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昌名顶替他人户口,常小兵遭举报信曝光怎么写法,

评论该主题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
作者:,欢迎留言
提示: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本页位置: →
谁挪用了学籍?襄樊二中部分流失学生学籍被顶替
日 14:33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襄樊二中部分流失学生的学籍被顶替事件调查
  学籍是一个学生在教育部门注册后取得的合法身份,如同户籍。按教育部规定,一个学籍只能对应一个学生。但在襄樊市第二中学,却出现了一个学籍对应两个学生的情况。原因何在?近日,本报记者根据匿名举报线索调查发现,该校部分学籍存在被人为顶替和冒用的现象。
  匿名举报,河南学生变成襄樊考生
  近日,一封由电脑打印的匿名举报信寄到了本报编辑部。
  举报信反映,近年来,襄樊市第二中学美术教师陈彦文等,通过中间人,把河南一些学校的学生提供给襄樊二中。
  把河南学生弄到湖北来干什么?信中作了说明:每年,河南艺术类高考录取分数线要比湖北高50分左右,河南学生高考竞争比湖北考生更加激烈。这些河南学生到湖北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参加高考。
  举报信提到,为使这些河南学生以襄樊二中学生的身份参加高考,该校有关老师“篡改了本校流失学生的学籍,让河南学生冒名顶替湖北学生的学籍”,而且这些老师“可能从中获取钱财”。
  举报信列举了2006年被河南学生顶替了学籍的4名学生名单,以及冒用本地学生学籍的河南学生名单。
  “他们挪用我们孩子的学籍,使得我们的孩子丧失了参加高考的机会和权益。这样的损失谁来弥补?”举报信道出了忧虑。
  学生辍学,其学籍却报名参加高考
  襄樊二中,是襄樊市樊城区的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现有学生1200名左右,每年参加高考的人数在300-400人之间,其中美术考生在50人左右。
  2月26日,本报记者来到襄樊二中,该校党委副书记辛宏作了这样的介绍。
  按举报信所说,该校2006的美术考生中,有4名河南学生顶替了该校流失学生(刘某、谢某、冉某和田某)的学籍,并报名参加当年的高考。
  是否真是这样?对于这一疑问,党委副书记辛宏的回答相当明确:“本校对所有参加高考学生的学籍均严格审查,并报市教育局高招科审查,考生的学籍都是符合高考报名要求的。”
  那么,辛宏副书记所说的“高考报名要求”具体应该是什么样的要求?
  记者从省教育厅得知,在襄樊参加高考的学生首先必须具备当地户口,否则根本没有资格报考;报考后,考生的学籍号、报考号、身份证号码均应与考生姓名相符。
  而在该校登记的学生名册上,2003年入学的学生中,能够找到刘某(女)、谢某(男)、冉某(男)和田某(男)等4名学生的姓名和学籍号。但2006年该校高考报名登记表中,4人的名字消失了,与之对应的学籍号,换成了另外4名学生。
  原来的4名学生到哪去了?据该校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的张妍老师讲,学校每年招收的学生中,都会有少数学生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辍学,这4名学生就是在中途辍学的。她进一步解释,在名册中的辍学学生姓名前,一般都有一个铅笔写的“走”字,“这表示,这些学生高中没读完,就辍学了。”
  为证实其说法,张老师向记者出示了该校2003级学籍名册,其中部分学生名单前,果然有用铅笔写的“走”字,谢某、冉某等人名列其中。
  改个名字,辍学学生学籍被挪用
  据学校党委副书记解释,学生流失的情况在其他学校也有,“这是一种正常现象。”
  然而,记者发现“不太正常”的是,这4名已经辍学的学生,他们的学籍号不仅报名参加高考,而且,学籍号对应的考生名字还分别变成了:宋某(女)、周某(男)、李某某(男)和时某某(男)。
  记者将掌握的宋某等4人的学籍信息,拿到襄樊市教育局求证。该局有关负责人将这些姓名逐一输入“湖北省学生学籍网络管理系统(高中)”,结果都查不到这些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自2003年起,省内的学生学籍,都应该在这一网络管理系统中查得到。随后,她取出该局存档的原始学籍登记表,根据学籍号,查到的姓名则是2003年进入襄樊二中的刘某等4人(这一点,与记者在襄樊二中查到的学籍相吻合)。
  对此,她表示,刘某等4人的学籍是真实的,是最原始的学籍,而宋某等4人的学籍则属“冒名顶替”。
  26日上午,记者将这一情况反馈给襄樊二中党委副书记辛宏。他当即表示,“我们再落实一下。”
  一号双名,冒名学生从何而来
  按规定,在湖北境内报考学生应是本省户口,否则根本无法报考。那么,顶替襄樊二中学生学籍的4名学生,究竟从何而来?
