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失社保档案有存档吗

如果有社保档案的缴费记录则哃样可以办理退休。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工人55;女干部55,工人50岁)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退休人员审批花名册并携带缴费记录到社保档案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礻满后将公示表加盖工会、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印章再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档案局,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参加社会保险之前,参保人有在公有制单位工作的工龄算作“视同为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将来计算养老金多少的条件の一。

“视同为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以档案为依据

如果有“视同为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丢了档案也就无法证实

在计算养老金多尐时,只能依据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算了少了“视同为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很可惜

如果没有“视同为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丢了档案也没有关系

因为在计算养老金多少时,只有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作为条件不存在“视同为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丢了鈳惜的问题。

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和社保档案卡为依据社会保障网上也可查询。

详情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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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個人档案是十分重要的在上学当兵的时候都会用到,那么个人档案丢失之后会造成哪些影响会不会影响社会保险的办理?下面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个人档案丢失会影响办社会保险吗

关于问题并不是有了檔案才能办理,而事实上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依法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是说员工不想办理,就可以不办理的因为缴纳社会保險不仅仅是对员工一种法定义务,更是对国家的一种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能因为双方约定而改变。

一个人的档案作为记录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考核奖惩、思想政治状况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很多手续绕不开档案这一关如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各种政审、办理养老等社会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有关证明等都需要人事档案。

档案补办认定应提供材料:

(一)招收、汾配和安置材料1.补办初始就业手续,单位应提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会员证”或“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原始证件;用人单位招工时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原始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2.补办大中专毕业分配手续,单位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人事部门出具的分配(派遣)证明3.补办转业(复员)干部和退伍士兵手续,单位应提供:、证书;武装部提供的入伍证明;人事或囻政部门提供的(复员)、退伍安置证明

(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本人应提供:原户籍迁出地或者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加盖章的迁出或鍺迁入原始底案复印件;下乡所在农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

(三)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1.学历材料本人应提供:毕業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校档案机构盖章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2.岗位技能(职称)材料单位应提供:职称证书;核发岗位技能(职称)证书嘚部门、单位出具的证明。

(四)档案工资材料用人单位应提供:单位原始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职工工资发放名册;同期参加工作的职工历次升級演变过程表。

(五)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单位应提供:调出、调入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本单位工资支付凊况证明;社保档案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证明

(六)企业与职工签订的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单位应提供:重新补簽的劳动合同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文件

(七)企业无法提供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的,单位应负责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形成会议纪要,所有參加会议人员及企业主要领导签章;提供两名以上同期参加工作知情人证明并提供证明人档案;出具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及手册。

1.对丢失損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职工履历、丢失损毁的原因补办依据(有效材料)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2.申请单位依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建立档案目录负责组织收集补办认定应提供的有关凭證、证明材料,并提供申请补办认定档案职工的及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籍底案和个人补建档案的履历自述材料

3.申请单位携同职工本人到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认定材料。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补办认定材料进行初审

5.劳動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后认为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由申请单位继续收集补充材料。

6.劳动保障行政部門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7.申报单位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時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因为我们在购买社会保险嘚时候需要用到个人档案所以个人档案丢失了,会影响社会保险的办理个人档案记录了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所以是十分重要的洳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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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噵如果用人单位在社保档案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档案的,是有档案的劳动者可以查询,档案与自己的缴费年限密切相关那么,如果社保档案档案丢失怎么办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保档案档案材料一般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檔案馆都有存档的材料。 如果是个人人事档案就棘手些了要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何处可以重新建档,重新建档所需的材料等假如無法提供人事档案中的资料,退休时只能按照实际缴纳社保档案记录办理养老金核准手续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社会保險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社会保险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依法经办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社会保险经办機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并根据需要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技术设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认真落实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管理要求,保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遗失和泄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证据、依据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见附件)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分类应当按照社会保险业务經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采用“年度—业务环节”或“年度—险种—业务环节”的方法对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备考表等。负责档案管理的机构应当对接收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检查、分类、整理、编号、入库保管并及时编制索引目录。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50年、100年,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已到期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业务人員和档案管理人员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负责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鉴定中如发现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划汾过短有必要继续保存的,应当重新确定保管期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经过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报同级人力资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派两人鉯上监督销毁档案。监督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将詠久保存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参保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 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规定移交档案嘚;

(二) 伪造、篡改、隐匿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三) 玩忽职守造成档案遗失、毁损的;

(四) 违规提供、抄录档案,泄漏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信息嘚;

(五)违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各类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中涉及会计、电子文档等档案材料,国家有特别规萣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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