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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时代基督教圣徒崇拜的崛起及其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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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时代著名法学家盖尤斯(约130—约180)在《法学阶梯》指出:“所有受法律和习惯调整的民族,他们
他们一方面遵守自己的法律
罗马帝国时代著名法学家盖尤斯(约130—约180)在《法学阶梯》指出:“所有受法律和习惯调整的民族;另一方面遵守为人类所共有的法律。”这里体现的法治观念是(&&& )
A.法律唯一
B.贵族拥有法律解释权
提问者采纳
成文法使审判,也要遵守为人类所共有的法律,故B项错误、量刑须有法可依:本题考查调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因此罗马人既要遵守自己的法律,排除,发展到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万民法;A项在材料中没有体现,故D项正确,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在借鉴外邦法律基础上,仅适用于罗马内部的公民法己无法应对这些新变化;习惯法使得贵族拥有法律解释权,故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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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时代埃及城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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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早期基督教圣徒崇拜的崛起、社会功能及历史影响*
〖摘要〗基督教的圣徒起源于公元2世纪的殉道者,4世纪以后,高级教士逐步取代殉道者而成为圣徒队伍的主体;西部世界的圣徒崇拜,主要表现为圣物崇拜,而帝国东部则表现为圣像崇拜。在古代末期和中世纪时期,圣徒们发挥着各色各样的社会功能,他们既被看作是其所在教区的庇护者,又被视为基督教信仰的英雄以及世人生活的道德楷模,因此这种崇拜在外表特征上的确类似于古代的多神崇拜。不过从本质上看,由于人们通过圣徒崇拜打通了神与人、生与死之间的联系渠道,缓解了古代社会的阶级和阶层对立,因而再造了社会的凝聚力,并改变了社会财富支配的方式,扩大了财富分配的范围,故这种崇拜便不只是对于古代迷信的简单复制,它是一种平衡历史落差的缓冲器,同时也是一种对古典社会的叛离形式。 〖关键词〗 早期基督教
圣徒崇拜是早期基督教通俗信仰的一种极其重要的表现形式,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许多其他类型的崇拜,例如,圣物和圣像崇拜便是由它直接派生出来的;圣母和天使崇拜也与它有着一定的关联。研究圣徒崇拜,可以连带解决许多相关的问题,如教会与一般信徒的关系、活人世界与死人世界的关系等。正如托马斯?诺波尔所说:“要理解基督教,没有比研究这一宗教的最伟大的英雄人物――圣徒更加有效和合适的道路可走了。”① 因此在西方学术界,圣徒崇拜历来受到高度重视。②
只是由于研究角度的差异,西方学者更加关注社会习俗的改变对于圣徒崇拜的影响和作用,对于隐藏于这种崇拜形式背后的社会经济因素,则似乎注意不够。在国内,相关的纯学术性研究是由陈文海先生开启的,他曾从教廷封圣的角
③度入手,对中世纪中后期西欧圣徒产生的机制进行过初步的探讨。 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
础上,试图从缘起、社会功能及历史影响等方面入手,以相关的圣徒传记文献为核心材料,对古代后期和中世纪时期基督教圣徒崇拜的本质,进行初步的梳理和揭示,其目的在于证明圣徒崇拜是早期西方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出现有其内在的历史合理性,以回应学界某些人士对该历史现象的苛责。
一、基督教圣徒崇拜的缘起和表现形式
“圣徒”(Sainthood)一词,在希腊罗马文化中已经存在,希腊语的hagios 和拉丁语的sanctus,意为“神圣之人”(holy person),主要被用来指称君主、神和死去的亲属等。据基科佛尔先生的研究,当基督教采纳该术语时,它最初是以复数的形式出现的,被用来从集体的意义上指称在世和离世的信徒、修士和教士,尤其被用来指殉道者。④ 例如使徒保罗在写*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罗马帝国时代基督教通俗信仰研究”(07JA770025; 07I03)的阶段性成果。
① Soldiers of Christ: Saints and Saints’ Lives From Late Antiquity and the Early Middle Ages, Edited by Thomas F. X. Noble and Thomas Head, 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5, Introduction, xiv.
