;立足长远,加快原水供给核心区建设。配合境外引水项目,构建合理调配、安全运行、水质优良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供水模型。建立健全全过程的水质保障、安全供水系统,铺设全覆盖的服务体系,完成全方位的维修网格。  2、实现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形成“义乌标准”的污水处理格局,推进全市污水管网运营维护一体化。全局谋面,建立污水管网网格化全面管理机制,构建专业化管理的污水运营模式。  3、构建智慧供水、智慧治污、智慧排水的智慧水务平台。智慧供水方面,优化和完善现有供水系统,集成和融合,数据共享,实现供水系统生成自动化、水质水量监测现代化、信息资源共享化、管理决策智能化。智慧治污方面,搭建智慧治污平台,整合人、物、厂商、保养、维修、运行状态等各种管理要素,将监控、维修、保养有机结合,实现设备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智慧排水方面,按照“一体五化”的新要求,建立管网的结构、走向、埋深等基础信息数据库,搭建污水管网地理信息平台,实现科学控制、统一调度。  (六)所从事业务当前许可资格或资质的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主要包括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和工程安装三大类,公司对于该三类不同业务持有有效的许可资格或资质。  第五节 发行人财务状况  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均经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亚会B专审字(2015)第0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如需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请参阅公司2012年至2014年审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下转16版)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716室)  主承销商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015年5月来源上海证券报)点击进入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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