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尘封的抗战记忆下载己久的记忆的小说

《被尘封的记忆》全文最新更新|被尘封的记忆全本精效版下载
《被尘封的记忆》
作者:亦离
分类:恐怖?奇幻
状态:连载中
推荐:354次
精彩导读:今生缘无法续,那就来世吧。 殇和汐,音和韩熙之间会发生什么?被尘封的记忆,将会为我们带来什么?第七感,究竟是福还是祸?让我们一起共睹吧!
内容亮点:这个其实不算恐怖的,是奇幻的。
《被尘封的记忆》为「亦离」原创小说作品,小说当前快照共收录[21]章内容,小说当前连载中,最后更新时间为;本站仅收录该小说基本数据(小说名、作者名、小说分类、封面、简介等)以及小说的章节目录,不以任何形式提供小说正文内容的阅读,仅作导航使用,小说最终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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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快照:一段记忆,一次不平凡的爱情,一次奇迹般的经历……一切都是不存在的吗?不,我相信有一个人在我的~边,可我却没有注意他。我一定~找回这段记忆!这段被尘封的记忆。 …… 我~汐,富家千金,家产~千亿,为了找寻我失去的记忆,不惜放弃富裕...
章节快照:“殇?”我记起来一点,“殇出车祸了,~了好多血,然后去美国~行最后的治疗了!可是脸~全是血,我看不到~容颜……”“韩熙?我忘记的人是韩熙?不可能的,那只是同名而已,不会的……!”……晚~,我一直反复~着那段殇出车祸的梦,殇的车祸是我造成的。...
章节快照:我张开双眼,只见殇在我旁边~着了。“~,头好~。”殇:“汐,你醒啦?”“嗯,对不起,我没有演奏完曲子,我输了,可是,求求你~再离开我了,我~够了!”殇:“放心,我是不会离开你的,你一定~安心养病哦!”“嗯。只~你不离开我,我什么都听你的!”...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和几个同村的长辈一起吃饭,偶然回忆起那段想说又不想去触碰尘封已久的往事,那是一段既是美好又让人感叹心酸的往事!
  那是我爷爷那辈的往事了,我爷爷生在民国(民国几年不太清楚)是琼山三门坡文岭斗牛村人,是出生在一个农民家里,地道的农家子弟,他还有一个同胞弟弟,也就是我已经去世的叔公,我的农村老家在民国时期也就几户人家,有三个姓分别是王、谢、和吴,到目前我这代已经发展到二十几户人,很小的一个小村庄,长辈说我爷爷年轻时很有才华,会写一笔很好的字,民国中学文凭,在我老家也算的上吃过墨水的人了,在吃饭的这些长辈当中有一个姓王的长辈他的父亲是黄埔军校出身(黄埔一期)王长辈的父亲(王雄)出身黄埔,正团官职,他率领他手下在汉口打过日军,后来部队溃败,汉口沦陷,他就回到家下乡海南岛海口市做县秘,王长辈的父亲是一位很懂人情世故的人,把我爷爷提拔到民国时期的海口监狱看管犯人,后来我知道是监狱长,(我爷爷犯过一次错误,放走了一个犯人,导致王长辈的父亲受到降级处理)王长辈的父亲也提拔了他很有才华的弟弟当了我老家的乡长也就是现在的镇长,王长辈的父亲在地方上很有人缘,由于是黄埔出身,得到了很多各方人物的人物的赏识,所以提拔我爷爷和他的弟弟也不会有人去做过多的过问了,民国时期讲究的是权利和手腕,提拔或许在那个年代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吧。
  我爷爷也是一个非常有文气的人,在那个年代能从小学读到中学,那是很优秀的人了,我们那个地区在民国时期能受到教育的人是非常少的,我爷爷能写一手非常好的字,或许王长辈的父亲就是看上我爷爷的这一点才会提拔我爷爷管理犯人吧,我去世的奶奶只有一只眼睛,另外一只眼睛在她年轻放牛时被牛角挫伤,导致左眼失明,我不知道我爷爷是如何会喜欢看上我奶奶,而且带有残疾的奶奶,这个对我这个孙子来说将是永世不可以得到答案的谜!(我爸爸和几个叔伯也不清楚)我爷爷和奶奶生了5个小孩,我最小的小叔是68年的,我爷爷去世是大概也在这个时期,这个时期正好是闹文革闹的最凶的头几年,我爷爷的去世是一场悲剧,由于历史问题(在民国时期在国民政府里面管理过犯人,是党政军人员)在文革中受到批斗和游街,或许是他受不了那种折磨和侮辱,最后选择在一个最平静的白天投河自尽了,无情的抛弃了他的爱妻和年幼的几个孩子,我爷爷是我上面提到两个人当中活的最长和死的最晚的人了,王长辈的父亲在1951年“镇反运动中”优先枪毙,我听王长辈的父亲讲,当时有很多当地的百姓拿着白布联名签字拥护都保不住他父亲,最后还是被拉去枪毙,而王长辈的父亲的弟弟死的更让人匪夷所思,王长辈的父亲被打靶还可以保住全尸,然而他的弟弟确是搞的像人间蒸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或许在特定的年代里出现这样子的事情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虽然很多都是非正常情况下死亡,历史就是历史,由不得个人而改变,那是命。
  我爷爷和王长辈和他的弟弟在他们的那个年代风光过,也落魄过,也都被迫抛弃爱妻和年幼的孩子而慷慨扑死,作为晚辈能深深理解和体会到当时他们那种被逼无奈和窘迫,他们宁愿选择牺牲自我而保全家人的心情,我奶奶和王长辈的母亲也整整守了一辈子的寡,直到去世也没有改嫁,而是艰辛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直到去世,这种大爱,或许不是每个人都能懂,但是作为孙子的我,回顾起那段尘封的往事,虽然不大想去触碰,但是我时常梦里梦到那些往事。梦醒来原来是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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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木有续集啊?
  @主力射手 1楼
22:47:00  有木有续集啊?  -----------------------------  喝咖啡就写一点东西,后来镰刀锤子上台了,
  这回你体会到啥叫民主法治啥叫人权啥叫普世价值观了吧。
  民国时期有很多海南人考上黄埔军校啊。  我的老家与楼主相邻,村里也有两位出身黄埔军校的副团,他们1949年后失踪了。  
  跟我爷爷奶奶经历的差不多。爷爷也是因为那个批判什么的太痛苦选择自尽的。奶奶说整村人就数爷爷文化最好了,还有更残忍的是解剖一个活人。真心不敢想象文革那时那种疯狂的生活。
  刚看了半部电影,太沉重了只得看一半,《窃听风暴》,写的是柏林墙倒塌前的东德秘密警察。体会得到很多很多。。。。。。
  我们  这里  是下东北  要不  去部队  那时候的  选择  就是  这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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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第46章&&尘封记忆:序幕-命运逆流-都市异能小说-言情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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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尘封记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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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又是一个难眠的夜,我一想起明天就要去面对那个在我心中挥之不去的地方我就难以入矛已经失眠的我躺在翻转了好几次身子弄的满身大汗,浑身黏黏的好不舒服,于是我起身下床随便从衣柜里拿了件新的睡衣就走进了厕所,我站在大镜子前缓缓的脱掉了原来穿在身上的睡衣,不一会镜子前就出现在了我那堪称神的化身的完美,洁白如玉的娇嫩肌肤、挺拔的两只小兔子、纤细的腰身,还有那修长的,这一切无不是每个女生梦寐以求的东西,但是我却对这些毫无感觉。
&&&&我打开淋浴蓬头冲刷着燥热的身躯,冲了一会后我才感到丝丝凉爽,我从毛巾架上取下一条米色的毛巾擦了擦身子,当擦到的时我的身体忽然如触电般的震了一下,奇怪了,好像体能变强后身体也变得了很多,这!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啊!我使劲的摇了将奇怪的想法抛出了脑海。
&&&&“啊!”就在我擦到下身某个地方时一股酥酥麻麻的感觉从那个部位传遍全身,我惊得娇呼了一声赶紧从左手捂住了嘴,刚刚刚怎么我还感觉到有点舒服呢?真是费解?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啊!不行了,撵得去找找原因了。
&&&&洗完澡我带着满脑奇怪的思绪躺回了小,本以为冲了个澡就可以好好的睡觉了,然而事与愿违,因为刚刚那个感觉使得我更加的难以入矛那种感觉我当然知道是什么,只是令我不解的是以前的我没有这么的啊!难道真的和体能变强有关?看来真的不能再托了,得赶紧找人问问,嗯!这个人我想来想去还是只能问紫鹰师傅了,对!撵有空就让她帮我擦擦这体能的来因。想着想着我终于艰难的了梦乡
&&&&清晨,地平线上的第一缕阳光射进了我的小房间里,熟睡中的我被这不算太耀眼的阳光叫醒,我懒懒的揉了揉眼睛后走下床,来到衣柜处从衣柜里拿出了一套粉蓝色的运动衣穿在了身上,自从和陈茜的一战后我发现了恢复力量的紧迫性,因为我以前几乎就是整个D大的不败神话,可是今时不同往日了,不知怎么的今年D大来了好多厉害的学生,像陈天、陈茜兄妹、还有那个卢明等等,以后还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更厉害的人物呢!那我这个“不败神话”不加紧锻炼的话就真的糟糕了,所以从那以后我每天都是清晨六点钟就起床,然后出去晨跑一个小时回来后再练功一个小时,虽然今天是星期六但也不能例外,我穿好衣服锁好门就开始了今天的锻炼。
&&&&我的晨练是从7号楼跑到D大的露天体育场,然后在那里跑满一个小时,跑完步在接着就是跑步到D大的武术馆去那里和大家一起练武,因为要练武的关系我又难得的回到了武术部,我的这个决定令队友和我的那些支持者们高兴了好一阵子呢!其中也包括那个陈茜,自从上次我们打了平手后我和她也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兼对手。
&&&&“吴菲同学早啊!”“菲菲,这么早就来跑步了啊”“菲菲你累不累我去帮你买水吧!”我刚一跑进体育场就再次成了大家瞩目的对象,他们都纷纷的停下了手上的事情赶到我的身边献着殷勤。
&&&&“谢谢大家!我想自己锻炼!所以不麻烦你们了!”我甜甜的对着他们笑了一笑就继续跑步去了。
&&&&“穿运动装的菲菲真是太阳光、太可爱了!”一名男生看着在场上跑步的我痴痴的说道。
&&&&“对啊!今天扎着个马尾辫的她真的好可爱、好纯真啊!真是迷死我了”另一名看到我今天的打扮后无比惊艳的感叹着,不错,我为了我那头秀发在跑步时不被风吹乱所以就把头发扎了起来,我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同,不过这对那些男生就难说了。
&&&&我不理会众人的目光继续在场跑步着,跑了十几圈后虽然不是很累但却也已经出了一身的汗了,我跑到休息区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可我刚刚坐下来一群男生就又围到了我的身边。
&&&&“菲菲,你一定口渴了吧!来,这是我刚买的水,你喝吧!”“不,还是喝我的吧!我的可是XXX牌的哦!”这些男生看到满头大汗的我便发现他们的机会来了就纷纷过来把他们刚买的水递给我。
&&&&“谢谢你们,我自己有”虽然在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不适应这些男生的热情当时我尴尬得不知道应该接谁的好,不过现在已经习惯了所以我每天来锻炼前都会在事先就买好一瓶水来应付他们。这些男生见我又是有了准备后都灰溜溜的走开了。
&&&&我休息了一会后又回到场里接着跑步,又是十多圈下来一个小时刚好过去了,最后的这圈我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跑出了体育场,我一路小跑的来到了武术部的武术馆。
&&&&“菲菲,今天你还是这么早就来了呀!”早已在武术馆内陈茜见我进来急忙停下动作跑过来和我打着招呼。
&&&&“可是小茜你不是每天都比我还早吗?今天练得怎么样?”看见已经练的满头大汗的她我就知道她今天一定也练得非常刻苦的。
&&&&“等下试试不就知道了,我们还是和往常一样来对练吧!”
