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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领导带队进行节前安全大检查
双鸭山市政府
  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元旦,12月29日,双鸭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明春带领市安监、煤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对双鸭山市部分煤矿、加油站、爆竹批发企业和化工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李明春先后深入到双鸭山宝山区龙发煤矿、益德煤矿、龙山煤矿、一四顺煤矿,四方台区国鑫煤矿、新兴煤矿,岭东区长山矿业、东盛矿业和丰源煤矿进行了检查。对关闭和停产中的矿井,李明春亲自查看了封闭的矿井入口;对生产中的矿井,李明春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加大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转变思维,严格在过程中追责,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大抽查频次,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煤矿安全。
  在双鸭山宝山加油站和第二加油站,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查看了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在对中石油宝山加油站进行检查时,检查组及时发现了安全隐患,当即对该加油站进行了关停处理。
  在吉隆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李明春仔细查看了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情况及防范措施,他要求企业要绷紧安全这根线,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巡查,防患于未然。
  在双鸭山三聚华本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明春要求企业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把安全生产红线;突出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突出重点,切实抓好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要未雨绸缪,杜绝侥幸心理,确保安全无事故。(采编:马春光)
(责任编辑:
政府信息公开 | 黑龙江政务 | 微信号:hlj-zw双鸭山市双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久煤矿“9?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作者:张国盛&&&&时间:<font color="#FF-03-03 09:30&&&&来源:
& & & 依照有关规定,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已对双鸭山市双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久&9.4&较大瓦斯事故批复结案(事故批复文件号:黑煤安监事调z2015{22号),现将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布如下: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双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新久煤矿&9&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 & & 日19时10分,双鸭山市双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久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563万元。
& & & 事故发生后,煤矿瞒报了事故。经举报核实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和副省长胡亚枫分别做出重要批示、指示。 9月22日成立了以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张茂静为组长,黑龙江煤矿安监局、省煤管局、监察厅、公安厅等部门和双鸭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的事故调查组,邀请双鸭山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分析论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类别、直接经济损失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 & & 一、矿井基本情况
& & & &双鸭山市双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久煤矿原为新久煤矿,始建于1992年6月,原隶属太保镇七一村,为乡镇煤矿。矿井设计能力为15万吨/年。2000年5月,该矿更名为双鸭山市双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久煤矿(以下简称新久煤矿),2007年核定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2008年苏启远取得该矿全部产权。2013年该矿向宝山区政府提报了改扩建为21万吨/年的矿井设计,同年,宝山区政府向双鸭山市政府提报了《宝山区人民政府同意双鸭山市双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久煤矿改扩建立项的请示》(双宝政呈z2013{9 号)。矿井企业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人为双鸭山市双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苏艳彦,新久煤矿负责人苏启远。矿井证照齐全有效。
& & & 该矿位于双鸭山市友谊农场八分场五队,安全监管隶属于宝山区管辖。该矿属瓦斯矿井,批准开采6#、8#、10#三个煤层,截止到2011年末,剩余储量为637万吨。矿井开拓方式为片盘斜井开拓,提升方式为单钩串车提升,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2台型号FBCDZNo12.5&22主扇,其中一台使用一台备用,总入风量738立方米/分,总回风量750立方米/分。矿井供电系统为双回路供电,分别来自新安煤矿变电所和农电。矿井建立了监测监控、通讯联络、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视频监控等系统。但8#层轨道下山以下各作业地点未安设监测监控、人员定员和供水施救系统。地面建有静压水池,供水管路仅铺设至二段绞车道。
