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除重建管理办法重建单地镇府申批就可以了吗?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围政通〔2015〕75号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5年度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日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河北省住建厅、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5〕18号)和承德市住建局、承德市发改委、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市建发〔2015〕78号)等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农户改造建设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强化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通过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生活水平,努力促进全社会和谐稳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 1.农户自主自愿、政府支持指导。危房改造充分尊重农户自愿,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农户自主决定,自主实施改造建设。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积极帮助和引导农户解决住房居住安全问题。
2.公开公平公正、优先帮助&三最&。坚持阳光操作,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相关政策规定和各项工作环节等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确保公正透明开展工作。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住房安全。
3.建设标准适宜、注重质量实效。结合围场农村住房实际情况,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4.倾斜帮贫扶困、兼顾统筹推进。加强与农村重点扶贫、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等相关惠农支农活动衔接,通过整合民政、扶贫等部门涉农资金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改造综合效果。
二、任务目标和改造对象
2015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为3000户,其中建筑节能示范户600户。为确保农村危房户普遍受益,我县继续在对各村均衡分配改造工程指标的基础上,对2015年度省里确定的159个贫困村重点倾斜,并侧重15个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村(名单附后)。全县改造范围内310个村每村安排8户,共2480户;在此基础上,贫困村每村再安排2户,共318户;提升村每村再安排4户,共60户;剩余142户指标调剂用于解决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重点乡镇和其它类型重点支持村等特殊情况。建筑节能示范户集中安排在工作积极性高、实施效果好、改造户普遍认可的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可统筹调剂使用所辖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但省级贫困村和提升重点村再行增加的除外。乡镇改造户数高于下达任务数较多,不能摊薄平衡的,可将超额完成户数纳入下年度改造任务。
2015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优抚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审核认定程序,规范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2015年我县农村贫困户贫困收入线为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
三、改造方式和审批程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村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改造、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重建意愿的,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搞好组织协调帮助进行建设。对于个别分散供养五保户、&三孤&(孤老、孤残、孤儿)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各乡镇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养老幸福院共建、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增加与农户签订专项改造协议,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不得将村庄整体搬迁、扩路修路拆迁、新民居工程等项目涉及的农户住房建设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认真落实危房鉴定、农户申请、村级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政府审批、批准后实施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的管理程序。建立健全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两级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分别及时在村、乡镇公示,公示的有关资料必须存档,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各乡镇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农村危房改造目标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责任状,具体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分别与批准的改造户签订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协议,明确农户对实施改造和方式选择的承诺。
四、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认真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改造后住房须达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的基本建设要求。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乡镇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2015年改造工程补助资金标准继续执行农户分类补助办法,在确定一般贫困户补助金额基础上,对低保户增加补助10%,对五保户和优抚户增加补助20%。在上述补助金额基础上,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补助3000元。具体补助标准在改造任务全部完成信息系统录入后,区分新建、维修,计算各类危改户的具体补助标准数额,另行发文执行。
