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安县的请问2016年农村2016土地补贴政策的钱还有吗?

2016年农村土地支补钱给谁。卖地的还是买地的。有没有了?_百度知道
2016年农村土地支补钱给谁。卖地的还是买地的。有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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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优先支持谁,体现“谁多种粮食、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这部分补贴资金原则上以2016年的规模为基数,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这部分资金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承包方和受让方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上约定补贴条款的归属问题,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按合同条款处理、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如果是土地流转后种植的  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啦,就优先支持谁”,以及长年抛荒地,每年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中予以安排,原则上谁多种粮食、家庭农场,将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  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林地;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补贴资金都算上一亩地补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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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农安县国土资源局
农安县土地整治规划文本(年)
农安县土地整治规划
农安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十月
& 规划目的、任务和依据
一、规划目的
(一)指导和规范农安县土地整治工作;
(二)统筹安排全县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类土地整治活动;
(三)因地制宜地改善全县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四)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
(五)落实《长春市土地整治规划》分解到农安县的控制指标和实施项目;
(六)促进农安县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七)实现全县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综合提高。
二、规划任务
(一)评价上一轮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相关工作情况
(二)调查评价土地整治潜力
(三)调查基本农田整理条件
(四)提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五)确定土地整治项目规模、布局和时序
(六)进行资金供需分析和效益评价
(七)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八)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
三、规划依据
(一)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2号);
4、《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5、《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0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4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
9、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 [号);
10、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1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
12、《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二)吉林省及地方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划
1、《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2001年);
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2〕11号);
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土整发〔2012〕1号);
4、《长春市土地整治规划》(年);
5、《农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6、《农安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7、《农安县“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
8、《农安县“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
9、《农安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10、《农安县“十二五”牧业发展规划》。
&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一、规划范围
农安县县域全部土地,包括:农安镇、伏龙泉镇、哈拉海镇、靠山镇、开安镇、烧锅镇、高家店镇、华家镇、三盛玉镇、巴吉垒镇、前岗乡、龙王乡、三岗乡、万顺乡、杨树林乡、永安乡、青山乡、黄鱼圈乡、新农乡、万金塔乡、小城子乡和合隆镇共22个乡镇,以及洼中高农场、三盛玉林场、杨树林林场、小城子林场、空军靶场、波罗湖和两家子水库等7个县直单位。规划土地总面积公顷。
二、规划期限:2011~2015年,展望至2020年。
三、规划基准年:2010年。
规划背景与形势
& 自然条件
农安县地处松辽平原腹地,位于北纬43°55′至44°56′,东经124°32′至125°46′之间,南北长114.70km,东西宽97.70km,距长春市约60km。县境西临公主岭市与长岭县,南与长春市绿园区、宽城区相接,北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接壤、东北与扶余县隔第二松花江相望。
农安县地处松辽平原,地势平坦,西部和西北部略高,东北部略低,地貌类型以台地为主,大部分为海拔200~300m的台地平原,由于受浅谷和坳沟切割,地面呈波状起伏。县境东部为南北伸展的河谷;南部为松辽平原分水岭北坡;西部为台地平原区的南北向隆起带,在伏龙泉至新阳一线呈海拔250~260m的高台地,个别地方呈丘陵状态,高台地西缓东陡,东川下有波罗泡和洼中高等大片湖积平原,波罗泡以东还有元宝洼、敖宝图、莫波等几个大型湖泡,湖滨均有不同规模的湖滨平原;北部为松花江谷地,其平均海拔在140~150m。
农安县属东部季风区,中温带半湿润地区,具有明显的大陆性气候。主要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湿热多雨,秋季温和凉爽,冬季漫长寒冷,降雪稀少。年平均气温4.6℃,多年平均年降雨为516.9mm,降雨量的年内分配,多集中于六月至九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70%~80%。春雨少、春风大、蒸发强,是造成农安严重春旱的主要原因。在空间分布上,年降水量从东南向西北递减,最大水平距离仅80km,而雨量则相差125mm,达25%左右,水面蒸发量则由东南向西北递增,最高达1800mm。
全县土壤分布自东南向西北呈规律性变化。东部和南部黑土区以黑土为主,同时分布黑钙土、草甸土和冲积土;以中部黑土区为代表的广大台地地区,分布的主要为黄土沉积物母质的黑钙土在第四纪红色沉积层和白垩纪页岩露头的高台地分布黑钙土的各种不同成土母质的土属;北部松花江沿岸附近为钙土砂土区,是黑钙土与砂土相连的接合部,主要代表性土壤仍是黑钙土;台地上黑钙土成片分布,低平地分布盐化土壤和碱土。
农安县属平原坡水区,境内有第二松花江及其支流、伊通河、新开河等三条主要河流和波罗泡,敖包吐,元宝洼、莫波等四个较大的自然泡塘以及太平池,共青团,头道岗两家子等四座大中型水库为主要的水利资源。除一些闭流型的湖沼和部分河谷平原地下水径流条件较差外,大部分地区为台地,地下水径流通畅,水质一般较好(为重碳酸钙型水),分布范围占全县的一半以上。矿化度一般较低,多为淡水。在杨树林、高家店、黄金、巴吉垒等地分布有一定范围的弱碱性水。绝大部分属于适宜灌溉的好水。此外县内还分布有一定范围的肥水,有助于农业生产。
& 社会经济状况
农安县下辖农安镇、伏龙泉镇、哈拉海镇、靠山镇、开安镇、烧锅镇、高家店镇、华家镇、三盛玉镇、巴吉垒镇、前岗乡、龙王乡、三岗乡、万顺乡、杨树林乡、永安乡、青山乡、黄鱼圈乡、新农乡、万金塔乡、小城子乡和合隆镇共22个乡镇,376个行政村,5400多个自然屯。全县土地总面积公顷,2010年全县人口117.6万人,人口密度为217人/平方公里。
