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2016危房补助下发几次金下发情况

各有关区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省財政厅、住建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16〕170号)现将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關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补助资金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5一农村危房改造”

二、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蘇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村〔2016〕 434号) (下称《实施方案》)明确的各地改造任务及省有关规定,明确我省的危房改造分檔补助标准如下:翻建新建每户补助12000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6000元;另安排危房鉴定、农户纸质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等项目成本费每户100元;在此基础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平均增加补助8000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翻建、维修加固增加补助标准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地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加大对特困人群的补助力度。各地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要安排必要的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危房改造地区的农村分散供養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各区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情况确定补助对象名單和补助金额,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茬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中提取经费用于与农村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徐州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2016年危房改造任务安排(户)

危房鉴定、信息管理、档案费用(100元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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