五、工程验收和资金发放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房鉴定、确定改造户、乡镇审核和材料组档等工作9月底完成,上报批准和系统录入工作10月底完成,乡镇验收和上报验收报告工作11月底完成,12月&2016年1月完成县级抽验和补助资金发放工作。2015年度改造工程要确保在11月底前全部完工,其中省级提升村和贫困村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10月底前要全部完工。各乡镇要强化成立的专门工作组职能,按照示范验收标准组织人员对其辖区内的改造农户进行全面、细致的竣工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填写验收表,统一对年度建设改造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并做好现场记录,所验收工程必须是当年实施的改造工程。符合建筑节能示范户要求的改造户需标明节能内容,至少包括2项节能措施,&建中&照片必须有建筑节能施工记载。验收结果乡(镇)以红字头的形式报送至县危房办,同时完善纸质档案和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县危房办收到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验,同时作为对各乡(镇)改造农户进行示范性竣工验收,抽验不少于各乡(镇)本年改造任务总数的10%。验收全部合格后给予批复并下拨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号)文件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全面实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改造户&一卡通&账户制度,及时足额直接发放给补助对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挪用。县财政局要牵头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速度,住建、发改、民政等部门要紧密配合。
&&&&&&&&&&&六、施工管理和档案管理
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和专门人员负责,加强施工管理,具体帮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推行农村危改政策《明白卡》制度。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号),落实质量巡查制度和技术人员包村包户指导制度,县住建局要确定技术人员巡回指导和检查改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现场告知,提出整改处理建议,做好现场记录。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在改造中兼顾实施农村风貌管理。改造工程建前、建中、建后三张照片,务必在施工现场真实、及时、清晰拍摄,保存好照片的电子版,三张照片要有相同的固定参照物,建后照片上要有申请人本人,严禁采用电脑合成等手段编造假照片,一经发现,坚决不予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并存档备查,县危房办对审批的改造户建立改造信息台账,与乡镇所持档案信息一致。每个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危房鉴定报告、户口证明、贫困类型证明、&三张&照片、审核审批表、改造协议、现场综合验收记录单和最低建设标准验收表等材料,公示证明材料、专题会议记录等由乡镇另行存档,县级抽验报告、改造信息台账、拨款明细表和拨款申请等按乡镇由县危房办分别存档。各乡镇在组卷建档工作中必须认真严谨对待,落实责任,做到严密准确、实事求是、齐备无漏。对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并启动县内二级工作体系,各乡镇负责改造信息录入维护,县危房办负责业务培训、指导和网上系统监管。各乡镇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今后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
七、监督管理和严肃纪律
切实发挥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的领导职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主体是县政府,实施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是县住建局,其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县危房办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及时掌握各乡镇工作进度,对不符合危改政策、虚报改造户数、重复申报、档案资料不全、建设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可提请县危改领导小组取消年度计划指标,针对其它乡镇改造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同时,严格农户补助资金兑现管理,严禁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附件: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5年省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村名单
&&&&&&&&& 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5年省级贫困村名单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日
&&&&&&&&&&&&&&&&&&&&&&&&&&&&&&&&&&&&&&&&&&&&&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日印发&&&&&&&&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组& 长: 甄毓敏&&& 县政府县长
&&&& 副组长: 侯国天&&&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 王文学&&&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 成& 员: 辛保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延禹龙&&& 县财政局局长
&&&&&&&&&&&&& 杨春岩&&&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 付& 军&&& 县水务局局长
&&&&&&&&&&&&& 刘彦海&&& 县民政局局长
&&&&&&&&&&&&& 吕辰光&&& 县国土局局长
&&&& 张& 开&&& 县林业局局长
&&&&&&&&&&&&& 刘清武&&& 县扶贫办主任
&&&&&&&&&&&&& 那树兴&&& 县审计局局长
&&&&&&&&&&&&& 刘亚峰&&& 县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 张民雨&&& 县农牧局副局长
&&&&&&&&&&&&& 吉荣伟&&&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 朱文艳&&& 县广通公司经理
&&&&&&&&&&&&&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吉荣伟兼任。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15年省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村名单
