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委寇 平定租房东南海

戚继光为抗击委寇作出了哪些贡献打出两条就可_百度知道
戚继光为抗击委寇作出了哪些贡献打出两条就可
义乌等地招募了3000农民戚继光初到山东备战倭寇时、兵不习战,于是被命名为”鸳鸯阵“、纪律松弛、重箭的倭寇相比,好短兵相接,大部队兵力不易展开,这种阵形在与倭寇作战时好像是结伴而行的鸳鸯,战斗力实在太弱,创造了一种新的战斗队形。戚继光针对这一特点,发现明军格骄兵惰,这便是早期的”戚家军“,跟熟练使用倭刀。于是戚继光到金华。这种以十二人为一作战基本单位的阵形,而倭寇又善于设伏,长短兵器互助结合。因为浙闽沿海多山陵沼泽,并亲自训练他们,可随地形和战斗需要而不断变化,道路崎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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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南海地区抵抗外族与D民收编
来源:学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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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民&,又称&D家&、&( 蛋) 户&,是指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港澳沿海和内河上的从事捕鱼和水运的渔民和水上居民①.新中国成立前,D民普遍受到歧视,不能上岸居住,不能与陆上人通婚,从而保持着有别于陆地居民的独特风俗习惯,曾一度被视为少数民族[1].1955 年广东省民委开展对D民的民族识别工作,认为该族群是汉族的一部分[2]( P. 6).依照其居住生活的水域,D民被分为沿海D民( 建国后改称&渔民&) 、内河D民( 建国后改称&水上居民&、&水上人民&) 和沙田D民.
  沿海D民主要分布在闽粤琼沿海的主要渔港,以渔业为主; 内河D民主要分布在珠江、韩江和闽江下游,尤以珠江口为多,他们以运输、摆渡为主要职业; 沙田D民分布于珠江三角洲一带的沙田区,以农业为主要职业.新中国成立后,内河D民和沙田D民基本移居到陆上,其生存环境、生活方式发生巨大改变,和陆上汉人很好融合,D民这一特殊族群逐渐消弭; 沿海D民也已上岸居住,但仍从事远洋捕捞业和近海养殖业.
  明清时期很多地方文献曾记录这些&以船为家、以捕鱼为业&被称为&D&( 或&&、&蛋&) 的族群.自 1920 年代起,不断有学者对D民的来源、族属、体质形态、文化习俗等开展综合性研究,许多历史学家曾认为D民是在职业、文化和血统上不同于汉的族群[1]; 但是人类学、民族学研究认为&D&这个族群标识的来源,其区分标志完全在于他们的居住方式及其生计所依,与&汉&在体质特征、血统、甚至文化习俗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因此建国后在开展民族识别时,认为&D&是汉族的一部分.
  从&汉&、&D&有别到&D是汉族的一部分&,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萧凤霞、刘志伟等对珠江三角洲沙田区的地方势力如何借助国家权力而缔造出D民的族群标识进行了系统分析,研究认为&D&这个标签完全是陆上人为其在陆上定居的权力寻求合法化,从而排拒、剥夺后来者拥有大面积沙田权益而强加给水上居民的; 并且,数个世纪以来D民的歧视性的族群标签,也是在争夺沙田的入住权这一过程中被固定化下来的---&族群的标签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的结果,当中包含各种各样的文化资源和权利的操控&[3].另有学者研究认为D民的&贱&、&贼&、&匪&、&盗&等歧视性标签是农耕文化意识压迫和剥削的结果[4].
  前人研究较少提及国家海防策略对D民社会的影响.依水而居是D民的生活特点,江河湖海及海岛则是D民的安身立命之所.他们最早依傍并生活在我国东南沿海的海口、半岛和岛屿周围[5],其生活的区域恰是历代封建统治集团和士大夫阶层主观意识中的国家东南海疆,因此,其社会变迁与国家的海防策略和统治阶级的海防意识息息相关.宋代以后,当中央王朝拓疆海洋时,D民有时被官府籍为戍边的水军,成为抗倭治夷、戍边管海的主力; 有时&冒倭为寇&、加入海盗群体;当河口或沿海滩涂淤积形成大量沙田时,另有部分D民向内河或近水村落迁移并上岸定居,成为围垦沙田的农民,可见国家海防变迁对D民族群身份的缔造.鉴于此,本文以明清时期的海防策略为主线,回顾国家拓疆过程中D民族群身份的流动,探索歧视性标签如何被层层&贴&在这一族群上.另外,探索中央王朝如何通过&招安&、&收编&等策略逐步将D民纳入王朝国家体系,以及D民的&王朝认同&、&汉族认同&过程.回顾这一过程,有助于厘清我国对南海诸岛管辖的历史脉络,为我国政府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宣示提供历史证据.