农安县201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33.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为68.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 %;第三产业增加值为94.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三次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8.4%、30.1%和41.5%,呈“三、二、一”结构类型。全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9835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5.0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4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72元。
农安县是农业大县,全县农业人口93.4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0%。乡村劳动力资源总量59.75万人,从业人员50.6万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人数为34.78万人,占农村从业人员总量的68.74%。2010年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128.0亿元。其中,种植业总产值54.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2.89%。2010年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6.54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2.40万公顷,粮食作物总产量331.0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58.7%。
农安县农业机械化生产条件较好,全县39.04万公顷的耕地中,机耕面积22.54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7.74%;机播面积20.89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3.51%。耕地有效灌溉面积较小,仅为3.87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90%。配套机电井2160眼,化肥施用量15.17万吨。
& 土地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0年全县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92%;园地面积110.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林地面积22344.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牧草地面积6229.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其它农用地面积23419.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0%;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5976.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7%;交通水利用地面积8014.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其它建设用地面积158.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水域面积16893.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2%;自然保留地面积29295.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见附表1)。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开发利用总体水平高
2010年,全县有荒草地、内陆滩涂、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等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39521.94公顷,已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公顷,土地开发利用率达到92.72%。除三盛玉镇、巴吉垒镇、万顺乡和县直单位外,其它各乡镇土地利用率都超过90%,大部分都在95%以上。
(二)土地垦殖率高,人均耕地面积大
全县土地平均垦殖率为77.57%,人均耕地面积4.98亩/人,远高于全国平均人均耕地面积(1.4亩/人)水平,在吉林省内县级行政区域(不包括地级城市市区)中,仅低于通榆县、镇赉县、前郭县、乾安县、农安县、长岭县、洮南市、敦化市,居第九位,在长春市所辖各县(市)中列第一位。
(三)以耕地为主体的农业用地利用结构
全县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等农业用地中,耕地占农用地总面积的比例高达93.16,林地、园地和草地合计仅占6.84%。耕地面积中绝大部分为旱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8.40%,水田和水浇地分布面积较少。
(四)基本农田面积大,保护率高
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为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6.76%。其中万顺乡,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96.57%,高家店镇、三盛玉镇、巴吉垒镇、黄鱼圈乡和万金塔乡的基本农田保护率都在90%以上,基本农田保护率最低的青山乡和合隆镇也在70%以上。
(五)以村庄用地和农村道路用地为主体的乡村建设用地结构
全县建设用地结构中,村庄建设用地和农村道路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62.83%和23.87%,两者合计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6.70%。
三、土地利用问题
(一)土地盐碱化
受气候,地貌,以及人类活动,以及地表水、地下水的双重交替作用影响,土地盐碱化成为本县所面临的最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土地盐碱化会降低土壤有机质含量,降低土壤营养条件,影响土壤理化性质,毒害作物细胞。导致作物生长不良,造成作物缺苗、减产、死亡,严重影响农业生产,阻碍对土地的利用。
(二)水、气、热分布不均衡
农安县属大陆性季风区,雨、热月际分布较不均衡,降水集中于4~9月,春季4~5月降水变率最大,易出现春旱。同时农安年降水量从东南向西北递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生产与土地利用。
(三)土地退化严重
由于化肥投入增多,有机肥投入减少,秸杆、根茬大部分做为烧柴,归还土壤的比率较低,土壤有机质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同时土壤物理性状变坏,土壤明显板结,通透性变差。此外,土壤沙化、碱化在不断扩大,耕地质量明显下降。随着化肥、农药及地膜用量的增大,土壤污染日趋严重。
(四)农业用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
作为农业大县,特别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农业资源日趋紧缺,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水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剧,农业生态环境脆弱,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因素。
& 上轮规划实施效果与存在问题
一、上轮规划实施效果
上一轮规划确定的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的目标为9584.05公顷,规划期内实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的耕地面积是6139.57公顷,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64.06%。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1213.72公顷,规划期内增加的耕地面积指标除满足省市统一调配的耕地指标外,全县实现占补平衡有余992.68公顷。
上轮规划期内,农安县共开展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3项,项目总规模达到29629.66公顷,项目总投资6197.89万元,新增耕地面积6139.57公顷。
二、上轮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目标单一
2002年全国各地围绕补充耕地面积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规划的目标定位主要围绕补充耕地面积开展。农安县规划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规划的主要目标就是补充耕地指标,增加耕地面积,目标相对单一。对耕地质量的提高,尤其是基本农田质量的提高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协调发展没有足够重视。