&&& 石桌子乡小桥子村、大头山乡前怀村、城子乡十二号村、道坝子乡永丰村、广发永乡大杖子村、育太和乡八英庄村、杨家湾乡兴巨德村、牌楼乡红砬子村、姜家店乡杜家店村、山湾子乡半壁山村、新拨乡新拨村、哈里哈乡扣花营村、御道口乡一复兴地村、御道口乡三复兴地村、棋盘山镇小上村。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15年省级贫困村名单
车字村委会
永丰村委会
吉下村委会
八家村委会
吉上村委会
头板村委会
虎字村委会
克字村委会
合字村委会
多上村委会
玛虎沟村委会
上三合义村委会
下界地村委会
六合店村委会
四棵树村委会
画山村委会
大石门村委会
五家村委会
大苇子沟村委会
正沟村委会
元宝洼村委会
黄土坎村委会
小苇子沟村委会
头道川村委会
毛大坝村委会
昌字村委会
高家店村委会
二上村委会
小下村委会
海字村委会
小上村委会
四道沟村委会
金水泉村委会
永合义村委会
回汉村委会
二道沟村委会
沙里把村委会
横河子村委会
罗字六号村委会
蓝旗卡伦乡
烧锅村委会
张家营村委会
蓝旗卡伦乡
锦善堂村委会
托果奈村委会
蓝旗卡伦乡
潘家店村委会
北沟村委会
蓝旗卡伦乡
望道石村委会
冯家店村委会
蓝旗卡伦乡
砖瓦窑村委会
西顺景村委会
蓝旗卡伦乡
二把伙村委会
要路沟村委会
蓝旗卡伦乡
步家店村委会
康家窝铺村委会
马连道村委会
石泉河村委会
水泉村委会
大兴永村委会
北山根村委会
北道村委会
银里村委会
油坊村委会
涞汰沟村委会
三号村委会
查正村委会
苇子沟村委会
银杖子村委会
大局子村委会
六家村委会
小拨村委会
太平地村委会
五间房村委会
大西沟村委会
查字上村委会
广发永村委会
查字下村委会
车道沟村委会
新合村委会
大杖子村委会
红要子村委会
八英庄村委会
横立营村委会
燕丰村委会
旺水泉村委会
天桥村委会
榆树林村委会
五号村委会
车家营村委会
牌楼村委会
羊草沟村委会
于家湾村委会
兴巨德村委会
碾子沟村委会
邵家店村委会
东岔村委会
小洼村委会
西岔村委会
二十七号村委会
城子村委会
满汉土村委会
桃山村委会
五十一号村委会
八顷村委会
哈里哈村委会
哈字村委会
扣花营村委会
平房村委会
莫里莫村委会
二号村委会
八十三号村委会
十二号村委会
杨树沟村委会
上窝铺村委会
大素汰村委会
下窝铺村委会
碧柳村委会
桦树林村委会
白云皋村委会
一复兴地村委会
岱尹上村委会
三复兴地村委会
骆驼头村委会
梁家营村委会
张家湾村委会
碑梁沟村委会
宝元昌村委会
马家店村委会
三道沟村委会
盖子沟村委会
竹字下村委会
小桥子村委会
竹字上村委会
嘎拜村委会
丰富沟村委会
大河口村委会
杨树沟村委会
前怀村委会
红葫芦村委会
毯梁沟村委会
热水汤村委会
裕太丰村委会
半壁山村委会
南山嘴村委会
垛石村委会
卡伦村委会
三义永村委会
官地村委会
德合公村委会
西龙头村委会
拐步楼村委会
甘沟口村委会
庙子沟村委会
东城子村委会
杜家店村委会
下伙房村委会
大庙村委会
万泉沟村委会
东沟村委会
八号地村委会
燕上村委会
【字体: 】【】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顺县2013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顺县2013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字号:  】
来源: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富府办发〔2013〕5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 为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和中央财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根据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贡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自规建住发〔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附件:《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 &&&&&&&&&&&&&&&&&&&& 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实 施 方 案
&&&&&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着力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根据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订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消除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破农房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困难群众都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 二、实施对象
&&&&& 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属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农户、其他贫困农户或农村无房困难群众、房屋灭失困难群众。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其他贫困农户由县民政局审核认定。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为C级或D级,需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的房屋。
&&&&& 三、改造任务及补助标准
&&&&& 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2250万元,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户,我县可实施任务数为3000户。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程节余中央、省级补助资金454.3万元,按补助标准7500元/户,可追加600户名额。2013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际下达数为3600户,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户。如上级另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下达,按上级文件规定另行拨付。
&&&&& 四、工作原则
&&&&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
&&&&& 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改造危破房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各级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农村危房改造创造条件。
&&&&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公开补助政策、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布审批结果,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让群众满意。
&&&&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
&&&&& 按照新村综合体建设的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确保改造的住房既安全、经济、适用、节地,又美观大方。
&&&& (四)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的原则。