② 较有价值的相关研究是由Peter Brown, Richard Kieckhefer, Colin Morris和Thomas Head等先生作出的,详见Peter Brown, The Cult of the Saints: Its Rise and Function in Latin Christianit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2; Richard Kieckhefer, ‘Imitators of Christ: Sainthood in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in Sainthood: Its Manifestations in World Religions, Edited by Richard Kieckhefer and George D. Bo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Colin Morris, ‘A Critique of Popular Religion: Guibert of Nogent on The Relics of the Saints,’ in Studies in Church History 8: Popular Belief and Practi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2; Thomas Head, Hagiography and the Cult of Saint: the Diocese of Orleans, 800-120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③ 参看陈文海“中世纪教廷‘封圣’问题研究――对‘封圣’过程的非宗教层面考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4期。
④ Richard Kieckhefer, ‘Imitators of Christ: Sainthood in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in Sainthood: Its Manifestations
给腓立比人的信函中的称呼,用的就是“圣徒”,① 其意义相当于“教内弟兄们”,泛指那里的整个基督教团体。晚些时候,该术语逐渐以单数的形式出现,但仍然带有较为宽泛的意义,它可以指一名主教、教士、修道院院长、女修道院院长、童贞女、皇帝、殉道者,或其他某个人,无论是在世还是离世的,只要值得尊敬和崇敬即可冠以这一称号。最后,教会为该术语发展起了专门的意义,即一名圣徒就是这样一个人:根据公众的认可或教会当局的鉴定,他或她以其特别的美德和贡献升上了天堂,成为公众崇拜的合法对象。② 于是,圣徒便成了一种死后才能获取的名号。
最初的圣徒无疑是那些在罗马帝国当局暴力迫害下勇敢赴死的基督教殉道者。根据大格
③列哥里的说法,由于亚当和夏娃的次子亚伯被其兄长该隐杀害,他便成了第一位殉道者。 不
过亚伯毕竟是传疑时代的人物,他的“殉道”与基督教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他在基督教圣徒史上没有地位。另外,根据路加的记载,教会执事斯蒂芬(Stephen)为了捍卫基督的道而被犹太人乱石砸死。④ 于是,他便被接受为基督教的第一位殉道者。然而,从殉道者到圣徒仍有一定的距离,由于材料的缺乏,我们尚不清楚这位殉道者是如何被尊奉为圣徒的。实际上,自觉地把殉道者当作圣徒来崇拜的第一个例子,要到公元2世纪中叶时才出现。根据教会史学家尤西比乌的记载,当时的士麦那主教波里卡普(St. Polycarp, 约69-155年)因坚持基督教信仰,被罗马当局活活烧死;他殉道后,他的基督徒伙伴们“收集了波里卡普的骨灰,它比宝石更有价值,比金子更高贵,我们把它安置在一个合适的地方,在那里,主将允许我们聚集在一起,在欢乐的气氛中庆祝他的殉道者的生日。”⑤ 这一故事已经包含了圣徒崇拜所必须具备的三个基本要素:其一,把死者的遗物当作宝贝来收集和珍藏,这些遗物的主体部分通常是死者的遗骸,同时也扩及死者身上的衣物及其生前用过或接触过的器物;其二,把死者的死亡日子当作其进入天堂的节日来纪念,因此每名圣徒均有一个特定的纪念节日;其三,既然把死者的去世当作是进入永生天堂的过程,整个纪念活动自然充满着颂扬和喜庆的气氛。
公元4世纪以后,随着基督教官方化进程的完成,由帝国当局所发起的迫害活动宣告结束,通过殉道而成为圣徒的机会骤然减少,于是,一些重要的隐修士、有名望的修道院院长和主教、以及为教会作出过巨大贡献的世俗名人等,开始取代殉道者而成为圣徒群体中的主要成员。这些人为了基督教事业,虽然没能以流血的形式牺牲自己的身体,却牺牲了自己的世俗欲望和舒适生活,他们的所作所为被称作“白色殉道”,以区别于早期殉道者的“红色殉道”。当然,由于与蛮族异教徒及教会内部异端分子的斗争贯穿着整个中世纪时期,“红色殉道”的机会仍然存在,例如英格兰籍传教士卜尼法斯(St Boniface, 约675-754年)就是
⑥因死于异教徒萨克森人之手而被接纳为圣徒的。 不过就总体而言,在4世纪以后的圣徒队
伍中,白色殉道者的人数肯定大大超过了红色殉道者。
圣徒的出现,最初是教区民众自发拥戴的结果。首先,罗马当局对基督徒的迫害是公开进行的,殉道者的英勇顽强,与叛教者的胆怯卑劣一道,均无一例外地暴露在公众眼前,公众在评判何人堪当进入圣徒行列方面,自然是心中有数的。其次,由于最初的教会生活比较 in World Religions, Edited by Richard Kieckhefer and George D. Bo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pp1-2.