& & & 该矿被市、区煤管部门列为长期停产矿井。由于该矿将引进山东省新泰市泰丰集团对其兼并重组,山东企业考察后提出煤层赋存状况不清,需要进一步探巷勘察,为此,2014年3月该矿提出整改申请和方案。日该矿整改方案经宝山区政府和市煤管局批准, 日,鸡西市城子河区安之顺煤矿发生重大水害事故后,双鸭山市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局下发文件要求&全市整改煤矿一律由所在县区收回整改方案,立即停止整改&。宝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依据要求收回了整改方案,停止了该矿整改和生产。但8月16日后该矿擅自组织生产和整改。
& & & 事故发生前,该矿井下共有8#层右二片全煤上山掘进、8#层左二片掘进和8#层左一片巷修工作面3处作业地点,作业方式为两班作业。发生事故地点为8#层右二片全煤上山掘进工作面。
& & &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备案情况:矿长苏艳清、生产矿长赵军立、机电矿长汝金岭、安全矿长韩文华、技术矿长曹云廷。上述人员中,除矿长苏艳清在岗主持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外,其他持证人员均为挂名人员,实际不在该矿工作。
& & & 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
& & & (一)事故发生经过。
& & & &日,新久煤矿白班因8#层轨道下山调度绞车配电开关故障,需要提前结束了当班的井下生产作业活动,作业人员全部升井。检修完毕后,9时左右,电工李文学恢复了供电。
& & & &当天夜班共出勤19人(其中:8#层右二片工作面出勤5人、8#层左一片工作面出勤5人、8#层左二片工作面出勤3人,绞车司机2人,瓦检员1人、蹬钩工2人、值班矿长1人)。班前会由值班矿长冯亚波主持,班前会后,工人陆续入井。18时45分左右,8#层左二片当班班长张洪伟和当班工人丛志德、阎维重到达8#层轨道下山调度绞车处,张洪伟安排丛志德和阎维重两人去8#层左二片车场提车,他留下来开绞车。丛志德和阎维重两人到达8#层左二片车场后,挂接完4辆装满煤的矿车后,丛志德站在第一辆矿车的钢丝绳连接处,准备随矿车上行,阎维重负责打点提车。19时10分左右,矿车过片盘口后刚拉直,丛志德就听到一声巨响,感到一股冲击波从下面扑来,便昏了过去。与此同时正在开绞车的张洪伟也听到轨道下山下部发出爆炸声,随后看到烟尘沿轨道下山向上涌,感觉是井下发生了事故,便立即向上跑到6#层五片车场,向地面值班矿长室打电话报告井下可能发生了事故。
& & & (二)事故救援情况。
& & & 接到电话后,值班矿长冯亚波立即下井了解情况、组织救援,同时安排保管员李海涛向矿长苏艳清电话报告井下发生了事故。张洪伟向井上汇报完后,遇到8#层右二片全煤上山工作面班长彭德良和瓦检员郭忠文,向二人说明了事故情况后,三人沿二段下山至六片石门,再由通风立眼进入8#层右一片,然后迎着烟雾沿8#层轨道下山向下部搜索,当行至8#层左二片口上部20米处,发现受伤工人丛志德,三人将丛志德抬到六片通风立眼下方,这时冯亚波、李海涛和5名工人也赶来救援,冯亚波安排2名工人护送丛志德和张洪伟升井到红兴隆医院治疗。随后冯亚波与李海涛查看了井下巷道情况,由于烟大,无法到达事故现场,李海涛便升井组织风机、电缆、风筒等物资入井。
& & & 矿长苏艳清接到李海涛电话汇报后,立即从集贤县福利屯赶赴井口,途中把事故情况向矿井负责人苏启远进行电话汇报,苏启远要求尽快组织救援。苏艳清于20时左右到达煤矿,当时井上没人,苏艳清便换衣服准备入井。期间李海涛升井,告诉苏艳清井下可能发生瓦斯爆炸了,烟很大,需要组织通风机等设备入井。随后两人组织人员、设备下井, 22时左右将通风设备送到六片石门后,苏艳清组织工人安装风机、接风筒,逐步向下部地点恢复通风。23时左右,苏艳清带领工人沿8#轨道下山向下部搜救,在8#层左二片车场岔口处发现1名遇难者,在8#层右二片车场发现2名遇难者,在8#层右二片外部全煤上山下口发现1名遇难者,苏艳清让工人把4名遇难者遗体用风带包裹后装车升井,遇难者遗体于9月5日4时左右升至地面,并装入一台轿货车斗里,由张玲飞(金谷矿业三井矿长)和司机王强开车把遇难者遗体运至桦川县殡仪馆寄存。
& & & 三、事故瞒报和举报核查经过
& & & 接到事故报告后,矿井负责人苏启远(当时在哈尔滨看病)要求苏艳清尽快安排抢险救援,在确认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的情况后,苏启远责成张玲飞全权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提出不上报事故 ,与死者家属协商,尽可能&私了&(高额现金赔偿),其它事宜由张玲飞随机处理。张玲飞将遇难者遗体转移至桦川县殡仪馆后,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等事宜,同时,张玲飞又非法获取伪造的死亡火化证明。9月6日苏启远返回双鸭山家中,张玲飞从其家中先后分三次领取540万元赔偿金,并以110-150万元的高额赔付对遇难者家属进行安抚和收买,再由家属出面办理火化手续,火化了遇难者遗体。
& & & 9月15日11时左右,宝山区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友谊农场八分场附近老佳木斯煤矿9月4日发生一起井下事故,死亡4人。按到举报后,宝山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煤管、公安、安监等部门组成的事故核查组,于9月15日下午对双鸭山市新堡煤矿(原名为老佳木斯煤矿)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该矿没有发生事故。核查组成立4个小组,分赴新堡煤矿临近的龙山镇、七星泡镇、桦南殡仪馆和八分场附近的新久煤矿和新安煤井进行调查核实,至17日18时左右,事故核查组又接到举报人提供的3名遇难矿工姓名及住所(另外一名遇难者姓名及住所不详)等信息,经进一步核查,查实遇难者均在桦川殡仪馆火化。
& & & 事故调查核实过程中,9月18日14时,双鸭山市双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久煤矿负责人苏启远向核查组投案自首,承认该矿日18时左右井下8#层右二片全煤上山附近发生一起瓦斯事故,死亡4人,受伤1人。事故核查组立即奔赴新久煤矿展开调查,掌握相关情况后,宝山区政府于9月18日18时30分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
& & & 市委、市政府接到宝山区报告后,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当即做出指示,市长李玉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迅速组织两级联合调查,尽快上报调查结果。