  一、明代&抗倭安海&与&招安D户&
  宋元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开拓以及航海和造船技术的进步,使得中国东南的海洋商业经济飞速发展,至明初时已内外盛名.明太祖朱元璋遣使四方,招徕各国贡市,在宁波、泉州、广州设立市舶司: &掌海外诸番朝贡市易之事,辨其使人表文勘合之真伪,禁通番,征私货,平交易,闲其出入而慎馆谷之&[6]( P. 1232).明成祖时,国力强盛,&锐意通四夷,奉使多用中贵&,派郑和、王景宏等率官兵通使西洋,&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郑和帅船队七下西洋,&遍历诸藩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摄之&&所历占城、爪哇、真腊、暹罗、渤泥、苏门答剌&&凡三十余国&[7]( P. 5201).但就在明初,自洪武二年( 1369 年) 起,东南沿海一带连年遭受倭寇的侵扰: &国基未定,亡命奸豪,往往纠结岛人,入寇山东滨海州县&&此明代倭寇之始&&三月,复寇山东,转掠温、台.四月又侵苏州、崇明,杀掠居民,劫夺货财,沿海之地皆患之&[8]( P. 21).东南沿海及海上局势日益严峻,浙闽&沿海 之 地,岛 寇 倭 夷,在 在 出 没,故 海 防 亦重&[9]( P. 1498); &( 寇) 连舰数百,蔽海而至.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10]( P. 5594).之后,中国沿海的倭寇扰掠连年不止,至嘉靖和万历年间最为猖獗.因此,自明初开始,强化东南海防、抗倭安海就成为统治阶层的要务之一.
  明初,沿海地区被划分为福建、浙江、广东、南直隶、山东、辽东、鸭绿江等七大海防区,其中位处东南的浙、闽、粤为重点设防区[11].海防区内戍兵、建卫所,以加强防御能力.明代郑若曾编撰的《筹海图编》详细描绘了当时东南沿海的海防布署.以福建罗源县沿海的海防布署为例( 见图一) : 鸡笼山( 今台湾基隆) 、彭加山( 今彭佳屿) 、钓鱼屿( 今钓鱼岛) 、花瓶山( 今花瓶屿) 等岛屿均在海防区内,其第一道防线为&小埕水寨&,以及水寨周围的&定海烽堠&、&北茭烽堠&、&黄崎烽堠&等十几个烽堠; 第二道防线为筑有城墙的&定海所&、&北茭巡检司&和&蛤沙巡检司&; 第三道防线则是有城池护卫的罗源县城.自此,闽、浙、粤沿海布防甚为周密,仅浙江沿海就设有卫所城 59所,广东都司设 11 卫 13 所,到后期扩充到 15 卫52 所[11].这一严密部署有效地维护了沿海地区的社会治安.
  但是,由于明初以及嘉靖年间袭扰沿海的倭寇并非&真倭人&,而是由土贼、岛寇、海盗等组成的&冒倭之寇&,致使倭患难以根除.民国学者吴重翰指出明代倭寇来源有三: 第一,中国人被倭掳去后而归顺倭人的,&贼前后来寇,每每遗三四贼,擒送官拷询,多江南人,或漳人,旧为掳去者.此中国人被倭掳去而从倭者也&; 第二,沿海土贼冒充倭寇的,&其沿海居民,又夤夜冒倭状劫掠,海寇未除,土贼继作矣.此居民冒倭者,而非真倭也&;第三,滨海奸民依附倭寇的,&自嘉靖元年罢市舶,凡番货至,辄赊于奸商,久之,奸商欺负,不肯偿.