&&&&“嗯,好的!”
&&&&跑步加练武,很快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我和陈茜双双心满意足的走出了武术馆。
&&&&“菲菲,我送你回去吧!”就在我刚想和陈茜道别时她叫住了我,并强拉着我的手把我推进了她那辆银白色的高级跑车内。
&&&&“小茜,我都说了我自己跑步回去就可以了呀!每天都这么麻烦你怎么好意思呢!”
&&&&“没什么了啦!我们是好朋友嘛!对了,昨天听我哥说你主动邀他去约会啊!是不是真的?看来你就快是我未来的大嫂了呢!一家人的话就更不用跟我客气了呀!嘿嘿!”开着车的陈茜转过头来一脸坏笑的看着我。
&&&&“那那个,不不是的,不是约会啊!只是一般的去玩而已的!真的,你别误会了”听到她问起这件事我的脸一下就红了起来。
&&&&“哦!是这样呀!嘿嘿!我了解、我了解”陈茜装着“明白”的点着头,不过脸上那坏坏的笑容却有增无减。
&&&&“好了,别再说这些了专心开你的车吧!我可不想和你一起出车祸啊!”
&&&&“呸呸!菲菲你这乌鸦嘴少乱说了,我技术好着呢”陈茜回头来不满的白了我一眼说道。
&&&&“是是,我又说错话了,你陈茜车神怎么可能会车祸呢!因为都是车祸找你呀!”
&&&&“你”
&&&&“好了,到你们家了大嫂”陈茜开了一会就到了我们楼下,车子停好后提醒着我,不过她在说这句话时刻意把“你们”两个字说地别重。
&&&&“嗯!虽然很不爽你这么叫我,不过今天还是要谢谢你!”我关上车门对她说道。
&&&&“那我也回家去了,你们两夫妻好好玩玩吧!哈哈!”陈茜说了句后拉上车窗扬长而去了,刚想再回敬她一句而然车已经走远了,我只能望车兴叹了。
&&&&陈茜走后我也走回了我的301房间,回到小屋我立刻关上房门托着疲惫的身体走进厕所简单的冲了个澡再换上一身休闲装后又静静瞪在了。
&&&&“菲菲,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我刚刚休息了一个多小时对面的陈天就过来敲着我的门,我伸手拿过放在床边的手机看了看时间的确是差不多了于是起身了床。
&&&&“陈天,我可是有言在先这可不是约会,你不要误会了!更别想打我的主意”我一出门就先给一脸期待的陈天来了个警告。
&&&&“是是,我知道了,我们走吧!”陈天笑嘻嘻的说道。
&&&&我不理会陈天的表态便独自走下了楼,我们一前一后的走到楼下就在我准备走出村口时陈天忽然叫住了我。
&&&&“菲菲,你等一下今天我们就做我的车去吧!鹰叔马上就到了!”
&&&&“什么?做你的车?嗯!好吧”我犹豫了下后回答他,我话音刚落我们就看见鹰叔开着陈天的那里豪华跑车来到了我们身边。
&&&&“好了鹰叔,你先回去吧!今天我自己开车”陈天对着驾驶座上的神鹰说道。
&&&&“什么?少爷,我可是您的专职司机啊!如果被老爷知道的话就不好了,您要去那里我都可以送您去的啊!您何必自己开车呢”车上的神鹰为难的回答陈天。
&&&&“笨蛋!你没看到我身边有个人吗?”这时陈天把头伸到神鹰耳边小声说道。
&&&&“呵呵!原来如此啊!我知道了,不过少爷您自己开车小心点啊!”神鹰闻言看了看陈天身边的我后若有所悟的笑了笑便走下来了,离开前还不忘叮嘱着陈天。
&&&&“菲菲,我们上车吧!”陈天走到副驾驶座前打开车门非常绅士的对我说道。
&&&&“骸看你一脸的奴才样那本就不客气了!”
&&&&“那是当然的,你根本就不必和我客气的”陈天笑呵呵的帮我关好车门后也坐上了我旁边的驾驶座,陈天发动引擎车子就扬长而去了,不过如果我有注意到后视镜的话一定会发现几个满脸怒气的青年人出现在我们刚刚上车的地方。
&&&&“这个该死的陈天居然过河拆桥!都说好了让他们打的去的,他现在到给我开自己的破车去了”我们的车没开出多远吴莉雅就带着众人怒气冲冲的对着已经开出去的跑车大骂道。
&&&&“莉雅,还是先别生气了,我们快点打车跟上去吧!不然他们就真的走远了”肖莹莹虽然也很生陈天的气但车已经开走了她也只能无奈的催促众人。
&&&&“可恶,早知道这小子会过河拆桥的话我也开自己的车来了!算了,等回来再教训他”吴莉雅气愤的跺了跺脚后说道。随后他们几人拦下了一辆的士跟了上去。
&&&&G市市郊游乐园
&&&&G市游乐园位于G市20公里外的市郊,占地60公顷,是度假世界第一期工程投资最大的项目,在2007年度被国家旅游局评为“AAAAA”景区,后又被评为“2014年度Z国旅游报.Z国旅游知名品牌”以及“全国十佳主题乐园”;2016年G市游乐园获得“X省十佳旅游景区”的称号。
&&&&我们开了半个多小时的车终于来到了这个我7岁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的游乐园,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这里是否还是以前的老样子呢!陈天把车子在停车场停好后我怀着紧张与不安走到了大门前,我呆呆的看着大门上拟彩依旧的“G市游乐园”几个金子内心莫名的又升起了丝丝恐惧。
&&&&“菲菲你怎么了?怎么不进去啊!”陈天发现我呆立在游乐园的大门口便不解的问道。
&&&&“我我们还是回去吧!”看着那个给我带来无数可怕回忆的大门我最终还是没有勇气迈出这关键的一步。
&&&&“菲菲,我知道你在害怕什么!但今天如果你走不出这一步的话那么你永远都只能活在恐惧与谎言中了,菲菲你放心不论前面的路有什么坎坷我都会一直陪你走过去了,我一定不会令你再受到任何的伤害的!”陈天温柔的捧起我已经微微的双手充满柔情的抚慰着我,不知为何听了他的话我心里感到丝丝的温暖,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陈天,真的谢谢你给了我勇气,赚我们进去吧!你放心我一定能打败它的!”陈天的话给了我温暖的同时也给了我无比的勇气,所以我相信我一定可以打败我心中的那个恶魔的。重拾自信后我拉着陈天的手一起跨步走进了游乐园。
&&&&“终于到了,快点!再不快点我们就跟丢了!”就在我和陈天走进游乐园后一群狗仔队也尾随其后跟着我们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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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逆流》的邻居:            楼主书虫一只,不挑书,随手拈来一本书都能研究半天,哪怕是路边某某医院的宣传小册一样能翻翻看看(捂脸)。诗词歌赋看得,外国文学也看得;恐怖悬疑看得,散文诗歌也看得;心理、宗教、民俗有兴趣,周易八卦梅花易数也有兴趣······不过读书虽多确是狼吞虎咽不甚了了,还是需要慢慢沉淀下来。  近来无事,就随意聊聊那些热卖榜上无名的好看有趣的书,还有一些好看又经典值得一读再读慢慢品味的老书。种类繁杂,随意写来。如有好书,也希望大家可以彼此分享。
楼主发言:320次 发图:8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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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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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人间》开始,从图书馆扒出来了同系列的《碧奴》和《后裔》,同样立意新颖,写法特殊,值得一看。相比较之下,我个人更喜欢《碧奴》,延续了苏童一贯的阴暗凄迷风格,像是清醒着做了一个荒诞的梦。  【在《碧奴》中,苏童带我们回到了遥远的古代,以其丰富的想象力为我们重现了一幕幕令人目眩神迷而又精心动魄的精彩场景——为了生存而练就九种哭法、送寒衣前为自己举行葬礼、装女巫吓走顽童、被当作刺客示众街头、众青蛙共赴长城……小说中,碧奴的坚韧与忠贞击退了世俗的阴谋、人性的丑恶,这个在权势压迫下的底层女子以自己的痴情、善良在沧桑乱世中创造了一个神话般的传奇。】——摘自百度
  马克,别坑  