& & & 9月19日上午,市政府将事故举报及核实情况报告省政府,并组织召开紧急工作会议,成立了市区两级联合核查组,由副市长韩库任组长,市安监局、市煤管局、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哈东分局、市公安局、市纪检委、市检察院和宝山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对此起事故展开深入核查,并将事故初步核查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
& & &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 & & (一)事故直接原因。
& & & 8#层右二片里部全煤上山(长80米)停掘后未封闭,由于长时间停风,瓦斯大量积聚,当班工人入井时启动局扇供风后,将积聚的瓦斯排出,沿8#层右二片平巷向外扩散,与平巷风流混合后达到爆炸界限,事故当班工人吸烟,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 & & &(二)事故间接原因。
& & & &1.煤矿企业拒不执行监管部门的监管指令,在停产期间擅自组织施工生产。违反《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在作业区域通风系统不健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布置工作面,违法违规组织施工生产。
& & & &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矿井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四名副矿长挂名不在岗,未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规定。二是局部通风管理混乱。全煤巷道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双风机、双电源及&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供电前未先检测恢复通风区域瓦斯浓度,没有按规定进行瓦斯排放,随意进行通风。三是矿井机电设备管理混乱。矿井没有专职机电矿长,临时招聘1名电工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检查维护;井下使用淘汰设备,事故工作面溜子开关等电气设备失爆,长期带病运转。四是安全管理混乱。矿井对独头巷道及盲巷管理不到位,未按规程规定及时封闭8#层里部全煤上山(2号上山眼),长时间停风,未进行日常瓦斯检查;矿井没有配备专职入井检身员,作业人员携带烟火入井,并在井下吸烟;入井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
& & & &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一是部分入井人员未进行教育和培训,瓦斯检查员未经培训上岗,不具备上岗作业资格,工人安全生产技能低下,安全意识淡薄。二是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存在技术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挂名现象。三是未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工人缺乏自救、互救知识。
& & & &4.矿井生产技术管理混乱,图纸资料不全,采掘工程不按规定实测上图,采用假图纸、假资料、假记录逃避监管。违法违规生产作业区域内各作业地点未编制作业规程,无规程作业。
& & & &5.市区两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停产矿井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工品的供应、使用;对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打击不力,监管措施执行不到位;驻矿监督员失职渎职,对该矿不执行监管指令、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不予制止也没向上级报告;监管工作存在较大漏洞,导致该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未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
& & & 6.事故发生后,煤矿隐瞒不报。非法获取伪造的死亡证明,异地火化遇难矿工尸体,逃避责任。市区两级政府未能及时得到事故信息,使事故瞒报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 & & (三)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 & & &五、对事故责任人员及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 & (一)建议移交司法机关的责任人员。
& & & 1.苏启远,中共党员,新久煤矿负责人(投资人),负责煤矿重大事项决策工作。在要求煤矿停产整改期间擅自决定生产;事故发生后决定瞒报事故。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 & 2.苏艳清,中共党员,新久煤矿矿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淡薄,组织聘用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从事煤矿生产工作,安排制作假记录、假措施应付监管检查。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吊销其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 & 3.张玲飞,双鸭山市金谷矿业三井矿长,受苏启远托请负责这起煤矿事故赔偿和善后处理工作。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假火化证明,帮助煤矿处理事故遇难人员的遗体,销毁证据。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涉嫌毁灭证据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 & 4.王玉涛,宝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驻矿监管员,负责驻新久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在没有按规定向宝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驻矿员管理办公室和二中队领导请假的情况下,擅自于9月3、4、5日连续脱岗,对事故煤矿擅自生产的行为失察。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 & (二)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人员。