  番人泊近岛,遣人坐索,不得,番人乞食,出没海上为盗.久之,百余艘盘踞海洋,日掠我海滨,不肯去.小民好乱者相率入海从倭.凶徒,逸囚,罢吏,黠僧,及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群,不逞者,皆为倭奸细,为之向导,于是王五o、徐必溪、毛海o之徒,皆我华人,金冠龙袍,称王海岛,攻城掠邑,莫敢谁何,浙东大坏&&倭者,亦中国人也,中国人者亦倭也.倭与中国人,几无辨别&[8]( P. 146).
  《明史》对此也有类似的记载,比如以&贩盐浮海为业&的&叛乱分子&张士诚、方国珍、汪直等就曾&勾倭为寇&: &时( 方) 国珍及张士诚余众多蹿岛屿间,勾倭为寇&[9]( P. 1499)、&海贼( 汪) 直部三千人,复勾倭入寇,闽、广益骚&[9]( P. 1500).这些&海贼&、&岛寇&装扮成倭寇,致使沿海倭患加剧: &海中巨盗,遂袭倭服饰、旗号,并分艘掠内地,无不大利,故倭患日剧&[10]( P. 5594).明郑茂《靖海纪略》记载: &倭人秃头鸟音,不满二三百,余皆宁绍漳广诸不逞 之 徒,潜 勾 鬼 蜮,窃 据 门 庭,至 莫 可 救药&[8]( P. 147); 《平倭通h》云: &江南海警,倭居十之三,而中国叛逆居十之七也; 则真倭之人,为数甚少,中国人勾结之,然后其声浩大&[8]( P. 148).嘉靖年间都御史朱纨巡抚浙闽时上奏朝廷说: &去外夷之盗易,去中国之盗难; 去中国之盗易,去中国衣冠之盗难&[8]( P. 147).
  当代历史学家戴裔煊研究认为明初及嘉靖年间的倭寇主体是假倭,&即伪装成真倭的中国东南沿海特别是浙闽漳潮等地区违禁出海从事贸易的人民.倭寇的头子汪直、徐海、陈东、叶麻等都是中国人,倭寇由他们直接指挥、调遣,应统称为'中国倭寇',仅万历年间的倭寇有倭寇之实&[12].由此说明,明初至嘉靖年间活跃在东南海域的倭寇,其本源是在官方话语权下的凶徒、逃犯、奸商、被罢免的官吏、不得志的文人书生等&流亡&海岛之人,他们试图通过逃离至海而摆脱责罚或者&漂白&身份.因此,该时期&倭寇&的真实身份是朝廷的&反叛者和海盗&.所谓的&倭患&,实际上是由这些逃离至海的&不法之徒&引发的.
  据文献记载,在文化习俗上被明确标识为&D&的人,其典型特征是浮海水居、以舟楫为宅、以捕鱼( 采蚝) 为业[13].到了明代,D民遍布东南沿海及海岛上,相同的生存环境使得D与倭寇之间的界线十分模糊,为补给所需,他们经常劫掠沿海之地,遂而成为地方官府防剿的对象.明末新安知县周希曜曾建议: &编蛋甲以塞盗源: 看得海洋聚劫,多出蛋家,故欲为海上清盗薮,必先于蛋家穷盗源&[14]( P. 551).也就是这一时期、在这一过程中,那些具有歧视性的标签被固化在D的族群身份上.
  浙闽沿海一带的D户主要在澎湖列岛、台湾岛等海域活动.许多D户被明廷称为&海寇&.明嘉靖四十二年( 1562 年) ,&海寇林道乾掠近海郡县,都督俞大猷征之,追至澎湖; 道乾遁入台湾.
  天启元年,闽人颜思齐引日本国人据其地; 久之,为红毛荷兰夷人所夺&[15]( P. 1).《清史列传郑芝龙传》记载: &郑芝龙,福建南安人.明末,入海寇颜思齐党为盗; 后受抚,累官总兵&、&( 芝龙) 明季入海,从颜思齐为盗; 思齐死,代领其众&[16]( P. 1); 《郑成功传》同样提及: &( 郑) 芝龙与仲弟芝虎亡之颜思齐党中为盗.思齐,海澄人,居台湾; 一时群盗陈衷纪、杨六、杨七、刘香等皆出其门.衷纪,亦澄人,最桀骜; 芝龙委身事焉.台有居人,自芝龙等始&[17]( P. 1).明末清初,郑芝龙接受招抚,而其子郑成功拒不受降,他统帅的反清武装一直活跃在闽、粤沿海一带,其主力当是善于海战的沿海D民.