(二)对农村居民点整理重视不够
上轮规划中对耕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都安排规划指标,对农村居民点未安排规划指标和规划项目。从农安县农村居民点现状和人均面积上看,农安县居民点整治潜力较大,随着农村城镇化发展,农村人口集中化是未来农村社会发展的主要趋势。因此如何加强农村居民点整治,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特别是在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应足够重视这方面的潜力。
(三)土地复垦实施力度不够
从上轮规划中确定的土地复垦增加耕地面积规划指标为698.66公顷,在规划期内,全县实施的整理项目主要集中在农用地整理和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上,土地复垦项目基本没有实施,尤其是农村砖瓦窑复垦完成很少。
土地整治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土地整治面临的外部机遇
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农村小城镇的发展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是目前我国第一个国家批准实施的沿边开发开放区域,农安县被列入开发开放先导区规划范围,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将对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全国的土地整治规划中,农安县已经被列入全国土地开发的重点区域,随着国家对土地开发整治投入的不断增加,农安县也将获得国家、吉林省和长春市对土地开发整治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农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刚要》提出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重点打造一个中心(农安镇)、“五个特色城镇”(把合隆镇打造成长春市的卫星城,把烧锅镇打造成加工特色园区,把伏龙泉、哈拉海、靠山打造成特色城镇)的城镇空间发展战略,同时实施田园小镇建设,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为今后的城乡建设用地整治和农用地整治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土地整治面临的挑战
未来十年,随着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土地整治规划的地位、作用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土地整治将向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方向发展,并与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改造旧村庄,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另外改变城镇粗放用地现状,加快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盘活城镇存量土地的将日益成为土地整治的新领域,解决增量和存量的关系。
土地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较长。特别是包括村庄整治的土地整治项目,要统筹解决土地整理复垦、拆迁安置补偿、居民点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的资金,都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在实施中,土地整治资金普遍以政府投入为主,作为农业大县的农安县, 2010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7.25亿元,对于支撑今后土地整治实施,资金相对薄弱。
农安县农业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土地资源退化、土地盐碱化、土地污染以及旱涝灾害。农安县未利用土地资源比较丰富,土地开发潜力较大,随着土地开发力度的提高,必将对土地开发整治生态环境水平和技术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土地整治规划原则与目标
& 土地整治规划原则
一、依法依规,科学规划,切实保护耕地,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提高耕地质量。
二、坚持因地制宜,切实保护农安县农业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注重规划的可实施性。
三、落实吉林省和长春市土地整治规划分解到农安县的规划控制指标,完成农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土地整治项目和增加耕地面积指标。
四、政府部门合作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坚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 土地整治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全面改善农安县农业生产环境,节约与集约城镇建设用地,提高基本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程度和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增加耕地面积,保障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具体目标
(一)规划期内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20583.40公顷;完成农用地整治规模13390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1900公顷;土地复垦规模160公顷;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规模5900公顷。
(二)规划期内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6560.00公顷。其中: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830.0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面积140.00公顷;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面积5590.00公顷。
(三)规划期内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总规模1880.00公顷。其中拆旧区规模1090公顷(包括农村居民点拆旧区1020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拆旧区70.00公顷);建新区规模790公顷。
(四)通过农用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使整治区耕地质量提高一个利用等级。
三、主要规划指标
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2。
土地整治任务
&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积
规划期内全县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22517.40公顷。其中:通过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83.40公顷;通过其他农用地整治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000.00公顷;稍加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1934.00公顷;认定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7000.00公顷。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空间布局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布局在龙王乡(翁克村、太平池村、同心村、沙岗村、大兴堂村)。
农用地整治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布局在万顺乡(榆树村、庆丰村);新农乡(平安堡村、历家坨子村、大房身村);高家店镇(刘家店村、田家油坊村);万金塔乡(黄家堡子村、德太兴村、天吉王村);烧锅镇(天兴村、新立村、新城村、前进村、东风村);三岗乡(山头村、兴隆村、光复村、胜家村);龙王乡(一心村、永久村);。
稍加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布局在黄鱼圈乡(潘家坨子村、黄鱼圈村、八里营子村、连三坑村、天启王村、六里半村、三盛永村)、开安镇(齐家店村、林家村、隆胜村、山后村、刘家村、石场村、三合屯村、柳树洼子村、库尔金堆村、新开河村)、靠山镇(靠山村、后岭村、齐家屯村、头道沟村、史家屯村)、青山乡(松花江村、青山口村、柳条沟村)、小城子乡(光明村、菜园子村、草原站、潘家屯村);三盛玉镇(解放村);华家镇(亮衣门村、双河川村);万顺乡(万顺村、光辉村);新农乡(三门徐村、江家旺村);高家店镇(于家围子村、V家屯村);哈拉海镇(程家坨子村、姜家坨子村);农安镇(三宝村、榛柴岗村、西赵家沟村、四马架村、咸家村)。