①‘ Sanctus’, in ad Philippenses 1:1, 请参看Biblia Sacra, iuxta vulgatam versionem, Deutsche Bilelgesellschaft, Stuttgart, 1994, p.1815. 本文所引圣经,一概使用这一版本,下不另注。
② Richard Kieckhefer, ‘Imitators of Christ: Sainthood in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in Sainthood: Its Manifestations in World Religions, Edited by Richard Kieckhefer and George D. Bo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pp. 2-3.
③ St Gregory the Great, Dialogues,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2002, p.27.
④ Actus Apostolorum 7.
⑤ Eusebius Pamphilius: Church History, Life of Constantine, Oration in Praise of Constantine, Translated by Arthur Cushman McGiffert,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1890, Book IV, Chapter 16.
⑥ Soldiers of Christ: Saints and Saints’ Lives From Late Antiquity and the Early Middle Ages, Edited by Thomas F. X. Noble and Thomas Head, 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137.
简朴,隐修士、修道院院长、主教及其他教会领袖人物与民众的交往相当直接,他们的政绩和缺陷均为民众所掌握,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在选择自己的圣徒时便拥有了极大的话语权,民众的声音便被当作上帝的声音。然而,随着教会体制的成熟和官僚主义的滋生,在教会当局与普通信众之间发展出了许多中间环节,与此同时,个人的内在品德与外在表现也出现了脱节。为了防止对于异端分子或江湖骗子的错误尊崇,必须展开繁复的官方调查,于是,一种由教会当局所把控的封圣程序便开始萌发。不过,最初的封圣活动仍具有地方意义,据说第一个把封圣纳入主教权力范围的是北非的教会。从10世纪后期开始,封圣变得日益集中化,要求教皇封圣的呼声越来越高。到了12世纪后期,教皇正式成为封圣的惟一权威。①
随着东、西方教会的分裂,基督教世界的圣徒崇拜也逐渐分化成两种不同的模式:西方的圣物崇拜(cult of relic)和东部的圣像崇拜(cult of icon)。圣物(relic)是圣徒的遗骸和遗物,它们被广泛认为具有施治和施救的神奇功效,因此圣物总是与神迹联系一起。整个中世纪时期,西欧人均沉浸在对圣物的追求上,人们为了获得珍贵的圣物,常常大打出手。根据一位加洛林王朝时期的作者的记载,奥尔良城的民众与夏提奥登城的民众为争夺圣阿维图斯(St Avitus)的遗骸,差一点打了一仗,最后达成了瓜分协议:奥尔良城获得了躯体,夏
②提奥登城则获得了心脏。 对圣物的狂热追寻,使圣物贸易和盗窃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商业
投资。公元9世纪上半叶,有一名叫德乌斯多纳(Deusdona)的罗马副主祭曾与法兰克人首领签订买卖合同,由前者通过偷盗的方式把圣彼得大教堂地下墓窖的圣徒遗骸偷运至法兰克地区,再由法兰克教士艾因哈德(Einhard, 约770-840年)卖给各法兰克人教堂,据说利润极其可观。③
对于圣物的狂热追求,也直接促成了造假和复制。例如有两个教堂同时声称拥有圣路加的躯体,至少有十座教堂陈列了施洗者约翰的头颅。④ 公元4世纪中叶,图尔主教马丁(St Martin, 约316-397年)查明了图尔城附近一座圣祠中的圣徒遗骸原来是一名被执行死刑的土匪的尸体。⑤ 13世纪的多明我会士波旁的斯蒂芬在奥弗涅(Auvergne)的一
⑥个村子里发现当地妇女们所崇拜的圣物竟然是一条狗的遗骸。 波亚斯先生认为,圣物崇拜
拜的原理,实则起源于人们的原始迷信;在野蛮时代的原始人看来,由于伟大人物均吸纳了某种神圣的力量,当他们死去之后,这种神圣力量仍旧依附于其尸体及其遗留物之上,谁获得这些尸体或遗留物,谁便理所当然地掌握了这种神圣力量,这就是人们竞相占取圣徒圣物的心理根源。⑦ 仅就圣徒崇拜的一般运作机制而言,这一说法还是能够站得住脚的。
与西方的圣物崇拜相并行,罗马帝国东部的基督徒,把崇拜的对象集中在圣徒(也包括耶稣、圣母及天使)的画像和塑像上。实际上,圣像崇拜和圣物崇拜的原理是相同的,二者均来自于这样一种基本认识:物质对象可以是神圣威力的寓居地,这种威力可以通过与神圣对象的身体接触来获得。例如,基督教圣餐礼上经过祝祷后的面包被认为具有了基督的神力,当信徒吃下它时,他们实质上是分吃了基督的真正肉体,同时也就分享了基督身上的神力。这种圣餐“变体说”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成为圣像崇拜和圣物崇拜的共同的理论依据。公元8-9世纪的圣像崇拜者自我辩护道:圣像是“不识字者的书本”,虽然它不能够被直接阅读,可是它能够教给朴实的乡民有关基督教的信息,因此它能够被崇拜、被亲吻、被用心来① Richard Kieckhefer, ‘Imitators of Christ: Sainthood in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in Sainthood: Its Manifestations in World Religions, Edited by Richard Kieckhefer and George D. Bo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pp. 4, 5-6.