  学校党委副书记辛宏询问了2006年高三年级主任吴老师,对方的答复是:“没有参与过(改学籍),得问当年的美术老师陈彦文。”
  该校负责学生档案的张妍老师也表示,这4名学生都是由该校美术老师陈彦文介绍过来的插班生,本来应该连同学籍档案一起转入襄樊二中,但由于他们的成绩较好,从外地转来时,其原来所在的学校不愿意放学籍,于是就用了本校的学籍。
  据陈彦文老师讲,这些学生均是襄樊本地人,前些年到河南借读,高二时又重新转回襄樊。
  陈彦文表示,在接收他们进校时,曾亲眼看到过他们的户口原件。
  为了证明这些学生有襄樊本地身份,校方还提供了4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这些号码均以“4206”开头,这组数字代表“襄樊”。
  冒名考生,襄樊户籍网络上“查无此人”
  在匿名举报信中,也提及4名顶替学籍的学生的身份证号。记者核对发现,与襄樊二中提供的身份证号全部一致。
  顶替学籍的4人真是襄樊学生吗?如果确是本地人,为何还要顶替他人学籍?24日,记者在襄樊市区一家派出所内,求证这4名冒名学生的真实身份。
  户籍民警在全国联网的户籍管理网络系统内逐一输入宋某、周某等4名学生的身份证号。
  查询显示,考生周某的户籍登记已经被注销,注销原因一栏中写有“消除重复户口”。户籍民警解释,这说明周某曾经在襄樊上过户,但因为他同时还另外有一个户口,因此将这个重复户口注销。
  经查询,考生李某某和时某某二人的身份证号码均“查无此人”。户籍民警解释,这表明,襄樊市不存在这两个身份证号,二人根本没有登记过襄樊户口。
  而只有考生宋某的身份信息比较全,据派出所查询结果,宋某的户籍所在地是“襄樊市南漳县武安镇宜竹路100号”。
  2月24日上午,本报记者冒雪驱车60多公里前往南漳县武安镇。在该镇宜竹路上,经反复查找询问,最终也没能找到“宜竹路100号”。
  武安镇派出所一民警告诉记者,“该镇根本没有‘宜竹路100号’这个地址”。
  据派出所分管户籍的副所长胡宗忠介绍,“宜竹路100号”实际上是个虚号,原因是1992年,该镇拟用该地址建一个开发区,并接收“农转非”户口,农户花元就能将户口迁入该地,成为“非农业户口”。因此,当年转入的几百人的户籍都是这里――“宜竹路100号”。
  胡宗忠副所长还介绍,由于国家出台相关措施,常住人口登记要有固定住址,因此在一年半左右后,“宜竹路100号”的“农转非”被叫停。
  但民警登陆襄樊市户籍管理网络查询发现,冒用学籍号的考生宋某,其登记户口的日期是“日”,并因“考取大中专院校”,已于日迁至杭州市一所高校内。
  校方解释,四名学生曾在河南借读
  4名考生有的挂的是虚拟户口,有的根本“查无此人”。为探究竟,26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该校采访。
  这4名报考学生都是美术生,该校2006年高三只有一个美术班――三(7)班。时任该班班主任的刘爱华老师介绍,这4人是在高三下学期学校安排插班的,从何处转来她并不清楚。
  考生到底是哪里人?当年帮他们进入襄樊二中的陈彦文老师表示,“当然是襄樊的学生,当初我都看了他们的户口本原件的。”但是,当记者反馈从公安部门查到的身份证信息时,陈彦文老师又说,“我当初看了他们的身份证的,难道他们办了假身份证?”