认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布局在黄鱼圈乡潘家坨子村、黄鱼圈村、连三坑村、天启王村、六里半村、三盛永村、钓鱼台村,开安镇开安村、万宝村、新开河村、西沟村、孙家屯村,靠山镇齐家屯村、头道沟村、史家村、圣水泉村、腰窝堡村,青山口乡二道沟村、魏家岭村、青山乡人民政府、南台子村、大榆树村,小城子乡镇江口村、李林通村、西王家村。
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求
田块集中连片,平整、规则,耕作区内无零星分散建筑物、无废弃地、无闲散地。耕作层厚度达到30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cm以上,土壤理化指标应满足作物高产稳产要求。田块规格和平整度应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要求。
基本农田排灌水利设施符合机耕作业和农作物生长用水的要求。灌溉保证率水田不低于70%,水浇地不低于50%,旱地不低于75%。满足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农田面积比例不低于90%。农田水利设施保证排涝需要,排涝不低于10年一遇。 水源地势低无自流灌溉条件或采用自流灌溉不经济时,修建机井、泵站等。机井泵站等工程宜采用专用直配输电线路供电。
农田道路形成网络,田间道路通达,道路布局合理,适应耕作和田间管理要求。依据现有的交通设施,修整或补充农田机耕道路,满足区域内农民生产、生活以及农业机械作业对农田道路的要求。
农田防护林建设根据田、水、路、村的实际情况,将农田防护林的主要林带配置成网格,形成农田林网化,以此为骨架,建成一个完整的平原森林植物体系,形成一个即有综合生态防护功能,又符合农作物生长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补充耕地任务
一、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 (一)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830公顷。本规划期末到2020年,农用地整理以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用地生产条件为主,不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标。
&&& (二)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空间布局
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主要布局在万金塔乡(黄家堡子村、德太兴村、天吉王村、五里堡子村);高家店镇(刘家屯村、田家油坊村、下甸子村、大洼子村);新农乡(平安堡、历家坨子、大房身村、四平街村、源成功村、永祥龙村);烧锅镇(天兴村、新立村、新城村、前进村、东风村);小城子乡(光明村、菜园子村、草原站、潘家屯村);开安镇(齐家店村、林家村、隆胜村、山后村、刘家村、石场村、三合屯村);青山乡(松花江村、青山口村、柳条沟村);黄鱼圈乡(潘家坨子村、黄鱼圈村、八里营子村、连三坑村、天启王村、六里半村、三盛永村);靠山镇(靠山村、后岭村、齐家屯村、头道沟村、史家屯村);合隆镇(邓家屯村、赵粉坊村);伏龙泉镇(东甸子村、顺山村、福增永村);前岗乡(义合村、永德村)。
(三)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措施
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与高标准基本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主要通过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和农用地整治项目实施。
二、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一)土地复垦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内复垦土地面积160.00公顷,增加耕地面积140.00公顷。到2020年,全市837.92公顷需要复垦的工矿用地全部复垦。
(二)土地复垦补充耕地空间布局
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复垦项目补充耕地主要布局在农安镇(农安镇、太平岭村、红卫村、五道沟村、东赵家沟村、两家子村、放牛沟村、三宝村、榛柴岗村、前唐家村、三家子村、獾子洞村、滨河村、南关村、西赵家沟村、十里堡村);伏龙泉镇(龙泉村、房身沟村、兴隆村、东榛柴村、同盟村、红心村、朝阳村、保卫村);哈拉海镇(哈拉海镇、榆树村、韩达营子村、二道沟村、双山村、哈拉海村、火石岭子村、柴岗村、红旗村);开安镇(许马三家村、山东窝堡村、万宝村、新开河村、三合屯村、刘家村、山后村、柳树洼村、陈家窝堡村、老程窝堡村、上台子村);靠山镇(靠山镇、后岭村、卧牛石村);烧锅镇(烧锅镇、东兴村、互助村、新城村、新兴村、天兴村、前进村);高家店镇(下甸子村、孙碗铺村、高家店村、太平岭村、大洼子村、于家围子村);华家镇(华家镇、团山村、金山村、望龙村、赵家店村、华家站村);三盛玉镇(三盛玉镇、辛店村、四道岗村);巴吉垒镇(麻花店村、东铁村、西铁村、太平山村、洼中高村、黄金村);前岗乡(前岗村、双马村、双庙村、王家村、永德村、义和村);龙王乡(龙王乡、新民村、小榆树村、崔家桥村);三岗乡(光荣村、永远村、三岗村、山头村、固守村);万顺乡(万顺村、榆树村、大成村);杨树林乡(青年一队砖厂、东白令村);永安乡(永安乡、羊营子村、巨宝村、永安村);青山乡(唐家村、兴龙岭村、青山口村、二道沟村);黄鱼圈乡(黄鱼圈村、天启王村、钓鱼台村、单家店村);新农乡(平安堡村、黄花岗村、新农村、三门徐村、西窝堡村);万金塔乡(德太兴村、五里堡子村、苇子沟村);小城子乡(小城子村、西王家村);合隆镇(八家子村、白家营村、战家村、苇家窝堡村、红星村、放牛村、烧锅局村、孙菜园子村、孙家窝堡村、赵粉房村、国家屯村、谷家岭村、邓家屯村、烧锅岭村、朱园子村)。
(三)土地复垦补充耕地措施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生产建设损毁土地应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进行复垦。农安县各乡镇砖瓦窑复垦义务人为权利主体单位,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复垦项目应达到《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
&&& 三、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
(一)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内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5900.00公顷,补充耕地面积5590.00公顷。从土地生态环境出发,到2020年,要适度缩小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规模。
(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空间布局
规划期内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主要布局在龙王乡(翁克村、太平池村、同心村、沙岗村、永久村、大兴堂村、一心村);哈拉海镇(兴隆堡村、刘家店、柴岗村、顺利村、红旗村、金大房子村、东明村、姜家坨子村、孙家炉村、二道沟村);农安镇(广兴店村、太平岭村、长山堡村、铁西村、四马架村、放牛沟村、西五里界村、东赵家沟村、东五里界村、兴隆镇村、后山村、红卫村、新立堡村、潘家岭村、周家园子村、五道沟村);三岗乡(光荣村、大房村、山头村、兴隆村、光复村、盛家村);万顺乡(榆树村、庆丰村、新建村、光辉村、万顺村、丰收村、畜牧场、大成村、平山村、利民村);杨树林乡(西白令村、红光村);巴吉垒镇(东铁村、太平山村、元宝沟村、四合村、双榆树村、上河村、太河村、南洼子村、黄金村、和平村、孟城村、建设村);永安乡(羊营子村、永安村、永平村);华家镇(毕家店村、松柏村、望龙村、迟家村、沈家村、站家村、团山村);三盛玉镇(解放村、三盛玉村、向阳村、宏山村、头道岗村、长江村、原野村)。
(三)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措施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应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要形成一定规模,实行成片开发,开发补充的耕地质量要达到开发区域耕地质量的平均水平。规模较小的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可结合农用地整治项目进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
规划期内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总规模1880公顷。其中:拆旧区规模1090公顷(包括农村居民点拆旧区规模1020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拆旧区规模70公顷);建新区规模790公顷。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空间布局
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居民点拆旧区布局在合隆镇(陈家店村、谷家岭村);农安镇(三宝村、榛柴岗村、前唐家村、农安堡村、十八家子村、獾子洞村、滨河村、优胜村、三家子村、曹家岗子村、魏家村、闫家村、新立堡村、潘家岭村)。建新区主要合隆镇和农安镇规划允许建设区域,安置区布局在建新区内。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实施措施
