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资金补助项目名称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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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审核工作办事指南
  中央驻湘预算单位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监控-中央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审核
  湖南专员办业务二处、业务三处和业务四处通过审核系统具体负责经办归口管理预算单位中央财政直接支付的审核工作。业务二处牵头负责组织制定综合性管理制度、情况汇总和上报、考评通报、系统管理、筹备会议等统筹性工作。
  预算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中央财政直接支付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预算单位财务机构负责本单位中央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一)相关部门
  湖南专员办业务二处、业务三处、业务四处、办公室;中央驻湘预算单位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
  (二)联系方式
  业务二处:王& 盾 周也舟 5
  业务三处:吕& 毅 8
  业务四处:陈一真 0
  (三)交流平台
  QQ群:中财直接支付审核群(湖南):。
  (一)总体监管依据文件
  1.《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第69号令)
  2.《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号)
  3.《湖南专员办关于印发&《中央驻湘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驻湘监〔2015〕28号)
  (二)具体政策执行文件(以下简称《办法》)
  4.《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28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5号)
  6.《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审核工作的通知》(财监便〔2002〕92号)
  7.《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2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专员办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工作质量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财监便〔2009〕80号)
  (三)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9.《关于推广运行专员办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审核系统的通知》(财办监〔2012〕23号)
  10.《中央驻湘预算单位预算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财驻湘监〔2015〕83号)
  11.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垫付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
  12.其他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相关的部门规章文件(详见政策法规库-财政直接支付)
  具体包括办公地址坐落在湖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中央各部门所属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有中央财政直接支付的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基层事业单位、政企合一等中央基层预算单位。
  财政直接支付是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的一种支付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工程采购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2.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3.专项资金财政直接拨付;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资金财政直接支付。&
  使用互联网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审核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开展直接支付申报工作,网址:http://zfsh./r1。湖南专员办根据经办处和预算单位提供的使用系统人员名单,设置相应用户。用户明细表如下(更新至2015年7月):
  2.操作图示
  (1)登录系统:输入http://zfsh./r1 &
  或者点击桌面的快捷图标“”,得到界面如下:
  联系湖南专员办系统管理员,提供直接支付申请单位、操作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后,由办系统管理员设置用户名和密码,输入后进入系统。
  (2)生成项目:联系湖南专员办对口经办处业务管理员导入项目国库用款计划后,生成直接支付项目,如图:
  点击“项目管理”--“项目信息管理”,如图:
  (3)填报项目信息:勾选项目名称,点击“编辑”即进入项目界面,如图:
  点击“项目信息”,在“项目信息”中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数据,包括项目分类、项目性质、总投资、财政拨款、自筹经费、开始结束年度等。
  在“项目预算”填写项目年度预算额,如图:
  在“项目联系人”填写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如图:
  (4)上传项目资料:在“项目资料”中点击“增加”上传扫描的项目资料,如图:
  (5)提交项目:项目信息填报完整,上传项目资料后,在项目管理界面勾选项目,点击“提交”,如图:
  (6)发送申请:项目审核无问题,点击“直接支付审核管理”--“直接支付申请”--“添加新申请”后生成申请直接支付的项目,然后点击“发送申请”,如图:
  (6)修改密码及查看已办工作
  涉及表单:《湖南专员办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审核系统使用协议》、《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等。
根据本单位中央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申请要求,向办提出工作申请,并签订《湖南专员办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审核系统使用协议》
《湖南专员办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审核系统使用协议》由直接支付资金使用单位签订。
根据支付申请预算单位情况在系统内建立预算单位和经办人员信息,设定账户及密码。
预算单位有新的支付业务需求的,或人员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相应设定或变更。
办业务管理员、经办处业务管理员
联系业务管理员将国库平台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导出,然后导入至审核系统中。
1.办业务管理员负责每月初集体导入;
2.经办处业务管理员负责归口单位用款计划即时性导入。
在审核系统中填写项目信息,包括基础数据、项目联系人、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手续的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年度预算等。
应于“二下”预算批复或项目申报直接支付之前完成。
将基础的项目资料扫描并上传审核系统。
应于项目申报直接支付之前完成。
对预算单位经办人填报的项目信息数据和上传的项目资料进行四级审核。
1.对于填报信息不完全或不准确的,应要求预算单位重新填报;
2.对不符合报送规定和要求的申报资料,应要求预算单位补报。
  ,项目资料一次性上传至审核系统,支付申请时不需要再提供。
