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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环境建设
富源县黄泥河镇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日&&阅读次数:3273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强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县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主线,以转变和规范行政职能为核心,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效能型政府、法治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为主要目标,全力构建优质、高效、廉政的区域发展环境,把我镇打造成最具活力、最具吸引力和执行力的滇东重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展这一要务,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上级认可为标准,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创建“重法制、讲诚信、守清廉、高效能、强服务”的发展环境,为我镇经济社会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二、工作原则(一)标本兼治,求真务实。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要从认真梳理排查、严肃整治现实问题入手,纠建并举、完善制度,研究和解决治理软环境的机制和措施。(二)整体推进,重点突出。从本村委会、本单位、部门实际出发,抓住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软环境突出问题,重点突破,对症下药、带动全面,优化整体环境。(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在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确立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分管(挂钩)领导主管,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村主任任主抓,相关人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的工作责任体系。(四)依法行政、责任追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服务承诺、首问首办、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四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改革行政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三、工作目标全镇上下齐心协力,大力倡导和发挥“四办”(即及时办、主动办、上门办、透明办)作风,营造科学发展的思想舆论环境、加快发展的人文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开明优惠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权责清晰的责任环境。使全镇软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使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作风有明显改善,使外来客商、企业和广大群众对软环境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四、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主要内容&(一)县级领导批转办理的事项凡县级领导(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副处以上领导)批转办理的事项,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登记,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相关领导牵头,具体部门承办,并在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办结。若不能按时办结的,牵头领导向镇党委、政府说明原因请求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定时向县级领导汇报办理进展情况,若需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办理,及时向领导汇报请求协调。(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黄泥河镇共排查出行政审批项目8项,非行政审批项目1项,监督管理项目1项,社会服务管理项目2项,审核上报项目24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公开审批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标准、责任人和投诉电话,依法接受监督,并向审批对象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为方便服务对象,镇党委、政府建立为民服务中心,把具有审批权的部门在每周日集中办公一天,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不予批准的,必须当场说明原因,情况较为特殊的7个工作日答复或办结。(三)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黄泥河镇对全镇范围内行政性收费事项进行清理排查,涉及11个部门26个收费项目。各执收单位必须把合法有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机关和文号、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各执收单位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依照合法有效的《收费许可证》向收费对象亮证收费,收入上缴财政所指定帐户,严格执行“收缴分离”“收支脱钩”制度。(四)切实做好初审转报事项的规范工作经清理,全镇现有初审转报行政审批事项13项,对初审转报行政审批事项,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报审批;对不予初审转报的,当场说明理由或书面告知申请人。(五)建立健全“三制度一办法一公开”一是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镇党委、政府、人大纪委、机关、镇直(属)单位、各村委会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诺的主要事项有:县级以上领导批办的事项及信访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社会救助及支农惠农资金、物资的发放;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二是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编制工作流程图,向社会公布执行,并接受监督。限时办结制主要事项有:县级领导批办文件、信访件;镇党政领导批办的文件及具体交办事项;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交办的具体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办理;社会救助、支农惠农资金的发放;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其他事项。三是严格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规范首问责任人职责和工作程序。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按照职责和程序,认真登记、及时办理或引导、帮助联系、给予答复解释。四是严格执行问现办法。结合全镇实际,制定《黄泥河镇领导干部问现办法》,《问责办法》要对问责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适用范围、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申诉、复查复核作出详细规定。问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在适用问责上人人平等。五是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干部职工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开,联系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涉及行政许可、非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社会服务管理、审核上报等事项的单位要把流程图、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单位要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各社会公开,实行亮证收费。