&&&&&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统一规划,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新选址建设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应结合新村示范片建设、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综合扶贫开发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统筹实施。
&&&&& 五、审批程序及所需资料
&&&& (一)申请。符合农村C级、D级危房改造条件的危房,由建房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改建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低保金领取证、优抚金领取证、土地使用权证、危房照片、农村信用社存折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由村委会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 (二)鉴定。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报送的材料后,应组织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入户鉴定,符合《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中规定的C级、D级危房的,鉴定人员填写《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签具审核意见,报县危房改造工作组组织检查并审定。
&&&& (三)初审。对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农户,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初审,议定是否救助,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初审和公示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四)复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上门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复审。符合条件的,签具同意意见并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分户档案;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复审结果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 (五)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将复审通过的具备准确的农户名字、身份证号、农村信用社存折号、家庭住址、家庭类型、危房等级、开户银行内容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和分户档案资料等材料报县危房改造工作组办公室,并由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组织实地复核和联合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 (六)资金补助。公示期满后,镇乡人民政府提供具备准确的农户名字、身份证号、农村信用社存折号、家庭住址、家庭类型、危房等级的农村危房改造拨款花名册,并汇总后上报县危房改造工作组办公室,经县危房改造工作组认定后由县规建住房局送农村信用社拨付补助资金。
&&&& (七)办理国土、规划审批手续。异地新建和原址重建房屋的农户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规划和土地审批手续,按批准的地址、占地面积建设。建筑施工按县规建住房局提供的设计图或自贡新农村标准图集施工,施工人员要有相应的资质证,确保新建房屋的质量,农户及施工队伍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按规范安全操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异地新建房屋工程完工后,农户的危房须拆除复耕。
&&&&& (八)信息录入和报送。各镇乡确定专人登陆住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农户档案管理信息表》录入,随时根据农房进度情况更新信息内容,并上传农户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真实照片,接受省、市、县的监管。县住建局应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
&&&&&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实施进度情况实行月报制。各镇乡指定专人认真填报《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情况统计月报表》(见附件6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度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文字材料汇同表格)报送县规建住房局并报电子文档。县规建住房局汇总后于每月23日前报送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九)验收。改造住房项目竣工后,由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组织镇乡村镇建环中心、国土、民政、纪检部门进行全面初验,并填写初验表。镇乡全面初验合格后,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组织县规建住房局、县发改、财政、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分镇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
&&&&& (十)标识。农村危房改造经验收合格后,镇乡人民政府应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标识“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统一标志。
&&&&& (十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镇乡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应包括: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村级初审会议记录或纪要、村级公示、乡镇复审会议记录或纪要、乡镇公示、富顺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住房改造前后照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薄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 (十二)监督检查。县规建住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并随时接受省、市的检查。
&&&&& 六、组织保障
&&&&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规建住房局、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纪检监察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建住房局,负责日常工作。
&&&&&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房屋鉴定组、房屋审定组、危房重建补助认定组、补助资金管理组。