基本建设类项目
提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中央主管部门核准的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概算批复及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大型修缮类项目
提供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相关机构批复的项目立项文件。
科技三项费用类项目
提供科技部或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立项文件。
行政事业类项目
提供项目申报文本。
变更批复文件
未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采购的,应提供财政部同意变更采购程序、方式的批复文件。
包括申报项目所在年度的部门预算批复、调整预算的批复。
涉及进口货物或服务采购的项目,需提供财政部同意进口的批复文件。
中标通知书
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包含施工、监理及其他工程相关采购的中标通知书。
工程建设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付款进度及步骤、结算条件,申请拨付的财政资金原则上支付到合同签订的施工单位;若工程建设合同涉及总包分包,要求支付到分包单位的,应提供分包合同,并在其中明确付款方式、付款结算条件并经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认可。
工程项目聘请监理公司的,应提供监理合同,监理费原则上应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申请支付。
货物或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规定的付款相关凭证(如发票、保函、保证金入账凭证等)及验收手续。其中,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需提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
提供的资料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预算单位提供。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湖南专员办实际情况,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流程采取线上通过审核系统和线下纸质审核同步进行。同时,为了确保中央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在年终拨出,根据中央预算资金拨付有关时间要求,湖南专员办在每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一般不再受理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
  涉及表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跨年度中央财政直接支付项目管理台账》等。
预算单位经办人
1.准备直接支付申报资料;
2.填写《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3.在审核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
1.将申报资料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报对口管理的经办处;
2.《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一事一份,不同项目不得混用;
3.在审核系统中直接支付项目中填写申请金额、付款单位和账号,发送支付申请。
湖南专员办经办处
受理预算单位中央财政直接支付申请
1.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规定且齐全;
2.是否按规定的程序申报。
1.对不符合报送规定和要求的申报资料,应视情况要求其补报或退回重报(可通过审核系统上报)。对于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的,准予受理;
2.对于审核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及时向申请单位咨询,必要时审核人员可以前往被审单位开展实地走访。
3.受理申报资料无误后,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预算单位经办人
申请单填制
填写《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确保《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中的收款单位名称、银行账户账号、开户行名称、支出类型、支出科目准确,与支付申请和相关合同一致。
湖南专员办经办处
经审核同意全部金额上报的。
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签署“同意上报”意见。
经审核同意部分金额上报的。
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签署“同意部分款项上报”意见,并明确部分上报款项的金额及其余部分金额不能上报的原因。
经审核所列款项均不同意上报的。
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签署“不同意上报”意见,并注明不同意上报的原因。
湖南专员办办公室
凭办领导审批意见在《湖南专员办中央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审核意见表》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盖单位公章。
《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一式三联,每一联都要盖章。
预算单位经办人
收发申请单
收发《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收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全部三联后按规定报送主管单位和财政部。
  根据审核实际,直接支付日常申请分为工程款支出、物品及服务采购类支出、特殊支出三类,不同类别所需提供相关的资料。
  (一)工程采购支出申请支付需提供的资料
单位正式行文,应详细说明本单位项目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申请支付的理由,包括支付对象名称、银行账号、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合同支付明细表
项目签订工程采购合同需要申请多笔支付的,应在表中注明合同每一笔财政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含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工程进度资料
申请工程进度款,需提供工程进度款报审表(施工单位出具)、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施工单位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单位出具),如未聘请监理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申请工程结算款,需提供有相关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结算时因价格变动或出现增减项等因素引发的总价款变动需要提供补充合同或工程洽商记录。
合同规定的付款相关凭证(如发票、保函、保证金入账凭证等)及验收手续。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预算单位提供。
  (二)物品及服务类采购支出申请支付需提供的资料
单位正式行文,应详细说明本单位项目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申请支付的理由,包括支付对象名称、银行账号、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合同支付明细表
项目签订工程采购合同需要申请多笔支付的,应在表中注明合同每一笔财政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含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合同规定的付款相关凭证(如发票、保函、保证金入账凭证等)及验收手续。其中,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需提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