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扎实稳步地进行改造建设,杜绝盲目推行、大拆大建等现象。农村居民点整治要充分尊重土地所有者的权益,不得侵犯农民的产权。整理项目透明、公开,随时接受农民的监督。在整理过程中,要给予农民实惠,注重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并保证农民生活质量不降低。对于整理过程中对农民造成的损失要给予公平的补偿。在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民主协商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特别是对村庄合并、兼并、拆迁涉及村民利益的大事,应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对于复垦后不适合作物耕种的土地,要合理利用,安排其他农业设施,维护农村生态系统。
土地生态环境整治
以“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绿色农安”为目标,结合农业产业化要求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要求,使生态用地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相互协调,扩展城乡生产与生活绿色开放空间。保护县域内的湿地资源特别是波罗湖自然保护区,改善县域生态环境。
加强县域田、水、林、路、沟、壑、荒等资源的综合开发治理,重点加强波罗湖湿地绿化、环城绿化带建设、国道绿化带建设、地区边界防风御沙林工程、江河堤防绿化工程、残次林更新改造工程、村屯绿化工程、草原绿化工程、三荒四旁绿化工程和苗木基地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提高县域森林覆盖率。
三、加强河湖湿地的生态环境整治
加强对盐碱化比较严重的波罗湖、莫波泡子、老雁坑一带闭流区的治理,以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建设为重点,退耕还林,提高保土蓄水能力。对县域内的松花江、伊通河、波罗湖、二水库(两家子水库和太平池水库)、六个乡镇(农安镇、合隆镇、哈拉海镇、华家镇、伏龙泉镇、靠山镇),生态环境保护要以控制水土流失及土壤沙化、碱化、盐渍化和草场退化为主。
四、构建城乡绿色生态空间
因地制宜构建生产性用地生态功能空间,对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不同区位的土地实行不同的管制政策,充分发挥耕地、园地、林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的综合功能,拓展农业生产,形成多样化的城乡绿色生态空间。
土地整治项目
土地整治项目确定原则
一、落实长春市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区土地整治基础条件好,潜力大,分布相对集中
三、预期效益明显,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四、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六、土地整治项目区设置不打破行政村界线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一、 项目规模&
规划期内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9项,项目总规模22033.25公顷,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583.40公顷,土地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5824.76公顷。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布局在龙王乡、三岗乡、万金塔乡、哈拉海镇、农安镇、高家店镇、万顺乡、新农乡、烧锅镇。项目建设期限为2-3年,项目总投资39659.84万元。具体见附表5.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
1、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力度,建设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生产能力。
2、通过对农用地、未利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理开发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3、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土地流转,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积极引导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创业增收。
(二)建设要求
1、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要求,由项目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农安县人民政府实施监管。
2、严格项目质量管理。加强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选址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竣工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3、加强对新增耕地项目的后期管理,落实后期管护费用,实行耕种补助制度,对新垦耕地实行种植、培肥、养护补助,补助资金和后期管护费用纳入开发项目成本预算,防止新增耕地抛荒。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农用地整治项目
一、 项目规模&
规划期内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农用地整治项目8项。其中:稍加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2项,项目规模15151.16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1934.00公顷,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积1033.59公顷;农用地整治项目3项,项目规模301.08公顷,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积75.27公顷。
二、项目布局、时序和资金安排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农用地整治项目布局在小城子乡、开安镇、青山乡、黄鱼圈乡、靠山镇、合隆镇、伏龙泉镇、前岗乡、三盛玉镇、华家镇、万顺乡、新农乡、高家店镇、哈拉海镇和农安镇。项目建设期限为1-2年。项目总投资16158.09万元。具体见附表5。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
1、建设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生产能力。
2、通过对项目区基本农田、农村道路、沟渠以及闲散未利用地统一规划,提高耕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二)建设要求
1、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要求,由项目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农安县人民政府实施监管。
2、严格项目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3、加强对新增耕地项目的后期管理,落实后期管护费用,保证建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和新增耕地面积质量持续。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一、 项目规模&
规划期内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4项,项目总规模1030.88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599.59公顷。
二、项目布局、时序和资金安排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布局在杨树林乡、开安镇、龙王乡和哈拉海镇。项目建设期限1-3年。项目总投资6185.28万元。具体见附表5。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
1、对自然村和散居户逐步开展“并村入镇”;对布局混乱分散、民宅老化且建设无序、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偏大、基础设施薄弱的村庄,按照村镇规划,逐步整合到中心村。
2、对零散户、独居户等由政府组织分批迁建到附近城镇或中心村。在农村居民点建设过程中,对道路、沟渠等配套设施的维护,要求按照当地城镇标准纳入各乡镇政府财政预算或是村统筹范围进行统一管护。
3、对人口迁出的农村居民点或者不能全部迁出但整理潜力大、整理条件好的农村居民点要进行复耕,增加耕地面积。
(二)建设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领导负责,国土、农办、财政、建设、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项目建设进程。充分尊重当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法保护农民的财产收益与处置权。在项目运作、旧房拆除、新居建设等方面提供多种选择,并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对居民点整治的意见,并依法签订协议。