  《碧奴》节选:  北山下的人们至今不能哭泣。   在桃村和磨盘庄,哭泣的权限大致以年龄为界,孩子一旦学会走路就不再允许哭泣了,一些天性爱哭的孩子钻了这宽容的漏洞,为了获得哭泣的特权,情愿放弃站立的快乐,他们对学步的抵触使他们看上去更像一群小猪小羊,好大的孩子,还撅着屁股在地上爬,严厉的父母会拿着笤帚追打自己不成器的孩子,用笤帚逼迫他们站起来,遇到那些宠溺孩子的大人,那情景就不成体统了,做父母的坦然看着孩子在村里爬来爬去,还向别人辩解道,我家孩子是没得吃,骨头长不好,才在地上爬的!又说,我家孩子虽说不肯走路,也不怎么哭的!河那边的柴村汲取了邻村的教训,干脆取消了孩子哭泣的特权,甚至婴儿,也不容许哭泣,柴村人的荣辱与儿女们的泪腺息息相关,那里的妇女在一种狂热的攀比中纷纷投靠了神巫,大多心灵手巧的妇女掌握了止哭的巫术,他们用母乳、枸桤和桑葚调成汁喂食婴儿,婴儿喝下那种暗红色的汁液,会沉溺于安静漫长的睡眠中,冬天他们用冰消除婴儿的寒冷,夏天则用火苗转移婴儿对炎热气候的不适感。偶尔会有一些倔强的婴儿,无论如何不能制止其哭声的,那样的婴儿往往令柴村的母亲们烦恼不堪,他们解决烦恼的方式是秘密的,也是令人浮想联翩的,邻村的人们有时候隔河眺望对岸的柴村,会议论柴村的安祥和宁静,还有村里日益稀少的人口,他们说主要是那些啼哭的婴儿不见了,那些啼哭的婴儿,怎么一个个都不见了呢。   贫苦的北山也生生不息,就像奔腾的磨盘河的河水,去向不明,但每一滴水都有源头,他们从天空和大地中寻访儿女们的源头。男婴的来历都与天空有关,男孩们降生的时候,骄傲的父亲抬头看天,看见日月星辰,看见飞鸟游云,看见什么儿子就是什么,所以北山下的男孩,有的是太阳和星星,有的是苍鹰和山雀,有的是雨,最不济的也是一片云,而女孩子临盆的时候所有的地屋茅棚都死气沉沉,做父亲的必须离开家门三十三步,以此逃避血光之灾,他们向着东方低头疾走三十三步,地上有什么,那女儿就是什么,虽然父亲们的三十三步有意避开了猪圈鸡舍,腿长的能穿越村子走到田边野地,但女儿家的来历仍然显得低贱而卑下,她们大多数可以归于野蔬瓜果一类,是蘑菇,是地衣,是干草,是野菊花,或者是一枚螺狮壳,一个水洼,一根鹅毛,这类女孩子尚属命运工整,另一些牛粪、蚯蚓、甲虫变的女孩,其未来的命运就让人莫名地揪心了。
  @寿司奶茶
16:01:37  马克,别坑  -----------------------------  多谢支持,不会太监的。不过是个大坑,更新时间比较长。
  @haohaizidada
15:38:13  马克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  多谢支持···
  对比之下,我个人觉得《后裔》略显大众,不像是神话故事,倒有点“宫廷剧”的意思,有不伦不类的嫌疑。不过作者对嫦娥的形象处理的非常有意思,感兴趣的可以读一读。
  《后裔》节选:  一片慌乱中,女俘作为战利品,被撵到山坡上。她们赤身裸体,臭气熏天,像群猪那样被圈在了栏杆中间。嫦娥紧紧抓住末嬉的手,这两个曾经不共戴天的女孩,现在不得不相依为命,互为依靠。她们的手拉在一起,仿佛让传说中的鸾胶给粘住了。一路上,不管有戎国的男人如何喝斥,她们也始终不曾把手松开。恐惧像黑夜一样笼罩,年龄略长的末嬉显然比嫦娥更加惊慌,天气有些闷热,女俘一个个汗津津的,她的手却像冰块一样。  嫦娥说:“你手很凉,我抓着它,就像抓一块冰。”  “就要死了,很快就要死了。我们很快就会被宰了,扔在大锅里煮了吃。”末嬉眼泪不住地流出来,她是个好哭的女孩,脸上又黑又脏,两道深深泪痕,“我们很快会被煮成一锅汤。你知道有戎国的人为什么能打败我们,他们经常喝人肉汤。他们抓住了俘虏,煮成汤,然后喝了。”  嫦娥说:“真要是煮成了一锅汤,那也是没办法,谁让你我做了俘虏呢。反过来,要是我们抓住了他们,也会把这些人煮了当汤喝。”  末嬉叹了一口气:“我们从来不把俘虏煮成汤喝。”  “谁也不愿意被人煮了当汤喝,”看着末嬉表现出的极度恐惧,嫦娥反倒有些镇静,“也不知道被做成汤以后,会是什么滋味。说老实话,这肚子真有点饿了,不,是很饿。末嬉,你饿不饿?唉,要是有机会,我倒真想尝尝这人肉汤的滋味。”  末嬉说:“死到临头了,你难道就不害怕?”  嫦娥说:“害怕?死到临头,害怕又有什么用?”  这一年,嫦娥十二岁。十二岁的嫦娥很瘦很弱,在部落里,瘦弱注定要受欺负,嫦娥的地位因此越来越低下。当然,地位低下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宠爱她的尤夫人已死了。没有了英勇骁战的尤夫人保护,嫦娥的地位一落千丈。尤夫人是嫦娥的生母,她是个十分能干的首领,在她带领下,部落一度非常强大。和有戎国的男女混居不一样,尤夫人的部落里清一色的女性。在这里,女人主宰一切,男孩子长到五六岁,便被活生生地撵了出去。  在她们周围,曾经有过很多类似的部落,随着时间推移,母系社会开始衰颓,逐渐被打败被消灭。尤夫人的死加速了这个部落的灭亡。她在世的时候,部落据守着险要的山寨,并不把有戎国的来犯放在眼里。对于尤夫人她们来说,有戎国最初只是个非常遥远的敌人,遥远得跟她们的生活几乎是不搭界。在有戎国这个男性当家作主的大部落里,生活着一大群饥肠辘辘的男人和女人。春天来临之际,那些饥饿的男人开始成群结队游荡,到处寻找食物,把一切能吃的东西占为己有。除了掠夺食物之外,他们游荡的目的,是想要捕获到更多的女人。在有戎国的社会里,男人富有的标准,由食物和女人的多少决定,为了得到这两样至高无上的东西,有戎国的男人个个都是勇士,人人都是英雄好汉。  尤夫人死的那一年,嫦娥只有九岁。到嫦娥十二岁的时候,经过连续不断地骚扰,有戎国攻占了她们的山寨。据守了多年的险要山寨,终于成了有戎国的囊中之物。短短几年中,有戎国变得不可一世的强大。他们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把周围大小部落全部消灭了。有戎国的地盘开始迅速扩张,边界很快就与嫦娥的部落相连。一个接一个的胜利,让有戎国的男人变得异常凶猛,他们在山寨下像狼一样嚎叫着,往山寨里射箭,扔石块,投掷标枪。事实上,最终攻占这个山寨,只是一连串胜利中的一个小小插曲,类似的大捷早已数不胜数。在凯旋回师的途中,有戎国决定拿下这个早就应该征服的妇人部落。屠杀对有戎国的男人来说,就跟儿戏一样,他们要冲进山寨乱杀一气,把试图抵抗的女人统统杀死,然后把头颅都割下来,戳在标枪上带回家炫耀。  末嬉的母亲万夫人是部落的新头领,有戎国发动攻击前,她已意识到这一次很可能是在劫难逃。万夫人把年富力壮的女人召集起来,吩咐她们不惜一切代价,守住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山门。只有守住了那道天险,她们的部落才有可能得以幸存。为了防范进攻,万夫人下令在山门上屯积了大量石块,这些石块像人脑袋一样大小,居高临下地扔下去,将有效地阻止有戎国的进攻。
我也是书虫一只
  马克  
  顶贴是一种猿粪。  
  既然说道了苏童,就顺便说下他其他的作品吧。苏童最为人熟知的要数《妻妾成群》,电影版改名为《大红灯笼高高挂》。小说《红粉》改编成同名电视剧,张智霖、郭可盈主演,但是似乎反响不大。  苏童行文风格细腻、阴暗,几乎所有的作品都笼罩在一层灰蒙蒙的烟雾下,气氛压抑。感觉像是《红楼梦》的后半部分,世事洞了却又无可奈何的末日狂欢。  苏童大多数作品的背景都是江南水乡。但是他笔下的江南却充盈着一股腐烂阴暗的重口味,而不是“杏花、烟雨、江南”的小清新。  他大多数的作品我都非常喜欢,像《城北地带》、《离婚指南》、《香椿树街的故事》、《已婚男人》、《园艺》等等,非常有个人特色。比较新的作品是09年的《河岸》,同样精彩。不知道为何一直没有新的作品,希望快出新书,以慰相思啊···
  很特别
  三、王小波  这几年作家王小波似乎很热门?当年我看他的书的时候,还是费了好大力气才从图书馆到处扒到处抠,推荐给同学看,还被认为我是在读“黄书”···  他的书当真是经典,到现在我无论走到哪,包里必备的不是防晒霜不是遮阳伞也不是化妆品,而是王小波的的书。不必从头开始,随手一翻,便可以度过一段别人玩手机发呆无聊的时间。  著名的“时代四部曲”:《黄金时代》、《青铜时代》、《白银时代》、《黑铁时代》。各有各的特色,个人认为《黄金时代》成就最高,《青铜时代》最为有趣,无处不在的黑色幽默把一些号称“寓教于乐”的书秒的渣都不剩。《黑铁时代》是未竟稿,虽然延续了一贯的荒诞有趣的风格,但是更加阴暗绝望。  我不常读杂文,但是《沉默的大多数》是我读过最有趣最有意义的杂文,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当年上专业课偷偷看时,忍笑忍到肚子疼,套一句俗套的说法是:笑过之后若有所思。最喜欢里面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他的总体风格,可以摘用书里的一句话:梦具有一种荒诞的真实性,而真实有一种真实的荒诞性。他强调书必须有趣。强烈同意此观点,一本无趣的书简直场灾难。曾经看书评买过《天黑前的夏天》,可能是我比较肤浅也可能这不是我的菜,我实在没坚持读完···  王小波曾和妻子李银河大量探访过许多同性恋,然后据此写了剧本《东宫西宫》,艺术化的真实,值得一读。
  王小波的小说好看,最喜欢黄金时代。
  刚刚才看完黄金时代。准备看沉默的大多数了。最近也在扫英文名著,原版的看来真想死。但是很多翻译的却并不是那么好。唉,硬着头皮继续看!
