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规划房地皮建房的地皮别人出让的,怎么没给发票

土地转让合同_百度知道
土地转让合同
合同应该如何写才生效,讲个方面已经协商好,或者直接给我做好类似表格。谢谢比如我需要转让一块土地? 麻烦给我列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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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来源: 作者: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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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土地出让金交了,凭证或收据在哪?_百度知道
土地出让金交了,凭证或收据在哪?
土地出让金是有房产开发企业向当地国土局或财政局缴纳的,交款凭证及收据应由国土局或财政局直接递交给开发企业保管的,后期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需要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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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采纳
一般由各地财政局综合计划科负责开具。你可以到这两个部门查询出让金缴纳开具有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其中有一联交土地部门存档凭证,上面加盖有省级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章
提问者评价
谢谢!是中介的给我弄丢了,她不承认,非说当天给我了,还劝我这个没什么大用,房子已经是商品房。
其他2条回答
如果是政府,去开发商哪里拿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是哪个单位,就去土地出让金的发票所在国土局(地税局)拿的
土地出让金的发票在国土局(地税局)开出的。
土地出让金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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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都要哪些手续,有发票吗?_百度知道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都要哪些手续,有发票吗?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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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土地可以自由流转了·一般叫转包把··直接去村委办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之间可以依法进行转让,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是不能进行转让的。
原则上是不可以转让的。需先变更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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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地皮转让注意什么?_百度知道
关于地皮转让注意什么?
第一、应实际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即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也应了解属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出让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分清是否改变了转让方土地使用权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除《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以及这类企业的用土地房产抵押后被依法处分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未弄清就进行转让。特别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和交换。如农村居民或原属农村居民现因某种原因弃农进城的,往往把自己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作为个人私有财产,随意出售或赠与他人。有的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与他人调换。这样都会给土地管理特别是集体土地的管理带来混乱。   第二,应了解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如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属工业用地,实际开发为商品房,那么该商品房不得出售,必须重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再有受让人和转让人使用土地的用途不能擅自改变,因为不同用途的土地地价差别很大,可以是十倍以上,如工业用地每亩几十万元,综合用地可以通过竞标拍卖至每亩几百万元,而且绝大多数的土地已按城市建设规划或集镇规划确定了用途。一般不许改变。如有的单位或个人耍小聪明,明明实际用地为商业,但在转让时说是住宅用地,这样就可以少交几倍的出让金。这样土地资产就流入了单位和个人的腰包,国家和政府资产流失。   第三,应了解土地使用权的位置。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一般分为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一般因素只是决定土地价格的基础,而区域因素对土地的价格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主要是指土地所处地区的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和公共设施条件、环境质量等等,不同位置的土地价格可以相差几倍到几十倍。因此,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根据不同的位置确定不同的土地出让金,这样才能充分显示土地的价值。  第四,应了解原土地出让合同及其附属记载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注意带限制性、制约性的内容。因为即使最后的土地受让人是否愿意或有无约定,原土地出让合同及其附件所载原土地受让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土地经过多次转让后仍完完全全地转移其最后的受让人。《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因此,最后的土地受让人应了解原土地出让合同中及其附件记载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应了解土地的建设规划和设计的要点。包括土地的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及公共配套设施的要求。因为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各地块的用地功能、建筑密度、容积率及公共配套设施的要求有所不同而且是确定的,不能随便改动。不同标准的建设规划和设计要点决定了土地的利用率、开发建设成本及利润的大小。因此,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受让人应当综合考虑和评估上述因素,才能衡量土地价格高低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风险和投资回报。   第六,应了解土地的转让年限。《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因此,受让人应当明确转让人原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不能以土地法规定的最高年限来确定给其受让人,如果原出让合同的年限已届满,则应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根据实际土地使用情况确定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土地的价格亦不同。土地总收益是房屋收益和土地纯收益的综合:房屋使用年限愈长、年折旧就愈大,这样土地价格相对较低。   第七,应弄清土地使用权是否有禁止性和限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了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因国家的公共建设需要或进行旧城改造时对原土地使用者的使用权证书,政府应及时将其收回,以防已被政府收回的土地,而原土地使用者仍持其原土地使用权证书作为土地拥有者的合法凭证进行转让。对于有共有使用权,在办理土地转让变更登记过程中,土管人员应深入现场调查,征得共有权人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件,不能随意给其办理转让手续。   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盖章确认后,只能说明转让行为的完成。而转让协议或合同经有权机关审查符合转让条件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只是说明转让行为生效。只有转让双方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才说明转让的财产的权利已经发生转移并合法有效。使用年限是:住宅70年;商业、金融40年;教育、综合、工业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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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转让!要到土地局办手续!
测量、继承,我国实行两种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征用(把集体土地所有权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卖方的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登记后、司法机关使用权:有偿转让、个人的使用权等多种土司使用权制度:该申报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我国实施一种土地所有权转让制度,个人或单位没有所有权。 最重要的是看看是土地有没有被查封抵押等,须提交土地登记收件单: 一、权属审核在我国,科长复审,其地块进行地籍调查。土地使用证注意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与卖主是否为同一人,公证书等,我国实行多种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使用者应给予和配合,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看是否真实,方可领取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经领导批准、在目前情况下。公民只能购买土地使用权,经办事人初审。 二,应依法进行土地登记。经过土地使用者申报,房屋所有权证或建筑执照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1,但不能购买土地所有权。 六,还要注意此土地使用权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其他共有财产。 2、土地变更登记 1、设标、买卖房屋。填写土地部门统一的表格,还是去国土局咨询吧、在登记过程中、按规定缴费。土地部门应将办事情况及时通知土地使用者,所以、人民解放军部队的使用权。 3:该申报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等制证返回后10个工作日内立即通知使用者领证、无偿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行政机关使用权、每周本科负责将上述申报资料上交市局地政地籍处。 四、在目前情况下。领取土地使用证时,该幢分配窗口表等、事业单位的使用权、转让、个体工商户的使用权、析产、登记注册,商品房买卖契约(统一格式)。 五。办事流程、地籍调查,填写土地部门统一的表格,应提供土地权属证件; 2、土地使用者、初始登记的土地使用者,最后发放土地使用证;两种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现场需勘查、在目前情况下、企业单位的使用权,购买只是使用权,土地归国家所有。依据如下,原使用人土地使用证。 三,而且最好到国土部门对该土地使用权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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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06年在镇上开发区买了一块地 只有购地发票 现在需要办土地许用证 请问怎么办_百度知道
我06年在镇上开发区买了一块地 只有购地发票 现在需要办土地许用证 请问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到当地国土局去咨询下。
到国土局去办,
镇里需要画图纸
以后就要按图纸上面的设置来承建了
我这地是需要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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