  在兵败金、厦后,郑成功&遁入台湾&.对当时的明廷而言,这些活跃在海上的武装力量时刻会威胁朝廷的安全,因此派遣东南海防水师不断围剿,但在客观上佐证了中国人对这一海域的认知、经营和开发.
  D民除一部分加入海盗群体外,明初洪武年间为了海防所需,D家人被明廷征籍为屯戍海防的&游兵&或&水军&: &以D人为水军之制,择其二三智勇者,为之大长,授以一官,俾得以军律治其族,与哨船诸总,相为羽翼.又使诸县富民,仍得朋造乌槽、横江二船,专业渔盐.有警则船人皆兵,分班守值,凡出外海制贼用乌槽,里海制贼用横江船.又使东西二江日渡夜渡诸渡长,皆为哨长,而勿征其饷,如此,则上无养兵之劳,而水师自足.一有事,日暮可集矣&[18]( P. 260).由于D户平时在海上作业,遇有倭寇来袭才临时由朝廷征调集结,作战能力非常有限,甚至闻风而逃: &及遇警,乃募渔船以资哨守.兵非素练,船非专业,见寇舶至,辄望风逃匿&[10]( P. 5594).明黄佐的《广东通志》记载: &太祖洪武十五年( 1382 年) 三月,籍广州D户万人为水军.时,D人附海岛无定居,或为寇盗,故籍而用之&[19]( P. 334).直至永乐年间,朝廷依然没有正规的水军,抗倭主力仍是D户,&永乐六年( 1408 年) 命丰城侯李彬等缘海捕倭,复招岛人、户、贾竖、渔丁为兵,防备益严&[9]( P. 1499).
  由此可见&政府在军事上得力于D民的历史,大约是在明初以前,不过到了明洪武间,始正式编为水军,此 外 又 别 设 河 泊 所,立 里 长,以 资 管理&[20]( P106).也就是说,自明代初年起,沿海D民就劳作并固守在中国东南海疆的第一道防线上.
  综上所述,在明代抗倭的斗争中,D民有时为水军、有时为盗,D倭混居,形成以D抗盗、以D抗倭的复杂局面.明代D户之所以被贬为贱民、成为饱受歧视的阶层,当与D户与倭寇、盗、匪之间的界线十分模糊有关.这些浮居海上的群体,为了补给所需,他们经常会对陆地居民进行抢掠,难免会遭到官府的严厉打击.明末,荷兰、葡萄牙等西洋海盗纷纷来到中国南海海域.万历三十二年( 1604 年) 荷兰海盗首次侵入澎湖,之后于天启二年( 1622 年) 、崇祯六年( 1633 年) 接连侵犯福建沿海; 葡萄牙海盗则伙同倭寇不断袭扰浙闽沿海.
  由D户及其D艇临时征籍而成的海上武装船队,他们在抗御外夷海盗、平息倭患、维护沿海社会安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清代&抗夷防洋&与&收编D户&
  与明代相比,清代统治阶层的海洋意识进一步增强,海防力量从浙闽东南沿海逐渐向南海纵深发展---&国初海防,仅备海盗而已.自道光中海禁大开,形势一变,海防益重&[21]( P. 4095).海洋、海岛被视作大清朝的天然屏障,&中国沿海各省,自浙洋而北,海滨淤沙多而岛屿岸径直,故防务重在江海总口,而略于海岸.自浙洋而南,岛屿多而淤沙少,其海岸纡曲,故防务既重海口,而巨岛与海岸并重焉&[21]( P. 4112).清代中国南海海防区域,除东南沿海的府县、海口、沿海半岛和大小岛屿外,南海诸岛明确被列入巡海范围,分别由琼州府的海口营、儋州营、崖州营巡逻防守[22].康熙年间,广东水师副将吴升率领水师巡海,自琼崖,历铜鼓,经七洲洋、四更沙,周遭三千里[23].到清朝末年,在南海海域的行政建置、军事活动、舆图绘制等方面均显示清代中国对南海的管控达到了最为完备的程度.