  马克 等有闲心了就看  
  @爱走路
17:23:02  王小波的小说好看,最喜欢黄金时代。   -----------------------------  恩恩,大爱黄金时代,寻找无双也很好看
  @浅浅vi
18:19:56  刚刚才看完黄金时代。准备看沉默的大多数了。最近也在扫英文名著,原版的看来真想死。但是很多翻译的却并不是那么好。唉,硬着头皮继续看!   -----------------------------  同感同感,啃过英文版的《时间简史》,当时想死的心都有
  王小波经典语录:  1.这个世界自始至终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像我这样的人,一种是不像我这样的人。     2.我认为每个人都是有本质的。 像我的本质就是流氓、土匪,如果放到合适的地方就大放光彩,可是在城市里做个市民、在学校里做个教员就很不合适了。 3.这辈子我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个一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  4.当一切开始以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让我害怕的事情了。     5.我想要从梦里醒来,就要想出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方能跳出梦境,这是唯一的途径。     6.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7.不幸的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你别无选择,假如能够选择,我也不愿生活在此时此地。     8.智慧本身就是好的。有一天我们都会死去,追求智慧的道路还会有人在走着。死掉以后的事我看不到,但在我活着的时候,想到这件事,心里就很高兴。     9.一切都在不可避免的走向庸俗。     10.活下去的诀窍是:保持愚蠢,又不能知道自己有多蠢。     11.在很穷的时候,用到自己偷来的东西,感觉妙不可言!     12.走在天上,走在寂静里,而阴茎倒挂下来。     13.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     14.孤独,寂静,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     15. 我呀,坚信每一个人看到的世界都不该是眼前的世界。眼前的世界无非是些吃喝拉撒睡,难道这就够了吗?还有,我看见有人在制造一些污辱人们智慧的粗糙的东西就愤怒,看见人们在鼓吹动物性的狂欢就要发狂。我总以为,有过雨果的博爱,萧伯纳的智慧,罗曼罗兰又把什么是美说得那么清楚,人无论如何也不该再是愚昧的了。肉麻的东西无论如何也不应该被赞美了。人们没有一点深沉的智慧无论如何也不成了。     16. 我认为低智、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当然我不想把这个标准推荐给别人,但我认为,聪明、达观、多知的人,比之别样的人更堪信任。   17.李卫公年轻时很有本事,所以找不到工作,只好去做流氓。     18.我反对愚蠢,不是反对天生就笨的人,这种人只是极少数,而且这种人渴望变的聪明。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愚蠢的人都含有假装和弄假成真的成分。  19.照我的看法,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好吃懒作,好色贪淫,假如你克勤克俭,守身如玉,这就犯了矫饰之罪,比好吃懒作好色贪淫更可恶。     20.念书就是为考大学,考大学就是为读博士,读博士就是为以后主管工程,主管工程就是为贪污公款。     21.我引用昆德拉这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被领导听见了,他就说:一定要把该上帝批倒批臭!
  四、卡尔维诺——《我们的祖先》  说到王小波,便想到了卡尔维诺。卡尔维诺是意大利作家,他丰富的想象力连王小波都交口称赞,并在文中多次提及。  《我们的祖先》一书包括三个故事:《树上的男爵》、《不存在的骑士》、《分成两半的子爵》  《树上的男爵》是我比较喜欢的小说。深层次的作品剖析让评论家说去吧,我只想说,故事真赞。  《树上的男爵》里的男爵做的一切,简直就是我童年的一切梦想:在森林里有自己的树屋,像猿猴一样自由穿梭树间;在盛夏的清晨,在树荫的掩映下,静静地看书,间或野鸟啼鸣,偶尔露珠坠落,留在身上一个清凉的吻···想想就觉得幸福。当然,故事不止这些,否则干瘪得干尸一样,读起来也无趣,自然有离奇的故事,其更深层的意义,不过,自己品味去吧。  《不存在的骑士》与《分成两半的子爵》,只听名字就知道有些荒诞,但正是因为它的荒诞性,反而更觉悲凉。
  《树上的男爵》节选:  冬天到了,柯希莫替自己做了一件短皮上衣。他自己动手缝制的,用的是他猎获的各种动物的毛皮:野兔、狐狸、松貂和雪貂。头上一直戴着那顶野猫皮帽子。他还用羊毛编织了几条裤子,膝盖处缝上皮子。至于鞋嘛,他最后懂得在树上走最好的鞋是拖鞋,他做了一双,我不知道用的是什么皮,也许是獾的。   他就这样抵御寒冷,应当说明的是那时候我们这里的冬天是温暖的,没有现在这么冷,人们说是拿破仑把冷风从俄国带了出来,让它一直跟到了这里。但是,那时候冬天在野地里露宿也是不好受的事情。   柯希莫找到用皮囊过夜的办法,不再搭帐篷或茅房。皮囊的毛向里,吊在树枝上,他钻入皮囊,头脚全进去,蜷缩着睡得像婴孩一样甜蜜。如果夜里有异常响动,从皮囊的口上就会伸出那顶皮帽、枪杆,然后是眼睛睁得大大的他(人们传说他的眼睛变得像猫和雕一样能在黑夜里发光,这我可从来没有看见过)。   早上的情形相反,当松鸦开始欢叫时,从口袋伸出两只握拳的手,拳头向上升,两条胳臂向外张开,他缓缓地伸着懒腰,伸着伸着就露出了他那打哈欠的脸,他那肩挎猎枪和火药袋的上身,他那罗圈腿(由于总是匍匐着爬行和蹲立的习惯,他的腿开始变得弯曲了)。这两条腿跳出来,蹦几下,然后耸耸肩,伸手在皮上衣内搔一下痒,柯希莫就清醒了,新鲜得像一朵玫瑰花,开始了他的一天。   他向泉水走去,因为他拥有一眼悬空的泉水,这是他发明的,或者最好说是藉助自然条件建造的。有一条溪水流到悬崖边,变成瀑布落下来,瀑布旁边有一棵橡树向上高高地伸出的枝干。柯希莫呢,就用一段杨树皮,约有两米长,做成一条水渠,将水引至橡树枝上,这样他就可以喝水和洗浴了。他洗澡我可以作证,因为我看见过几次,洗的次数不多,也不是每天都洗,但他是洗澡的,他还有肥皂。有时心血来潮,他也会用肥皂洗衣服。他特地弄了个洗衣盆放在橡树上,最后他把衣物搭在树枝上拴的绳子上晾干。   总之,他在树上什么事情都能做,他还找到了用扦子烤炙野味的办法,也无须下树。他是这样弄的:用火镰点燃一个松塔,将松塔扔到地上事先筑好的灶里(这是我用几块光滑的石头替他垒好的),然后从上面扔下一束束木棍和树枝,用绑在长棍上的火铲和火钳控制火焰,让它烧到架在两根树枝之间的肉扦上。这一切全要小心地去做,因为在森林里很容易起火。这个炉灶却不要紧,它就设在橡树下面,离瀑布很近,在出现险情时,可以从瀑布中汲到足够的水。
  留名。。。。  考完试慢慢看。。。
  五、杜拉斯——《情人》、《乌发碧眼》、《写作》  顺带着想到了杜拉斯。曾经有人说过,装13的小文青张口是杜拉斯闭口是村上春树?大致这么个意思,原话记不得了。由此可知杜拉斯的受众多小。  (多说几句小文青。特讨厌那种喝着咖啡就着大蒜聊着杜拉斯的主,可真是秋水共长天一色。只一味的以这个名头标榜自己的特立独行,自觉高人一等,殊说一句2B青年都是侮辱了这个词。)  书归正传,继续扒书。  《情人》是一部看似是意识流半自传小说。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小说看似信手拈来杂乱无章,细细推敲,确是作者精心安排,从章节安排到语气结构,从叙述手法到遣词造句,可谓严谨之至。从而营造出一种“杜拉斯式的味道”。她的一字一句,乃至一个标点符号,都具有极大的魅力。套用宋玉的一句名言:增一字则累赘,减一字则干瘪。王道乾译本的《情人》像是首歌,读起来朗朗上口,珠圆玉润。好的作品,真应该像首诗啊···  《情人》曾搬上大荧幕,由梁家辉主演,梁家辉凭借此片,不但获奖,还获得“东方情人”的别称。另,著名的《广岛之恋》也是出于杜拉斯之手。  《乌发碧眼》虽不如《情人》经典震撼,但同样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写作》中夹杂了许多杜拉斯对于写作的看法,比较新颖深刻,不过被一些伤痕文学的孩子模仿过之后,我也懒得多说些什么了。