五、实施范围黄泥河镇党政机关、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六、主要措施1、深入贯彻学习领会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增强责任意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组织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进一步深入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县委党委、县纪委书记刘本芳同志在全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镇党委书记尹江云同志在全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度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结合“四项制度”建设,切实查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村委会、本单位实际,按照“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切实做自检自查工作,交心谈心,问卷调查,设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等开展“六查六看”活动,深入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并对查找出来的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3、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政务”工程。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要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机制,镇直各单位作出重大决策前,需要听证和公示的,必须举行听证会和向社会公示,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准则、办事程序、监督渠道、服务承诺、首办责任、限时办结、行政问责、重大事项的办理结果要全部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实行身份、职务、工作分工、联系方式“四公开”,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切实把行政审批事项减到位,环节缩到位,收费降到位;通过清理,我镇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将审批项目、依据、程序、时限等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5、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本着规范有序、优化环境、减轻负担、适当减免的原则,免收或减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公示。通过清理我镇保留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有:6、推进“诚信型政府”系统工程建设。以政府兑现对内对外各种承诺为主要内容,塑造诚信政府形象;严守各种合同、契约主主要内容,塑造诚信企业形象;以恪守信用、提高公信力为主要内容,塑造诚信单位形象。以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为主要内容,塑造诚信公民形象。建立对失信企业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机制和诚信守诺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浓厚的诚信氛围。7、认真、及时、迅速处理办结县级领导批转办结的项目和上级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来电。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和来电来文批转办结的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妥善处理,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单位汇报、回复,做到不拖不压、不推诿扯皮。8、彻底杜绝“乱收费”行为。对继续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弹性的按下限执行,实际收费标准低于规定的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有行政审批登记收费部门的收费必须减少一半以上;对涉及惠农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优惠政策。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收取的各项中介服务费,减半收取。严禁搭车收取其费用。9、坚持取缔“乱罚款”。禁止以创收为目的的罚款行为,限制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取消手工填写罚款数额的罚款方式,推行罚款文书格式化管理。10、严格禁止“乱摊派”。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索要赞助、摊派费用、摊派报刊、安插人员,不准利用工作关系向企业承揽工程、推销产品,不准接受企业提供的各种无偿服务,不准强行要求企业接受种种有偿服务。禁止行政机关随意举办要求企业派人参加并收取费用的各类培训班,确需举办的专业性培训,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11、全面取消“乱检查”。村委会、镇直各执法单位到企业检查必须报镇政府优化经济社会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镇政府下发的检查通知书,没有检查通知书的检查活动,企业有权拒绝并举报。加强对检查活动的统筹安排,对同一事项由几人单位进行检查的,原则上确定一个部门检查或由几个部门联合检查,不得重复进行。12、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把优化软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宣传的重点,通过会议、广播、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黄泥河镇关于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决心、政策和各项举措,通过各种载体组织动员,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软环境建设宣传的活动中,使环境观念、环境教育深入到自然村、公共活动场所、窗口单位、基层办事机构等,使软环境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增强干部群众责任感,营造创建优良发展环境的信心,决心和浓厚氛围。13、坚决杜绝“小金库”。严禁各单位以各种名义私设“小金库”。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搞好自查自纠,已有的“小金库”要立即封存,并在有关部门指导下进行彻底清理后予以取消;严厉查处利用“小金库”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处理变相保留或新设“小金库”行为。14、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继续重点规范公安、财税、工商、电力、交警、村建环保、土地、计生、卫生等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一是在服务事项上公开承诺;二是在接待上访上实行首办责任承诺;三是在政策法规规定的办事时限上提前承诺;四是在政策、法规规定的收费或罚款的弹性标准内,按最低限标准执行收费承诺。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践诺及评诺,使群众能够得到实惠,实现亲民、利民、为民的目的。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提升服务质量,加大行风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违反行业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和责任人员,确保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再上一新台阶。15、充分打造公共服务中心平台。以“便民利民。亲民为民”为宗旨抽调人员构建为民服务中心,开设便民服务热线,把(星期日)镇集贸市场日定为各单位便民服务日。16、深入搞好明查暗访和双评活动。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要坚持经常深入到企业、群众中,深入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现场中,深入到与执法有联系的当事人中,深入到公共活动场所中,听取群众真实反映,察看软环境建设真实情况,掌握干部真实表现,切实解决软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突出查办涉软案件,对在暗访、企业和群众投诉、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清,查实必处,实施软环境评议机制,变“官评官”为“民评官”。