  清初,郑成功统帅的反清武装在闽、浙、粤沿海十分活跃,拒不受降也不接受招抚,甚至曾挥师北上,威胁清廷的稳定,客观上决定了清初的防务重心必然在东南沿海.起初,顺治皇帝希望以加封赐爵的方式招抚郑成功,以其作为剿灭倭寇海盗的主力军: &朕待尔推心置腹,毫无猜疑.尔受兹敕印,速宜安插兵丁,防剿海贼.所辖将士严行约束,勿使侵扰百姓; 上以报朕委任之意,下以全尔等归命之忠&[24]( P. 91).但郑成功对此置之不理.
  顺治十一年( 1654 年) 朝廷决议以武力征剿郑成功[24]( P. 104).此时不断有地方官员谏言禁海,以切断郑成功的海上补给,比如: 顺治十二年( 1655) 浙闽总督屯泰疏言: &沿海省份应立严禁,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24]( P. 109); 海澄公黄梧奏言: &郑成功未即剿灭者,以有福、兴等郡为伊接济渊薮也.南取米於惠、潮,贼粮不可胜食矣; 中取货于兴、泉、漳,贼饷不可胜用矣; 北取村木于福、温,贼舟不可胜载矣.今虽禁止沿海接济,而不得其要领,犹弗禁也&&祈敕沿海督、抚镇臣与臣商度防海事务,平时共严接济之禁,遇贼备加堵截之防&&诚严禁芝龙父子,不许音信往来,成功将立见败亡也&[24]( P. 129).
  鉴于此,顺治十三年( 1656 年) 朝廷颁布&禁海&令: &海逆郑成功等窜伏海隅,至今尚未剿灭;必有奸人暗通线索,贪图厚利,贸易往来,资以粮物.若不立法严禁,海氛何由廓清! 自今以后,各该督抚镇着申敕沿海一带文武各官,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或地方官察出、或被人告发,即将贸易之人,不论官民具行奏闻正法,货物入官; 本犯家产,尽给告发之人.其该管地方文武各官不行盘诘擒缉,皆革职、从重治罪; 地方保甲通同容隐、不行举首,皆论死.凡沿海地方,大小贼船可容湾泊登岸口子,各该督抚镇具严饬防守各官相度形势,设法拦阻; 或筑土霸、或树木栅,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口、一贼登岸! &[24]( P. 119). 经过五年的严厉海禁,郑成功于顺治十八年( 1661 年) 兵败至厦门,后逃至台湾,赶走荷兰海盗,镇守台湾岛: &成功始以夜郎自待矣.传其子经、孙克u,外通诸番、内扰滨海&[25].
  1661 年顺治帝驾崩,郑成功于同年仙逝.康熙亲政后借此机会积极筹划收复台湾.为了彻底切断台湾郑氏从沿海府县获得补给和外援,清廷颁布更为严厉的&迁界令&: &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弃砦携累,仓卒奔逃,野处露栖,死亡载道者,以数十万计&[18]( P. 57 -58).迁界使得D户民不聊生: &民既尽迁,于是毁屋庐以作长城,掘坟茔而为深堑,五里一墩,十里一台,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
  &&一迁再迁,流离数十万之民,岁弃三千余之赋,且地迁矣,又在在设重兵以守,筑墩楼、树椿栅,岁必修葺,所费不赀,钱粮工力,悉出闾阎,其迁者已苦仳离,未迁者又愁科派&[18]( P57 -58).康熙元年( 1662 年) ,番禺D户李荣、周玉领导了反迁界斗争,&荣、玉皆D户,党甚众,其缯船数百,三帆八棹,冲浪如飞.玉纠之习水战,助海寇.顺治十八年,议迁沿海居民于内地,俾避寇扰.大吏令尽彻缯船泊港汊,迁其孥于城邑.荣、玉失其故业,遂 叛,势 甚 猖 獗,直 至 城 下,杀 死 官 兵 无算&[19]( P. 343).D户的生存抗争,使广东沿海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与外洋的联系,海上贸易也并未完全中断.