  但校方提供的一份原始的、经家长签字认可的学生身份证号码表上,4名考生中的时某某身份证号后却写着“正在办理”。
  正当陈老师疑惑之时,该校党委副书记辛宏表示,“他们4人确实是从河南过来的,高二的时候转入我校,但他们是湖北人,在河南借读。但回到襄樊后没有湖北的学籍。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没有为他们重新申请学籍号,而是直接让他们顶替了流失学生的学籍(按规定应该注销),这是我们犯的一个错误。”
  辛宏副书记说,“这种顶替流失学生学籍参加高考的现象,不止该校一家存在。”同时,对于“既然真是襄樊人,却为何查无此人”的疑问,他没有作解释。
  记者附言
  究竟有多少流失学生学籍被挪用、顶替?那些顶替者又是哪里人?他们在户籍网络上“查无此人”的身份证号码从何而来?顶替过程中是否有举报信所说的涉及金钱交易?陈彦文老师如果在宋某转入襄樊二中高二时(2005年)看到了她的户口原件,可为何宋某的户籍登记时间却是“2006年1月”……对这一连串的疑问,当地有关部门表态:将展开调查。 (记者 徐啸寒 卢水平)
【编辑:侯冬华】
相 关 报 道
[个唱][情感][电影][国际][娱乐][星光][八卦][科教]
每日关注&&更多
-- --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分辨率举报信:举报信-简介,举报信-举报信的写法_匿名举报信-牛bb文章网
举报信:举报信-简介,举报信-举报信的写法_匿名举报信
本文话题:
写信举报也叫信函举报,就是举报人把要举报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邮寄给有关部门的一种方式。这是目前群众举报最常用的方式。一封写得好的举报信,可以给检察机关的调查提供很多方便条件,使查处工作顺利进行。举报信,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发现具体犯罪行为时,所写的具名或匿名举报材料。匿名举报信_举报信 -简单介绍写信举报也叫信函举报,就是举报人把要举报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邮寄给有关部门的1种方式。这是目前群众举报最常用的试。一封写得好的举报信,可以给检察机关的调查提供很多方便条件,使查处工作顺利进行,那么怎样写好举报信呢?举报信匿名举报信_举报信 -举报信的写法(WWw.NIUBb.net)一般来说,举报信可以分为开头,正文和结尾3大部分。在写开头之前,最好给举报信起1个名,有个标题。比如:“对张三贪污问题的举报”等等,使举报工作人员对举报信的内容一目了然。举报信的开头就像写平信那样,顶格写上接受举报单位的名称,比如“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举报中心”。然后介绍一下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名字、性别、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被举报人有几个人的话,还要1个个分别写清楚。举报信的正文,应该详细介绍举报案件的事实。这是举报部门进行处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写好举报信的关键。介绍举报案件应当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后果等等。这些内容应当昼写得详细一些。有证明人或者知情人的,要把他们的姓名、单位、联系办法等写清楚。如果知道知情人和被举报是什么关系,也应写明白。举报信的结尾可以说说自己的个人看法,提出具体要求。最后,举报人应当签上自己的姓名,写上写信时间。写举报信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随意夸大,更不能无中生有。在介绍案情时,不要把自己的主观上的怀疑、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写,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2)、最好在举报信中把您掌握的证据写清楚,说明这些证据是怎么来的。(3)、写举报信最好用钢笔来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匿名举报信_举报信 -怎样打举报电话电话举报是简便、迅速的1种举报方式,适合于举报紧急情况的案件。   电话举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事先要做好准备首先要根据举报的性质和各机关受理案件的范围,明确应向哪个机关举报。如果举报人不知道举报电话号码,可向当地电话局的“114”查号台询问,以免找错电话。其次对举报的主要内容要认真思考,做到心中有数,以免打电话时叙述不清,遗漏重要情况等现象的发生。讲话要简明扼要举报人接通电话以后,先问清楚对方是不是你要打的那个机关,确认没有拨错号码或没串线后,再说出自己所在单位和姓名。当然,举报人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所在单位。接着讲被举报人的工作单位职务和姓名,叙述案件既要简单明了,又要突出重点,把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和后果等情节说清楚,以利于查办案件。为方便举报中心值班人员记录,说话可放慢些。当你讲完后,先不要急着挂断电话,应问一下接话人是否听清楚了,还要补充什么。为便于联系或反馈查处情况,举报人根据本人意愿,也可留下联系电话。要注意保密电话举报虽然方便、快捷,但也容易失密。举报人打电话举报时,不适合在公共场所或经常有人出入的地方打,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他人在场,讲话的声音是否会被无关人员听到,以免把举报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或被举报人,影响案件的查处。分享: >
