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打工是不是丧失了自主权 英文呢?

给人打工开车出车祸致别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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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打工开车出车祸致别人死亡
  属于雇佣关系的,雇主要负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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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哦..塞点钱没事...
责任先不说~~怀有一颗忏悔心~~不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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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看完这段话,你还愿意再继续给人打工吗?_租房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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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段话,你还愿意再继续给人打工吗?
98男 高三狗已开学 可能...
不是读书了就能改变命运...
好又多从浙江发展到中国...
我媳妇是一名癌症患者,...
强者本色,从容尽释。路虎揽胜运动版SVR荣耀接战007,与邦德大演对手戏!
偶然间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段话,拿过来分享一下打工生涯学到的东西对创业基本上是没有用的,因为两者的角度不同,思考方式不同,得到的经验体会也不同,只能这么说,打工几年后你唯一获得提高的是打工的技术技能,而创业最不需要的就是技术技能了。更可怕的是,打工几年后,年轻人普遍会丧失创业的激情,丧失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越来越沉湎于单位之中难以自拔,后来创业的念头只能永远的留在心底。只要有做创业狼的理念,哪怕口袋里只有100元,照旧可以创业成功!人家早一辈的温州人出来做生意口袋有几个钱?不是靠换鸡蛋换铁锅赚的第一笔钱嘛。不时觉得更加患得患失,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害怕失业的危险,心灵变得越来越敏感和脆弱。心态不仅逐渐的疲惫和懒惰,整个人也没有了锐气和精神,只好安慰自己知足长乐,淡漠名利。创业是有风险的,成功是需要机会的,并不是创业的人都能成了富翁,也有亏钱的。而绝大部分能让普通人翻身的都需要几十万几百万的巨额投资,并非普通人能承担的起的。我们今天就是去卖个茶炉鸡蛋,我们也要把鸡蛋先买回来啊,就是去卖个青菜也要先把青菜批发过来吧。天下哪有无本的生意,但是如果说你去卖茶炉鸡蛋也不一定有人能保证你全部卖完能赚到钱,不会有风险。其实你赚钱要不要投资的问题,也就是选打工还是选创业的问题。 最大的区别在于。打工你一天工作8小时就拿8小时钱,工作16小时就拿16小时钱?你想赚更多钱,你一天能不能工作80小时,不能。而创业就能。创业就有可能一天有80,甚至800,8000小时为你工作。比如你请10个人为你工作,你一天是不是就有80小时在为你创造财富了。看完这段话,你还愿意继续做打工仔么?
也许会改变你一生的故事视频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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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09:33
马云究竟是不是给日本人做事的打工仔(图) &&
姜太公的小岛 发表在
华声论坛 .cn/forum-76-1.html
  图片来自网络
  9月19日,阿里巴巴在纽交所的钟声响起,世界人民纷纷开始认(购)“BABA”――喂,这种股票代码一定是故意的对不对……
  但是,在一片祥和气氛中,出现了一些脑洞大开的声音。
  这些声音表示:
  “马云,其实是一个为日本人打工的工作人。是中国人就转!”
  “阿里巴巴背后的真正老板是日本企业。是中国人就转!”
  “马云其实是日本人孙正义的傀儡。是中国人就转!”
  传言中的马云就是这样的形象
  为什么创始人不能是自己公司的最大股东
  首先,我们来看看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根据今年5月阿里巴巴发布的IPO招股书,阿里巴巴是这些公司和个人的:
  以机构持股来看,日本软银集团是阿里巴巴最大的股东,持股比例达34.4%。美国雅虎第二,持股比例为22.5%。二者合计57%。
  而以个人持股来看,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持股比例仅为8.9%。阿里巴巴联合创始人蔡崇信持股比例为3.6%,而阿里巴巴CEO陆兆禧、COO张勇等高管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1%。
  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
  因为公司不小心长得太大了……
  正经说,是这样的。正如大家所知,一个正常的大公司――比如阿里巴巴――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就是不断融资、利用巨额资本战胜一个又一个竞争对手的过程。当一个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继续扩大再生产的时候,创始人通常很难以个人的能力完成这样的投入,这时候难免需要外来资金的投入。
  所以,2000年,阿里巴巴完成第二轮2500万美元融资,其中来自日本的软银一家即拿出2000万;第三轮投资中,软银再砸下6000万美元。
  而2005年8月,雅虎以10亿美元和中国资产,换取了阿里巴巴40%的股权。利用这笔资金,淘宝网和支付宝迅速做大。这些资本陆续奠定了阿里巴巴日后在中国互联网中的“江湖地位”。
  但钱不是白给的。通过这几场交易,马云及创始团队彻底让出了阿里巴巴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截至2007年阿里巴巴旗下B2B业务上市之前,雅虎、软银分别持有阿里巴巴39%和29.3%的股权。
  马云试图改善这种情况。2012年,阿里巴巴引入国字头的新股东,出资76亿美元,却仅仅赎回了雅虎持有的20%左右的股权。从而,日本软银成为了阿里巴巴的第一大股东。
  但是,阿里巴巴绝对不是日企
  虽然日本软银是阿里巴巴第一大股东,但跟阿里巴巴是日企还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
  因为,在阿里,公司的控制权依然是马云说了算,而不是第一大股东日本软银。
  为了在只拥有少部分股权的同时保证马云和创始团队的控制权,阿里巴巴提出了“合伙人制”的变通之法。
  阿里巴巴独创得这种“合伙人制”在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传统的”双重股权结构”:它可以让一家公司的内部人士在公司上市之后也能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具体来说是这样的:其实就是公司章程中设置的提名董事人选的特殊条款――由一批被称作“合伙人”的人,来提名董事会中的大多数董事人选,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合伙制的法律规定)。
  《华尔街日报》关于这一问题有如下报道:
  “阿里巴巴的大股东软银和雅虎不在合伙人里面,但是这两家公司已经批准了这项计划。即使股东们否决了提名的董事,合伙人仍可以继续提名,直到董事会主要由合伙人提名的人选构成。”
  阿里巴巴方案中的“合伙人”,并不像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一样,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阿里巴巴内部是这样定义的: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加入公司至少5年的特定人士,被确认为合伙人――其实就是一批资深高管。
  换句话说,这批资深高管才能决定在阿里巴巴的事,而不是占股多的人。
  事实上,这也是阿里巴巴上市为何不选择自己熟悉的港交所,而远赴美国。港交所并不支持这种”合伙人制”,坚持要“一股一票”。所以,陆兆禧只能很诺囟乱痪洹敖裉斓南愀凼谐。孕滦似笠档闹卫斫峁勾葱拢剐枰奔溲芯亢拖保牌谙愀凵鲜小
  看在马云及其团队如此费尽心思去保证对阿里巴巴的控制权的份上,你还好意思说阿里巴巴是一家日本企业吗?还好意思吗?