② Thomas Head, Hagiography and the Cult of Saint: the Diocese of Orleans, 800-120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10-11.
③ Patrick J. Geary, Living with the Dead in the Middle Ages,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4, p.188.
④ Richard Kieckhefer, ‘Imitators of Christ: Sainthood in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in Sainthood: Its Manifestations in World Religions, Edited by Richard Kieckhefer and George D. Bo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p.5. ⑤ A. H. M. Jones, The Decline of the Ancient World, Longman, London and New York, 1966, pp.325-326. ⑥ Catherine Rider, ‘Elite and Popular Superstitions in the Exempla of Stephen of Bourbon,’ in Studies in Church History (42),Elite and Popular Religion, The Boydell Press, 2006, p.78.
⑦ M. I. Boas, God, Christ and Pagan, Ruskin House, George Allen & Unwin Ltd., Museum Street London, 1961, p.21.
拥抱;愚笨无知的民众常常无法阅读和理解圣经真理,但他们却能够为圣像所吸引,因而能够从圣像中学到教训。① 其实,利用圣像来唤起未受过教育的民众的宗教感情,这的确是教会当局坚持圣像崇拜的初衷。7世纪初期的神学家尼亚坡里的里安修斯(Leontius of Neapolis)曾打比喻说:一个爱自己妻子的人见到妻子的衣物时,会感到亲切,甚至会亲吻它;一个爱上帝的人见到基督的画像时自然也会感到亲切,也自然会有亲吻它的冲动。②
那么,为什么圣徒崇拜在东、西方会分别发展出如此不同的两种形式?理解这一问题的关键,主要在于正确把握从古代向中世纪社会转变的过程中,东、西两地社会发展态势的根本差异。当时西方最大的一个变化是,随着社会的转型,原罗马帝国西部世界的古典城市纷纷衰落,人们的社会生活日益乡村化,许多城市贵族退避到乡间别墅和城堡。众所周知,根据罗马人的传统,以城区为核心的城市,与以城郊为起点的农村,分别代表着两个不同的世界:前者是灯红酒绿和生机勃勃的活人世界,而后者则是枯燥、沉闷和乏味的死人世界,因为当时的法律规定,死者必须被埋葬在城墙以外的郊区,居住在乡下的居民,便常常与死者的坟墓为伴。由于城市的凋敝和人口向城郊和乡村的转移,原先以城区为中心的城市文化迅速消亡,墓区逐渐发展成为人们进行崇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新的中心。如果说,以前的城市居民主要是通过对强有力的公民社会的诸多政治诉求来获得一种人身安全感的话,那么如今,各自分散的农村居民便只能通过乞求死者英灵的庇护而获得安全感了。这就解释了从晚期帝国开始,作为死人中的杰出代表的圣徒及其遗物,为何受到如此高度的尊崇。与此相反,在东部地区,由于城市在公元3世纪危机及蛮族进攻的压力底下仍然维持着昔日的繁荣,城市文化实际上并没有被农村文化所取代,包括绘画和雕塑在内的古代艺术不是连同城市一起衰亡,而是以一种基督教圣像的独特形式继续得到发展,因此,中世纪时期拜占廷帝国的圣像崇拜,不过是古代希腊罗马绘画及雕塑艺术在中世纪社会的延伸。
二、作为基督徒庇护者的圣徒
从公元3世纪起,罗马社会进入了全面危机阶段。频繁的战事迅速扩大了军队的权力,皇位成了军事领袖进行政治博弈的工具,作为军团傀儡的皇帝们,已经丧失了对帝国政局的有效控制,整个社会机体的紊乱由此而生。库蒙特先生在抨击此时的社会气质时可谓一语中的:“有如此之多的和不应有的痛苦,有如此之多的不正义和未受惩罚的罪恶,...没有任何现世的希望能够使生活快活起来。腐化的官僚制暴政窒息了政治进步的任何企图,科学似乎耗尽了力气,再也无法发现未知的真理;艺术陷入了发明的贫乏中,只是沉重地重复着过去的产物;日益贫困和总体上的不安全长期打击了进取精神。如下思想到处蔓延:人性被不可救药的腐败所毁坏,社会正走上解体之路,世界末日正在来临。”③ 其实,库蒙特所描述的这种时代苦难才刚刚开始。