延伸阅读:,,
“匿名举报信”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 网上报料
红旗镇昌文村委会书记欺负低保户举报信
作者:谢黄娇
霸道官员欺负低保户举报信举报人:谢黄娇,女,汉族,家住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昌文村委会谭墨村二队。被举报人A:中国南方电网海口分公司被举报人B:红旗镇供电所被举报人C:谢晋明,男,琼山区红旗镇昌文村委会书记。举报事项及请求事项:作为低保户的我们,却没有享受到应当享受的危房改造政策补贴;南方电网公司在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野蛮在我们的住房上架设电线支架。无可奈何之下,我们只好诉求中纪委,要求对不作为的村委会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要求南方电网公司红旗镇供电所将架设在我们家房屋上的电线支架拆除。事实和理由:2012年7月左右,举报人父母得知省里出台有关于危房改造补贴的政策,就欣喜若狂的打算与亲戚朋友借钱来盖间房子,毕竟在农村盖间遮风挡雨的房子是很不容易的事。据我们所了解到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重点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及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政策要求各地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改造,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的原则,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而我们家恰好符合这一条件,也是低保户。令人费解的是,当我父亲打算申请要建新房时,询问了其负责人程序该怎么走?该负责人答复:“今年没有指标了。”听了这些回复,犹如晴天霹雳般黑云一下笼罩了我们的心头。我父亲又继续咨询,说:“我们家几个孩子都已经长大了,而且也请人选好了日子,我们借那么多的钱不容易;孩子还在上大学呢,如没有了指标的话,哪我们该怎么办?”可该负责人说:“那没办法了。”这件事就这样被堵死了,可我父亲又陆续找过他们多次,想申请能不能给个指标,但一直都没有结果。时间一天天的逼近,我父母只好四处借钱,省吃俭用的,这期间整个家庭都处在无助之中。因当时村里的一位书记也在镇政府机关工作,他清楚和了解我们家的情况,据说他的职务就是分管农村危房改造的,但他并不作为,没有尽到他该做的工作义务,只是指责说我们没告诉他,我们家要盖房子的事情。可事实上,我们家一开始打算盖房子的时候,就已经提出过申请;可是他并没有理会,这是他的失职。村民的父母官,就该为村民们服务,但是他并没有做到,反而一味地推卸其责任。当好不容易盖好房子后,这段时间我父亲还一直在向琼山区红旗镇政府提出申请,但一直被拒绝,理由是“我家没条件得到补偿”。我们一直在困惑,作为低保户的我们家都没有条件申请的话,那么政府出台的政策又是为保障谁的利益?难道穷人的住房安全问题就不重要了吗?谁能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但村里有两家人在同一年盖了房子,可他们都得到了补偿,为什么我们家就不能得到补偿? 光阴荏苒,岁月悠悠。两年多的时间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4年年初,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要为农村重新改造旧线路,让农村家庭用户能用上更加安全的电。大家都很高兴,想再也不用为那些蜘蛛网般杂七杂八的旧线路担心了。可是,中国南方电网的施工人员,为了贪图方便而不理会我们的要求,要将40厘米左右长度的支架固定在我们家的墙壁上,出于安全考虑,我父母坚决不同意他们的这种做法,因为他们完全可以另立电线杆来安装支架。后来,他们也就暂停施工了。但不久后,施工工人再次来到村里准备在我们家旁边埋电线杆;可当正埋电线杆时,另一户人家也出来反对,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当天晚上,村长谢某组织村民开会,将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我的父亲,说我父亲不同意人家拉电线。