3、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在实施农村居民点的拆迁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土地复垦项目
一、 项目规模&
规划期内安排土地复垦项目22项,项目总规模837.92公顷,土地复垦增加耕地面积683.41公顷。
二、项目布局、时序和资金安排
土地复垦项目在农安县全部22个乡镇均有布局。项目建设期限为1-2年。项目总投资3877.00万元。具体见附表5。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
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对需要复垦的工矿废弃地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复垦为耕地,增加耕地面积。
(二)建设要求
1、生产建设损毁土地应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进行复垦。农安县各乡镇砖瓦窑复垦义务人为权利主体单位,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
2、土地复垦应当与生产建设统一规划。有土地复垦任务的企业应当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建设计划,在征求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3、土地复垦项目应达到《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
一、 项目规模&
规划期内安排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5项,项目总规模4226.61公顷,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3719.42公顷。
二、项目布局、时序和资金安排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布局在杨树林乡、永安乡、巴吉垒镇、华家镇、三盛玉镇。项目开发期限为1-2年。项目总投资6339.93万元。具体见附表5。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
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增加耕地面积。
(二)建设要求
1、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应形成一定规模,一般不小于30亩,且集中连片。
2、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应与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防护林设施建设相结合。
3、加强项目建设的后期管护。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一、 项目规模&
规划期内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项,项目总规模1880公顷,其中拆旧区1090公顷(包括农村居民点拆旧区规模1020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拆旧区规模70公顷);建新区790公顷。
二、项目布局、时序和资金安排
农村居民点拆旧区与工矿废弃地复垦拆旧区布局在合隆镇的陈家店村、谷家岭村;农安镇的三宝村、榛柴岗村、前唐家村、农安堡村、十八家子村、獾子洞村、滨河村、优胜村、三家子村、曹家岗子村、魏家村、闫家村、新立堡村、潘家岭村。建新区主要布局在农安镇和合隆镇规划区范围内。安置区主要布局在农安镇和合隆镇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域。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项目总投资7448.04万元。具体见附表6。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
1、完成建新区土地征用、安居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对西辽河东侧废弃大堤复耕。
3、完成农村居民点拆旧区居民安置,对拆旧区居民点复耕。
(二)建设要求
1、增减挂钩项目必须遵守“先安置、后拆迁;先复耕、后使用”的原则,要充分考虑经济困难户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2、维护农民利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
3、拆旧区整理后复耕的土地应达到当地一般基本农田质量标准。
土地整治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价
& 土地整治投资估算及筹资渠道
一、投资估算
&总投资估算总额为66516.15万元。其中,农用地整治投资49965.15万元;土地复垦投资576万元;宜农未利用地开发投资8850万元;农村居民点整治投资7125万元。
二、筹资渠道
(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规划期内预计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9600万元,专款用于土地开发整治活动。
(二)耕地开垦费。预计规划期内农安县可收取的耕地开垦费为5400万元。
(三)土地复垦费。预计规划期内可支配土地复垦费为万元。
(四)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规划期内农安县可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为万元。
(五)争取国家、吉林省和长春市的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支持万元。
(六)农业、水利、农发等相关部门的配套资金。
(七)企业、个人筹资主要通过市场引导、政策扶持鼓励企业、个人投资土地整治工作。
土地整治效益
一、土地整治经济效益
(一)新增耕地年产值为9269.28万元,年纯收益约为6488.50万元;通过农用地整理提高耕地产量,年增产值为782.40万元,年纯收益可增加547.68万元。年增产值合计为10051.68万元,年增加纯收益合计7036.18万元。
(二)投入产出比为6.62(总投资/年增产值)。
(三)静态投资回收期为9.45年(总投资/年增纯收益)。
二、土地整治社会效益
(一)完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带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土地整治,完善农业生产设施,有利于农业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方向发展,有效地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土地整治,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经营规模化,使其区位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同时通过增强农民科技意识,有利于提高项目区农业机械化水平,从而进一步降低农民的经营成本与风险,增加农民收入。至规划期末,因新增耕地和提高现有耕地质量年新增纯收益为7036.18万元,全市人均年增收59.83元,农业人口人均增收75.27元。
(三)增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通过整治,项目区的农田道路、排灌设施将全部配套,土地得到最大限度的平整,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也将有很大的提高。规划实施后,良好的示范效应将进一步使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利于增进广大农民对土地整治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四)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耕地面积的增加、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为项目区内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通过土地整治,能够理顺土地权属关系,将减少今后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种纠纷,有利于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保持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按照农安县目前劳均耕地负担量(0.64公顷/人),土地开发整理后新增耕地可相当于安置农业劳动力10250人。
三、土地整治生态效益
(一)土地整治的生态效益影响评价主要从土地平整工、农田水利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农村道路工程等方面实施过程实施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评价。各项工程的实施对土地微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但通过土地整治活动的各项工程对农安县生态环境整体影响的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
(二)农田排灌工程可以提高整治区域灌溉保证率和降低洪涝灾害,良好的土壤排水系统可以带走土壤中多余的盐分,土壤的盐渍化得到缓解,使土壤的物理性质得到改善;排水良好的土壤不易受到侵蚀,而且限制了排水洼地的范围,减少了水饱和土壤的面积,可以减轻内涝的危险。