&&&&& 办公室:设在县规建住房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任由廖梦奇担任,副主任由黄祖怀、银本洋、席勇、彭利担任。
&&&&& 危房鉴定组:由各镇乡分别成立危房鉴定组,组长各由镇乡分管镇乡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各镇乡的建设环卫中心、民政等部门组成。
&&&&& 房屋审定组:负责指导各镇乡组织开展农村危房鉴定工作;组织对各镇乡鉴定人员专业培训工作;对各镇乡鉴定报告予以审核(含实地抽查)、确定。指导镇乡的毁损程度认定,组长由席勇担任,成员单位为县规建住房局及下属的各专业技术单位。
&&&&& 危房重建补助认定组:负责认定补助范围及标准,组长由黄祖怀担任,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规建住房局、县监察局。
&&&&& 补助资金管理组:负责对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的申请予以审核确定、拨付、使用监管和审计,组长由银本洋担任,成员单位为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 (二)明确职责,搞好政策衔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镇乡级人民政府是负责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县人民政府与镇乡人民政府签定《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责任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发挥资源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镇乡政府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群众建房。工程实施中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应予以减免。
&&&& (三)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县级财政在将农村危房改造上级补助及时拨付到县规建住房局开设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核算专帐”,县规建住房局对该资金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发改局要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批和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县规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县危改领导组认定后,由县规建住房局将资金拔到农户农村信用社个人帐户。项目动工前,按审批补助额度先行支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 (四)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一要完善上门调查核实制度。县、乡、村三级在审批、审核、评议时,都必须逐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的意见。二要完善集体评议评审制度。县、镇乡、村三级都应成立由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集体评议机构,所有资助对象都必须经过评议评审机构集体评议评审,必要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镇乡审核情况和县审批结果都必须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及危险等级情况、低保户和其它贫困户。四要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县、镇乡、村三级要利用广播、政务公示栏、村务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 (五)严格要求,确保顺利实施。一是各镇乡要尽快落实承担该项工作领导、部门和人员,根据县上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抓紧制定各镇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规划和实施计划。二是以镇乡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资助对象的住房情况、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根据调查情况确定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三是各镇乡对新选址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改造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四是各镇乡要充分利用有资格的农村工匠为建设队伍,结合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统一设计多种住房建设图纸,供建房对象选择,保证改造住房既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县级各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帮助筹备建材,确保危房改建工程顺利开工。五是确保工程进度,危房改建工程必须于8月底前动工,11月30日前完工。未完工的名额由县危改领导组办公室收回,镇政府负责收回预付补助资金交县危房改造资金专帐。
&&&&&&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政府对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住房给予的适当资金补助,而不是大包大揽。各镇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可以由镇乡政府统一组织为资助对象新建、重建住房,也可以采取现金资助的办法,由资助对象自建住房。要教育引导建房户克服依赖思想,树立主人翁意识,落实自身建房主体责任。但同时也要强化县、镇乡、村三级的组织协调、指导帮助、督促检查等责任,要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层层签定责任书,及时进行督促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诿拖拉,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在农房鉴定工作中相关人员弄虚作假,导致房屋鉴定结果失真、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以权谋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六)加强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县上将开展集中培训工作。通过集中组织培训,帮助镇乡领导和管理人员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了解政策规定、明确目标任务、熟悉工作步聚、掌握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完成。
&&&&& 附件:1.富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 &2.富顺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任务分配表
