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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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多措并举严肃扶贫工作纪律
&  (通讯员 向羽 报道)近日,竹溪县扶贫办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纪律讲规矩”、“五个必须”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在法律底线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确保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纯洁,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专题部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有关工作,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管住大多数,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和规矩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和规范自己的言行。采取“四项举措”,推行“十个不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为深入推动精准扶贫、严肃扶贫工作纪律提供严明的组织纪律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
  一、四项举措
  一是勤学习、干实事。提升个人综合素质,积极践行“实干兴邦”精神,要向书本学、向先进学,在实践中锻炼、摔打,真正做到勇挑重担,静下心来勤学习,扑下身子干事业,切实在学习和工作中长见识、长才干、长能力。
  二是重修养、懂珍惜。加强班子团结建设,要讲政治、顾大局,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切实形成团结一心干事业、齐心协力抓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是守纪律、讲规矩。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突出重点、健全机制,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自觉按原则、按要求、按规矩办事,切实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是爱岗位、勤奉献。抓好目标任务落实,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守职业操守,坚持敬业奉献,在遵章守纪中干事创业,在严格律己中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切实为精准扶贫攻坚工程顺利推进作贡献、添业绩。
  二、十个不准
  一是驻村工作组员在驻点村工作期间必须服从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服从工作组长的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不准各行其事。
  二是驻村工作组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不准擅离岗位。
  三是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必须请假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在驻村工作期间,工作组员请假由驻点的分管领导批假。
  四是工作组要结合驻点村实际,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科学决策,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准劳民伤财。
  五是工作组要搞好与驻点村干部、群众的团结,不准讲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话和做有损县委、县政府及工作组形象的事。
  六是驻村工作组员要严于律己,不给群众增加负担,不准索要和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及农村土特产品。
  七是驻村工作组员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
  八是工作组要坚持原则,不谋私利,扶贫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准截留、挪用、挤占、骗取、套取、贪污扶贫资金,不得在采购扶贫物质中收取回扣。
  九是工作组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不准用扶贫资金请客送礼、开支接待费、报销差旅费、列支伙食费。
  十是扶贫资金收支要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定期向村民公开,每个项目完成后和工作组撤离前,详细张榜公布。所公布收支项目不准巧立名目,必须真实。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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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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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四项措施”推动精准扶贫工作
海晏县紧紧围绕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充分整合入乡驻村干部资源,采取“四项”措施,积极为全县精准扶贫、科学扶贫提供重要组织保障。
一是抽调精干力量,提供人员保障。统筹机关各类选派派驻基层干部,在省州选派干部的基础上,精心筛选确定了33 名思想政治素质强、政策理论水平高,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群众工作能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强、推动落实能力强的机关干部组成扶贫工作队,深入到12贫困村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同时,从工作队中确定了5名同志担任部分扶贫重点村、维稳重点村和后进村的“第一书记”,进一步推动了扶贫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证。制定下发《海晏县扶贫开发干部驻村及联户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开发干部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严格要求乡镇党委按规定做好抽调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实行抽调干部签到制、坐班制、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要求各抽调干部自觉遵守《办法》规定,认真履行帮扶工作职责,以制度促进工作效率提升,确保了帮扶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要求。召开动员大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选派干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和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抽调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成立督查小组,会同各乡镇党委不定期深入乡镇、村,掌握选派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深入一线调研,理清工作思路。选派干部通过采取召开“两委”会、党员会、座谈会、走门串户、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全面开展“摸村情”、“理问题”等工作,精准施策,帮助制定贫困村扶贫攻坚方案和贫困户脱贫计划,组织落实专项、行业扶贫项目,协助贫困村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为贫困村实施精准扶贫提供了积极帮助。
四是开展爱心帮扶,积极服务群众。选派干部采取“一对结多对、心连心帮扶”等方式,把老党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农村低保五保户、生活困难家庭等,作为认亲结对的重点,认孤寡老人为“老亲”、认留守儿童为“幼亲”、认生活困难家庭为“穷亲”,进行重点帮扶,建立贫困人员档案,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实习编辑:李晓龙)-请选择- 名称 文号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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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疾控中心
卫生监督所新农合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城关镇舒茶镇山七镇河棚镇干汊河镇张母桥镇汤池镇千人桥镇百神庙镇桃溪镇晓天镇五显镇杭埠镇南港镇万佛湖镇庐镇乡柏林乡阙店乡棠树乡春秋乡高峰乡经济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征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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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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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舒发[2014]11号)和《安徽省扶贫办关于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扶办[2015]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现工作到村到户,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改“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扶持,切实改变贫困村面貌,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贫对象同步实现小康。