  迁界令颁布二十二年之后,收复台湾的时机终于成熟.康熙二十二年( 1683 年) 水师提督施琅兵临台湾,康熙帝坚持: &台湾皆闽人,不得与琉球、高丽比.如果悔罪,剃发归诚,该督抚等遴选贤能官前往招抚&[26]( P. 123).并下令户部、兵部:
  &凡进剿军前所需兵饷米折、应用器械及修理船只、预备物料各项钱粮,所关甚为紧要.应差部院堂官一员,前往会同督抚速为料理; 不拘何项钱粮,尽见在着准其动用,毋致贻误! &[26]( P. 125)足见康熙帝收复台湾的决心.
  收复台湾、平定东南海疆后,由于担心D民与岛寇、倭夷接触频繁而导致海贼猖獗,威胁海洋贸易安 全,康 熙 接 连 颁 布&禁 渡 令&、&禁 南 洋令&[26]( P. 162 -164),理由是&海外有吕宋、葛喇吧等处常留汉人,自明代以来有之,此即海贼之薮也&; 同时,康熙意识到&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因此,&再东洋可使贸易,若南洋,商船不可令往&.再者,D家人的操舟浮海技能令海上作战能力有限的清廷极为恐慌: &往年由福建运米广东,所雇民船三四百只,每只约用三四十人,通计即数千人,聚集海上,不可不加意防范&.于是,康熙五十七年( 1718 年) 规定: &凡往台湾之船,必令到厦门盘验,一体护送由澎而台; 其从台湾回者,亦令盘验护送由澎到厦.凡往来台湾之人,必令地方官给照,方许载渡; 单身游民无照者,不许偷渡.如有犯者,官兵民人分别严加治罪,船只入官.如有 哨 船 私 载 者,将 该 管 官 一 体 参 奏 处分&[26]( P. 167 -168).雍正、乾隆继位期间,仍然不断强化台湾的禁渡政策,并加强对澳门以及沿海贸易的管理.
  清初厉行海禁政策目的是为平定台湾,因此闽浙沿海各港口遭到严密封锁.但对广东而言,在海禁期间经由广州港、澳门港的海外贸易之路并未完全中断.原本活跃在东海及台湾海峡的D民、船民、海商等顺着东南海岸线逐渐南下,向海南岛、东南亚聚集,甚至遍布南海诸岛.台湾平定后,清政府正式停止海禁,为了加强海上贸易管理,康熙二十四年( 1685 年) 清政府在广州设立粤海关、在江苏松江设立江海关、在浙江宁波设立浙海关、在福建厦门设立闽海关,作为专门管理对外贸易的机构.至此,海洋商贸繁荣,世界各国取道中国南海往来东南沿海各口岸的商舶数量大增,海盗群体也接踵而至.
  清朝剿办洋盗档案证实,该时期&海盗&的主要来源是D民、渔夫和水手.他们之所以被官府称作&海盗( 匪) &、&海贼&、&海逆&等,&正体现了官方与民间海洋社会权力的二重表达&、&民间商渔船可以为水师所用,转化为官方的海洋社会权力,也可以与水师对立,转化为海盗的海洋社会权力&[27],其实质是在繁荣的海洋经济环境下,民间海洋社会拓展海洋的生存诉求与清王朝&禁海&、&防海&的管控策略之间的博弈.雍正帝曾颁布&恩恤广东D户&令[14]( P. 35 -36),鼓励D民上岸定居,以便管理D民及平抑海盗活动.据广东地方志记载,各地均在雍正七年( 1729 年) 奉旨开豁D户,河海沿岸村落纷纷安置D户上岸居住: 顺德县&奉旨准其在于近水村庄居住&、番禺县&自雍正七年奉旨遍行榜谕,听有力者盖屋,近水村庄居住,令力田务本,一视同仁之意.其人生海,即移登村岸,亦往往聚其党属,结茅于荒畦、僻港,维楫庐侧,名之曰'墩'&[28]( P. 152).沙田D民数量急剧增加,现今珠江三角洲地区地名中带有&墩&字的村镇应当是D民移居陆上、围垦沙田的见证.