但事实并非如此,是工人们没埋下电线杆,因当时只有我父亲一人在家,寡不敌众,所有的人都无理的认为这全是我父亲一个人的问题,并无理的指责我父亲。我父亲当晚一晚上都未曾合过眼, 脑海中总是出现开会时那些人的狰狞画面。不知情的村民们对我父亲的威胁以及恐吓,使我父亲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感到完全没有了安全的保障。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把电线支架钉在我家的房子上,我们家认为支架完全可以架设电线杆支撑,房子也是我们的私有财产,我们家世世代代都得居住,安全第一;而且架设的电线对人体有一定的辐射,以后的安全隐患谁来负责?难道是要我们为他们偷工减料的工作付出代价吗?哪谁来替我们负责呢?是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琼山区红旗镇供电所?村长?还是乡书记?还是其他村民们?明明可以埋设电线杆的,可为什么就偏得架在我们家的墙上?开过会的第三天,我父亲找村长说:“你们也要考虑到我们的感受,最好在原先的那里埋电线杆,这样对大家都好,而且电是村里大家用的,埋电线杆的坑都挖好了。况且你们两年前铺路的时候就已经占了用我们家的土地,当时我们不同意,你们也是强行动工的,我们也都不跟你们计较了;但你们总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对我们家进行欺压呀!”当然,这之前我们也曾经打电话给供电公司诉求过,但他们也没有明确的回复,过后红旗供电所工作人员跟我们联系,我们建议他们考虑到每一户家庭的利益,他们也说不会在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动工,也会先与我们协商的。但是没想到的是,过后半个月之久也没有人来找我父亲协商过,就在日早上,村长和村里的乡书记就突然来找我到父亲,他们并没有商量的口气,只是一味的指责我的父亲,除了指责就是威胁、恐吓,还扬言说不同意在我家房子上架电线支架就不让我们用电,如果不同意也要强行动工。这样的威胁和恐吓,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只是普通的公民,不知道怎么来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利。当天晚上,村里的乡书记打电话给我,说是作为一个党员要做好我父母的思想工作,如果做不了思想工作就开除我的党籍等等。在电话里我也表达了我的意见,也说出我的建议,这本是相互交换意见的事情,埋一根电线杆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一定要在房子上架支架等等。可该书记也一直威胁我,扬言要开会拿我是党员这件事来讨论,我作为党员做不了父母思想工作。试问,这拉电线的事关我是否是党员有什么关系?该书记作为一名在红旗镇镇政府工作的人员,不止一次威胁过我和我的家人。如2011年承包土地时也威胁过我们,当时我家不同意签名承包土地,但后来他也是一味地威胁我们,最后我们被迫于得无奈之下签的名。当时我们也无处喊冤,官官相护我们没办法。可他现在不仅威胁我还威胁我的家人,也一直在欺压我们。难道当官的就是这样来欺压我们老百姓吗?党员该有的素质,他不应该有吗?难道普通人只能一直被威胁着过生活吗?日早上,村长怂恿村里的年轻人到我家,其目的是要以暴力来打压我们家人,可怜我父母二人遭到众人围攻,村长不但出言不逊,而且连同村里的人也一起出言相逼威胁,最后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的工人还是强行施工了。 在此,我想控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红旗镇供电所所长,乡书记及村长等人对我们家人的人身攻击,恐吓威胁我的父母,也危害到我父母的身心健康,以及他们强制占用别人的私有财产,而且不是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或不是在自愿的条件下被权力侵害。诉求有关部门查清此事,还我们一个公道,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呈送媒体领导举报人:谢黄娇联系电话:日
用户名:(空为匿名)
?在发布信息时,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管理人员有权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1、报料以提供线索为主。
2、报料内容为突发事件、不法现象、不文明行为、奇闻趣事等
3、报料内容要求真实、客观。
4、请不要转载已刊发新闻
报料热线:966123
电子邮箱:
传真电话:5
官方QQ群:
给市县领导留言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南海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 传真: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匿名举报信会有人查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