(二)基本思路。紧紧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抓住“一条主线”(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两个重点” (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围绕增加贫困户收入,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实施“三个结合” (扶贫开发与县域发展相结合、精准帮扶与社会保障相结合、扶贫措施与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结果相结合),落实“四项机制”(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社会参与机制),打造“五个载体” (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金融扶贫、异地搬迁)。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通过大力实施开发式扶贫和提高五保户、低保户保障标准,使全县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以上,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农村贫困户D类危房全部得到改造;贫困人口生产能力、职业技能、创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大幅提升,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贫困村道路、水利、饮水、电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通信等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完善,各项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完善建档立卡,确保精准识别
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全面核实贫困村和贫困户基本资料信息,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均要全部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做到每个贫困村、贫困户都有一本台帐、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并定期进行核实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对当年返贫的贫困户要严格按照“两公告、一公示”的程序由村民评定。年末贫困人口总数为“上年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当年实际脱贫人口数+返贫人口数”,年度减贫人口数为“上年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当年末建档立卡人口总数”。
精准识别扶贫对象。贫困村按照基础设施薄弱、无主导产业、无集体经济收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致贫原因分类。贫困户按五保户、低保户、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分为四类,前两类为救济保障对象,后两类为扶贫开发对象。
三、瞄准扶贫对象,实施精准帮扶
一村一策扶持贫困村。对全县8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时间上连推3年、资金上连投3年、包村单位连帮3年。贫困村要根据各村在生产生活、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整村推进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通过盘活村级集体资产、招商引资、租赁承包、项目入股等方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对缺乏资源和发展条件的贫困村可以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确保稳定增加收入。县直各部门要以8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为平台,把贫困村发展与本部门的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力量予以扶持。贫困村涉及的道路、水利、电力、教育、文化、饮水安全、卫生计生以及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扶贫等,由县扶贫部门提供项目情况,由县直各相关部门予以对口支持。
一户一法帮扶贫困户。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户,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和需求,落实具体的帮扶措施和发展项目。
(1)对于有能力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的贫困户,采取项目实施、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户发展家庭式的种养业和乡村旅游业。以奖代补标准按照核定项目投入额度的10%予以扶持,但最高扶持额度不超过2000元(附表1)。补助程序按照贫困户申请(附表2)、驻村工作队长和包户干部审签、乡村公示后,由乡镇汇总报县扶贫及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一卡通”打卡到户(附表3)。
(2)对于发展生产或光伏扶贫需要小额贴息贷款的低保贫困户和一般贫困户,其贷款贴息标准按照省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贷款办法和程序按照扶贫部门和承贷金融机构文件执行。
(3)对于贫困户子女在中、高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全覆盖,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4)对于贫困户子女在本、专科院校就读的,每位新生分别补助2000元、1500元。
(5)对于家庭负担重的贫困户的子女上学,从包村单位、包户干部和社会各界捐赠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确保贫困户子女能正常上学。
(6)对于缺乏技术和就业技能的贫困户,开展“雨露计划”实用技术免费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
(7)对于危房或无基本住房的贫困户,自愿翻、新建住房的,给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并予以照顾倾斜。
(8)对于因大病致贫的贫困户,通过逐步扩大保障面、逐年提高救助标准和报销比例,保障贫困人口有钱看病治病。
(9)对于无资源、无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的贫困户采取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其基本生活收入。建设资金来源为贫困户适当自筹、小额贴息贷款和社会资助等,具体标准按照省文件规定执行。
(10)对于有脱贫愿望、无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可依托实施产业发展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土(林)地、小额贴息贷款入股等,直接增加家庭收入。
&&&&四、明确脱贫目标,确保精准脱贫
落实年度减贫任务。按照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体目标,根据省下达我县的年度减贫任务,科学分解减贫任务,并落实到贫困人口。
科学管理扶贫对象。对贫困户按照已脱贫、拟脱贫、未脱贫进行分类。对已脱贫的,由统计农调部门进行抽查核查,作为扶贫开发考核依据,并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对拟脱贫的,要一户一法,落实具体的帮扶措施和发展项目。对未脱贫的,根据不同类型的致贫原因,分别制定贫困户脱贫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帮扶措施。
重点帮扶脱贫对象。各乡(镇)于每年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前,按照贫困人口总数15%的比例,拟定当年的脱贫对象,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在村内公示后,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对于当年拟脱贫的扶贫对象,要集中各类资源给予重点扶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民生工程和社会帮扶资源予以倾斜,确保帮扶措施精准到位、帮扶对象当年脱贫。
五、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精准管理
强化包村单位责任。包村单位要充分发挥包村单位责任和自身优势,统筹各类资源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建立包村单位年初“建帐”、年中“对帐”、年底“结帐”制度。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深入贫困村调研2次以上,每年要召开一次以上帮扶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驻村干部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推进帮扶工作。将扶贫开发工作考评作为县目标岗位责任制考评的重点工作来考评,并把扶贫开发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项内容。
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帮助贫困村制定整村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参与扶贫项目的立项、管理、监督和检查验收。扶贫项目申报须经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签字。县组织、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定期进行在岗抽查,坚决杜绝“走读”、“挂名”现象。要定期召开驻村扶贫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县财政将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按照省到县扶贫资金20%的比例安排财政配套资金并逐年增加。县直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集中各方面资源,集中力量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社会扶贫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个人认领扶贫项目或捐资,积极开展帮扶济困活动。严格按照《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扶办[2015]3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农[号)等文件规定,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完善扶贫项目、资金、扶贫对象等公告公示制度。不定期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用好用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版权所有:舒城县人民政府&&&&主办:舒城县人民政府&&&&承办:舒城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通信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403号县电子政务办公室&&&&邮政编码:231300&&&&电话:&&&&E-mail:sczf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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