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长达6个多世纪的政治动荡中,上自贵族下至一般民众,均一直在经受着战乱的祸害,他们除了采用一种全新的封建聚居方式以求自保之外,惟一能够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命运交托给上帝。由此可见,此时基督教信仰的流行及圣徒崇拜的崛起,决不是偶然的。在基督教官方化之后,世俗君主虽则曾被看作是上帝的代理人,可是,在随后出现的无政府状态当中,依靠强有力的君主及其廉洁的官员来行使各种社会功能以确保社会正常运作的希望既然已经落空,人们自然把目光转向了上帝的另一位更为强有力的代理人――圣徒。
在罗马共和时代,社会上就曾广泛流行着一种世俗意义上的庇护体系。根据这一体系,① Jaroslav Pelikan, The Spirit of Eastern Christendom, 600-1700,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and
London, 1974, p.94.
② Jaroslav Pelikan, The Spirit of Eastern Christendom, 600-1700,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and
London, 1974, p.120.
③ Franz Cumont, After Life in Roman Paganism: Lectures Delivered at Yale University on the Silliman Foundation, Dover Publications, Inc., New York, 1959, p.40.罗马帝国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_百度作业帮
罗马帝国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
罗马帝国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
古罗马古罗马通常指从公元前10世纪初在意大利半岛中部兴起的文明,历罗马王政时代、罗马共和国,于1世纪前后扩张成为横跨欧洲、亚洲、非洲的庞大罗马帝国.到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西罗马帝国亡于476年.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廷帝国) 变为封建制国家,1453年为奥斯曼帝国所灭.上古时期根据传说,当特罗伊城遭到希腊人进攻的时候,维纳斯女神的儿子亚尼斯及其追随者逃出来,沿北非西行穿过迦太基,来到罗马.根据现代的研究,意大利半岛在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到了新石器时代,利古里亚人从非洲经过西班牙,法国来到意大利.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青铜时代,一些讲印欧语的部落从多瑙河和喀尔巴千山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其中一支拉丁人进入拉提乌姆平原,约于公元前800年移至后来罗马城所在地,居于帕拉提乌姆等山丘.与此同时或稍后,萨宾人居于邻近山丘.其后伊特拉斯坎人也来到这里.前8世纪-前6世纪,希腊人向意大利南部移民,并建立城邦.公元前7世纪,以帕拉提乌姆为中心开始部落联合过程,由单一的拉丁人部落联合包括萨宾人和伊特拉斯坎人等3个部落组成罗马人公社.公元前7世纪末~前6世纪末,罗马人公社处于伊特拉斯坎人的统治之下.此时,完成了由氏族部落公社到城市国家的过渡.前5世纪末,高卢人从阿尔卑斯山以北进入波河平原.这些部族经过长期融合同化,形成了意大利人的祖先.罗马王政时代公元前8世纪 - 前6世纪史称王政时代.先后有7个王,氏族部落组织尚完整存在,统治阶层包括王、元老院、库里亚会议(罗马称胞族为库里亚,每10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后为百人队会议取代).后来又出现了贵族与平民之分.第一王罗慕洛在前753年建立罗马城.前4王是罗马人公社的军事首领,后3王是伊特拉斯坎人塔克文王朝的君主.公元前6世纪中叶的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标志着罗马国家的产生.王政时代最后一位王高傲者塔克文暴虐无道,被愤怒的罗马人赶走,传说于公元前509年建立起由罗马贵族掌权的罗马共和国.罗马共和国在共和时代的早期,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进行了2个世纪.