(三)农田防护林的建设可以改善农田小气候。农田防护林带能够降低风速,减少水分蒸发,改善农田小气候。田、水、林、路,统一规划。在部分田间道、生产路及排水沟两侧种植防护林,植被覆盖率提高,进一步提高了防风固沙、防治水土流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了项目区内土地水侵、风蚀、水土流失的可能,同时可以起到调节气温,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
&&& (四)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通过农田防护林、田间灌排系统、田间道路以及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等工程的建设,把项目区建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的农田生态系统。旱、涝、风、洪、盐碱等灾害可以从根本得到抑制。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行政管理措施
一、提高各级领导和群众对土地整治工作的认识。加强土地整治的宣传工作,争取全社会对土地整治工作的支持。
二、建立、健全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县镇(乡)政府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领导小组并在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规划的实施。
三、严格依据本规划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事土地整治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四、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认真落实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制定土地整治年度实施计划,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
五、建立有效的土地整治监督机制。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土地整治年度实施计划,定期对项目进度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理清土地权属关系,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利益,充分调动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积极性。
工程技术措施
一、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节水技术,有效利用水资源。因地置宜地采用微灌、喷灌和滴灌等节水技术,以暗渠替代明渠,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二、修建蓄水工程,拦蓄地表水,配套田间节水灌溉系统。
三、加大旧城区及“空心村”的改造力度,提高农村和城镇土地利用率。迁村并点或实施村庄改造,以楼房代替平房,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居住环境质量。
四、强化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工程必需通过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实行业主负责制与政府督导制相结合,以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在土地开发整理实践中,要不断探索具有地方特设的新的土地开发整理机制。
法律政策及经济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土地整治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保障企业和个人进行土地整治的合法权益。
二、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开发整理资金筹措机制,采取政府搭桥、市场运作、业主开发的模式,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土地整治。
三、建立土地整治专项基金。把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和农水林部门的资金补助集中起来,作为基金的固定来源。另外地方财政补贴、土地增值税和土地收购储备经营收入可提取适当比例纳入土地开发整治基金。
四、建立以地养地、利用收益资金进行土地整治的机制。对于“四荒”可延长使用期或承包期,由土地开发的业主进行投资,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可以继承、转让、抵押,但业主必须服从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和工程质量完成土地整治工程。
五、建立土地整治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对于土地整治中成绩显著的乡镇,在安排下年度建设用地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优先考虑作为奖励;对于没有完成年度土地整治计划或不按规划要求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原则上不安排下年度的建设用地。
附表1&& 农安县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附表2&& 农安县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
附表3&& 农安县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
附表4&& 农安县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附表5&& 农安县土地整治项目表
附表6&& 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表
附图1& 农安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2& 农安县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附图3& 农安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附图4& 农安县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附图5& 农安县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
附图6& 农安县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
附图7& 农安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8& 农安县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
附图9& 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整治增减挂钩项目规划图
附表1& 农安县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面积(公顷)
天然牧草地
人工牧草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
水工建筑用地
冰川及永久积雪
设施农业用地
附表2& 农安县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经整理的基本农田耕地质量提高程度
一个利用等级
补充耕地总量
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宜耕后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
附表3& 农安县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
&&&&&&&&&&&&&&&&&&&&&&&&&&&&&&&&&&&&&&&&&&&&&&&&&&&&&&&&&&&&&& 单位:公顷
高标准基本农田
补充耕地面积义务量
补充耕地任务量
注:补充耕地义务量是指按照“占补平衡”原则,依据已经批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末本行政辖区内建设需要占用的耕地面积作为补充耕地规模;补充耕地任务量是指县级规划分解到乡镇级行政区的补充耕地的面积。
附表4& 农安县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 &&&&&&&&&&&&&&&&&&&&&&&&&&&&&&&&&&&&&&&&&&&&&&&&&&&&&&&&&&&&&&&&单位:公顷
农用地整理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可补充耕地
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
可补充耕地面积
附表5& 农安县土地整治项目表
&&&&&&&&&&&&&&&&&&&&&&&&&&&&&&&&&&& &&&&&&&&&&&&&&&&&&&&&&&&&&&&&&&&&&&&&&&&&&&&&&&&&&&&&&&&&&&&&&&&&&&&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规模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龙王乡农用地综合整治开发项目