会议类支出需提供会议合同、会议通知、会议预算以及电子结算单。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预算单位提供。
  (三)特殊支出情况需提供的资料
转移支付类支出
应提供项目资金拨款文件,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的项目任务书或合同。
因下级预算单位未纳入国库
改革范围的拨款
需提供有关的付款依据。
征地拆迁资金支出
需提供征地拆迁资金支付专户的有关材料。
涉及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支出
需提供已经填写完成的一般缴款书。
高校化债类支出
需提供主管部门的化债通知、本单位化债方案以及借款合同。
  (四)其他情况需要提供的说明及补充资料
因项目涉密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提供审核材料。
预算单位应出具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支付资金的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相符。
原则上以合同签订单位为准,因特殊情况无法支付到合同签订单位的,需要提供合同签订单位书面说明,加盖合同签订单位公章及预算单位公章。
合同签订的甲方单位与预算资金所下达单位不相符。
应由预算所下达的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及委托书。
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发生退库需要重新申请。
预算单位应提供财政直接支付入库通知单复印件,同时重新填写《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预算单位报送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料时,如果有签章不全、手续不全、报送材料不全等情况。
预算单位应予以补盖印章、补办手续或补报有关材料等。
合规性审核要点
完整性和规范性
对预算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准确性和规范性
1.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所列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概算、项目预算和用款计划,是否超出预算或无对应的用款计划;
2.在财政部部门预算或单位预算批复下达前,项目资金申请是否按照财政部的结余资金处理办法、财政部下达的用款计划和预算控制数执行。
预算单位申报的审核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进度、付款比例供货商账号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
对合同价款结算单等内容核实确认结算金额与申报金额是否一致。
预算单位是否按项目进度及规定程序申请使用资金,项目进度证明文件是否规范。
预算单位是否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实地核证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湖南专员办经办处每年选定一定数量的项目开展实地核证工作。实地核证包括事前调查、事中核查和事后检查。
在审核预算单位申报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之前,对项目的计划立项、项目施工、合同签订等情况进行实地了解。
在审核预算单位申报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时,针对审核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赴实地进行核查,掌握实际情况,为审核提供有力依据。
对审核支付的项目支出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款支出主要核查项目的立项批复情况、项目投资总概算、项目建设期、项目资金来源等;行政事业类支出及其他类型支出主要核查项目立项批复、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项目实施年度、资金来源等。
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核查项目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资金支付使用是否符合预算规定,对有多项资金来源的项目,要核查配套资金的到位比例。
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基建类项目要通过现场实地勘查,核查项目形象工程建设进度;行政事业专项类项目要核查项目实施进度,核查项目是否按照实施进度或工程建设进度支付资金。
近期财政直接支付申报计划
财政直接支付申报与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核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采购项目和设备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情况。
内控制度制定情况
核查预算单位对申报项目的内部管理程序及财务监督的内控制度等。
凭证真实合法性
提供的有关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其他需要核查的情况
  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经办处提出实地核证项目名单,报办领导批准后确定;
  2.制定实地核证方案,并及时与项目单位沟通联系;
  3.根据方案内容开展实地核证;
  4.完成实地核证后,将核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填入《中央财政直接支付实地核证工作记录》,并由被核查单位签字盖章;
  5.实地核证发现的问题,应要求被查单位进行纠正。重大问题需及时上报财政部。必要时,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被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1.及时有效原则。财政直接支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程序并签署审核意见。
  2.预算规模控制原则。财政直接支付必须控制在预算规模之内,不得突破。
  3.计划额度控制原则。财政直接支付必须控制在分月用款计划额度之内,不得超出。
  4.资金支付按进度控制原则。预算单位提请支付资金必须符合项目的实际进度。
  预算单位对直接支付审核意见存有异议时,应与湖南专员办进行协商。协商后意见仍不一致的,由湖南专员办按工作程序将有关情况上报财政部,由财政部作出审定后将结果通知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湖南专员办。
  (一)除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的特殊事项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湖南专员办拒绝受理支付申请:
  1.无预算、超预算或工程项目未立项申请使用资金的;
  2.自行扩大预算支出范围申请使用资金的;
  3.申请手续及提供的文件不完备,有关审核单位没有签署意见或加盖印章的;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资金的;
  5.预算执行中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
  6.工程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
  7.其他需要拒付情形的。
  (二)预算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湖南专员办将上报财政部并建议其上级主管单位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合同的;
  2.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支付申请的;
  3.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收款人及其账户,骗取财政性资金的;
  4.预算单位有关人员与收款人合谋以非法手段骗取财政性资金的;
  5.预算单位擅自变更预算、提供虚假信息,造成财政性资金损失浪费的。
常见问题解答
  Q:从国库平台下载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打开是乱码?