  清政府对于&D户从良&的制度设计是&弃舟登岸&并&改业&务农: &广东之D户,浙江之九姓渔户,及各省凡有似此者,悉令该地方查照雍正元年山西乐户成案办理,令改业为良&[20]( P. 103).但D户改业的可能性非常小,其一,闽粤汉人的村落向以宗族统治为核心,一个同姓、同宗的村落根本不愿意接纳这些&来历不明&又&品行败坏&[4]的外姓人居住在自己的周围; 其二,珠江三角洲地区人多地少,宗族大户主要靠围垦沙田解决生存问题,而D民&生齿日繁,每佃富户沙田,借资糊口&[29]( P. 142),至嘉庆、道光年间,珠江三角洲沙田围垦进入高潮,但D民却极少拥有属于自己的田地.很多上岸的D户甚至被豪强地主勒迫为&世仆&、被视为&贱民&、&下户&[30]( P. 151),直至新中国成立后D户受歧视状况才彻底改变.
  既不能上岸定居,D民只能再次&沦为海盗、海贼&.嘉庆年间,福建同安人蔡牵率众盘踞浙闽沿海,而朱宓热艘悦鲈裂睾N莸,&蔡牵称'镇海王',朱宄'南海王',二者都是被朝廷视作继郑成功之后的'海洋首逆'&[27]; 另据《番禺县志》记载,D民&海盗&郑七在西沙群岛海域非常活跃,&郑七有海船二百&,曾袭击并占据安南多年[19]( P. 347 -349).此后安南人杀死郑七,郑七的从弟郑一、郑一之妻石氏及其部下张保③等率领众&海贼&在广东滨海乡村大肆劫掠,成为朝廷一大祸患: &嘉庆十四年( 1809 年) ,总督百龄至粤,乃封海港,改盐船为陆运,于是商舶不通.贼扑岸觅食,香山、东莞、新会诸县滨海村落,多遭焚劫,而番禺、顺德尤甚&&( 张) 保日事劫掠,其党渐众.
  乡民贪利者,接济酒米货物,以故米粮、火药皆不匮&[19]( P. 347).清廷水师屡次围剿张保等海寇均无功而返,有人建议&封港&: &维断贼粮食,杜绝接济,禁 船 出 海,盐 转 陆 运,俾 无 所 掠,令 其 自毙&[19]( P. 347),结果&数月,贼果大困,于是谋入内河&[19]( P. 347).张保等经常抢劫外夷船舶: &时有夷船三艘归其国,遇之,贼击获一船,杀夷人数十,其二船逃回,遇香山知县率所募B船百艘,夷人约同击贼,又 自 雇 夷 船 六 艘,觇 石 氏 舟 少,往 围之&[19]( P. 348).于是,石氏和张保联合应战,&夷船与保战,大败,B船尽逃,夷人愤甚,禀香山县复出战&[19]( P. 348).清廷水师甚至联合洋人共同剿灭张保,结果仍然以战败告终.嘉庆十五年( 1810 年)张保率众投诚,并被委以&守备&之职,他统率的官兵在缉捕海盗的斗争中立下赫赫战功.
  除D民海盗外,南海上的夷盗也纷至沓来.&土盗&与&夷盗&里应外合,致使海盗活动越来越猖獗: &嘉庆初年而有艇盗之扰.土盗倚夷艇为声势,而夷船恃土盗为向导.三省洋面各数千里,我北则彼南,我南则彼北.我当艇,则土盗肆其劫;我当土盗,则艇为之援&[31]( P. 238).由于清廷常备水师及战船的作战能力非常有限,官府对于打击海盗活动无能为力.乾隆之前,福建海防&额设水师 27700 余人,分三十一营,大小战船 266 艘.自清初以迄乾隆,削平郑氏,三定台湾,及嘉庆间靖海之役,福建用兵海上,较他省为多.岛屿星罗,处处 与 台、澎 相 控 制,故 海 防 布 置,尤 为 繁密&[32]( P. 4112).但乾隆以后,无论是构筑于沿海的防御工事、还是海洋军事实力均无较大的改善.