制定软环境建设群众投诉热线,监督检查,日常评议(暗访、下访、抽样),年终问卷调查等方式,集中评议最优和最差单位。评议结果在全镇范围内公开,实行奖优罚差。对群众意见大、评议差的,要进行组织调整或提出调整建议报镇党委、政府。17、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职能。组织镇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镇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视察,邀请外来客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座谈会,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改进工作。18实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部门责任制。把软环境建设与开展服务型机关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保证镇党委、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加强软环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对抓软环境建设不力,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对严重影响和破坏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19、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优化软环境建设投诉举报中心,集中受理涉软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的地点和电话。把涉软案件纳入纪检监察案件正常查处范围之内,形成直诉快查速结的问题处理和办案机制。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行政不作为等涉软案件。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软问题,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复。20、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对涉软督办事项,由镇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分解立项,有关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和分工,各负其责,协同办理;对任务交叉或涉及几个单位的督办事项,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共同办理。七、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尹江云(镇党委书记)副组长:杨兴明(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段锡昌(镇党委副书记)&&&&&&& 黄广权(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李路常(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成& 员:姚河东(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明远(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长)&&&&&&& 王学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汤& 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邦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黄泥河派出所所长)&&&&&&&&&&& 赵富成(镇党政办主任)&&&&&&&&&&& 赵乔文(镇党委组织干事、纪委副书记)&&&&&&&&&&& 丰& 良(镇监察室主任)&&&&&&&&&&& 余& 玲(镇人大办主任、纪委秘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办、监察室,由李路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乔文、丰良、余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明确一名业务员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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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大春生产种植现场推进会在后所镇顺利召开
【发稿时间: 15:00:49】
【作 者:肖丽琼】
【主 题 词:大春生产
现场推进会
顺利召开】
【责任编辑:尹显高】
【稿件来源:后所镇农技中心】
【审核发布:刘德春】
                        &&  
& & 日,富源县在后所镇阿依诺村委会铁翅自然村召开2014年大春作物种植现场会,富源县县委副书记段宏波、县人大主任王涛、副县长戴桃玲、后所镇党委书记杨兴明及来自全县12个乡镇(街道)的党(工)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及农技中心主任等领导干部共110余人参观了后所镇大春作物种植现场推进会。
  现场推进会上,富源县后所镇党委书记杨兴明结合县委政府“产业建设年”的部署和后所镇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目标方向,着重向与会的各级领导、农技人员详细介绍了后所镇发展辣椒产业的规范种植、科学管理、经营方式、发展模式、经销创收等经验做法。镇长李邦稳结合后所镇气候条件、土壤环境、农业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农户增产创收等实际,积极向与会的各级领导、嘉宾、农技人员讲解了后所镇地膜包谷规范种植技术、万亩连片样板创建等推进情况。
& & 与会的各级领导、农技人员按照日程安排,现场到后所镇阿依诺村委会阿依诺村、何基田村、新房子村参观了地膜包谷种植、辣椒塑盘育苗、魔芋种植推进完成情况。
富源县大春生产种植现场推进会在后所镇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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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总独立IP访问量:2756623曲靖市“4.7”、“4.21”重大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布
发生在曲靖市麒麟区下海子煤矿的“4.7”重大水害事故,以及曲靖富源县红土田煤矿“4.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近日已经由国家安监总局结案,2起重大煤矿事故报告也全文公布。两起事故对97人进行了相关处理,其中,曲靖市委副书记、市长范华平因对这两起大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被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下海子煤矿“4.7”重大水害事故
日4时50分,曲靖市麒麟区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发生一起重大水害事故,造成21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6689万元。经查,事故直接原因是下海子煤矿非法越界开采陆东煤矿三号井保安煤柱,掘进工作面不进行探放水作业,冒险蛮干,放炮贯通采空区积水,诱发透水,造成事故。
处理建议: 1.建议给予下海子煤矿198万元罚款,并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收缴; 2.建议麒麟区人民政府没收下海子煤矿违法所得438.60万元,并处3倍罚款1315.80万元; 3.建议麒麟区人民政府关闭下海子煤矿,吊销证照。
被司法机关处理:
姓名 职务 涉嫌罪名
1.杨德汝,下海子煤矿副矿长, 重大责任事故罪,
2.张国,下海子煤矿副矿长, 重大责任事故罪,
3.张江云,下海子煤矿副矿长, 重大责任事故罪,
4.许地兴,下海子煤矿副矿长, 重大责任事故罪,
5.陈良生,下海子煤矿技术负责人, 重大责任事故罪,
6.陈胜华,下海子煤矿矿长, 重大责任事故罪,
7.黎晓生, 煤矿投资人之一(持有5%的股份),下海子煤矿法定代表人。 重大责任事故罪,
8.沈有明, 煤矿投资人之一(持有20%的股份), 重大责任事故罪,
9.张克祥, 煤矿实际控制人(持有75%的股份)。 重大责任事故罪,
10.冯玲飞,驻矿监督员。 玩忽职守罪,
11.刘加良,高家村煤管所挂矿人员。 滥用职权罪,
12.黄俊波,高家村煤管所副所长, 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13.韩自增,高家村煤管所所长 滥用职权罪,
14.黄永超,麒麟区煤炭工业局2014年节后复产验收组成员。 玩忽职守罪,
15.吴凤才,麒麟区煤炭工业局2014年节后复产验收组成员。玩忽职守罪,
姓名 职务 建议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
1.傅学宾,曲靖市委常委、麒麟区委书记。党内警告。