  《情人》节选(王道乾版本):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在十八岁和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我不知道所有的人都这样,我从来不曾问过什么人。好像有谁对我说讲过时间转瞬即逝,在一生最年轻的岁月,最可赞叹的年华,在这样的时候,那时间来去匆匆,有时会突然让你感到震惊。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我眼看着衰老在我颜面上步步紧逼,一点点侵蚀,我的面容各有关部位也发生了变化,两眼变得越来越大,目光变得凄切无神,嘴变得更加固定僵化,额上刻满了深深的裂痕。我倒并没有被这一切吓倒,相反,我注意看那衰老如何在我的颜面上肆虐践踏,就好像我很有兴趣读一本书一样。我没有搞错,我知道;我知道衰老有一天也会减缓下来,按它通常的步伐徐徐前进。在我十七岁回到法国时认识我的人,两年后在我十九岁又见到我,一定会大为惊奇。这样的面貌,虽然已经成了新的模样,但我毕竟还是把它保持下来了。它毕竟曾经是我的面貌。它已经变老了,肯定是老了,不过,比起它本来应该变成的样子,相对来说,毕竟也没有变得老到那种地步。我的面容已经被深深的干枯的皱纹撕得四分五裂,皮肤也支离破碎了。它不像某些娟秀纤细的容颜那样,从此便告毁去,它原有轮廓依然存在,不过,实质已经被摧毁了。我的容颜是被摧毁了。
  马克  
  上几张《情人》剧照        
  收藏,谢谢。
  晚上聊聊恐怖小说吧,嘿嘿。  六、一枚糖果——《抓狂》《爱情心怀鬼胎》《妖折》  有人这样评价一枚糖果:披着恐怖的外衣写爱情的怪异女子。这确实是中比较奇异的恐怖小说。作者把看似诡异恐怖的事件和画面,平平淡淡的写来,让主角平平淡淡的接受,这反而更觉诡异。  《抓狂》是她最为成功的一部作品。如果你厌倦了日本血淋淋的恶心,看腻了美国的惊悚变态,那么这本书绝对能给你一种异样的感觉。它让你目睹一个平凡的人怎样慢慢抓狂,达到我要杀人的地步。  【这些文字很有阅读快感:自然、流畅、如饮甘醇,却如同毒药,令你在恐惧、心痛、忧郁、凄美,甚至歇斯底里的情绪中饱受折磨。因为人性最底层中有些无法言传的东西,很多时候我们说不出来,糖果却把它们做成了可口的点心。或者说是看上去可口,内中却含有强烈刺激你味觉的芥末:《抓狂》(原网络书名《我要的杀人》)就是这样的书,它绝对好看,但你不定能猜到结局。】——摘自卓越书评  《爱情心怀鬼胎》和《妖折》更像是言情小说,洗去那种迷醉的味道,有点《倩女幽魂》的影子。
  @lily2-08-27 21:20:39  收藏,谢谢。   -----------------------------  多谢支持。:-D
  《抓狂》节选:  这个下雨的夜晚,腐败的空气,李云儿用一只眼睛看路,包脸用的毛巾渗着血变得很沉。这已是拒载的第九辆出租车,李云儿走累了,蹲在地上抽泣,双手沾着自己的血,脸上痛,还有奇异的痒,钻着心,用手去抓,把连着皮的肉一块块生生地扯下来,痒止住了,却更痛。大部分凌晨的出租车不敢载受伤的人,当然也有例外,好心的出租车司机例外。  李西闽在后视镜上看着李云儿的脸,开了二十六年的车,什么人啊鬼啊都见过,也不怕,只是问道:“去哪家医院?”  “去医院也没用,我要死了。我心里知道。”李云儿突然觉得痛变成阵痛,不痛的时候可以勉强说话,“来不及了,师傅你送我去……”  “去哪里?”李西闽看她那一脸的血,无奈地摇头。现在的女人啊,动不动就和男人打架。  李云儿想去见父母,回自己的家,说出来的却是江希凡家里的地址。  这一个小时,李西闽听到车后这个女人说了三十次“师傅请你快一些,我快撑不住了”。在医院门口停下来的时候,李云儿不肯下车,只是哀求着往前开。  见,见,死了都要见。  下车,李云儿的血从脖子流到口袋,掏出一张血钞票,“您在这里等一小会,我等下……还要回来的。”  李西闽接了,血有点黏,温度适中。“别死在我车里就好。”  快到门口,李云儿往路口一望,五只黑色的狗朝自己走来,都是残缺的动物,瘸腿的一只,瞎眼的一只,耳朵只有一半的一只,背部生疮的一只,尾巴切掉的一只。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流浪世间的狗,饿的时候为了骨头奔波,发情时为了异性撕咬,高兴是为了有人宠爱重视我们,安慰是因为痛的时候仰望你的眼神。那五只狗看了看李云儿一眼,嗷嗷乱叫逃去。  门口保安鼻毛并没有剪,因为保安队长高胖子被炒鱿鱼了。他胆子小,李云儿猛地把遮脸的毛巾放下来,不用任何表情动作,他倒下了,他以为是噩梦,如果不是噩梦,怎么会有如此狰狞的生物,血是满脸满身,脸色却是青中泛紫。只有一只眼睛的李云儿很像封神榜里飘来飘去的姜皇后。雨仍然在下,李云儿的头肿得很大,站的地方是淡淡的红血水。不怕不怕,明天早上,烟消云散,被时间冲刷,你即便记得,我却无处寻觅。  李云儿爬上阳台,是的,他在,隔着玻璃窗,看见我的爱,抱着枕头,竖着抱枕头,他以为那枕头是我吗?哦,我亲爱的,让我心碎的漂亮家伙。  江希凡睡前吃章锦才开的安眠药,睡过去能解脱,迷糊中,那女鬼又在爬阳台,风一吹她黑色长发,满脸的血,什么也看不清;她一贴窗户,窗户一道血痕,她抓着玻璃门,眼泪飞奔。  开了,江希凡记得她的气味,哪怕面目全非。  “云儿?”江希凡紧紧地拥血淋淋的丑女入怀。  李云儿没有了耳朵,但依旧可以辨别声音。这一句,叫得人肝肠寸断,撕心裂肺。我们见面,我总是忍不住要见,见了又哭,眼睛里流出来的泪是红色,斑斑点点,弄脏了回忆,看不到未来。  “我只想抱着你睡一会,我走了好远,好远,我好辛苦。”李云儿喃喃地说话。  江希凡抚摸她的头发,湿漉漉的下巴碰着她的头顶,像从前那样。  “想听你说'爱我'。”李云儿没有嘴唇,但还有心。  “我爱你。”江希凡轻声温柔道。  “我,也爱你。”李云儿说的时候用了力,吐了一团血。轻轻推开半梦半醒的江希凡,从阳台退下。我不能死在你怀里,让你伤心一辈子。我要自己一个人慢慢地,偷偷地消失,消失,消失……  李西闽打了个哈欠,“姑娘,你现在去哪?”  “烧烤湖。”李云儿气若游丝。  车开走,李西闽看着她在湖边的背影叹息。  李云儿绑上石头往湖心一跃的声音不亚于天使坠落凡间的绝响。下沉,我属于你的身体;坠落,我无助的灵魂;再见,我最爱的爱人;永别,世间的纷争;记住,我美丽的容颜;忘记,我悲伤的哭泣。我优雅地在肮脏的湖水中缓缓转身,浮浮沉沉,静静躺在湖底。你给我最快乐的,然而,最快乐的将我毁灭。  早晨起来,江希凡的床单,人形的暗红,枕头上的那摊血,是你对我说的那句。“我也爱你。”
  七、周德东——《门》《失常》《天惶惶地惶惶》《谁摸了我一下》等  聊恐怖小说,越得过去周德东?他的书被我奉为“盛夏消暑必备物”。  周德东所写的恐怖小说,质量极高,几乎个个精品。但是2011年新书《冥婚》却大失水准,禁不住怀疑周德东是不是要江郎才尽?  把看似正常的平淡生活写出恐怖气氛,不是随便个恐怖作家写得来的。他平淡无华的讲述着,一点一点抓住你的心,随时故事节奏发展,不停地予以惊悚的刺激,把心脏慢慢压得透不过气,同时寒毛悚立手脚冰凉。故事结束,你也像死过一次似的。没有值得一看再看的恐怖小说?那是你忘记周德东了。
  大马一个
  《门》节选:  车在漆黑的公路上奔驰。  不知开出了多远,他又看见了公路旁的那座土房子,它的窗子里又有了幽暗的光亮。  他把油门踩到底,箭一样射了过去。  车速太快了,几次差点冲进公路旁的壕沟。  公路上没有一辆车,他干脆行驶在公路的正中央。  车灯惨白,公路平坦,它笔直地伸向远方。  远方黑暗无边。  两旁黑暗无边。  天上黑暗无边。  地下黑暗无边。  不时有蝙蝠从车窗前面一惊一乍地掠过。  他相信这里并不是阳间,他相信自己正奔驰在一条阴间的公路上。阴阳的分界正是那个岔路口。  它出现了!  蒋中天不由胆战心惊地想:千万不要再遇到那个赶着黑羊的人了……  放羊人没有出现。  可是,他看到了一辆黑色轿车,它静静地停在那个诡异的岔路口上,差不多把他的路挡住了。  他的车灯照在这辆黑车的尾巴上,发现它没有车牌。  他想,这辆轿车很可能就是前不久掉进深谷的那一辆,它的主人已经摔得脑浆迸裂,血肉模糊……  他开始悔恨:听到洪原死亡的消息之后,为什么不给他烧点纸钱呢?买一沓黄表纸烧掉,就把欠他的那些钱还给他了……  他渐渐减慢了车速,眼睛从那辆轿车的后窗使劲朝里看,隐隐约约看见了一个人的后脑勺,他直直地坐在驾驶座位上,纹丝不动。  他离这辆轿车越来越近了。  他按了两声喇叭,那辆车里的人依然目视前方,无动于衷。  他的心越缩越紧,反复目测这辆轿车两边的宽度,终于看准了,猛地一轰油门,从它的左边冲了过去。  他成功了。  他把油门踩到了底,飞速狂奔。  从反光镜朝后看去,那辆已经追了上来。它的速度奇快,转眼就咬住了他的尾巴。  它没有开车灯。或者说,它就没有车灯,像一个黑糊糊的怪兽。蒋中天是借着自己这辆车尾灯的光看到它的。  正当他想看一看车里那张脸的时候,它却猛地撞了上来,他感到车身猛地朝前一窜,尾灯就灭了。  接着,那辆车就一下下撞他。  蒋中天全神贯注地驾驶,全身的神经都绷成了弓。他在心里暗暗祈祷着:这时候,千万别熄火!  那辆车又从蒋中天左侧一点点挤上来,开始从侧面撞他。  这段公路筑得很高,两旁是深深的壕沟。它要把他撞下公路摔死。  公路下面黑咕隆咚。  那是赶着黑羊的老汉消失的地方。  蒋中天的双手湿淋淋滑腻腻的,都是汗。他的全身也被冷汗湿透了,额头上的汗水流进了他的眼睛里,蜇得慌,但是他不敢擦。他死死抓住方向盘,和死神抗争着。  那辆车像影子一样,始终和他并驾齐驱,撞击得一下比一下狠。  他在极度恐惧和绝望中,迅速转了一下头,朝那辆车的驾驶室里看了一眼,那张苍白的脸正从容地对他狞笑着。  他哆嗦了一下,陡然从一种玄虚的恐惧中跌进一种现实的恐惧中!  就在这时候,对面有车灯直直射过来,这是救星之光!  那辆车一下就减了速,缩到后面去了。  对面的车很快开过来,是一辆十八轮的大货车,引擎声震天响,它惊天动地地开了过去。  蒋中天回头看了看,那辆车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重述神话系列哪里可以看到啊?