  A: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不直接支持WPS,需要用Excel打开后再保存为.xls文件。若无法解决,需要变更Excel的版本。
  (二)项目信息
  Q:系统中项目的信息无法更改?
  A:项目信息第一次由预算单位维护,后期由专员办维护。预算单位维护好后进行提交,提交后就不再能进行修改和删除,只能添加。预算单位管理人员默认是没有项目信息管理权限的,维护只能由经办处业务管理员操作。
  Q:合同列表中的支付列表是什么情况?
  A:合同列表中,支付列表不能直接填写,根据国库直接支付情况自动生成。
  (三)系统上传资料
  Q:关于系统上传项目资料有哪些要求?
  A:主要如下:
  1.直接支付申请书不需要上传;
  2.资料上传部分有误。为了便于领导审核,请把同类文件图片整合到一个pdf文件,如把所有的立项批复和开工批复文件图片整合为一个“批复”pdf文件;
  3.只能上传jpg和pdf文件,tif等图片文件不能上传;
  4.批复属于机密文件的,不上传正文,只上传附表。
  (一)《湖南专员办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审核系统使用协议》
  湖南专员办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审核系统使用协议
  甲方: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专员办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审核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约定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 一、乙方要确认自身为非涉密单位。乙方上传至系统的申报项必须为非涉密项目,涉密项目仍通过原渠道申报和办理。
&&& 二、乙方要加强内部管理,对有权登录系统的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并指定专人对密钥进行保管。因乙方密钥丢失或使用人操作不当等原因引起的涉密文件外泄或数据丢失的,甲方概不负责。
&&&& 三、乙方在申报时需上传以下电子资料至系统:
&&&& 1.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或中央主管部门核准的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概算批复及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相关机构批复的项目立项文件;项目申报文本。
&&&& 2.部门预算批复、追加预算的批复。
&&&& 3 .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手续的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本单位地址及邮编等基本情况资料。
&&&& 4.招标中标通知书,工程建设合同、监理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及政府采购验收单;财政部批复的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批复文件、财政部批复的同意进口设备的批复。
&&& 5.有关工程进度的资料:工程进度报审表(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请表(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单位)。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有资质的造价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补充合同和工程洽商记录。
&&& 6.付款的相关凭证及验收手续。
&&& 7.项目资金拨款下达文件,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的项目任务书或合同。
&&& 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 乙方对上述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内容的一致性负责。
&&& 三、甲方保证乙方上传的所有资料仅限于业务用途,确保数据不外泄、不用于非业务用途。
&&& 四、此协议一式二份,协议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合同支付明细表》
  (三)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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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莆秀发改[2015]229号&&&&&&&&&&&&&&&&&&&&&签发人:阮春高&&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秀屿区2015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的请示&&市发改委:根据贵委《关于报送救灾补助材料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乡镇,经精心组织筛选,拟申报2015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22个,总投资113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500万元,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妥否,请批示。