2.朱家甫,麒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行政记过。
3.周永江,麒麟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行政记大过
4.缪仑,麒麟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行政记大过,免去副区长职务
5.刘文华,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局长,行政记大过
6. 敖志,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行政降级、党内警告
7.刘兴武,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行政记大过
8.吕毅,麒麟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行政记过
9.李贵喜,任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安全科科长、行政记大过
10.杨谷才,任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生产技术科科长。行政记过
11.刘林,任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安全科工作人员。行政记过
12.张江华,麒麟区煤炭工业局高家村煤管所副所长,行政记过 13.张兴才,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区分局副局长,行政记过
14.柳云,在任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区分局矿产开发科科长期间,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煤矿超层越界行为,行政记大过
15.唐治勇,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区分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
16.董育林,曲靖市麒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行政记过
17.窦静波,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行政记过
富源红土田煤矿“4.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日0时23分,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以下简称红土田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98万元。
调查表明,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非法越界组织生产,121701炮采工作面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进行采煤,违规串联通风、循环风,工作面微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浓度界限,违章放炮产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
处理建议:
1.建议罚款198万元,并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收缴。
2.建议由富源县人民政府没收红土田煤矿违法所得548.55万元,并处3倍罚款1645.65万元。
3.建议由富源县人民政府对红土田煤矿实施关闭,由颁证部门吊销相关证照。
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16人:
1.耿龙飞,红土田煤矿瓦检员,重大责任事故罪, 2.胡开亮,红土田煤矿采掘队队长,重大责任事故罪, 3.瞿金昌,红土田煤矿安全副矿长,重大责任事故罪, 4.丁现堂,红土田煤矿安全副矿长,重大责任事故罪, 5.敖泽,红土田煤矿安全副矿长,重大责任事故罪
6.钱朝义,红土田煤矿安全副矿长,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7.敖富,红土田煤矿机电副矿长(无安全工作资格证),重大责任事故罪,被 8.严邦进,红土田煤矿法定代表人,兼任矿长,重大责任事故罪, 9.王文建,主管红土田煤矿全矿安全生产工作(无矿长资格证)。重大责任事故罪, 10.钱小勇,红土田煤矿技术副矿长,重大责任事故罪, 11.陈洪瑞,红土田煤矿实际控制人。重大责任事故罪,
12.黄建华,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驻矿监督员。玩忽职守罪 13.王昌懿,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工会主席。滥用职权罪 14.胡松林,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副局长,滥用职权罪, 15.钱小万,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局长 滥用职权罪, 16.徐武嘉,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滥用职权罪,
建议给予29人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唐开荣,富源县委书记。党内警告
2.陈世禹,富源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行政记过
3、许玉红,富源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行政记大过
4.龙辉,富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行政记大过
5.杨经,富源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记过,免去副县长职务
6.黄波端,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行政记过
7.丁宪永,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行政记过
8.周国才,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安全科副科长、行政记大过
9.姜少云,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党支部书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
10.肖植礼,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行政记过
11.张骏,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后所镇国土分局局长,行政记大过
12.冯维刚,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行政记过
13.余侃,富源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科科长,行政记过
14.杨兴明,后所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
15.李邦稳,后所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行政记大过
16.尹奇卡,后所镇政府副镇长 行政记大过
17.谭智高,省工信委副调研员,红土田煤矿机械化提能改造项目验收负责人。行政记过
18.张智,云南地方煤矿事业局局长助理,采矿高级工程师,红土田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验收专家组组长。行政记过
因两起事故被建议处分的人员
范华平,曲靖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行政警告
20.许玉才,曲靖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行政警告
21.张镭,曲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分管煤炭工作。 行政记过
22.高红子,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行政记过
23.杨彬,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行政记大过
24.吕龙祥,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煤炭工业局技术负责人。 行政记过
25.查文革,曲靖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支队支队长。 行政记大过
26.张仕祥,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行政记过
27.傅云华,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行政记过
28.阳正林,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科科长, 行政记过
29.王云贵,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副局长。 行政记过(记者 庞继光)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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