  前排 lz继续 看着
  八、鬼谷女——《伤心至死》《碎脸》  鬼谷女以曲折的情节取胜,氛围营造也非一般写手所能比。巅峰作品是《伤心至死》《碎脸》《暗穴》。  新作品《索命湖》系列简直惨不忍睹,真不敢相信出自鬼谷女之手。深以为书的扉页应写上: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一部长篇小说还不如一集24分钟的柯南精彩。竟然还要出系列书籍,他们是要在透支自己的人气么?真想大喝一声:施主,回头是岸!
  @bubu-27 22:09:48  重述神话系列哪里可以看到啊?   -----------------------------  各大网络书店应该都有卖。也有可以在线阅读的,你可以搜索下。
  @密码还是那个密码
22:13:33  前排 lz继续 看着   -----------------------------  多谢支持 :-D
  @沐瑾紫
22:10:08  M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  多谢支持
  @真的是第二次来
22:02:23  大马一个   -----------------------------  哈哈,大大的拥抱
  哟哟哟~~~我是来收书的。
  回复第18楼,@插肩榫  既然说道了苏童,就顺便说下他其他的作品吧。苏童最为人熟知的要数《妻妾成群》,电影版改名为《大红灯笼高高挂》。小说《红粉》改编成同名电视剧,张智霖、郭可盈主演,但是似乎反响不大。  苏童行文风格细腻、阴暗,几乎所有的作品都笼罩在一层灰蒙蒙的烟雾下,气氛压抑。感觉像是《红楼梦》的后半部分,世事洞了却又无可奈何的末日狂欢。  苏童大多数作品的背景都是江南水乡。但是他笔下的江南却充盈着一股腐烂阴暗的重口味,而不是“杏花、烟雨、江南”的小清新。  他大多数的作品我都非常喜欢,像《城北地带》、《离婚指南》、《香椿树街的故事》、《已婚男人》、《园艺》等等,非常有个人特色。比较新的作品是09年的《河岸》,同样精彩。不知道为何一直没有新的作品,希望快出新书,以慰相思啊···  --------------------------  河岸看了,对于空屁这个外号,我那时久久不能释怀,不知为毛,还有那神一般的结局!反正我是不太懂
PS:推介《悟空传》,一本我看不懂,却看哭了的书  
  楼主不错。好帖。
  九、小青——《珠有泪》  小青应该是个网络写手,打包下载恐怖小说时看到有TA的作品。《珠有泪》其实算不上是恐怖小说,有点言情武侠相结合的味道。和一枚糖果的风格有些类似,但是更清冷一些。  小说以“鲛人眼泪化珍珠”的传说写起,讲述了一个蚌精为爱化人又因爱成魔的凄美故事。主线虽有些俗套,但是文笔和情节还是值得一看,相当不错的一个故事。
  突然想起了郭沫若的《静夜》,和这部小说感觉很吻合:  月光淡淡   笼罩着村外的松林。   白云团团,   漏出了几点疏星。   天河何处?   远远的海雾模糊。   怕会有鲛人在岸,   对月流珠?
  提名悟空传
  @我是干爹我怕谁
22:28:49  回复第18楼,@插肩榫  既然说道了苏童,就顺便说下他其他的作品吧。苏童最为人熟知的要数《妻妾成群》,电影版改名为《大红灯笼高高挂》。小说《红粉》改编成同名电视剧,张智霖、郭可盈主演,但是似乎反响不大。  苏童行文风格细腻、阴暗,几乎所有的作品都笼罩在一层灰蒙蒙的烟雾下,气氛压抑。感觉像是《红楼梦》的后半部分,世事洞了却又无可奈何的末日狂欢。  苏童大多数作品的背景都是江南水乡。但是他笔...........  -----------------------------  哈哈,《悟空传》也大爱啊。同志握手。
  马克,看过<人间>,记得当时是看哭了,觉得很压抑的样子,后来学业繁重了就没时间了,束之高阁,<后羿>一直有兴趣  话说楼主,<毒蜘蛛之死>看过么?如何?  我是来收书的,网络小说看的人想吐
  《珠有泪》节选:  蜃是一种奇异的生物,因为它吃东西不用嘴巴。  蜃放出蜃气将猎物包围,然后直接消化掉。那些看似飘渺柔美的气体摧毁起生命来更胜任何锯齿钩牙。  没有人知道,它要吃多少,才算够。  是的,我知道这些。因为我本是属于这个神秘、凶残、饕餮无足厌的族类。尽管是其中例外的无用的一支。  作为生命本身,珠蚌是个失败的造物。仿佛神明在创造蜃族的时候忽然对于这过分强悍的怪胎起了厌倦与憎恶之心。总得给其他生命留点活路吧,神明想,于是手指一转,造出了珠蚌。以海中浮游泥沙草屑为食的、卑微而柔弱的巨蛤,纵然长到了一个岛屿那样大,还是百无一用,面对外界的侵袭唯有关闭两扇硬壳躲在里头听天由命。为人类提供珍贵的珠,为海中其他肉食兽提供食料。我一直觉得,珠蚌是被造出来替那些杀生无数的同族赎罪的,除此之外,别无存在的意义。  在海的世界里,珠蚌是最懦弱的一类,蜃族的族人多不屑与我们来往。对于他们,珠蚌是玷污“蜃”这个名头的耻辱。废物。  我早已明白这事实,并做好一生服从它的准备。我是一只珠蚌,与生俱来、不可改变的身体与禀性。  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变了。  变成与那些同族一样的伤生害命的嗜血妖兽。甚至比起他们,更为凶猛,食量更大,口腹中一次葬送的生灵,更多。  多到无法自控。  那种进食的欲望我没法控制。胸腹内,心、肺、肝、肠……似乎都被掏空了,我一无所有,只留下一个黑洞,麻木而迫不及待地,等待用血肉来填满它。  听得到腹中嘶嘶呼喊着的饥饿的空虚。  我什么都没有……  我把额头深深地抵向沙里去,身体蜷得像一只虾子,几乎弯成一个圈形。  那空虚的循环。生命划一个圈,又回到起点,原来挣扎着走过这一遭什么都不曾改变,只有自己,被掏得空空如也。  生命。生命它是什么。  它这样荒芜。
  →_→  
  等哈来看  
  悟空传,当年看的我心里久久不能释怀~~
  马克。。
  十、今何在——《悟空传》  网上闲逛时有人推荐这本书,顺手百度下,在线瞄了几眼。看得我欲罢不能,连夜看完,眼睛快熬瞎了,也要哭瞎了。  整本书的气氛压抑沉闷无奈抗争绝望迷茫又有一丝生机,有浓浓的宗教禅理的气质,却又不像一些禅思的书般故作高深。有深深的现实意义,却又化为神话故事,虽然形式立意新颖奇特,私以为与《西游记》精髓一脉相传。把此书归入“重述神话系列”也不为过。书中话几乎句句经典,随意摘出一句,都可以作为名人名言来反复念诵。  唉,怎能忘了西游?  如果《悟空传》拍成电影,会和《大话西游》一样,另类解读却又深入人心吧?