&&&&&&&&&&&&&& 3.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 4.富顺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 &&& &&5.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花名册
&&&&&&&&&&&&&& 6.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 7.农户档案管理信息表
&&&&&&&&&&&&&& 8.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展情况月报表
&&&&&&&&&&&
&&&&&&&&&&&&&&&&&&&&&&&&&&&&&&&&&&&&&&&&&&&&&&&&&&&&&&&&&&&&&&&&&&&&&&&&&&&&&&&&&&&&&&&&&&&&&&&&&&&&&&&&&&&&&&&&&&&&&&&&&& 日&&&
富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赵嗣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吉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廖梦奇&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李家春&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 张永康& 县财政局局长
&&&&&&& 李学锋& 县民政局局长
刘光俊& 县国土资源局长
范国安&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叶正勇& 县审计局局长
席& 勇& 县规建住房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廖梦奇任主任,黄祖怀、银本洋、席勇、彭利任副主任。&&
县规建住房局村镇办联系乡镇的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2013年富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农业户头数
乡镇申报数
下达任务数
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 镇(乡)&&&&&& 村&&&&&&&&&&&&& 鉴定编号:&&&& &&&&&&&
1、基本资料
身份证号码
住宅&&&&&&&&&&&&&&&& 其它
总长&&& m 总宽&&& m 总高&&& m 建筑面积&&&& ㎡共&&& 层
混凝土结构& 砌体结构& 木结构& 钢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 其它(&&&&&&&&&&&& )
2、结构组成部分检查结果&&& a完好& b轻微& c中等& d严重
1场地安全程度(&& )
2地基基础&&& (&& )
3房屋整体倾斜(&& )
4上部承重结构 (&& )
5维护结构&&&& (&& )
3、房屋综合评定
A&&&&&&&&& B&&&&&&&&&& C&&&&&&&&&&& D
4、处理建议
镇(乡)审核意见(签章)
县规建住房局审定意见(签章)
富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申请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农户贫困类型
上年度家庭年纯收入
危房建造年代
导致房屋倒损原因
政府补助资金情况
所在村(居)委会核实意见
村民代表:&&&&&&&&&&&&&& 驻村干部:
村 主 任:&&&&&&&& &&&&&&村支书:
&&&&&&&&&&&&&&&&&&&&&&&&&&&&&&&&&&&&&&&&&& 年&& 月&& 日(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应到会&&& 人,实到会&&& 人。
同意&&& 人,不同意&&& 人。
弃权&&& 人。(需附会议记录)
所属镇(乡)政府核实意见
镇建环中心:&&&&&&&&&&&
&分管领导:&&&&&&&&&&&&& 镇(乡)长:
&& 年&& 月&& 日(章)
时间: 年& 月& 日
公示结果:
(需附公示照片)
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县发改局: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章)
县财政局: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章)
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章)
说& 明:1.此表填写到户,单位为:人、元、平方米;2.“危房结构”栏填写:无房、毡房(帐篷)、土坯房、木结构、石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或其他结构等; 3.家庭地址需详细填写,要具体到哪村哪组;4.此表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保存,复印报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建档;5.需要特别说明的另附说明。
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花名册
填报单位:&&&&&&&&& 镇(乡)&&&&&&&&&&&&&&&&&&&&&&&&&&&&&&&&&&&&&&&&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住址
家庭类别(低保户或其他农户)
原房屋面积
原房屋结构
新建房属面积
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初验表
填报单位:&&&&&&&&& 镇(乡)&&&&&&&&&&&&&&&&&&&&&&&&&&&&&&&&&& 年&& 月&&& 日
家庭人口(人)
原住房建筑面积(㎡)
危险等级(C、D级)
改造后建筑面积(㎡)
镇乡验收组成& 员签字
补助金额(万元)
&&&&&&&&&&&&&&&&&&&&&&&&&&&&&&&&&&&&&&&&&&&&&&&&&&&&&&&&&&&&&&&&& (盖章)
&&&&&&&&&&&&&&&&&&&&&&&&&&&&&&&&&&&&&&&&&&&&&&&&&&&&&&&&&&&&& 年&&& 月&&&& 日
农户档案管理信息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市、区、旗)
(如缺少镇乡请
村民委员会
家庭人数(人)
是否贫困残疾人家庭
年纯收入(元/年)
旧住房建造年代
旧住房建筑面积(㎡)
改造后房屋结构
改造后房屋面积(㎡)
列入计划的年度
是否已验收
补助资金(元)
农户危房改造贷款(元)
自筹资金(元)
总投资(元)
改造前照片
改造中照片
改造后照片
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展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本月完成数
累计完成数
注:1、各镇乡请于每月20日前将此电子报表和纸质报表一并上报到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如不按时报送直接报告县目督办。
&&& 2、未开工的请说明情况:&&&&&&&&&&&&&&&&&&&&&&&&&&&&&&&&&&&&&&&&&&&&&&&&&&&&&&&&&&&&&&&&&&&&&&& 。
【我要纠错】
主 办:自贡富顺县人民政府
承 办:自贡富顺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 址: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196号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643200
备案号:署ICP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危房拆除重建管理办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