&附件:莆田市秀屿区2015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联系人:翁世伟&&&&&&联系电话:5851195)&&&&&&&&&&&&&&&&&&&&&&&&&&&&&&&&&&&&&&&&&&&&&&&&&&&&&&&&&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9月22日&&&&&&&&&&&&&&&&&&&&&&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15年9月22日印发&莆田市秀屿区2015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项目所在县、乡镇、村资金使用单位受灾情况重建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中央投资补助备注(受灾时间等需说明的事项)项目(22个)<TD class=et9 style="FONT-SIZE: 11 TEXT-DECORATION: BORDER-TOP: #.5 HEIGHT: 19.5 BORDER-RIGHT: #.5 WIDTH: 54 VERTICAL-ALIGN: WHITE-SPACE: BORDER-BOTTOM: #.5 FONT-WEIGHT: 700; COLOR: #000000; FONT-STYLE: TEXT-ALIGN: BORDER-LEFT: #.5 mso-protection: locked visible" height=26 width=72 x:num="5001东红村村道修复工程修复秀屿区东庄镇东红村秀屿区东庄镇东红村委会道路毁坏较为严重修缮村道约800米,宽6米201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2溪边村前黄路口村道修复工程修复秀屿区平海镇溪边村秀屿区平海镇溪边村委会道路毁坏较为严重修缮村道200米,宽5米201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3清洋村村道修复工程修复秀屿区平海镇清洋村秀屿区平海镇清洋村委会道路冲毁多处修缮村道450米,宽4.5米201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4港南村道路及垃圾焚烧炉修复修复秀屿区南日镇港南村秀屿区南日镇港南村委会水泥路面、路基冲垮200多米,垃圾焚烧炉损坏修复道路及路基200多米,垃圾焚烧炉3015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5渚林二孔闸修复修复秀屿区东峤镇渚林村秀屿区东峤镇渚林村委会启闭台、启闭机损坏,闸板腐烂更换闸板及启闭机,启闭台修复452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6岩下海堤修复修复秀屿区南日镇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迎水坡塌陷约260米,基础掏空800多米修复迎水坡260米,基础修复800多米40020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7田柄山塘堤坝修复修复秀屿区东庄镇东红村秀屿区东庄镇东红村委会田柄山塘堤坝塌陷30多米山塘堤坝修复3015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8十联排洪闸修复修复秀屿区东峤镇赤岐村秀屿区东峤镇赤岐村委会迎水坡沉陷60多米,2处基础闸墙变形修复迎水坡60多米,闸墙2处502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9湖东学校围墙修复修复秀屿区埭头镇湖东村&秀屿区埭头镇湖东学校围墙倒塌200米,窗户20扇,公开栏1个,户外幼儿玩具1个修建围墙200米,窗户20扇,公开栏1个,户外幼儿玩具1个241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10埭头镇埭新社区道路修复工程修复秀屿区埭头镇埭新社区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道路损毁较为严重修复道路长600米,宽4米。3015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11秀山村村道修复修复秀屿区笏石镇秀山村秀屿区笏石镇秀山村委会道路损毁较为严重修复道路长300米,宽8米。201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12前康村水闸修复修复秀屿区月塘乡前康村秀屿区月塘乡前康村委会后庄水潮垦门闸门墩座变形,桥面梁板底面断裂修复闸门墩座,重建桥面约3米3515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13区少体校训练馆修复修复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秀屿区少体校钢结构屋面、弹簧门、中框窗、内墙腻子粉涂料、馆内篮球场吊灯等多处损毁修复钢结构屋面238平方米,地弹簧门54平方米,中框窗18平方米,内墙腻子粉涂料820平方米,训练馆内篮球场吊灯3盏201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14南日镇万峰村排洪沟修复工程修复秀屿区南日镇万峰村秀屿区南日镇万峰村委会排洪沟毁坏较为严重修复排洪沟约400米,宽3米602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15筶杯海堤环岛路修复修复秀屿区埭头镇筶杯村秀屿区埭头镇筶杯村委会部分毁坏长度约230m,外坡条石护砌、碎石垫层等5025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16南日镇小日村排洪沟修复工程修复秀屿区南日镇小日村秀屿区南日镇小日村委会排洪沟毁坏较为严重修复长700米,宽2米,淤清420m?,浆砌块石1221m?801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17平海镇平海村海滨路护堤修复加固工程修复秀屿区平海镇平海村秀屿区平海镇平海村委会护堤损毁、基础掏空较为严重修复护堤约70米301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18埭头镇鹅头村海堤修复工程修复秀屿区埭头镇鹅头村秀屿区埭头镇鹅头村委会防浪堤损毁较为严重修复海堤250米,砌石2500方。301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19笏石镇西田村村道修复工程修复秀屿区笏石镇西田村秀屿区笏石镇西田村委会道路水毁约1.7公里修复道路长1.7公里,宽3.5米201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20笏石镇松林村村道修复工程修复秀屿区笏石镇松林村秀屿区笏石镇松林村委会道路水毁严重修复道路长300米,宽4米。201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21后温村排洪沟修复工程修复秀屿区埭头镇后温村秀屿区埭头镇后温村委会排洪沟毁坏较为严重,导致农作物大面积受灾修复排洪沟长约2公里,宽3米5025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22上塘村排洪沟修复工程修复秀屿区东峤镇上塘村秀屿区东峤镇上塘村委会排洪沟淤泥堵塞较为严重修复排洪沟长约3公里,宽8米5020日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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