  除了阿里巴巴,还有哪些公司惨遭误读?
  比如,百度。
  百度的股东名单里就有长长的一串英文名字。除了美国的德丰杰公司,主要股东还有Integrity Partners、Peninsula Capital Fund,以及大名鼎鼎的IDG(美国国际数据集团)。其中,德丰杰是百度公司的最大股东,一直到今天仍持有1/4左右的股份,超过李彦宏夫妇股份之和。难道百度就是一个外国公司?
  再比如,腾讯。
  2000年左右,IDG和李泽楷的盈科数码以各占腾讯20%股份的代价投资了220万美元。马化腾及其团队持股60%。2001年6月,盈科以126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20%腾讯股权悉数出售给隶属于南非最大传媒集团Naspers的MIH集团。
  到2003年8月,IDG分两次将腾讯股权分别出售给MIH和腾讯管理层,MIH成为腾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而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和副总裁张志东的股份加起来不到15%。这么说,腾讯其实是一家南非企业?
  没关系,壹读君祖传手艺修复三观。在美国上市的百度实行AB股制度(双重股权结构):A股向公众发售,可以分红但表决权低;B股面向创始人和管理层,拥有A股十倍的表决权,但却不能分红。不用说,李彦宏的股份大多是B股。这样的股权设置不但能保证李彦宏夫妇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还能防止竞争对手的恶意收购。
  马化腾则更为轻松。MIH与腾讯创业团队显然经过一番良好的协商,即便在MIH短暂控股的时期,腾讯的具体经营管理还是由马化腾等主要创办人负责,MIH派出的两名外籍非执行董事并未参与腾讯公司的具体管理事务。
  当然以上情况只跟股权结构有关,万一马云、李彦宏、马化腾决定移民……那可不关壹读君的事。
  好了,现在你可以把这篇文章转到你的朋友圈,顺便鄙视一下那些转发过“阿里是日企”这类帖子的人。
[本帖最后由 管理员13 于
09:46 编辑]【恭喜,该文被华声论坛首页选录,特奖励花生2,玫瑰2。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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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这精彩的帖子还有木有
总计:魅力1点
回复时间: 10:08
¥0.5的思维不能有,马云即使是,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被逼的!想当年多少有钱的国人能给民营公司投资,有吗?更何况高高在上的国资呢?马云也是投靠无门啊!人家艰难的时候不闻不问甚至落井下石,人家挣钱了,眼红了?
----------------------------------------------难得聪明
回复时间: 12:42
谁上市谁首富谁破产谁跳楼一概不关心,房价跌多少啦
回复时间: 21:07
是当年没有国内资金给马云投资才造成目前的现状
----------------------------------------------自己是我,可我却不止是自己。
回复时间: 00:20
马云是帅哥乎?答案曰:非也非也.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马云乃富哥也.
回复时间: 08:24
回复时间: 08:40
  问题是阿里巴巴确实给日本人分红了。这就是纠结的地方。中日矛盾不可调和。
----------------------------------------------辣眼时评,敬请光临。
回复时间: 13:21
我也来为盖楼事业添砖加瓦
----------------------------------------------老。子误吃了一瓶“乌鸡白凤丸”。这下可好,每个月都要流几天的鼻血。
回复时间: 17:39
我是个看贴回贴的人!
----------------------------------------------踏遍青楼人未老,请用汇仁肾宝。
回复时间: 17:22
大家好好讨论一下,真不错
----------------------------------------------天马流星拳――庐山升龙霸――凤翼天翔――钻石星尘――星云锁链――还不死的话请留言。
回复时间: 01:37
哪国人最后分钱多,就是哪国人的,公司是不是本国的根本就不重要懂么?最后的利益才是重点!二战期间日本占了中国东三省,东三省人多吧,是土地是中国人的,但是谁得的利益最多?中国人还是日本人?不用我说吧?所以土地是不是你的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l控制着这片土地的资源,公司也一样,谁控制着股份最多就是谁的,就算公司是你的又如何?也是然并卵吧?分红的时候大头不还是外国人的么!就像公司经理一样也就是一个给别人打工的,后面还有董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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