& & & 1.刘乃成,宝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新久煤矿驻矿包保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检察机关已于日对其立案侦查。
& & & 2.王宏波,宝山区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大队二中队队长。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检察机关已于日对其立案侦查。
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 & & (三)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的相关责任人员。
& & & 1.乔连宝,中共党员,宝山区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协助队长负责分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对停产的新久煤矿,没有按照规定的次数进行巡查,9月3日只去了1次,在发现该矿撕掉封条擅自组织生产行为后,没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矿违规生产行为。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 & & 2.王栋,中共党员,宝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驻矿员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驻矿监管员综合考核和管理工作。对新久煤矿驻矿监管员连续脱岗失察。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 & & 3.田立伟,宝山区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分管执法监察大队二中队工作。对二中队没有按照规定的次数对新久煤矿进行巡查情况不掌握;对二中队发现该矿擅自撕毁封条组织生产行为后,没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矿违规生产行为。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 & & 4.代国林,中共党员,宝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对停产的新久煤矿,没有安排相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提出下达停止和收缴火工品通知的申请;对该矿驻矿监管员、驻矿包保人员脱岗等情况失察;对二中队没有按规定次数巡查失察;发现该矿擅自撕掉封条没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规生产行为。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 & & 5.韩志文,中共党员,双鸭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监察支队督查大队队长,负责督查大队全面工作、区县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分管宝山区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督斯ぷ鳌T谛戮妹嚎蟠6月16日开始整改,至8月16日整改被停止期间,对该矿巡查了两次,没有达到工作计划规定的半月巡查一次的要求;发现包保人员不在岗的问题后,没有及时下达整改督促意见,工作流于形式。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 & & 6.刘长辉,中共党员,双鸭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副局长,分管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对停产煤矿要求检查频次较少,对监管人员工作不到位情况失察。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 & & 7.尚志伟,中共党员,宝山区政府副区长,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行为失察。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 & & 8.盖焕友,中共党员,宝山区政府区长,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对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行为失察。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 & & 9.邹长恒,中共党员,桦川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负责殡葬管理所的全面工作。审核遗体火化手续监管不到位。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 & & 10.杨怀森,中共党员,桦川县民政局副局长,分管殡葬管理所工作。对殡葬管理所审核遗体火化手续监管不到位情况失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 & & 11.赵文华,中共党员,桦川县民政局局长,负责行政全面工作。对殡葬管理所审核遗体火化手续监管不到位情况失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 & & 12.刘建伟,中共党员,宝山区区委书记,负责宝山区区委全面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免谈话。
& & & 13.韩库,中共党员,双鸭山市政府副市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省纪委对其进行诫免谈话。
& & & &(四)行政处罚建议。
& & & 1.对煤矿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建议。
& & & &(1)曹云廷,挂名技术矿长,为煤矿提供(技术矿长)安全资格证明,使煤矿取得合法生产资格,实际未履行其职责。建议吊销其(技术矿长)安全资格证,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其处以9000元罚款。
& & & &(2)赵军立,挂名生产矿长,为煤矿提供(生产矿长)安全资格证明,使煤矿取得合法生产资格,实际未履行其职责。建议吊销其(生产矿长)安全资格证,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其处以9000元罚款。
& & & &(3)韩文华,挂名安全矿长,为煤矿提供(安全矿长)安全资格证明,使煤矿取得合法生产资格,实际未履行其职责。建议吊销其(安全矿长)安全资格证,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其处以9000元罚款。