  《悟空传》语录:  1、当五百年的光阴只是一个骗局,虚无时间中的人物又为什么而苦,为什么而喜呢?     2、生我何用?不能欢笑。灭我何用?不减狂骄。     3、“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4、 明知道是不可能相见的,为什么还要记住?     5、等到那一刹那,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孙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向苍穹。   “来吧”!那一刻被电光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6、神不贪,为何容不得一点对其不敬,神不恶,为何要将千万生灵命运握于手中?     7、我不能掩藏我心中的本欲,正如我心中爱你美丽,又怎能嘴上装四大皆空。     8、天蓬,你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吗? ——知道,因为我扶起了我所爱的人。  9、我要天下再无我战不胜之物!     10、他宁愿死,也不肯输。     11、你不觉得这晚霞很美吗?我只有看看这个,才能每天坚持向西走下去啊! 12、死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感觉不到,什么也不会想,就像你未出生时一样。     13、世间没有一件造物会是完美的,但有时缺憾会更美。     14、我像一个优伶,时哭时笑着,久而久之,也不知道着悲喜是自己的,还是一种表演,很多人在看着我,他们在叫好,但我很孤独,我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中,我幻想着我在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世界,那里只有神与妖,没有人,没有人间的一切琐碎,却有一切你所想象不到的东西。但真正生活在那里,我又孤独,因为我是一个人。这么想着的也许是唐僧,是孙悟空,是猪八戒,是沙和尚,是树上的女妖双儿,他们都是人,所以他们会这样想,尽管他们都不怎么像人,这也许就是他们痛苦的根源。     15、相遇皆是缘,缘尽莫强求。     16、一切都会消逝,能留下的只有记忆。而记忆是实在还是虚幻?它摸不着看不到,但它却又是那样沉重的铭刻在心。     17、他所要的,我全都抛弃,只剩下我的洁净的灵魂,给我所爱的人。   18、原来一生一世那么短暂,原来当你发现所爱的,就应该不顾一切的去追求。因为生命随时都会终止,命运是大海,当你能够畅游时,你就要纵情游向你的所爱,因为你不知道狂流什么时候会来到,卷走一切希望与梦想。   19、也许每个人出生时都以为这天地是为他一个人而存在的,当他发现自己错的时候,他便开始长大了。     20、一段对话(孙悟空、天篷、阿月)     “这位便是齐天大圣吧?”阿月说,“听说你是石中所生,人的心事,只怕与你心不同。你也许少了其中一窍。”   “你这是在骂俺老孙缺心眼咯?”   “你和我们不一样吧,人天生便是缺的,一生下来便会不安,所以一生都在寻求补全,神其实也是缺的,只不过神把寻求的欲望消去了,这样心里便觉圆满了。我不想骗自己,但你好像真的没有这样的不安,因为你是天成之物的缘故吧。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当你看见……你的灵魂里有了另一个影子的时候。”天篷说。
LZ继续  
  看来《悟空传》人气很高,打算买书来再重温一遍。O(∩_∩)O
  @风清落
22:46:15  马克,看过<人间>,记得当时是看哭了,觉得很压抑的样子,后来学业繁重了就没时间了,束之高阁,<后羿>一直有兴趣  话说楼主,<毒蜘蛛之死>看过么?如何?  我是来收书的,网络小说看的人想吐  -----------------------------  这个曾经大致扫过几眼,没仔细看。不敢评价。等我有时间再细细看下
  11、黑塞——《悉达多》  由悟空传想到了另外一部哲理小说《悉达多》。黑塞在文学坛上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黑塞非常推崇中国的老子和庄子,很多作品都有中国传统哲学的影子。  悉达多佛教用语,意思是“目的达到的人”。乔达摩·悉达多即为释迦牟尼。文章以古印度为背景,讲述悉达多为追求心灵宁静,独自开始求道之旅。  【他在舍卫城聆听佛陀乔答摩宣讲教义,在繁华的大城中结识了名妓伽摩拉,并成为一名富商。心灵与肉体的享受达到顶峰,却让他对自己厌倦、鄙弃到极点。在与伽摩拉最后一次欢爱之后,他抛弃了自己所有世俗的一切,来到那河边,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在那最绝望的一刹那,他突然听到了生命之河永恒的声音……经过几乎一生的追求,悉达多终于体验到万事万物的圆融统一,所有生命的不可摧毁的本性,并最终将自我融入了瞬间的永恒之中。 】——摘自百度  网上流行这样一个段子:三个不能问的问题,一人生的意义,二爱情是什么,三钱是万能的吗  而这本书则是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故事简单,内容有点晦涩,但是如果对哲学禅宗有所了解的同学,多读多思,还是会有所了悟的。是一本耐读的书,温故知新,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收获。心情烦躁、执迷不悟时,静下心读读此书,心安便安心。
  马克马克 最近正好书荒
  推荐一部与之相关的动画片:《美丽的红色沙漠》,同样讲述的是佛陀觉悟之路。动画开篇,那个兔子以死报佛陀的公案非常感人。  忍不住上几张动画图解    佛陀被困于暴风雪中,熊、狼、兔子前来救助。熊和狼献出鱼和肉。    兔子蹒跚而来,毫无所获。拱手似对佛陀请罪。佛陀安慰。    兔子衔来枯枝,生火取暖。
    火光映在兔子眼中,不知道它在想什么。    突然,兔子一跃而起,纵身跳入火堆。众人大惊。    大火很快把兔子变成了兔肉。暗黑的身体静默地躺在火堆上。    佛陀悲伤的高举起已成肉块的兔子,狼和熊则垂下了头。
  马克  
  马克  
  读书贴马一下,兔子看得人好揪心啊
  12、周国平——《妞妞》  说道哲思小说,那就聊聊周国平吧。  作为中国知名的哲思作家,我却推荐他的纪实作品《妞妞》,是不是有点不厚道?  他的随笔和散文看过很多,可能是因为年代久远,忘得一干二净。倒是他为自己因病夭折的女儿写的纪实文章给了我很深的印象。  【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这本书中,周国平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他和妻子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对于作者夫妇来说,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摘自网络  文章不只是描述这一悲剧,同样穿插了许多这个悲痛的父亲由于这个悲剧,而对生命、价值、尊严、情感的深刻思考。由于最终妞妞实施了安乐死,同时也引出了社会对“安乐死”的一些看法。  PS妞妞死后,由于种种原因,周国平与妻子和平离婚。  对这个早逝的精灵,道一声安息。
  《妞妞》节选:  你穿一身天蓝色的毛衣裤,静躺在医院的白色床单上。浓密的黑发匀贴地披向一边,天庭光洁饱满,额际的小茸毛清晰可辨。一切痛苦都已从你的脸上消失,你合着眼,眉字清秀,神态安详,仿佛沉人一次深酣的睡眠。唯在你的左眼角,隐约含着一颗小小的泪珠。  我最后一次抚摸你的小手,它仍是柔软的,但已经逐渐变凉而松弛,不再能用灵巧的抓握应答我的触摸。  妈妈流着泪叹息:“看她多美!”  我在心里默念:孩子,你多好!在给了我们这么多快乐,又独自忍受了这么多痛苦之后,你就这样静悄悄地离去了。有人说,你是天使,回到上帝身边了。有人说,你是玉女,回到观音身边了。我不相信上帝和观音,但是,为了你,是应该有一个天堂的呵。  你的小小的躯体,曾经承担了成年人也不敢想象的痛苦,现在竟又承担起老年人也不肯接受的死亡。  你痛时,我感到的只是焦虑,疼痛仍然落在你的身上。你死了,我感到的只是悲伤,死亡仍然落在你的身上。  为什么一切都落在你的身上,都要你的无辜的小身躯受着?  他们说,现在你解脱了。可是,为什么别的孩子正在阳光下快乐地嬉戏,你却必须解脱?  他们来慰问我,因为作为你的父母,世上没有人比我们更加哀痛你的死亡。可是,我们的哀痛算什么,既然我们还活着,死去的是你,仅仅是你?  有谁能告诉我,为什么世界还在,我还在,而你却不在了?