  广州海防在乾隆五十八年( 1793 年) &造二千五百石大米艇四十七艘,二千石中米艇二十六艘,一千五百石小米艇二十艘,分布上下洋面,配置水兵,常年巡缉&[32]( P. 4117).直至&同治十年( 1871 年) ,闽、沪二厂兵轮次第告成,粤省亦仿造兵轮,以备巡防&[32]( P. ),而海南岛各海口如崖州、儋州、海口、海安等,仅各由两艘拖船驻守.
  道光年间,鸦片毒害在中国肆虐.道光十九年( 1839 年) ,清廷派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赴广东禁烟.同年,林则徐下令&封港&、停止与英国的贸易,但&粤洋渔船D艇贪其厚值,给以薪蔬,且买鸦片,趋者如鹜&[19]( P. 350).林则徐与水师提督关天培&谋招募鱼艇D户,攻之于长沙湾,烧奸民之船&[19]( P. 350).同时,林则徐深知D民善于水战,在南海海域经常劫掠夷人商船,&林则徐知夷人不畏中国水师,而畏沿海枭徒及渔船D户,于是招募丁壮五千,&&又雇同安米艇、红单船、拖风船为战舰&[19]( P. 350).鸦片战争期间,水勇的主力军也是D民,所用战船多是从D户手中租借的,&清初规制,设大小兵船一百数十艘,仅能巡防内洋,不能越境追捕,遇有寇盗,则赁用民船&[32]( P. 4115).
  鸦片战争以前,最早来到中国南海海域的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的外夷人,多半还只是海盗式商人[33]( P. 206),朝廷的海防策略仍然以打击海盗活动、稳定沿海社会治安、保障海洋商道畅通为主旨.依海而生的D民&其人生长海.缘生计在斯,舍舟无业可托.积有余资,则造拖风船,备炮械,载货出洋&[28]( P. 152),当遭遇朝廷官军时,则称捕鱼; 遇到形单影只的外夷商船时,则伺机劫掠.由于屡屡遭受官府缉盗的武力镇压,为了自身的生存,他们甚至与夷盗&里应外合&,抗击官府,屡败官军.但此时D民的&华人认同&已完全形成,即使流落到南海周边( 海岛) 国家,他们仍以&华人&自居.并且,如果从南海海洋航线的开辟、海洋管理、海岛开发、造船、抗夷治盗等方面来评价,D民是完全值得称道的.鸦片战争后,当西洋人的殖民和领土扩张野心彻底暴露出来后,D民成为一系列反殖民、反侵略斗争中的主力,如果站在民族主义立场上,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海上英雄.
&&& D民的生活习俗及文化,均有依附于海洋的&粘着性&[5],因此谚云&海阔D家强也&[28]( P. 152).宋代以后,海洋经济的发展,对海洋资源的争夺,使浮海水居、善于操舟的D民成为中央王朝拓疆海洋过程中可依靠的力量.在明清时期更加繁荣的海洋经济环境下,除D民外,海商、岛贼、倭寇、夷盗等,都是海洋争夺的参与者,在官府与海洋社会权力的博弈中,海洋群体经常被中央王朝贴上&非法&、&叛逆&的标签.另外,由于对陆地补给的强依赖性、海上作业的高风险及不确定性,强取豪夺时有发生,D民与海商、海盗、倭寇之间身份不断地交叉与变换,再次被官府及陆地人贴上&匪、盗、贼&等歧视性标签.明清官府都曾试图通过编查保甲、&招安&等措施来安置D户,以便维护安定的海洋社会秩序.
  明清时期的海防策略在稳定沿海社会治安、维护海洋商贸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清末民初时期,西方先进的思想技术假道海洋传入中国,领海观念逐步在中国形成,积极的海洋政策对以D民为主体的海洋社会经济的恢复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为了彻底改善D民的地位,民国政府颁布各项消除歧视、促进D民教育、鼓励D民改业定居等政策,使D民生活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但D民改业定居,为中国海洋经济的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尤其是对南海诸岛的经营和管理有所放松,以致南沙群岛岛礁不断被周边国家侵占.这一历史教训提醒我们,要随时应对边疆局势的变化而不断推陈出新、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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