& & & &(4)汝金岭,挂名机电矿长,为煤矿提供(机电矿长)安全资格证明,使煤矿取得合法生产资格,实际未履行其职责。建议吊销其(机电矿长)安全资格证,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其处以9000元罚款。
& & & 2.对事故矿井的处罚建议。
& & & &依据《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议提请双鸭山市政府对新久煤矿依法予以关闭。建议证照颁发管理部门依法吊(注)销新久煤矿相关证照。
& & &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新久煤矿处罚200万元;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新久煤矿处罚50万元。合计对新久煤矿处罚250万元。
& & & &以上罚款,由双鸭山市政府负责收缴。
& & & 3.建议桦川县政府责成桦川县物价局收缴桦川县殡仪馆非法火化尸体费4.866万元,按有关规定对其违规乱收费问题,处以20万元罚款。
& & & 4.建议桦川县政府责成桦川县工商局按有关规定对桦川县殡仪馆非法经营殡葬品问题,处以3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一切非法活动。
& & &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 & & (一)双鸭山市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和总结这起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以这起事故为典型案例,进一步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健全部门联动和责任约束机制,明确职责,采取措施,完善制度,严格监督,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履职教育,促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资源整合工作,深化&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对停产煤矿、被整合煤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巡查检查,严禁非法违法生产。同时,要对全市煤矿的法定代表人、矿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树立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
& & & (二)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深入贯彻&双七条&和瓦斯治理&十条禁令&等规定,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认真排查隐患,落实治理工作。一要加强通风管理,尤其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彻底消除独头、盲巷,保证井下作业地点通风系统可靠、完善,杜绝串联、角联通风和扩散通风以及无风、微风和循环风作业。二要严格瓦斯管理,定期检查瓦斯浓度,配足瓦斯检查员,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相关传感器的设置,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三要加强机电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保障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四要严格执行停电、停风规定。停电停风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恢复作业区域通风、供电前必须先检测恢复通风区域瓦斯浓度,严禁随意停、开作业区域电气设备。五要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配备专职入井检身员,入井人员要携带自救器,严禁作业人员带烟、火入井。&
& & & (三)煤矿企业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规范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矿井必须按照国家要求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人、证、岗&相符,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入井。
& & & (四)要切实提高煤矿企业技术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图纸审批、检查制度,严厉打击使用虚假图纸、资料逃避监管的行为,严格井下作业地点规程审批制度。
& & & (五)要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水平。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区县监管部门的督查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不予以批准生产,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火工品管理。市区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抓好煤矿安全大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停产矿井、整改矿井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煤矿包保责任制度的全面落实,加强驻矿员在岗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 & & (六)严厉打击煤矿瞒报事故的行为。完善煤矿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发挥视频监控的作用,扩大监管工作视野;完善民政殡葬火化管理机制,加强民政殡葬监督工作,杜绝异地非法火化遗体。要建立完善事故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煤矿事故举报,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的作用,防范和杜绝煤矿瞒报事故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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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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