  回复第58楼,@插肩榫  @我是干爹我怕谁
22:28:49  回复第18楼,@插肩榫  既然说道了苏童,就顺便说下他其他的作品吧。苏童最为人熟知的要数《妻妾成群》,电影版改名为《大红灯笼高高挂》。小说《红粉》改编成同名电视剧,张智霖、郭可盈主演,但是似乎反响不大。  苏童行文风格细腻、阴暗,几乎所有的作品都笼罩在一层灰蒙蒙的烟雾下,气氛压抑。感觉像是《红楼梦》的后半部分,世事洞了却又无可奈何的末日狂欢。  苏童大多数作品的背景都是江南水乡。但是他笔...........  -----------------------------  哈哈,《悟空传》也大爱啊。同志握手。  --------------------------  合影留念!(^_^)  
  妞妞,为了你,是应该有个天堂啊。  再次泪奔。%&_&%
  马克  
  记号一下,以后慢慢读书
  回复第66楼,@插肩榫  《悟空传》语录:  1、当五百年的光阴只是一个骗局,虚无时间中的人物又为什么而苦,为什么而喜呢?   2、生我何用?不能欢笑。灭我何用?不减狂骄。   3、“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4、 明知道是不可能相见的,为什么还要记住?   5、等到那一刹那,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孙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向苍穹。 “来吧”!那一刻被电光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6、神不贪,为何容不得一点对其不敬,神不恶,为何要将千万生灵命运握于手中?   7、我不能掩藏我心中的本欲,正如我心中爱你美丽,又怎能嘴上装四大皆空。   8、天蓬,你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吗? ——知道,因为我扶起了我所爱的人。 9、我要天下再无我战不胜之物!   10、他宁愿死,也不肯输。   11、你不觉...  --------------------------  我喜欢这几句:我爱你,我却总是沉默,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即使我从未开言,这是我的许诺,寂静无声,你无须知晓,它只在我心!  我钟不能改变那个开始,何不忘了那个结局呢?  我觉得这句话和大话西游紫霞仙子的话有异曲同工之妙!(^_^)  
  呃。。轻轻的MARK一下
  最近书荒  
  楼主继续  
  马克  
  13、史铁生——《我与地坛》  史铁生的文章同样有着浓浓的哲学味道。  杜甫有云: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  细想来,多如是。一生平安喜乐顺心如意,又哪会有直抵胸臆的好文章呢?  史铁生正是因为双肢瘫痪,历经磨难,大彻大悟,方才写出深厚如大地的作品。喜欢他的散文,干净自然,不造作、不无病呻吟,当然有病也未见这位铁汉呻吟。朴实无华中娓娓道来,坦白直率的面对自己的软弱,亦在彻悟后,淡淡的说着对生命的解读,对宗教精神的阐释,对文学和自然的感悟。我认为这才真正的智者,大智若愚,平淡无奇却又耐人寻味。  《我与地坛》是他散文的最高成就,初读起来酸涩满口心痛不已,慢慢地,总能随着作者的心绪,渐渐沉静下来。那些隐忍的苦痛和对未来的迷茫,还有对母亲深深的怀念,贯穿了整个文章。当一个铮铮铁汉缓缓的讲述他内心最柔软的故事时,你能做什么?  竟无语凝噎···  《命若琴弦》
  《我与地坛》节选:  设若有一位园神,他一定早已注意到了,这么多年我在这园里坐着,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恓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而且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其实总共只有三个问题交替着来骚扰我,来陪伴我。第一个是要不要去死?第二个是为什么活?第三个,我干嘛要写作?   现在让我看看,它们迄今都是怎样编织在一起的吧。   你说,你看穿了死是一件无需乎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便决定活下去试试?是的,至少这是很关键的因素。为什么要活下去试试呢?好像仅仅是因为不甘心,机会难得,不试白不试,腿反正是完了,一切仿佛都要完了,但死神很守信用,试一试不会额外再有什么损失。说不定倒有额外的好处呢是不是?我说过,这一来我轻松多了,自由多了。为什么要写作呢?作家是两个被人看重的字,这谁都知道。为了让那个躲在园子深处坐轮椅的人,有朝一日在别人眼里也稍微有点光彩,在众人眼里也能有个位置,哪怕那时再去死呢也就多少说得过去了,开始的时候就是这样想,这不用保密,这些现在不用保密了。   我带着本子和笔,到园中找一个最不为人打扰的角落,偷偷地写。那个爱唱歌的小伙子在不远的地方一直唱。要是有人走过来,我就把本子合上把笔叼在嘴里。我怕写不成反落得尴尬。我很要面子。可是你写成了,而且发表了。人家说我写的还不坏,他们甚至说:真没想到你写得这么好。我心说你们没想到的事还多着呢。我确实有整整一宿高兴得没合眼。我很想让那个唱歌的小伙子知道,因为他的歌也毕竟是唱得不错。我告诉我的长跑家朋友的时候,那个中年女工程师正优雅地在园中穿行;长跑家很激动,他说好吧,我玩命跑,你玩命写。这一来你中了魔了,整天都在想哪一件事可以写,哪一个人可以让你写成小说。是中了魔了,我走到哪儿想到哪儿,在人山人海里只寻找小说,要是有一种小说试剂就好了,见人就滴两滴看他是不是一篇小说,要是有一种小说显影液就好了,把它泼满全世界看看都是哪儿有小说,中了魔了,那时我完全是为了写作活着。结果你又发表了几篇,并且出了一点小名,可这时你越来越感到恐慌。我忽然觉得自己活得像个人质,刚刚有点像个人了却又过了头,像个人质,被一个什么阴谋抓了来当人质,不定哪天被处决,不定哪天就完蛋。你担心要不了多久你就会文思枯竭,那样你就又完了。凭什么我总能写出小说来呢?凭什么那些适合作小说的生活素材就总能送到一个截瘫者跟前来呢?人家满世界跑都有枯竭的危险,而我坐在这园子里凭什么可以一篇接一篇地写呢?你又想到死了。我想见好就收吧。当一名人质实在是太累了太紧张了,太朝不保夕了。我为写作而活下来,要是写作到底不是我应该干的事,我想我再活下去是不是太冒傻气了?你这么想着你却还在绞尽脑汁地想写。我好歹又拧出点水来,从一条快要晒干的毛巾上。恐慌日甚一日,随时可能完蛋的感觉比完蛋本身可怕多了,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我想人不如死了好,不如不出生的好,不如压根儿没有这个世界的好。可你并没有去死。我又想到那是一件不必着急的事。可是不必着急的事并不证明是一件必要拖延的事呀?你总是决定活下来,这说明什么?是的,我还是想活。人为什么活着?因为人想活着,说到底是这么回事,人真正的名字叫作:欲望。可我不怕死,有时候我真的不怕死。有时候,——说对了。不怕死和想去死是两回事,有时候不怕死的人是有的,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人是没有的。我有时候倒是怕活。可是怕活不等于不想活呀?可我为什么还想活呢?因为你还想得到点什么、你觉得你还是可以得到点什么的,比如说爱情,比如说,价值之类,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这不对吗?我不该得到点什么吗?没说不该。可我为什么活得恐慌,就像个人质?后来你明白了,你明白你错了,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你明白了这一点是在一个挺滑稽的时刻。那天你又说你不如死了好,你的一个朋友劝你:你不能死,你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这时候你忽然明白了,你说: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或者说只是因为你还想活下去,你才不得不写作。是的,这样说过之后我竟然不那么恐慌了。就像你看穿了死之后所得的那份轻松?一个人质报复一场阴谋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把自己杀死。我看出我得先把我杀死在市场上,那样我就不用参加抢购题材的风潮了。你还写吗?还写。你真的不得不写吗?人都忍不住要为生存找一些牢靠的理由。你不担心你会枯竭了?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活着的问题在死前是完不了的。这下好了,您不再恐慌了不再是个人质了,您自由了。算了吧你,我怎么可能自由呢?别忘了人真正的名字是:欲望。所以您得知道,消灭恐慌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消灭欲望。可是我还知道,消灭人性的最有效的办法也是消灭欲望。那么,是消灭欲望同时也消灭恐慌呢?还是保留欲望同时也保留人生?我在这园子里坐着,我听见园神告诉我,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每一个懂得欣赏的观众都巧妙地粉碎了一场阴谋。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了。我在这园子里坐着,园神成年累月地对我说: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14、萧红——《呼兰河传》  不知道有没有筒子记得小时候常看的《中学生阅读》?很是怀念···  第一次看《呼兰河传》正是在中学生阅读上看到的。当时节选的是萧红回忆自己花园和与爷爷在一起的趣事。简短活泼的语句、生动形象的描述、童真童趣的口语,当时爱得什么似的,一读再读。后来看过很多作家回忆童年的书,再也没人能超过萧红。字句最平常不过,却在心里一点一点蚀出一个大坑,或慢慢的欢喜,或空落落的想落泪。(初二写作文用了 “空落落”,老师红批说,用空荡荡更好···这些小事总是记得这么清楚O__O)  知道后来通读全书,甚惆怅。满纸的回忆,满纸的萧索。了解了当时的背景,更是苦涩难言。想象不出萧红在写出一句句童言童趣时,内心该有多大的苦痛。  萧红回忆着出生小城的每条街每间商店,自家的每间屋子每个摆设,当然还有那些人那些事,好的坏的,不好的不坏的,好的不见得怎样优美,坏的也不会有多可恶,总是命当如此,哭也由不得人,笑也由不得人。东大街的泥坑,陷了多少次马,也没有人说要去填;漏粉人家的草房歪得一塌糊涂,也没见人说要去修;七月十五呼兰河上的水灯慢慢向下游漂,漂着漂着就灭了一盏;邻家人的歌声,像一朵红花开在墙头上,越是鲜明,就越觉得荒凉。竟是生也由不得人,死也由不得人。   满纸欢快语,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谁解其中味?
  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  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快七十了。  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蝴蝶、蜻蜓、蚂蚱,样样都有。蝴蝶有白蝴蝶、黄蝴蝶。这种蝴蝶极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  蜻蜓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蜂子则嗡嗡地飞着,满身绒毛,落到一朵花上,胖圆圆地就和一个小毛球似的不动了。  花园里边明晃晃的,红的红,绿的绿,新鲜漂亮。  据说这花园,从前是一个果园。祖母喜欢吃果子就种了果园。祖母又喜欢养羊,羊就把果树给啃了。果树于是都死了。到我有记忆的时候,园子里就只有一棵樱桃树,一棵李子树,因为樱桃和李子都不大结果子,所以觉得他们是并不存在的。小的时候,只觉得园子里边就有一棵大榆树。  这榆树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来了风,这榆树先啸;来了雨,大榆树先就冒烟了;太阳一出来,大榆树的叶子就发光了,它们闪烁得和沙滩上的蚌壳一样了。  祖父一天都在后园里边,我也跟着祖父在后园里边。祖父带一个大草帽,我戴一个小草帽,祖父栽花,我就栽花;祖父拔草,我就拔草。当祖父下种,种小白菜的时候,我就跟在后边,把那下了种的土窝,用脚一个一个地溜平,哪里会溜得准,东一脚的,西一脚的瞎闹。有的把菜种不单没被土盖上,反而把菜子踢飞了。  小白菜长得非常之快,没有几天就冒了芽了,一转眼就可以拔下来吃了。  祖父铲地,我也铲地;因为我太小,拿不动那锄头杆,祖父就把锄头杆拔下来,让我单拿着那个锄头的“头”来铲。其实哪里是铲,也不过爬在地上,用锄头乱勾一阵就是了。也认不得哪个是苗,哪个是草。往往把韭菜当做野草一起地割掉,把狗尾草当做谷穗留着。  等祖父发现我铲的那块满留着狗尾草的一片,他就问我:  “这是什么?”  我说:  “谷子。”  祖父大笑起来,笑得够了,把草摘下来问我:  “你每天吃的就是这个吗?”  我说:  “是的。”  我看着祖父还在笑,我就说:  “你不信,我到屋里拿来你看。”  我跑到屋里拿了鸟笼上的一头谷穗,远远地就抛给祖父了。说:  “这不是一样的吗?”  祖父慢慢地把我叫过去,讲给我听,说谷子是有芒针的。  狗尾草则没有,只是毛嘟嘟的真像狗尾巴。
  《呼兰河传》里提到苏轼的《花影》,很是喜欢。  重重叠叠上瑶台,几度呼童扫不开。   刚被太阳收拾去,却教明月送将来。
  好困啊,明天继续扒。各位晚安。  
  坐等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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