百人队会议从贵族中选出两名执政官行使最高行政权力,为期1年;而掌握国家实权的则是元老院.随着贵族与平民之间对立的加深,贵族承认了平民所选的“保民官”,负责保护平民的权力不受贵族侵犯.前451年,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废除了平民与贵族不能通婚的限制,这也标志着罗马法的诞生.前326年,取消了债务奴隶制.罗马刚建国时,还是一个小国家.自公元前5世纪初开始,先后战胜拉丁同盟中的一些城市和伊特拉斯坎人等近邻,又征服了意大利半岛南部的土著和希腊人的城邦,成为地中海西部的大国.罗马又发动了3次布匿战争,在前146年征服了迦太基并使之成为罗马的一个行省.前215年-前168年发动3次马其顿战争,征服马其顿并控制了整个希腊.又通过叙利亚战争和外交手段,控制了西亚的部分地区,建成一个横跨非洲、欧洲、亚洲,称霸地中海的大国.这一时期经济发展迅速,但是也激化了社会矛盾.公元前2世纪30年代~前1世纪30年代,史称内战时代,先后爆发了西西里奴隶起义和斯巴达克起义.形成了破产农民与大地主的斗争,无权者与当权者的斗争,骑士派与元老派的斗争.并且在前133年-前123年发生了格拉古兄弟改革.公元前107年,在民主派支持下,马略当选为执政官并开始实行军事改革.他推行募兵制,使大批无地或少地公民涌入军队.前90年,为了争取罗马公民权,意大利人起义,史称同盟者战争.前82年贵族派支持的苏拉率军占领罗马.次年,迫使公民大会选举他为终身独裁官,开创了罗马历史上军事独裁的先例.前60年,克拉苏、凯撒、庞培秘密结盟,共同控制罗马政局,史称前三头政治.前48年,尤利乌斯·恺撒先后打败另外两人,被宣布为终身独裁官,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他厉行改革,但因独裁统治而招致政敌仇视,于公元前44年3月15日遭贵族派阴谋分子刺杀.凯撒死后,罗马内战又起.前43年,安东尼、李必达、屋大维公开结盟,获得统治国家5年的合法权力 ,史称后三头政治.随后屋大维将另外两人打败,于前27年元老院授与屋大维“奥古斯都”的尊号,建立元首政治.共和国宣告灭亡.罗马从此进入罗马帝国时代.罗马帝国奥古斯都创建的政治制度,史称元首制,其实就是共和名义的帝制.他在位期间,实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改革,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且对外扩张,使帝国北疆达到莱茵河与多瑙河一带.奥古斯都死后,其养子提比略继位,从此开创了皇位继承制.从前27年开始到192年这一时期被称为前期帝国时期,包括3个王朝:克劳狄王朝、弗拉维王朝和安东尼王朝.这一时期社会相对稳定.安东尼王朝皇帝图拉真(98年-117年)在位时,帝国版图达到最大:西起西班牙、不列颠,东道幼发拉底河、南有埃及、迦太基,北达莱茵河、多瑙河,地中海成为帝国的内海.经济空前繁荣.192年,安东尼王朝最后一位皇帝被杀,罗马出现了近百年的混乱时期.史学家将193年塞维鲁王朝建立,到235年这段时期称为后期帝国时期.始于安东尼王朝后期的社会、经济和军事危机,在公元3世纪达到空前规模,以致一些史家又划出一个三世纪危机时期(193年~ 284年).这一时期,战乱频仍,皇帝更迭频繁,奴隶和隶农的起义遍及各地,3世纪60年代在高卢开始的巴高达运动,对统治阶层的统治造成很大的威胁.284年,近卫军长官戴克里先由军队拥立做皇帝,取得帝国政权,改元首制为多米那特制(即君主制),正式采用东方君主的统治形式和礼仪.并实行了许多改革,史称戴克里先改革.其后继者君士坦丁一世废除四帝共治制,于324年成为唯一君主,皇权得到加强.330年迁都拜占廷,更名君士坦丁堡.313 年,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他死后,战乱又起.狄奥多西一世曾一度实现帝国的统一.395年狄奥多西一世死后,帝国分裂为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两部分.在西罗马帝国,经济不断出现危机,人口减少,田地荒芜,城乡萧条.410年,西哥特人占领罗马.452年,匈奴王阿提拉进兵意大利.455年汪达尔人再陷罗马城.先后建立起西哥特王国、汪达尔-阿兰王国、勃艮第王国和东哥特王国等蛮族国家.476年9月,日耳曼人入侵,其雇佣兵首领奥多亚克废黜最后一位君主罗慕卢斯·奥古斯图卢斯,西罗马帝国宣告灭亡.东罗马帝国一直延续至1453年,为奥斯曼帝国所灭.它历经人民起义和外族入侵以及内部的一系列社会变革 ,于7世纪左右进入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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