翁克村、太平池村、同心村、沙岗村、永久村、大兴堂村、一心村
土地综合整治
三岗乡农用地综合整治开发项目
光荣村、大房村、山头村、兴隆村、光复村、盛家村
土地综合整治
万金塔乡农用地综合整治开发项目
黄家堡子村、德太兴村、天吉王村、五里堡子村
土地综合整治
哈拉海镇农用地综合整治开发项目
兴隆堡村、刘家店、柴岗村、顺利村、红旗村、金大房子村、东明村、姜家坨子村、孙家炉村、二道沟村
土地综合整治
农安镇农用地综合整治开发项目
广兴店村、太平岭村、长山堡村、铁西村、四马架村、放牛沟村、西五里界村、东赵家沟村、东五里界村、兴隆镇村、后山村、红卫村、新立堡村、潘家岭村、周家园子村、五道沟村
土地综合整治
高家店镇农用地综合整治开发项目
刘家屯村、田家油坊村、下甸子村、大洼子村
土地综合整治
万顺乡农用地综合整治开发项目
榆树村、庆丰村、新建村、光辉村、万顺村、丰收村、畜牧场、大成村、平山村、利民村
土地综合整治
新农乡农用地综合整治开发项目
平安堡、历家坨子、大房身村、四平街村、源成功村、永祥龙村
土地综合整治
烧锅镇农用地综合整治开发项目
天兴村、新立村、新城村、前进村、东风村
土地综合整治
续附表5& 农安县土地整治项目表
&&&&&&&&&&&&&&&&&&&&&&&&&&&&&&&&&&&&&&&&&&&&&&&&&&&&&&&&&&&&&&&&&&&&&&&&&&&&&&&&&&&&&&&&&&&&&&&&&&&&&&&&&& 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规模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小城子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光明村、菜园子村、草原站、潘家屯村
稍加整治高标准
开安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齐家店村、林家村、隆胜村、山后村、刘家村、石场村、三合屯村、柳树洼子村、库尔金堆村、新开河村
稍加整治高标准
青山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松花江村、青山口村、柳条沟村
稍加整治高标准
黄鱼圈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潘家坨子村、黄鱼圈村、八里营子村、连三坑村、天启王村、六里半村、三盛永村
稍加整治高标准
靠山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靠山村、后岭村、齐家屯村、头道沟村、史家屯村
稍加整治高标准
合隆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邓家屯村、赵粉坊村
农用地整理
伏龙泉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东甸子村、顺山村、福增永村
农用地整理
前岗乡农用地整理项目
义合村、永德村
农用地整理
杨树林乡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
农村居民点整理
开安镇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
农村居民点整理
龙王乡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
于家洼子村
农村居民点整理
续附表5& 农安县土地整治项目表
&&&&&&&&&&&&&&&&&&&&&&&&&&&&&&&&&&&&&&&&&&&&&&&&&&&&&&&&&&&&&&&&&&&&&&&&&&&&&&&&&&&&&&&&&&&&&&&&&& &&&&&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规模
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规模
哈拉海镇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
金大房子村、纪家油坊村、双山村、榆树村、程家坨子村、程家窝堡村、二道沟村、孙家炉村、新兴村、三道沟村、姜家坨子村、韩达营子村、车站村、哈拉海村、头道沟村、东方红村、红旗村、柴岗村、创业村、顺利村、东明村、刘家店村、火石岭村、兴隆堡村、六马架村
农村居民点整理
农安镇土地复垦项目
镇区、太平岭村、红卫村、五道沟村、东赵家沟村、两家子村、放牛沟村、三宝村、榛柴岗村、前唐家村、三家子村、獾子洞村、滨河村、南关村、西赵家沟村、十里堡村
伏龙泉镇土地复垦项目
龙泉村、房身沟村、兴隆村、东榛柴村、同盟村、红心村、朝阳村、保卫村
哈拉海镇土地复垦项目
哈拉海镇、榆树村、韩达营子村、二道沟村、双山村、哈拉海村、火石岭子村、柴岗村、红旗村
开安镇土地复垦项目
许马三家村、山东窝堡村、万宝村、新开河村、三合屯村、刘家村、山后村、柳树洼村、陈家窝堡村、老程窝堡村、上台子村
靠山镇土地复垦项目
靠山镇、后岭村、卧牛石村
烧锅镇土地复垦项目
烧锅镇、东兴村、互助村、新城村、新兴村、天兴村、前进村
高家店镇土地复垦项目
下甸子村、孙碗铺村、高家店村、太平岭村、大洼子村、于家围子村
华家镇土地复垦项目
华家镇、团山村、金山村、望龙村、赵家店村、华家站村
续附表5& 农安县土地整治项目表
&&&&&&&&&&&&&&&&&&&&&&&&&&&&&&&&&&&&&&&&&&&&&&&&&&&&&&&&&&&&&&&&&&&&&&&&&&&&&&&&&&&&&&&&&&&&&&&&&& &&&&&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规模
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规模
三盛玉镇土地复垦项目
三盛玉镇、辛店村、四道岗村
巴吉垒镇土地复垦项目
麻花店村、东铁村、西铁村、太平山村、洼中高村、黄金村
前岗乡土地复垦项目
前岗村、双马村、双庙村、王家村、永德村、义和村
龙王乡土地复垦项目
龙王乡、新民村、小榆树村、崔家桥村
三岗乡土地复垦项目
光荣村、永远村、三岗村、山头村、固守村
万顺乡土地复垦项目
万顺村、榆树村、大成村
杨树林乡土地复垦项目
青年一队砖厂、东白令村
永安乡土地复垦项目
永安乡、羊营子村、巨宝村、永安村
青山乡土地复垦项目
唐家村、兴龙岭村、青山口村、二道沟村
黄鱼圈乡土地复垦项目
黄鱼圈村、天启王村、钓鱼台村、单家店村
新农乡土地复垦项目
平安堡村、黄花岗村、新农村、三门徐村、西窝堡村
万金塔乡土地复垦项目
德太兴村、五里堡子村、苇子沟村
小城子乡土地复垦项目
小城子村、西王家村
续附表5& 农安县土地整治项目表
&&&&&&&&&&&&&&&&&&&&&&&&&&&&&&&&&&&&&&&&&&&&&&&&&&&&&&&&&&&&&&&&&&&&&&&&&&&&&&&&&&&&&&&&&&&&&&&&&& &&&&&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规模
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规模
合隆镇土地复垦项目
八家子村、白家营村、战家村、苇家窝堡村、红星村、放牛村、烧锅局村、孙菜园子村、孙家窝堡村、赵粉房村、国家屯村、谷家岭村、邓家屯村、烧锅岭村、朱园子村
杨树林乡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西白令村、红光村
宜耕未利用地开发
永安乡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羊营子村、永安村、永平村
宜耕未利用地开发
巴吉垒镇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东铁村、太平山村、元宝沟村、四合村、双榆树村、上河村、太河村、南洼子村、黄金村、和平村、孟城村、建设村
宜耕未利用地开发
华家镇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毕家店村、松柏村、望龙村、迟家村、沈家村、站家村、团山村
宜耕未利用地开发
三盛玉镇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解放村、三盛玉村、向阳村、宏山村、头道岗村、长江村、原野村
宜耕未利用地开发
三盛玉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稍加整治高标准
华家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亮衣门村、双河川村
稍加整治高标准
万顺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万顺村、光辉村
稍加整治高标准
新农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三门徐村、江家旺村
稍加整治高标准
高家店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于家围子村、V家屯村
稍加整治高标准
哈拉海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程家坨子村、姜家坨子村
稍加整治高标准
农安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三宝村、榛柴岗村、西赵家沟村、四马架村、咸家村
稍加整治高标准
附表6& 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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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区(包括安置区)
合隆镇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项目
陈家店村、谷家岭村
合隆镇规划允许
农安镇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项目
三宝村、榛柴岗村、前唐家村、农安堡村、十八家子村、獾子洞村、滨河村、优胜村、三家子村、曹家岗子村、魏家村、闫家村、新立堡村、潘家岭村
农安镇规划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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